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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4 来源:水磨镇 点击量:796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 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执行政府一般行政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农村及场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完成情况:一是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全年开展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4次,新增监测户10户,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及安全饮水等重点,全力做好监测和帮扶工作。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成火花村1.5公里联户路建设;广福村、代弓村、柳垭村安全饮水建设;完成桥板村、百花村、群花村1010亩核桃品改,完成全镇核桃丰产示范管护5000亩,完成林下经济发展700亩发展任务。三是做好扶贫资产的清理工作,形成个户资产80个,资金3614.3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211个,资金8516.02万元;经营性资产52个,资金1852.31万元,并对各村扶贫资产、资金以及产权进行清理,理顺新兴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的关系,确保资产、资金安全以及村集体经济有效运转。四是做好小额信贷清收和续贷工作,全面完成26户101.96万元的小额信贷清收工作、续贷23户101万元,全年无一起恶意逾期现象发生。五是按照县级产业总体规划布局,做强我镇天麻、道地中药材、肉牛羊产业,2021年全镇天麻产量达到300吨以上,2022年规划新发展大黄种植800亩、发展高山乌天麻50万棒,实施天麻产业综合发展项目,延伸乌天麻产业链条;切实抓好肉牛羊发展规划,完成代弓村高标准肉牛养殖场一期圈舍建设10000平方米,有序推进代弓村肉牛养殖场二期项目建设、火花村漆树燕塔种养殖业家庭农场标准化建设和全镇肉牛羊养殖大户的扶持,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2.目标任务: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惠农政策落实、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62户、完成危旧房改造14户。

完成情况:完成全镇10个村的清产核资及股份制改革工作,完成白玉村、代弓村、火花村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工作;完成2021年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共计发放资金318.3万元。代弓村24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业主单位,已进场施工,预计今年5月份全部完工,我镇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走村入户、进田下地、实地踏勘、做好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截至 2021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涉及85户田间地块的丈量协调工作。持续推进宜居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造代弓村农村无害化厕所62户,完成广福村人居环境整治1户;根据县住建局要求削减任务后,全面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9户。

3.目标任务: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9.5%

完成情况:该项指标不涉及,我镇没有抽样点。

4.目标任务:“民生旺苍”九大行动、民生实事实施

完成情况:一是民生工程全力推进。充分运用农村公共运维项目资金、水毁资金等对镇域内破损镇村道路修复、养护。完成火花村1.5公里联户路建设;广福村、代弓村、柳垭村安全饮水建设顺利竣工;全年投入机械20余台次,发动干部群众500余人次,清理排水沟20余公里,大小塌方30余处,清运土石方2000余方,确保了全镇260余公里镇村组道路畅通。二是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狠抓中央、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长效机制建立,整改辖区内企业生态环保问题28个,累计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宏达公司850、李家河尾矿库完成整治、旺鑫尾矿库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以“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开展村级河长巡河480余次,定期开展河道清理各类垃圾10余吨。三是社会保障全面落实。深入推进阳光低保工程,严格按政策规定复查、清理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广泛宣传城乡居民两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两保参保率均在99%以上。不断加强农村低保核查,新增低保对象38户39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124.04万元。通过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积极引导富裕人口“谋出路”,新增务工人员200余人。全面落实小额人身意外保险、老龄保险、农业保险等政策,优抚资金53人35317元,救助临时生活困难群众123人13.49万元,重度精神病患者6人,节前为113名留守、困难老人送去慰问物资和防疫爱心包;为18名新入学大学生争取补助资金5.1万元;走访慰问退役军人83人。四是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全面完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大型的文娱演出14次,开展镇送文化下村社巡回演出13场次。积极推动与县中医院医共体建设,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继建成水磨、大河2所乡级达标卫生院、6个村级达标卫生室,镇域医疗环境、设施设备和技术水平得到大幅改善。水磨小学、大河小学不断改造校园育人环境,先后获得广元市美丽乡村学校、市优秀科技组织单位、市安全先进单位等称号;100余名学生获得省、市人才大赛等级奖;水磨小学荣获广元市2021-2021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可持续发展奖。五是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坚持以“争做文明旺苍人、共建幸福红军城”为主线,持续深入开展增彩添香、门前“双包”,红色星期五等系列活动,推行“流动红旗”和“即督查即通报即整改”机制,评选卫生示范户42户,曝光整治不到位经营户12户,积极向县主管部门争取投入垃圾清运车2辆,配套箱体15个,在县门前双包评比中9月、11月分别排名第二、第三。火花村冯光跃同志被评为旺苍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六是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持续落实10个村136名网格员监管责任,配备“网格员背包”,规范建立“两台账一张卡”,做到来(返)乡人员动态明、管得住。督促重点场所经营管理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毒台账,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亮码扫码等措施。务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3岁以上接种率97.27%,县历次分配疫苗接种任务,均在规定时间圆满完成,第二针疫苗脱漏率0.06%,排全县第一,第三针加强针接种1083人,接种完成率91.78%,排全县第一。为网格员配备网格员背包做法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5.目标任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

