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
二、机构设置.....................................................................................(15)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8)
第四部分附件..........................................................................................(32)
第五部分附表..........................................................................................(7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12、全面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机关党委学习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工作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讨论8次。指定学习材料170套,利用定期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41次,涉及1950余人次。
(2)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发力。2021年培养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完成1名培养对象纳入预备党员、完成3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等工作。对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再次排查梳理,及时更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信息和党内统计工作。严格党费收支,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激活了组织活力,进一步夯实了组织基础。
(3)工作作风纪律明显改善。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内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今年组织开展“我与党旗同框”、“辉煌100载 永远跟党走”、“党旗照我去奋斗”等主题党日活动。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8次,进一步对每名党员干部打牢作风纪律基础。
(4)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严格制度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告知书,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全局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二是严肃纪律抓整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中聚焦12个方面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共查摆出5个方面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条;党员干部共查摆出168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2条,逐一建立台账销号;三是严明要求抓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脚,把严格管理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警示在先,立足防早防小,着力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以铁的纪律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四是严实措施抓治理。自系统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局把民政系统突出问题治理摆在工作首位,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印发了本系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4个方面5个问题,及时细化梳理问题清单,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工作步骤全力组织推进,目前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治理成效明显。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021年以来,我局以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暖心实事”,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强力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和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动态清理退出最低生活保障1910人(农村1415人、城市495人),新增城乡低保1114人(农村1012人、城市102人),首次实现负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28498户37698人,其中城市低保6422户11842人,农村低保22076户2585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1726人;特困供养对象2341人;精简退职对象81人。通过全省“一卡通”阳光平台精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629.3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2046.68万元,农村低保金3582.7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927.78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5.45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486.26万元;累计发放精简退职生活救助金38.52万元。
(2)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运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系统,推动“互联网+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全流程在线审核审批,救助对象更加精准,管理更加规范。截至目前,下拨乡镇困难群众救助金921万元;全县共救助5056余人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897.03余万元。
(3)全力以赴开展部门帮扶。我局除抓好行业帮扶工作外,还承担3个乡镇6个村189户脱贫户的帮扶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干部职工包干到户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体系。入冬以来,组织单位帮扶力量,从12月1日开始走村入户活动,向脱贫户、返贫致贫边缘户等困难群众发放过冬物资,发放大米5628斤、食用油2010斤、棉衣583套,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凝聚巩固脱贫成果士气。
3、稳步推进“两项改革”,写实“后半篇”文章
(1)养老育幼工作方面。一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构建“1+12+N”的养老服务体系,“1”是指县级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12”是指全县12个公办乡镇中心敬老院,“N”是指N个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形成“点多面广”的养老服务网络。2021年投入资金110.3万元,完成国华镇、金溪镇、张华镇、木门镇敬老院规范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及盐河镇、天星镇、双汇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同时为国华镇、金溪镇、张华镇、木门镇敬老院引入了“雪亮工程”,培养了20多名养老护理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投入资金200万元新建东河镇马家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投入资金22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特困人员、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提供各种服务;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安排专项资金14.1万元为全县特殊困难群体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完善儿童服务体系。强有力推进省下达的在驻地镇、中心镇、特色镇打造儿童之家示范点目标任务,目前已建成“儿童之家”示范点4个并开始运行;有力推动在驻地镇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建成省级试点婴幼儿照护机构1所并投入使用,婴幼儿托养床位60个,现已全部入住,床位供不应求;县儿童福利院已于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可容纳150名儿童入住学习生活;截至目前,全县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0人(孤儿9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0人)。累计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311万元(孤儿147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4万元)。
(2)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工作的通知》,规范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并督促全县257个村(社区)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平台”,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目前,全县257个村(社区)已全部制定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录入平台;二是选优配强社区班子。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以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社区村委班子成员,全县37个社区主任平均年龄45岁,大专以上文化17名,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社区干部整体活力持续增强。同时,我局加大对群众反应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把好监督核实关;三是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对群众反应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把好监督核实关。
(3)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面。一是扎实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旺苍县获得省级专项资金3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建设,在我县东河镇、东河镇治城社区、嘉川镇教场梁社区、白水镇陈家岭社区、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工作,目前,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并积极挖掘试点示范开展过程中的特色亮点,有效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二是优化社区服务供给。贯彻落实“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指导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开展智慧社区建设,以科技手段优化社区服务;三是保障社工人才储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形势要求,加大宣传社会工作师的重要作用,鼓励相关人员及有意从事社工行业的人员积极报考,以壮大全县社工队伍,丰富社工人才储备;四是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全县主要社区积极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更好地开展社区治理工作。如东河镇治城社区成立“红场家园”社会组织、陈家岭社区成立“矿工人家”社会组织等。
