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4
(一)基本职能.....................................4
(二)主要工作....................................5
(三)单位构成.....................................5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三、名词解释......................................13
附表:旺苍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并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四川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负责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重点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创建特色党建品牌,压实意识形态责任。
二是坚持改革发展“三项重点”。持续推进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县妇幼保健院旧业务楼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数字化”医共体,深化域外医疗卫生协作,梯次推进三江、白水2个次中心建设。三是坚持开拓创新“三大创建”。启动县疾控中心国家三级乙等创建,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创建,建成省级婴幼儿照护优质服务示范县。四是坚持民生福祉“五类保障”。做优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计生奖特扶政策,扎实开展免费“两癌”筛查,按照“乙类乙管”要求,分级分类救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大力实施“健康敲门”行动,持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人才招引激励机制,强化人才交流培训。
(三)机构设置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9个。总编制1290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27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198人,其中:公务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7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2人)。固定资产总额57399.44万元。
制,强化人才交流培训。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631913674.2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2294309.18元,主要原因今年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和24个建制卫生院医疗收入纳入预算,上级提前告知专款和一般转移支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631913674.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722897元,占26.8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462190777.29元,占73.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631913674.29元,其中:基本支出78804548元,占46.43%;项目支出553109126.19元,占53.5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722897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103531.99元,主要原因上级提前告知专款和一般转移支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7228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1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11723元、卫生健康支出143573448元、住房保障支出591058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72289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0103531.9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告知专款和一般转移支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144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11723元,占11.50%;卫生健康支出143573448元,占84.59%;住房保障支出5910582元,占3.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27144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及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7002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目标绩效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783652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目标绩效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170775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27096元,主要用于:支付医院死亡人员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48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高龄补贴。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978706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保险及公业务费日常开支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58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党组织活动经费及浙江仙居帮扶干部津贴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147328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开支。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3372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医院日常项目开支。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8364948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医院职工工资及保险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8809815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健院职工工资及保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80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40564827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及保险费缴纳。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卫生室和村医补助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6623385元,主要用于:支付疾控中心职工工资和保险,及日常公业务费开支等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962072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所职工工资和保险,及日常公业务费开支等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26171500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卫生院、疾控和保健院基本公共卫生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323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等资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资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9869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6026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910582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卫生执法大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医院、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804548元,其中:
人员经费7777254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3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68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68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26800元,与2022年预算数减少32100元,下降20%。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督导检查接待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3年我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3年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32000元,比2022年预算959000元增加73000元,增加7.6%,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预算人员经费也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 169722897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77772548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0455249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5个,涉及预算81495100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各医疗机构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招聘的三支一扶人员每月工资及保险开支。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卫健系统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直属单位及乡镇卫生院死亡人员的丧葬抚恤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职工工资、保险及年终目标绩效经费、机关正常运行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局机关执法宣传、扫黑除恶及医改工作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县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中医院职工工资及保险等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保健院职工工资及保险等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县医院和中医院综合改革资金。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保险及年终目标绩效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村医补助经费。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疾控中心职工工资、绩效及各项保险等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执法大队职工工资、绩效及各项保险等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新冠肺炎、两癌筛查、免费婚检、妇幼专项及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等资金。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专项资金。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指村卫生室发展工作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卫生院计划生育免费孕检、筛查、结扎等补助资金。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卫生执法大队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贫困住院患者财政兜底资金。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各类保险等经费。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宣传相关工作经费。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卫健局缴纳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医院维修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三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三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