完成情况:按照县委要求完成民生旺苍大宣讲,土地增减挂钩完成62亩,完成比例位居全县前列。

6.目标任务:河(湖)长制工作,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

完成情况:全面做好河长制工作,召开“河长制”工作例会7次,建立完善镇、村两级河段长工作职责制度,广泛深入宣讲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物种保护等;坚持定期巡查与重点地区巡查相结合,年内开展巡河189次,完成率103.3%,开展村级河长巡河300余次,深入落实“清四乱”行动,对各村河段明确专人定期开展河道清理,开展联合整治活动18次,清理各类垃圾10余吨,整治成效明显,同时不断探索完善河道长效保护机制,加强与县水利局的沟通衔接,强化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监督执法和政策宣传。

7.目标任务: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门前“双包”)工作

完成情况:围绕场镇及居民区、道路、农户环境卫生等6个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对口帮扶”的原则,制定《水磨镇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5年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分片划分责任区域,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综合治理宣传,严格落实“门前双包责任制”,召开综合治理专题会议4次,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会8次,开展村、组、学校等宣传活动11次,全年共计1万余人次参与到整治行动当中,整治公路沿线100余公里、清理河道30余公里;治理和关停火花村刺爬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个,严格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及农作物秸秆焚烧得到全面控制;完成镇内10个村28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并验收合格,积极向县主管部门争取投入垃圾清运车2辆,配套箱体15个,在县门前双包评比中9月、11月分别排名第二、第三。

(三)产业发展工作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稳定增长9%

完成情况:本辖区生产总值各项指标均实现稳定增长。

2.目标任务:生猪稳产保供,出栏生猪1.5万头

完成情况:完成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规范改造生猪规模养殖场1个,配套完成畜禽粪污综合治理设施;完成非洲猪瘟防控及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工作;完成能繁母猪良种补贴243头,全年出栏生猪16025头,完成任务107%。

3.目标任务:巩固提升村产业园7个,实现粮食产量1.114万吨

完成情况:完成春笋村、柳垭村、火炬村补栽栽植黄茶任务20余万株;对广福、百花、群花、柳垭、火炬、白玉、春笋、代弓8个村产业示范园进行再提升,其中广福村天麻产业示范园被央视、省、县媒体多次报道,代弓村、春笋村产业园发展受到市委邹书记和县委唐书记的高度肯定。实现粮食产量1.114万吨,按统计局下达任务数0.9961万吨,完成调增侯目标数任务100%。

4.目标任务: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1.57亿元、利润850万元,完成工业投资1.2亿元。

完成情况: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1.57亿元、利润850万元,完成工业投资1.06亿元。

(四)改革创新工作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落实重点领域改革任务

完成情况:全面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成效,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在原大河乡设立常驻点留守本地干部3名负责日常工作,保留原大河乡卫生院、大河小学,原有职能继续发挥。完成硬化联户路10.6公里;完成火花村、火炬村,柳垭村安全饮水项目。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抓实乡村基层治理。加强10个村“一肩挑”后全方位管理监督,持续推进农村“三务公开”行动。修订完善各村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自治制度,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机制;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推进乡镇便民“一站式”服务,推行“一网通办”,对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重点人群全程代办,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不受影响。四是强弱补短增优,提升发展质量。鼓励、引导群众走中草药种植、肉牛、肉羊养殖等特色农业发展之路,目前已发展农业公司1个、中药材种植大户50余户、肉牛羊养殖大户15户,完成代弓村高标准肉牛养殖场一期圈舍建设10000平方米。五是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基层工作网格化管理。在各村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镇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11支,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