4、超额完成经济指标,高位推动项目建设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向上争取资金情况。2021年财政下达我局全年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3105万元,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民政专项资金361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3105万元)的116%。其中: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266万元、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93万元、民政事业补助资金320万元、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30万元、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8万元、孤儿助学33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5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城乡临时救助124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300万元、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40万元、普济镇公益性公墓80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今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任务数6000万,1-12月实现入库498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6000万元)的83%;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5000万元,1-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40万(待定),完成目标任务(5000万元)的82.8%。为确保2022年一季度实现开门红,我局采取倒排工期等超常手段,加大力度推进龙凤镇敬老院(1300万元)和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800万元)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入库2100万元。
(2)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一是龙凤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10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60万,目前正在制作招标文件,预计12月下旬进入招标挂网阶段;二是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0万,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640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6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做预算编制,预计12月下旬开展财评工作。
5、社会事务逐步规范,社会服务优质高效
(1)如期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勘界工作。我县涉及行政区划变更的共28个乡镇,共涉及变化界线50余条729.95千米,2021年5月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投资160余万元用于行政区划勘界测绘工作,现已完成勘界成果上报,省民政厅已于2021年12月7日给予勘界成果备案。
(2)圆满完成川陕线旺苍宁强段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与陕西省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45号)文件精神,旺苍宁强两县民政局加强联动,对双方边界接壤的4个乡镇10个村,全长27公里界线按要求开展联合检查。严格按照协议书中行政区域界线走向说明及协议书附图,对行政区域界线其他标志物及与行政区域界线相关的地物、地貌进行实地检查。对联检中发现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越界从事生产建设等活动的,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人民政府责成业务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加强殡葬秩序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祭祀安全。利用清明、春节有利时机,把弘扬先进殡葬文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践行“为民、务实、创新、奉献”民政精神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各乡镇印发《旺苍县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乡镇逢场天,使用车载广播宣传(出动车辆30余次)、发放《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旺苍县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等资料20000份,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各乡镇交通便利、人员相对集中地点、县殡仪馆、公墓等地悬挂文明安全祭扫横幅10幅;制作殡葬宣传片在旺苍电视台滚动播出,利用旺苍LED平台、出租车LED平台滚动播出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在服务区内设立鲜花供应摊位,换取群众自带的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大力推行敬献鲜花、绿化植树、网上纪念、集体共祭等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利用已建成的花葬、树葬设施积极宣传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倡导健康、文明、低碳、环保、平安的祭奠形式,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丧葬陋习,注重精神传承为主,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二是实现绿色惠民殡葬全覆盖。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全县执行绿色惠民殡葬服务补助政策,主要用于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冷藏、火化、丧服、骨灰寄存、尸袋、骨灰袋)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实施绿色惠民殡葬补助928人,补助资金57.89万元;三是加大投入,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旺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旺苍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普济镇永兴公益性公墓建设前期的申报、规划、环评等工作;四是规范殡葬行为,强化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联合县级8个部门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进殡葬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好优质殡葬服务活动,重点做到“九不得、九提升”,不断健全完善殡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基本需求。
(4)推动婚姻登记规范运行。一是完善服务设施,提高办事效率。婚姻登记处集中采购了一批智能一体机,实现婚姻登记处窗口一体机业务办理全覆盖。智能一体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既极大缩减了办理业务的时间,同时也给老年人或肢体不便的群众填写表格提供了方便,更增加了办事群众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二是着力解决了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堵点问题,满足婚姻当事人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先行先试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了可行路径。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038对,离婚登记510对,补发结婚登记1382对,补发离婚登记68对,登记合格率100%,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婚姻登记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殡管所、县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归口管理社团组织县慈善会。总编制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局机关)12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员编制50人;本年退休5人,调入3人,调出2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在编人员60人。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6159.75万元。与2020年相比,本年收入13571.95万元,上年为1174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3.65万元,增加比例15.52%,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2687.13万元,上年为10964.03万元,差额为1723.1万元,增加比例为15.72%,增加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57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79.4万元,占98.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55万元,占1.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6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14万元,占7.13%;项目支出11781.99万元,占92.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6159.75万元。与2020年相比,本年收入13571.95万元,上年为1174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3.65万元,增加比例15.52%,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支出12687.13万元,上年为10964.03万元,差额为1723.1万元,增加比例为15.72%,增加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1.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54.46万元,增加15.7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1.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9万元,占0.0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73.12万元,占99.28%;卫生健康支出32.51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51.29万元,占0.4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161.23万元,完成预算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1.29万元,完成预算94.88%。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8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3.92万元,完成预算45.82%,该项目建设工期跨年度,按照项目进度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41万元,完成预算78.3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253.18万元,完成预算8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保障人数小于年初预算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7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132.11万元,完成预算8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补贴人数小于年初预算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决算为214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支出决算为4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2.82万元,完成预算80.