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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中国共产党旺苍县委员会统战部 点击量:25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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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1

(一)基本职能  ...................................1

(二)主要工作  ...................................4 

(三)单位构成  ...................................6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6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9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9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名词解释  ..................................11

 附表:中共旺苍县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组织协调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学校、医院、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县级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县港澳门统一战线工作建议,加强同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对台统战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对台工作,指导县级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对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对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县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县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指导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作。开展职业教育研究与实验,宣传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科技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资助贫困青少年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教育扶贫;对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实施职业培训,为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支持民办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16.负责县九广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拟订县九广合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九广合作项目的实施、督促检查,承担与九三学社中央及各地九三学社组织的联络联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九三学社中央及各地九三学社组织来旺开展的考察、调研活动的协调工作。

17.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县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统战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全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主要成果,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统一战线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广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动员统一战线成员积极融入旺苍发展新格局,贡献统一战线力量。二是提升统一战线服务中心大局贡献率。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行动。加强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积极承办各类省市品牌活动旺苍行分活动。加强县中华职教社建设,支持开展各类交流合作。务实深化“九广合作”,争取九三学社中央和各级组织与旺苍开展合作。开展“万企兴万村”和“萧旺东西协作”,加强各民主党派示范基地建设,彰显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优势作用。三是积极稳慎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探索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中国红军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积极争取“两项”资金,助力乡村民生改善。加强城市流动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做好涉藏、涉疆工作。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加大宗教思想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力度。支持宗教界推进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建成示范场所2个。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和教风乱象问题,依法打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非法组织,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防范化解统一战线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排查涉民族宗教、涉港、涉台及涉海外统战工作等领域风险隐患,做好防范处置。严格落实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工作机制,做好监测研判、风险评估、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做好统一战线网络安全工作,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五是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重点人物库动态管理工作。分领域分层级探索建立无党派人士“双报到”“双走访”制度。探索开展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综合评价。完成新联会和知联会换届工作,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教育培养。积极创建实践创新基地,做好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和“金秋助学”活动。六是推进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创新发展。做好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工作、“三侨生”加分申报工作。开展侨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侨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暖侨行动”,对侨界代表人士和侨企常态化走访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营造爱侨、护侨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对接市侨办,争取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五有”,用好“侨胞之家”。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委统战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7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8.63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278.7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2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73万元,占90.66%;项目支出26.04元,占9.3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8.7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8.7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62万元,占7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5万元,占13.08%;卫生健康支出9.41万元,占3.37%;住房保障支出19.29万元,占6.9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生活补助等。

⑵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25.6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民主党派经费、民族宗教工作、九广合作、文开善生活补助等项目经费。

⑶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8.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勤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生活补助等。

⑷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慰问金。

⑸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

⑺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⑻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勤和事业人员: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⑼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部公务接待费预算152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计划用于于执行接待九三学社各级、民族宗教工作等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0%。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部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84万元,比2022年预算24.34万元增加2.5万元,增加10.27%,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 2787724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362288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694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56036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