2.目标任务:更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完成情况:完善招商举措,通过强化征拆、协调、考核来保障方案落实,加强资金、用地、审批、规划、环保等要素服务保障,确实做到以“保姆式”的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2次,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包片企业协调解决企地矛盾纠纷10余次,营造“尊重企业家、优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行政效能。

3.目标任务:集体经济发展

完成情况:以6个贫困村以产业示范园为依托,用活产业周转金,6个脱贫村广福村13.21万元、群花村8.3万元、百花村4.33万元、柳垭村5.05万元、火炬村5万元、白玉村5.75,非贫困村均实现人均6元以上的纯收入的目标。

4.目标任务:构建现代化城乡基层治理综合体系

完成情况:探索城乡基层治理新体系,推行文明新风积分制度,推动桥板村示范创建,移风易俗,文化德治程度有较大提高。

5.目标任务: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完成情况:一是在原大河乡设立常驻点,留守3名本地干部,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二是每周两次组织便民中心工作人员到大河代办点办公,推行上门、预约、电话、网络等四项服务。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完善水磨、大河两个场镇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盘活用好闲置资产。

(五)依法治县工作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落实依法治县重点任务

完成情况: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宪法精神,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托“大学习、大宣讲、大落实”、“三大法治讲堂”、“法律七进”等活动开展,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强化干部会前学法。坚持因会设置,“一会一法”,根据会议主要议题、全镇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设置学法内容,确保会前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信访条例》、《森林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法律知识测试4次。

2.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工作

完成情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开展专项斗争与“两委”换届选举紧密结合,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换届程序和纪律,严把候选人关口,坚决防止和打击“村霸”、家族势力威胁、贿赂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镇圆满完成县、镇、村换届选举工作,村两委一肩挑的比例达到100%。各村依法推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等配套机构,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根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开展专项斗争与社区矫正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准,有效防止涉黑涉恶案件的发生。目前我镇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三是开展专项斗争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紧密结合,紧盯乡村振兴、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矿山企业、重点项目等重点领域,把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村务,阻碍产业发展,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等问题作为整顿重点,严力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铲除滋生土壤,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保驾护航。四是加强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四级网格长”优势,形成密集网格化排查,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把禁毒工作做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依法禁毒的社会氛围,扎实做好群众禁毒预防教育,进一步提高全镇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反毒、拒毒意识。

(六)从严治党工作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

完成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盯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重大决策,政令畅通。

2.目标任务:宣传思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史学习教育

完成情况:完成广元及以上媒体宣传52篇,旺苍县党政公众网信息50余条,旺苍县政府网信息100余条,旺苍信息4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开展集中学习32次,开展百年党史专题学习4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观看爱国电影《长津湖》,为党员干部征订购买党史学习教育书本400余本,12个党支部坚持“应民所呼”宗旨办好事实事302件。

3.目标任务:组织人才工作

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县委“3691”布局,制定“一心三带四块”发展思路。圆满完成镇村换届,镇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4岁,村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5岁,对村级班子分析研判2次、谈心谈话3次、“歇职”整改2人。抓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建立人才库台账,对优秀干部和人才进行宣传和推荐。细化我镇“三优”评选方案,评选县级优秀党支部4个,优秀副科级领导2人次,优秀干部14人次,优秀人才2人,认真完成10个党支部评先定级工作。全年发展党员6人,转正5人,培养优质入党积极分子15人。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4个,全面规范村务公开群和三务公开栏。建立离职村干部台账,走访慰问党员、干部36人次。