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临时救助人数小于年初预算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9.64万元,完成预算93.3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42.48万元,完成预算18.4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58万元,完成预算1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龙凤敬老院项目建设按照项目进度支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51万元,完成预算8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11-12月份干部职工医保未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62万元,占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5万元,占36.3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殡仪馆殡葬用车)、其他用车1辆(救助专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6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救助行动、孤儿管理、区划地名工作、福利慈善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1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区划地名、福利慈善、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工作协调、学习交流、迎接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25.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43万元,比2020年增加31.43万元,增长3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差旅费等办公业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9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旺苍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县殡仪馆殡葬服务、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助行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款):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反映社会福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指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指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指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旺苍县民政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保障股)、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殡管所、县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归口管理社团组织县慈善会。
(二)基本职能
1、负责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12、全面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旺苍县民政局编制为64人,其中行政编制(局机关)12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员编制50人;本年退休5人,调入3人,调出2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在编人员6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57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79.40万元,占98.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55万元,占1.4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6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14万元,占7.13%;项目支出11781.99万元,占92.87%。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 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根据《2021年度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内容,经自评,旺苍县民政局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①党史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机关党委学习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工作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讨论8次。指定学习材料170套,利用定期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41次,涉及1950余人次。
②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发力。2021年培养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完成1名培养对象纳入预备党员、完成3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等工作。对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了再次排查梳理,及时更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信息和党内统计工作。严格党费收支,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激活了组织活力,进一步夯实了组织基础。
③工作作风纪律明显改善。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内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今年组织开展“我与党旗同框”、“辉煌100载 永远跟党走”、“党旗照我去奋斗”等主题党日活动。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8次,进一步对每名党员干部打牢作风纪律基础。
④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一是严格制度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告知书,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全局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廉政承诺书;二是严肃纪律抓整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中聚焦12个方面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共查摆出5个方面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条;党员干部共查摆出168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62条,逐一建立台账销号;三是严明要求抓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脚,把严格管理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警示在先,立足防早防小,着力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以铁的纪律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四是严实措施抓治理。自系统治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局把民政系统突出问题治理摆在工作首位,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印发了本系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4个方面5个问题,及时细化梳理问题清单,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工作步骤全力组织推进,目前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治理成效明显。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2021年以来,我局以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暖心实事”,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①强力抓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和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动态清理退出最低生活保障1910人(农村1415人、城市495人),新增城乡低保1114人(农村1012人、城市102人),首次实现负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28498户37698人,其中城市低保6422户11842人,农村低保22076户2585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1726人;特困供养对象2341人;精简退职对象81人。通过全省“一卡通”阳光平台精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629.3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2046.68万元,农村低保金3582.7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927.78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5.45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486.26万元;累计发放精简退职生活救助金38.52万元。
②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运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系统,推动“互联网+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全流程在线审核审批,救助对象更加精准,管理更加规范。截至目前,下拨乡镇困难群众救助金921万元;全县共救助5056余人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897.03余万元。
③全力以赴开展部门帮扶。我局除抓好行业帮扶工作外,还承担3个乡镇6个村189户脱贫户的帮扶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干部职工包干到户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体系。入冬以来,组织单位帮扶力量,从12月1日开始走村入户活动,向脱贫户、返贫致贫边缘户等困难群众发放过冬物资,发放大米5628斤、食用油2010斤、棉衣583套,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凝聚巩固脱贫成果士气。
(3)稳步推进“两项改革”,写实“后半篇”文章
①养老育幼工作方面。一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构建“1+12+N”的养老服务体系,“1”是指县级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12”是指全县12个公办乡镇中心敬老院,“N”是指N个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形成“点多面广”的养老服务网络。2021年投入资金110.3万元,完成国华镇、金溪镇、张华镇、木门镇敬老院规范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及盐河镇、天星镇、双汇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同时为国华镇、金溪镇、张华镇、木门镇敬老院引入了“雪亮工程”,培养了20多名养老护理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投入资金200万元新建东河镇马家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投入资金22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特困人员、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提供各种服务;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安排专项资金14.1万元为全县特殊困难群体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完善儿童服务体系。强有力推进省下达的在驻地镇、中心镇、特色镇打造儿童之家示范点目标任务,目前已建成“儿童之家”示范点4个并开始运行;有力推动在驻地镇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建成省级试点婴幼儿照护机构1所并投入使用,婴幼儿托养床位60个,现已全部入住,床位供不应求;县儿童福利院已于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可容纳150名儿童入住学习生活;截至目前,全县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0人(孤儿9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0人)。累计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311万元(孤儿147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4万元)。
