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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县红十字会 点击量:283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单位构成.....1

(一)基本职能......1

(二)主要工作 ......1

(三)单位构成......2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三、名词解释.......7

附表:旺苍县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旺苍县红十字会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情况

说  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及机构设置

(一)基本职能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救护;兴建和管理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设施。

2、开展对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活动。

3、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4、开展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的宣传、组织工作;开展骨髓造血干细胞捐赠的宣传和捐赠者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内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红十字会委托的事宜。

8、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主要工作

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持续为民办实事。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筹资工作机制,创新筹资方式和力度,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继续做好重大疾病患者关爱行动及扶贫济困等工作,认真做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助学”“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等活动和救助项目。二是打造“救”在身边品牌。健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提升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三是传播红十字精神、积极倡导参与“三献”等公益行动。加强与教育局、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加大宣传力度。

(三)单位构成

旺苍县红十字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公务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1.98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 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153.8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岗人员增加以及本年度单位退休人员慰问费用增加。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15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153.82万元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2万元,占96.1%;项目支出6万元,占3.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8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92万元,主要原因在岗人员增加以及本年度单位退休人员慰问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8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增加53.9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岗人员增加,二是本年度增加了百万培训项目,三是本年度退休人员慰问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5万元,占88.71%;卫生健康支出5.72万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11.65万元,占7.5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5.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贴、绩效工资、13月奖励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基本业务费等费用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9.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独子费、绩效工资以及基本业务费等费用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六有”阵地标准建设、组织党员活动、开展党员义工、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及组织党员进行教育培训以及百万培训项目的开展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慰问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1.公务接待费情况

2022年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88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2022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3.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2022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加2.22%,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 153.8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37.92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万元。 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 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 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 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