4.目标任务: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情况:一是督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下半年的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公开制度,建立各村实名制村务公开微信群,加强村三务公开管理,同时,在10个村巡回开展“纪检干部清风行,接访化解到家门”和“聚焦民生、守护民心”活动,切实做到倾听到基层、化解在基层、党风廉政进基层,并对外出务工人员采取村务公开微信群图片巡展方式,深入开展走基层、大接访活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足感、获得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全年观看警示教育片12次,开展干部集中夜学23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900人次,推行民情走访和重点民生项目群众民主监督模式,查处基层违纪案件3起,纪律处分党员3名,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工作,排查作风纪律12大类问题272起,涉及82名镇、村干部,均已全面整改,作风督查、会风会纪督查8次,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12次,有效形成高压态势,工作作风大为改观;二是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县委“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规范修订机关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陪餐要求、财务审批流程、公务出差审批流程进行再次规范明确,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从严加强干部管理,严厉打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务宴请、收送名特产等行为。深入开展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核实、报刊整顿清理、收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清理、精简议事机构、办公门牌清理等工作,规范设立“一票否决”和目标责任书事项,深入排查机关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切实规范行文、改进文风,精简会议活动、规范会议流程、严肃会风会纪,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工作。

5.目标任务: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

完成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健全完善城乡基层综合治理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联系,密切协调,引导他们为全镇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贡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管理辖区民间信仰场所,全镇没有乱建寺庙、乱塑神像、私设聚会点等宗教违法行为。争取了台湾知名歌手千百惠——爱心捐助偏远地区留守儿童公益活动项在水磨开展,为学生捐赠羽绒服(棉衣)100件、学习用品套装(礼品盒)200套、篮球10个、羽毛球+球拍10套,价值2万元。

6.目标任务:各级巡视(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

完成情况:高度重视省委第四巡视组、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坚持“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落实,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专项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标问题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开展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现已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反馈四大类、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六大类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七)底线工作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森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认真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狠抓中央、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加强长效机制建立,辖区内企业开展生态环保问题整改28个,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宏达公司850、李家河尾矿库完成整治、旺鑫尾矿库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为契机,全面完成巡河护河工作,开展“清河”行动,未发生河湖污染事件,坚决遏制住河道砂石乱采乱挖现象。

2.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清单制+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全年召开安委会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14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及各类专项检查20余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0余处点位,已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3.目标任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完成情况: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来临前,组织相关部门对餐饮场所、学校等重点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镇餐饮店、食品经营户等不定期检查20余次,辖区内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4.目标任务: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完成情况:2021年,全镇种植粮食作物29188亩,实现粮食产量9961吨,增长3.2%;实施代弓村的高标准农田项目240亩;实施障碍耕地治理1000亩;兑付种粮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9.2729万元,收取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54300元,切实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推广节本增效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防控,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5.目标任务: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完成情况: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决策部署。组织研究解决与耕地保护有关重大问题,明确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耕地保护职责分工,落实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田长制”、网格员动态巡查制,建立耕地保护社会监督员、群众举报信访制度。通过广播、标语、乡村民约及“6.25”宣传日等方式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标语横幅13幅。按月上报乱占耕地行为,2021年我镇无一起乱占耕地行为。

6.目标任务: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考核工作

完成情况: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组织生态护林员、村组干部、网格员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巡山巡护,对全镇范围内山头地块、入林路口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全年累计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4000余份,设置警示标语、标牌30余处,处理野外违规用火4起,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7.目标任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

完成情况:每月督促各村交通劝导员上路开展劝导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录入农交安APP,定期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销号。及时对受损道路抢修,全年投入机械20余台次,发动干部群众500余人次,清理排水沟20余公里,大小塌方30余处,清运土石方2000余方,确保了全镇260余公里镇村组道路畅通,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严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8.目标任务:消防安全工作

完成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全年开展2次消防应急综合演练,着力提升我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镇全年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9.目标任务: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始终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全力筑牢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屏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织密“责任网”。建立健全了以镇村主要负人为组长的领导机制和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等6个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定期会商研判,压实压紧工作责任。二是持续落实10个村136名网格员监管责任,配备“网格员背包”。网格员背包配齐工作开展所需物品,如手消液、口罩、体温计、疫情防控告知书等,做到来(返)乡人员动态明、管得住,截至目前共排查返乡人员1400余人,目前集中隔离10人,均无异常情况,保持了“零病例”的良好态势。三是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逐户逐人动员接种,建立疫苗接种一户一档资料。3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97.27%。截至目前,第二针疫苗脱漏率0.06%,排全县第一,第三针加强针接种1083人,接种完成率91.78%%,排全县第一。县历次分配的疫苗接种任务,均在规定时间圆满完成。

10.目标任务: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

完成情况:统筹资金重点保障项目实施,确保“三大攻坚战”协调推进,优先落实县委、县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确保兑现承诺,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隐性债务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