②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工作的通知》,规范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并督促全县257个村(社区)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平台”,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目前,全县257个村(社区)已全部制定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录入平台;二是选优配强社区班子。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以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社区村委班子成员,全县37个社区主任平均年龄45岁,大专以上文化17名,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社区干部整体活力持续增强。同时,我局加大对群众反应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把好监督核实关;三是持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对群众反应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把好监督核实关。
③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面。一是扎实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旺苍县获得省级专项资金3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建设,在我县东河镇、东河镇治城社区、嘉川镇教场梁社区、白水镇陈家岭社区、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工作,目前,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并积极挖掘试点示范开展过程中的特色亮点,有效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二是优化社区服务供给。贯彻落实“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指导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开展智慧社区建设,以科技手段优化社区服务;三是保障社工人才储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形势要求,加大宣传社会工作师的重要作用,鼓励相关人员及有意从事社工行业的人员积极报考,以壮大全县社工队伍,丰富社工人才储备;四是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全县主要社区积极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服务,更好地开展社区治理工作。如东河镇治城社区成立“红场家园”社会组织、陈家岭社区成立“矿工人家”社会组织等。
(4)超额完成经济指标,高位推动项目建设
①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向上争取资金情况。2021年财政下达我局全年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3105万元,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民政专项资金361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3105万元)的116%。其中: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266万元、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93万元、民政事业补助资金320万元、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30万元、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8万元、孤儿助学33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5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城乡临时救助124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300万元、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40万元、普济镇公益性公墓80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今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任务数6000万,1-12月实现入库498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6000万元)的83%;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5000万元,1-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40万(待定),完成目标任务(5000万元)的82.8%。为确保2022年一季度实现开门红,我局采取倒排工期等超常手段,加大力度推进龙凤镇敬老院(1300万元)和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800万元)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入库2100万元。
②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一是龙凤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10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60万,目前正在制作招标文件,预计12月下旬进入招标挂网阶段;二是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0万,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640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6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做预算编制,预计12月下旬开展财评工作。
(5)社会事务逐步规范,社会服务优质高效
①如期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勘界工作。我县涉及行政区划变更的共28个乡镇,共涉及变化界线50余条729.95千米,2021年5月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投资160余万元用于行政区划勘界测绘工作,现已完成勘界成果上报,省民政厅已于2021年12月7日给予勘界成果备案。
②圆满完成川陕线旺苍宁强段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与陕西省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1]45号)文件精神,旺苍宁强两县民政局加强联动,对双方边界接壤的4个乡镇10个村,全长27公里界线按要求开展联合检查。严格按照协议书中行政区域界线走向说明及协议书附图,对行政区域界线其他标志物及与行政区域界线相关的地物、地貌进行实地检查。对联检中发现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越界从事生产建设等活动的,联检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人民政府责成业务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③加强殡葬秩序规范化管理。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祭祀安全。利用清明、春节有利时机,把弘扬先进殡葬文化作为推进殡葬改革,践行“为民、务实、创新、奉献”民政精神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各乡镇印发《旺苍县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乡镇逢场天,使用车载广播宣传(出动车辆30余次)、发放《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旺苍县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等资料20000份,宣传国家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各乡镇交通便利、人员相对集中地点、县殡仪馆、公墓等地悬挂文明安全祭扫横幅10幅;制作殡葬宣传片在旺苍电视台滚动播出,利用旺苍LED平台、出租车LED平台滚动播出殡葬改革宣传标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在服务区内设立鲜花供应摊位,换取群众自带的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大力推行敬献鲜花、绿化植树、网上纪念、集体共祭等纪念方式,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利用已建成的花葬、树葬设施积极宣传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并实行奖补措施,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取得进展和突破;倡导健康、文明、低碳、环保、平安的祭奠形式,引导市民自觉摒弃丧葬陋习,注重精神传承为主,为群众创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二是实现绿色惠民殡葬全覆盖。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全县执行绿色惠民殡葬服务补助政策,主要用于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遗体冷藏、火化、丧服、骨灰寄存、尸袋、骨灰袋)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实施绿色惠民殡葬补助928人,补助资金57.89万元;三是加大投入,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旺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旺苍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普济镇永兴公益性公墓建设前期的申报、规划、环评等工作;四是规范殡葬行为,强化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联合县级8个部门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进殡葬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好优质殡葬服务活动,重点做到“九不得、九提升”,不断健全完善殡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群众“逝有所安”基本需求。
④推动婚姻登记规范运行。一是完善服务设施,提高办事效率。婚姻登记处集中采购了一批智能一体机,实现婚姻登记处窗口一体机业务办理全覆盖。智能一体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既极大缩减了办理业务的时间,同时也给老年人或肢体不便的群众填写表格提供了方便,更增加了办事群众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二是着力解决了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堵点问题,满足婚姻当事人就近就便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先行先试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了可行路径。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038对,离婚登记510对,补发结婚登记1382对,补发离婚登记68对,登记合格率100%,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婚姻登记工作。
2、预算编制情况
(1)报送时效。按照相关文规定和县财政的统一安排部署,分阶段按时完成了预算的编制报送工作。