11.目标任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完成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强化监管统筹协调,实施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水平,提升监管精准性。不断完善“自我革命”等,真正源头着手防范金融风险。

12.目标任务: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配齐建强工作队伍,整合资源,建成镇级综治中心1个,村级综治中心10个,成立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建全“四级网格长”,配齐配强网格化管理员,并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培训基层工作人员,推进“慧眼工程”、“铁穹工程”建设,抓好与“雪亮工程”的对接和作用发挥,实现了多网全覆盖;镇村综治中心规范管理运行,常态化加强治安巡逻,实现了人防技防物防全覆盖。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完成了建党100周年、全国两会、及国家省市县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维稳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化解青林山“非吸案”、清江怡苑问题房事件。持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了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平安水磨建设根基。使全镇呈现出了政治稳定、人心稳定、和谐有序的可喜局面。

13.目标任务:信访工作(含治重化积专项工作)

完成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统筹推进信访工作,狠抓突出信访矛盾问题化解、信访制度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治重化积”工作,落实信访联席会工作制,建立领导包信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年共接到上级转办件、12345热线信访件38件,做到件件有调查,有回复;镇级接待并化解了涉及交通、水务、土地征拆、环保、疫情防控、邻里纠纷等各领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0余人次,息诉率达97%,有力地促进了水磨镇的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水磨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92.6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91万元,增长7.9%。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发生变化,费用支付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9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1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45万元,占85.69%;项目支出173.21万元,占14.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2.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91万元,增长7.9%。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发生变化,费用支付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5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9.35万元,减少8.23%。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工程项目未完工,资金未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7.19万元,占39.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0万元,占3.06%;卫生健康(类)支出35.41万元,占3.4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523.97万元,占50.51%;住房保障(类)支出39.18万元,占3.7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10.66万元,完成预算121.66%。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55.99万元,完成预算95.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资金未完全支付,结转到当年使用。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76.19%,决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资金未完全支付,结转到当年使用。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未完全支付,结转到当年使用。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未完全支付,结转到当年使用。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69万元,完成预算58.73%。人员清算对转下年支付。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95.87%。因为人员清算结转下年。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62.25万元,完成预算70.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质保金和实际审计金额余额。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未支付结转下年。     

27.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9.20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留项目保证金和实际审计金额余额。

2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数为178.55万元,完成预算9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清算,结转到下年使用。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9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留项目保证金。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45.42万元,完成预算82.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未完全支付,结转到下年使用。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80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未完全支付,结转到下年使用。

3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0.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经费96.85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主要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5批次,15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385批次,1540人次,支出1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水磨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62万元,比2020年减少6.57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上级财政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水磨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项事业发展资金欠缺,没有更多的财力保障乡各项事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只能保障运转。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支出缺口过大;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政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档案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全面、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污水处理项目、党组织活动经费、扫黑除恶、暴雨洪涝灾害,农村公共运行维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0.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2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 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等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2.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4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4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4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8.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9.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关于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镇党委、政府由六办一所四中心组成: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基本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水磨镇委员会、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2021年水磨镇总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9人,其中:公务员22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681.8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995.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12万元),本年收入为13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397.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10.66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215.54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37.45万元;项目支出173.2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9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3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4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万元,国防支出2.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92万元,农林水支出57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编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部门预算编制准确、规范、完整无漏项,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说明符合规定,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一致。

预算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收支平衡,按照项目进度申报用款计划,杜绝大脚大手和突击花钱的现象;在人员支出方面按时间进度执行,无挪用人员支出情况。较好的执行批复预算,年度执行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

预算完成结果情况,预算完成结果良好。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绩效目标按要求随同预算向社会公开、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