(2)编制质量。结合近几年的部门决算及单位实际情况,高质量的编报了年度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半年预算调整情况安排本单位的各项支出,确保实现预算执行的刚性要求。本年度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1102.58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4071.85万元对比增加7030.73万元,变动的原因是当年上级安排项目支出增加。本年收入13571.95万元,上年为11748.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3.65万元,增加比例为15.52%,收入增加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财政下达年初预算指标11102.58万元,调整后本年预算收入13571.95万元,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2513.86万元,当年财政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81.77万元,存量资金安排支出155.72万元,故本年初应返还额度调整为2587.81万元。全年合计收入16159.75万元;本年支出12687.13万元,上年为10964.03万元,差额为1723.10万元,增加比例为15.72%,增加原因为城乡低保收支纳入单位预算。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我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按时参加了县年度财政决算工作会议,认真参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业务培训,对与以往年度部门决算编报不同的重点内容做了详细的记录,为编报好本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提供了业务知识的储备。在编报过程中,财务人员积极学习,认真查看了县财政局提供的有关部门决算工作的各级相关的决算软件培训演示文稿,对有疑问的地方查阅相关会计制度、预决算法规等资料,并向县财政局的业务负责同志请教相关问题,以确保了本次部门决算的顺利完成。部门决算支出126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1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1157.84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24.16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7.13% 、87.95%、4.92%。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161.23万元,完成预算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1.29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8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3.92万元,完成预算45.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治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41万元,完成预算7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11、12月养老保险资金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253.18万元,完成预算8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12月资金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7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1132.11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12月资金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 支出决算为214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 支出决算为44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02.82万元,完成预算80.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临时救助人数小于年初预算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49.64万元,完成预算93.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12月资金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42.48万元,完成预算1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资金属于前期准备工作未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58万元,完成预算1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旺苍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处于工程招标阶段未支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2.51万元,完成预算8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11、12月资金未支付。
2021年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57.26万元,完成预算86%,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2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项目决策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统筹兼顾,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项目实施情况
(1)财务管理
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我局内设规划财务股,配备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3人,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②内部管理制度。本单位结合上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制定了《旺苍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卡财务管理办法》、《旺苍县民政局公务外出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旺苍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旺苍县民政局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旺苍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等相关制度。
③会计核算。 财务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计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防做假账、账外账、白条做账,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发生;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2)财政政策执行。
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旺苍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编报及时完整,无超预算申报计划;无违规归垫资金现象;无利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现象;无大额提现等手段规避国库集中支付。
公务卡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公务卡消费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支出目录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选择方式合法。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现象。
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坚守三公经费预算总量零增长的底线,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3)财经纪律。
审计监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形成了每年对我局及下拨乡镇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的机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预防各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主动积极接受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支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1)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政保障对象大排查和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动态清理退出最低生活保障1910人(农村1415人、城市495人),新增城乡低保1114人(农村1012人、城市102人),首次实现负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28498户37698人,其中城市低保6422户11842人,农村低保22076户2585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1726人;特困供养对象2341人;精简退职对象81人。通过全省“一卡通”阳光平台精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629.3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2046.68万元,农村低保金3582.7万元;累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927.78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5.45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486.26万元;累计发放精简退职生活救助金38.52万元;向脱贫户、返贫致贫边缘户等困难群众发放过冬物资,发放大米5628斤、食用油2010斤、棉衣583套,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凝聚巩固脱贫成果士气。
(2)稳步推进“两项改革”,写实“后半篇”文章。2021年投入资金110.3万元,完成国华镇、金溪镇、张华镇、木门镇敬老院规范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及盐河镇、天星镇、双汇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提升;投入资金200万元新建东河镇马家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投入资金22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特困人员、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开展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提供各种服务;安排专项资金45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工作,安排专项资金14.1万元为全县特殊困难群体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完善儿童服务体系,建成“儿童之家”示范点4个并开始运行;县儿童福利院已于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可容纳150名儿童入住学习生活;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旺苍县获得省级专项资金3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建设,在我县东河镇、东河镇治城社区、嘉川镇教场梁社区、白水镇陈家岭社区、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工作,目前,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并积极挖掘试点示范开展过程中的特色亮点,有效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3)超额完成经济指标,高位推动项目建设。2021年财政下达我局全年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3105万元,截至目前,共争取上级民政专项资金361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3105万元)的116%。其中: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266万元、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93万元、民政事业补助资金320万元、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30万元、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8万元、孤儿助学33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5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城乡临时救助124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300万元、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40万元、普济镇公益性公墓80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今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任务数6000万,1-12月实现入库498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6000万元)的83%;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5000万元,1-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140万(待定),完成目标任务(5000万元)的82.8%。为确保2022年一季度实现开门红,我局采取倒排工期等超常手段,加大力度推进龙凤镇敬老院(1300万元)和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800万元)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入库2100万元。龙凤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104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60万,目前正在制作招标文件,预计12月下旬进入招标挂网阶段;二是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0万,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640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6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做预算编制,预计12月下旬开展财评工作。
(4)社会事务逐步规范,社会服务优质高效。如期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勘界工作。我县涉及行政区划变更的共28个乡镇,共涉及变化界线50余条729.95千米,2021年5月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投资160余万元用于行政区划勘界测绘工作,现已完成勘界成果上报,省民政厅已于2021年12月7日给予勘界成果备案。加强殡葬秩序规范化管理。全县共实施绿色惠民殡葬补助928人,补助资金57.89万元;推动婚姻登记规范运行。共办理结婚登记2038对,离婚登记510对,补发结婚登记1382对,补发离婚登记68对,登记合格率100%,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婚姻登记工作。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公开,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向公众展示部门业绩和本部门为提高绩效所做的努力,有效缓解公众对政府的偏见,建立和巩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县财政预决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预算收入,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无不规范开支和超支等现象。严格财政支出部门自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绩效目标公开制度,严格项目动态监管和绩效监控,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当前财务工作管理精细化,任务繁重,目前人员力量薄弱,有待加强人员配备。
2、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和方案质量需提升,开展日常自查工作效果不够突出。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力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更新思路,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改进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全社会参与新格局。为了加大惠民政策的力度,只单纯依靠上级财政拨款,难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建议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报请县政府通过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对于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用于民政社会救助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筹集社会救助资金,提高救助资金的弥补能力。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鼓励慈善和志愿服务、倡导自我服务,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社区、社工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民生工程健康和谐发展。
3、加强年初预算的编审工作。预算编制细化到每一经济科目,参考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数据编制好预算,尽可能将预、决算差异降到最低。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和新的决算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预决算工作。
附件
2021年城乡临时生活救助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实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度中央下达临时救助资金1205万元,省级配套40万元,上年度结转158.61万元,共计1403.6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按照上年度的救助情况,2021年度计划救助在5000人以上,救助标准为500元到3000元不等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2021年度在临时救助金的申报和具体实施内容上严格按照《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按照年初的计划,2021年度接收中央下达临时救助资金1205万元,省级配套40万元,共计1245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158.61万元,共计接收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403.6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度累计支出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002.82万元,主要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在支付过程中,严格要求提供的支撑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杜绝虚假冒领等现象发生。截至目前,账面结存400.79万元,主要是特困供养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在市级精神病院住院费用因医保结算的问题,暂时未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上,我县临时生活救助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川府发〔2015〕13号)以及《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规章制度执行。在会计核算上,坚持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规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临时救助工作由社会救助股负责组织实施。在办理临时救助过程中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审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平台直接兑现给救助对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上年度的完成情况,年初计划完成6200余人的临时生活救助,根据困难程度,给予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资金救助,截至目前,实际累计救助5056人,累计支出1002.82万元,支出及时率达到了100%。通过有效的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体现了国家对于困难群体的关心和关注,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有力的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受助人员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县临时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复救助难以遏制。按照临时救助政策,同一事项救助对象只能申请救助一次,特殊情况每年不超过2次,但个别救助对象以生活困难为由,每年要求解决2到3次,更有甚者每月都要求给以救助,如不给予解决,就反复纠缠领导,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或到市到省上访,导致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不明就里的批示,给予重复救助、多头救助,违背了临时救助“救急难”的初衷,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相关建议。
通过改革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救助程序,加强村(社区)的评议、审查和公示力度,确保临时救助公开、公平、公正,进而有效遏制重复救助等现象的发生。
附件
202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实施是对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城市低保。2021年度中央下达低保资金1816万元,省级配套228万元,县级配套100万元。
2.农村低保。2021年度中央下达低保资金4147万元,县级配套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用于解决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维护城市社会稳定。2021年度计划对城市6857户12663人、农村22168户26132人逐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1年度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要求,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按照年初的计划,2021年度接收中央下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963万元(其中城市1816万元、农村4147万元),省级配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228万元,县级配套400万元(其中城市100万元、农村300万元),三项资金共计6591万元,加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上年度结转52.64万元,共计接收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643.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度累计支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593.79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广元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依据需纳入的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后,不足部分实行补差发放来确定。在低保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核定的补差标准逐月发放。截至目前,申报的农村低保金已全部支付完毕,城市低保金账面结存49.85万元,结存资金主要是通过对保障对象进行经济信息比对后,取消了部分城市保障对象的低保待遇造成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上,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在会计核算上,坚持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规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由社会救助股负责组织实施。在办理临时救助过程中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审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平台直接兑现给保障对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计划对27350人低保对象实施保障,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加强了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实际完成保障人数25856人,首次实现负增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稳定在每人每月100元,经费保障100%实现足额保障。通过认真落实落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措并举,有力的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对象满意度得到了全面提升。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态管理不规范,导致保障对象不精准;二是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较大。