针对绩效评价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定量和定性指标不合理的情况,我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绩效评价合理合法合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支出绩效评价表的评分要求和办法,我镇自评得分96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关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火花村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于2021年4月投入使用,该项目资金来源于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提前下达资金,资金申请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资金已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火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日常设施维护,生活污水正常处理。建立三格化粪池一座,联通30户污水处理管道,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2021年底本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绩效目标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政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财务审批制度,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及时申报资金支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安排,此项目由副镇长淳杰同志负责实施具体的事宜,实施过程中由纪委监督执行。2021年火花村污水设施运行良好,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申报财政所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镇长,书记审批报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1年底,此项运行实际支出20万元,火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日常设施维护,生活污水正常处理。建立三格化粪池一座,联通30户污水处理管道,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社会效益看改善群众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消除恶臭现象;生态效应方面降低生活污水中的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对环境的污染,重金属减少,有效保护土壤;可持续效益上改善生态环境,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增强他们的生活品质。村民满意度持续提高,增强群众凝聚力。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运行经费存在不足的情况,20万元多用于基础设施的修缮,无后续相关人工维护费用,该项目运行经费不足。

(二)相关建议。

重新核算费用,上报相关部门。积极对接资金,使火花村污水一体化设施正常运转。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水磨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7

 执行数:

7

其中:

财政拨款

7

其中:

财政拨款

7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支部顺利开展党日活动,维护党组织基本运转;及时贯彻上级文件部署安排,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1. 全乡党员学习培训活动8次

2.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12次

3.主题党员活动12次

4.党员学习调研1次

5.困难党员慰问2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12次

12次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4次

4次

主题党员活动

≥12次

12次

党员外出学习调

≥1次

1次

党员慰问

≥2次

2次

质量指标

学习提升率

≥10%

≥10%

党员参与率

≥95%

≥95%

党员凝聚力提升率

≥15%

≥1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

复印费

0.5元/张

0.5元/张共计1万元

宣传标语

80元/副

80元/副共计0.16万元

困难党员慰问金

500元/人

500元/人共计2.5万元

七一庆祝及春节座谈活动会议费及慰问品等

2万元

2万元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党员能力素质合格率

≥99%

≥99%

党组织生活健全率

≥95%

≥95%

感恩意识提升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党组织凝聚力

≥9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全乡党员满意度

≥95%

≥95%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关于党组织活动经费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党组织活动经费用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联系党员干部及服务群众提供经费保障。我镇按照年初制定的党组织活动方案开展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主体,以经济建设为总目标,以作风建设为总抓手,持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并对全年的党务活动进行评价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积极实施我镇党建工作模式,强化党建新机制,深化和创新组织管理,努力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支部顺利开展党日活动,维护党组织基本运转;党支部活动开展丰富,党员参与集体学习不放松,及时贯彻上级文件部署安排,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我镇党组织活动经费资金7万,预算下达7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我镇党组织活动经费全年预算资金7万元,审批财政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我镇党组织活动专项工作项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级财力保障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专款专用,账务处理规范,附件资料齐全,会计核算细致,票据审核严格,并及时按会计核算要求规范账务处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实施具体的事宜,实施过程中由党政办和财政所监督执行。年终所有计划均已完成,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申报财政所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镇长,书记审批报账。该项目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2022年全镇党员学习培训活动8次、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12次、主题党员活动12次、党员学习调研1次、困难党员慰问2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社会效益看,通过该专项活动的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增强党的服务能力,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党员干部紧密的团结。经过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党员干部和群众满意度达96%。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4.5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因2021年为基层党组织换届之年,造成换届选举产生大额费用,加之全年党组织报刊费用较大,严重挤占了党组织活动经费。

(三)相关建议。

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科目。二是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项目名称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预算单位

水磨镇人民政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25分)

绩效目标(6分)

目标内容

2

2

进度计划

2

1.5

目标匹配

2

2

决策依据(10分)

政策依据

2

2

实施规划

2

2

2

2

管理制度

2

2

2

2

资金分配(4分)

分配方法

2

2

分配过程

2

2

分配结果(5分)

审核把关

3

3

资金集中(均衡)

2

2

项目管理(15分)

资金到位(3分)

分配时效

1

1

资金拨付

2

2

资金管理(4分)

使用范围

2

2

支付依据

1

1

开支标准

1

1

财务管理(4分)

财务制度

2

2

会计核算

2

2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1

1

投资变更

1

1

制度执行

2

2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60分)

项目完成(15分)

完成数量

3

2

完成质量

4

4

完成时效

4

4

完成成本

4

4

项目效益(40分)

经济效益

10

8

社会效益

10

9

生态效益

10

10

可持续效益

10

9

满意度(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总分合计


94.5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水磨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

财政拨款

1

其中:

财政拨款

1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21年度做好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排查行业内涉黑涉恶相关线索,配合相关部门部门打击涉黑涉恶势力。

1、完成政策宣传12次,信访维稳4次

2、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政策宣传活动

≥12次

≥12次

信访维稳

≥4次

4次

观看警示教育片

每季度一次

4次

质量指标

群众安全指数

≥99%

≥99%

信访维稳

及时化解上访矛盾率达100%

及时化解上访矛盾率达100%

各项活动参与率

≥99%

≥99%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10000元

10000元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扫黑除恶,养成良好社会风气

社会氛围风清气正

社会氛围风清气正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98%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关于扫黑除恶经费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全面遏制涉黑涉恶问题,保障全乡生活安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年初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申报数为1万元,预算批复数为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2021年底本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绩效目标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政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及时申报资金支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申报目标指标完成方案,综治办维稳牵动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按照县上要求摸排治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及相关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与片区纪委共同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年终所有计划均已完成,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申报财政所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乡长书记审核报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年底我乡已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宣传活动50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开展联合整治活动1次,群众安全指数≥99%,相关情况核查力度≥98%,各项活动参与率≥99%。年底经费支出1.5万元,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保障全乡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社会效益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可持续方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群众满意度≥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6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三)相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水磨镇人民政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25分)

绩效目标(6分)

目标内容

2

2

进度计划

2

2

目标匹配

2

2

决策依据(10分)

政策依据

2

2

实施规划

2

2

2

2

管理制度

2

2

2

2

资金分配(4分)

分配方法

2

2

分配过程

2

2

分配结果(5分)

审核把关

3

3

资金集中(均衡)

2

2

项目管理(15分)

资金到位(3分)

分配时效

1

1

资金拨付

2

2

资金管理(4分)

使用范围

2

2

支付依据

1

1

开支标准

1

1

财务管理(4分)

财务制度

2

2

会计核算

2

2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1

1

投资变更

1

1

制度执行

2

2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60分)

项目完成(15分)

完成数量

3

3

完成质量

4

4

完成时效

4

4

完成成本

4

2

项目效益(40分)

经济效益

10

9

社会效益

10

9

生态效益

10

10

可持续效益

10

9

满意度(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总分合计


96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暴雨洪涝灾害项目于2022年3月正式竣工,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1]320号)和《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广发改[2021]410号)要求,资金总额10万元,该项目资金已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新建混凝土堡坎470立方米,安装1米直径涵管8根,确保当地群众生命安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2022年6月本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绩效目标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政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财务审批制度,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及时申报资金支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安排,此项目由社会治理办公室曾炳贤同志负责实施具体的事宜,实施过程中由纪委监督执行。2021年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竣工,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经费开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申报财政所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镇长,书记审批报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2年6月,此项运行实际支出10万元,新建混凝土堡坎470立方米,安装1米直径涵管8根,确保当地群众生命安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社会效益看保障了2800余人的安全通行,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确保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提升了政府威信;生态效益方面有效降低了灾害后续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也改善了当地的居住环境;可持续效益上改善生态环境,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增强他们的安全品质。村民满意度持续提高,增强群众凝聚力。


四、问题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5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竣工之后,未能及时完善资料,申请费用,导致了拖欠现象。

(二)相关建议。

该项目完成后,需要人员维护,但是为安排其他资金,建议增加人员维护经费用于后续维护工作。

项目名称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水磨镇人民政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25分)

绩效目标(6分)

目标内容

2

2

进度计划

2

2

目标匹配

2

2

决策依据(10分)

政策依据

2

2

实施规划

2

2

2

2

管理制度

2

2

2

2

资金分配(4分)

分配方法

2

2

分配过程

2

2

分配结果(5分)

审核把关

3

3

资金集中(均衡)

2

2

项目管理(15分)

资金到位(3分)

分配时效

1

1

资金拨付

2

1

资金管理(4分)

使用范围

2

2

支付依据

1

1

开支标准

1

1

财务管理(4分)

财务制度

2

2

会计核算

2

2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1

1

投资变更

1

1

制度执行

2

2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60分)

项目完成(15分)

完成数量

3

3

完成质量

4

4

完成时效

4

4

完成成本

4

2

项目效益(40分)