相关建议。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相关规定,一是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逐步缩小低保标准差距;二是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不定期开展经济信息比对,同时加大乡镇、村(社区)动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杜绝“死亡保”等非正常情况的发生。
附件
2021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度中央下达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12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21年度计划对现有2328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其中集中供养671人,分散供养1657人。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1年度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按照年初的计划,2021年度中央下达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1250万元,合计15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度累计支出特困供养人员供养资金1449.64万元,账面结余100.36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人员自然减员等因素造成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在会计核算上,坚持局长负责制,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重大财务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规财股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会计出纳分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发放工作由社会救助股负责组织实施。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执行,按月申报资金,经局领导和规划财务股审批后,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平台直接兑现给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的直接拨付给其所在的乡镇中心敬老院)。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计划对现有2341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其中集中供养676人,分散供养1665人实施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城市每人每月767元、农村每人每月507元,集中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实现统一,供养金发放及时率达到了100%,通过有效的资金支持和管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的保障,群众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态管理不规范,导致保障对象不精准;二是集中供养入住率低。
相关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一步强化特困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大乡镇、村(社区)动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的监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升乡镇中心敬老院基本照护能力,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实现应住尽住。
附件
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下达省补残疾人两补资金493万元,县级配套76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残疾人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我局每月及时下发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全县共救助困难残疾人92702人次,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45485人次,其中一级12501人次,每人每月90元,二级32984人次,每人每月60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1年省拨资金493万,地方配套765万元。2021年共支出残疾人两补资金1132.11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残疾人补贴发放。根据《旺苍县民政局、旺苍县财政局、旺苍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旺民发〔2016〕 38 号)组织全县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规范做好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强化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力度。
2、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排查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完善资料。将所有符合政策的残疾人100%纳入保障范围,对全县11691名享受残疾人两补的信息系统中身份信息及时比对、更新。
3、严格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残疾人两补发放都能严格按照民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到位;自补贴对象申请当月起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保障对象个人账户,实行精准及时发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群众满意度较好。
4、加强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到位。县民政局成立了专项工作核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调查问卷、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实行责任到人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真实准确、程序严格,防止弄虚作假。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实行实名制管理、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分工与合作相配合,切实抓牢、做实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县共救助困难残疾人92702人次,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45485人次,其中一级12501人次,每人每月90元,二级32984人次,每人每月60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做到应保尽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100%纳入保障范围,作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群众满意率达到99%。
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政策宣传不深入。乡镇工作人员变动太快对业务政策未深学细研,宣传力度也不够,宣传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符合条件个别残疾人常年在外地,自己不愿办理,自动放弃。三是部分残疾人残疾证到时限后,不愿意去重新评定残疾等级,害怕重新鉴定后降低其等级,影响自己享受的补贴标准。
(二)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解决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照实施办法要求,做到精准审核审批,把这项民生工程惠及到所有有需求的残疾人,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两补资金幅度,建议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列入省市财政支付补助范围。
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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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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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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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6159.75 |
执行数: |
126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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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财政拨款 |
16159.7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68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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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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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握重点,主攻难点,基本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规划所设定的目标任务,全县民政事业保持快速、有序、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握重点,主攻难点,基本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规划所设定的目标任务,全县民政事业保持快速、有序、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 |
社区亲民化改造12个,创建智慧社区1个,新建爱心食堂1个,新建社工总站1个、乡镇社工站5个,社工室4个,新建社会组织孵化园1个。 |
社区亲民化改造12个,创建智慧社区1个,新建爱心食堂1个,新建社工总站1个、乡镇社工站5个,社工室4个,新建社会组织孵化园1个。 |
|
|
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工作 |
完成23个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界线勘定工作 |
完成23个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界线勘定工作,共涉及变化界线50余条729.95千米。 |
|
|||
社会救助工作 |
发放农村低保27350人,城镇低保16240人,城乡临时救助6200人,流浪乞讨救助200人,精减退职人员救助99人,特困人员供养2346人。 |
发放农村低保25856人,城镇低保11842人,城乡临时救助6200人,流浪乞讨救助85人,精减退职人员救助81人,特困人员供养2341人。 |
|
|||
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 |
婚姻登记率、儿童收养登记率达到100%,火化区实现火化率100%,绿色惠民殡葬900人。 |
婚姻登记率、儿童收养登记率达到100%,火化区实现火化率100%,绿色惠民殡葬928人。 |
|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居家养老服务6000人次,养老服务建构建设5个,保障13个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及5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 |
居家养老服务6000人次,养老服务建构建设5个,保障13个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及5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 |
|
|||
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
发放孤儿生活补助280人,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764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60人。 |
发放孤儿生活补助253人,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7860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66人。 |
|
|||
质量指标 |
各类社会救助及时率 |
≥95% |
97% |
|
||
社会救助复盖率 |
≥99% |
99% |
|
|||
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各类定期救助、补贴、待遇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前 |
按时发放 |
|
|
成本指标 |
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
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 |
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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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
按规定开支 |
按规定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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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经济发展 |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 |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生态功能区 |
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全年公务活动,提倡无纸化办公 |
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全年公务活动,提倡无纸化办公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5% |
96% |
|
|
受助人员满意度 |
≥95% |
97% |
|
|
|
|||||
项目名称 |
城乡临时生活救助 |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
||||
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403.61 |
执行数: |
1002.82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403.61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02.82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按照上年度的救助情况,2021年度计划救助在5000人以上,救助标准为500元到3000元不等给予临时生活救助。 |
按照上年度的完成情况,年初计划完成6200余人的临时生活救助,根据困难程度,给予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资金救助,截至目前,实际累计救助5056人,累计支出1002.823546万元,支出及时率达到了100%。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临时救助人次 |
≥6200人 |
5056人 |
|
|
质量指标 |
社会救助支出及时率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按照轻重缓急及时救助 |
照轻重缓急及时救助 |
|
||
成本指标 |
发放标准 |
根据困难程度,给予500元-2000元不等的资金救助 |
根据困难程度,给予500元-2000元不等的资金救助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减轻群众负担 |
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精准识别,规范管理,降低受助对象生活压力 |
建立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受助人员满意度 |
≥95% |
=100% |
|
2021年部门预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项目名称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196.64 |
执行数: |
2146.79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96.64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46.79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用于解决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维护城市社会稳定。2021年度计划对城市6857户12663人逐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
2021年度实际完成城市6422户11842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16240 |
11842 |
|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保障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重点工作按期完成率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城市低保 |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补差发放 |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补差发放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
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最低生活 |
建立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
建立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保障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2021年部门预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项目名称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447 |
执行数: |
4447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447 |
其中: 财政拨款 |
4447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用于解决部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维护农村稳定。2021年度计划对农村22168户26132人逐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
2021年度实际完成农村22076户25856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
≥27350 |
25856 |
|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保障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重点工作按期完成率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农村低保 |
100元/月 |
100元/月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
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最低生活 |
建立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
建立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保障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
2021年部门预算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项目名称 |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550 |
执行数: |
1449.64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55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449.64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21年度计划对现有2328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其中集中供养671人,分散供养1657人。 |
2021年度计划对现有2341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其中集中供养676人,分散供养1665人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困人员供养人数 |
2346 |
2341 |
|
|
质量指标 |
社会救助复盖率 |
≥99% |
=100% |
|
||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
每月25日前 |
按时发放 |
|
||
成本指标 |
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分散供养标准 |
507元/每月 |
507元/每月 |
|
||
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集中供养标准 |
767元/每月 |
767元/每月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
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精准识别稳步提升供养对象生活水平 |
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精准识别稳步提升供养对象生活水平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受助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
公众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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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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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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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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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258 |
执行数: |
1132.11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58 |
其中: 财政拨款 |
1132.11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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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
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人数 |
7644 |
7860 |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 |
3260 |
3866 |
|
|||
其中: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 |
1031 |
1043 |
|
|||
其中: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 |
2229 |
2823 |
|
|||
质量指标 |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
≥99% |
≥99% |
|
||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残疾人两补发放时间 |
每月25号 |
按时发放 |
|
||
成本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 |
100元 |
100元 |
|
||
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 |
90元 |
90元 |
|
|||
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 |
60元 |
60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
显著增强 |
显著增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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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补贴救助保障制度 |
不断完善 |
不断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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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两项补贴保障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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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