经济效益

10

9

社会效益

10

9

生态效益

10

10

可持续效益

10

9

满意度(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总分合计


95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水磨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2

 执行数:

62

其中:

财政拨款

62

其中:

财政拨款

62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21年底我镇各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全面完成;群众安全指数≥99%,群众满意度≥98%。年底经费支出62万元,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保障了全乡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生活便利,真正体现出项目的现实意义。

截至2021年底我乡各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全面完成;群众安全指数≥99%,群众满意度≥98%。年底经费支出62万元,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保障了全乡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生活便利,真正体现出项目的现实意义。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专题培训

组织乡级专题培训2次

组织乡级专题培训2次

开展到村到组政策宣讲

≥54次/村(组)

≥54次/村(组)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道路畅通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前完成

2021年12月前完成

成本指标

资金分配标准

原则上每村不少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

广福村5万元,桥板村5万元,火花村9万元,百花村5.4万元,群花村4.6万元,代弓村9万元,白玉村9万元,柳垭村5万元,春笋村5万元,火炬村5万元

新建堡坎

新建堡坎10处,共计123300元

新建堡坎10处,共计123300元

其他错车道、路面修补、涵洞等

其他错车道、路面修补、涵洞等,共计146700元

其他错车道、路面修补、涵洞等,共计146700元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群众出行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群众满意率

群众安全指数≥99%,群众满意率≥98%,

群众安全指数≥99%,群众满意率≥9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水磨镇村民满意度

≥90%

≥90%


旺苍县水磨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全面完成;群众安全指数≥99%,群众满意度≥98%。年底经费支出62万元,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保障了全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生活便利,真正体现出项目的现实意义。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按照上级下达的资金总额,根据各村人口、幅员面积、工作绩效和2021年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考核排序情况分配下达到村(原则上每村不少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根据实际,全镇资金可在乡域范围内调节平衡。广福村5万元,桥板村5万元,火花村9万元,百花村5.4万元,群花村4.6万元,代弓村9万元,白玉村9万元,柳垭村5万元,春笋村5万元,火炬村5万元。运行维护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村内户外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行和维护,如有结余,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用于村内户外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但不允许用于新建项目。其使用必须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确定,做到事前决策、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三个环节“群众说了算”。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1年初农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年初预算资金申报数为62万元,预算批复数为6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2021年底本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62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政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及时申报资金支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凡是能够取得销售发票的必须以发票保障),整村完成验收,整村申报资金计划;在支付时,只能通过一体化系统将工程项目类资金直接转账支付到承包方,不得转付到其他银行账户(如:受委托的其他个人(公司)账户、乡镇代理代发银行内部账户以及村级集体组织银行账户),更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给承包方支付现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镇各村(社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全面完成;群众安全指数≥99%,群众满意度≥98%。年底经费支出27万元,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保障了全乡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生活便利,正真体现出项目的现实意义。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社会效益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可持续方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生活便利。社会群众满意度≥98%。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综合得分89.5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不够,到村项目较为分散,难以综合投入;

2、法规程序制度不够完善,公开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1、加强资金管理,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严格把关,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

2、及时总结我镇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不够,到村项目较为分散,难以综合投入;

2、法规程序制度不够完善,公开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1、加强资金管理,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严格把关,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

2、及时总结我乡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项目名称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单位

水磨镇人民政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25分)

绩效目标(6分)

目标内容

2

2

进度计划

2

1

目标匹配

2

2

决策依据(10分)

政策依据

2

2

实施规划

2

1

2

2

管理制度

2

2

2

2

资金分配(4分)

分配方法

2

2

分配过程

2

2

分配结果(5分)

审核把关

3

3

资金集中(均衡)

2

2

项目管理(15分)

资金到位(3分)

分配时效

1

1

资金拨付

2

1.5

资金管理(4分)

使用范围

2

2

支付依据

1

1

开支标准

1

1

财务管理(4分)

财务制度

2

2

会计核算

2

2

组织实施(4分)

项目调整

1

1

投资变更

1

1

制度执行

2

2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60分)

项目完成(15分)

完成数量

3

3

完成质量

4

3

完成时效

4

4

完成成本

4

2

项目效益(40分)

经济效益

10

10

社会效益

10

8

生态效益

10

9

可持续效益

10

9

满意度(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4

总分合计


89.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