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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41 -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41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筑牢疫情防控医保防线。一是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苗和接种费用专项预算、资金划拨、费用结算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支付上解 1768.25 万元。全年预计将动用历年结余基金 7500—8000 万元。二是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组织动员 25 名干部职工接种疫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2、巩固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一是为 5 万余人脱贫人口全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参保率 100%。落实倾斜照顾政策,减轻就医负担,1—10 月,脱贫人口住院14373 人次,统筹基金支付 3656.22 万元,倾斜 1034.45 万元。二是制定《广元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因病返贫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相关人员信息。三是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天星镇云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3、做优做强医保公共服务。一是坚决落实全民参保。2021 年,我县参保 37.4 万人,参保率保持在 98%以上。其中城镇职工 3.35 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34.05 万人(含财政全额代缴特殊群体 81730 人)。2022 年度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加强与税务局和各乡镇的工作衔接协作配合,城乡居民已缴费 27.7 万人,缴费率 81.35%。二是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制定了《旺苍县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印制办事指南,更新完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三是优化办事环境,在医保服务窗口增添了座椅坐垫、急救箱等便民服务设施。设置“办不成事”窗口,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提升服务能力。组织窗口人员开展医保政策、业务办理流程、服务礼仪等培训 5 次。三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乡镇医保经办服务平稳推进,23个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政策咨询等近 20 万人次,群众办事成本降低,医保服务可及性增强。二是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围提质,139 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全国及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群众异地就医购药更加便捷。异地就医 1.76 万人次,结算 570 万元。三是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在四川政务一体化平台申领事项 40 件,实现全程网办,网办率达到 100%。
4、推动医药服务管理提质增效。一是以 DRG 结算为主,按床日、按病种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全面落地,全县 54家定点医院实现一个区域总额下的 DRG 结算,目前 DRG 结算支付1.29 亿元。二是常态化推进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先后参与 6 批次 157 类中选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率 100%。三是医保信息化建设基础不断夯实,9 月份成功接入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 11 万余人,激活率 30%。四是依法依规进行了基金预决算,与 203 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新增定点机构 12 家,暂停 4 家。
5、深化医疗保障行业专项治理。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会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召开 2 次专题会议,制定印发《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着力营造氛围,发动各级经办机构、医药机构、商业银行,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 2 万余份。三是严查违规问题,围绕基金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查,追回医保基金 174.78 万元。
6、强化参保群众待遇保障。发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作用,持续做好特殊门诊、“两病”门诊、医疗救助及谈判药品的认定、审批、管理和费用拨付等工作,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1—10 月,住院 6.7 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 1.8 亿元;6.06 万人次(含资助参保)享受医疗救助,资金支付 1413 万元;3.75 万人次享受“两病”门诊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基金支付 1129 万元;203 人次享受国家谈判药品报销政策,基金支付 119 万元。
二、机构设置
医疗保障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无纳入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40.8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1.46万元,下降5.46%。变动原因是医保基金支出正常差异及政府性基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04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2.87万元,占9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4万元,占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8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83万元,占21.15%;项目支出1487.31万元,占78.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0.8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1.46万元,下降5.46%。变动原因是医保基金支出正常差异及政府性基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6.6万元,下降43.08%。变动原因是医保基金支出正常差异及政府性基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万元,占0.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8万元,占6.07%;卫生健康支出1641.06万元,占92.23%;住房保障支出26.64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79.30,完成预算60.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64.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08.08万元,完成预算1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641.06万元,完成预算80.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26.64万元,完成预算98.81%,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2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参保缴费宣传、稽核稽查、贯标对码工作指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指导新系统上线、全国示范点建设工作。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行风建设检查、基金监管交叉检查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党组织活动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旺苍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9万元,比2020年增加15.76万元,增长38.7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医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医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指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指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旺苍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是旺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基金财务与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稽核稽查股(医疗大数据保障股)。旺苍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调剂平衡机制,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核定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3名,现有在岗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14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2.87万元,占9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4万元,占3.4%;结转结余91.17万元,占2.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1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83万元,占12.7%;项目支出1487.31万元,占47.35%,结转结余1254.74,占39.95%。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绩效评价客观公正,科学合理,通过一系列绩效评价指标,真实的反映出单位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本单位开展了有关绩效管理的培训会,推行绩效管理理念,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算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计分标准,对本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打分,自评得分98分。
(二)评价分析
以旺苍县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无专项预算项目的部门)为依据,对照本单位实际支出情况,自评情况如下: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得2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得2分;部门绩效目标纳入党委会集体决策范围,得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低于5%,得10分;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在10%以内,得2分; 建立实行绩效监控问题整改机制,对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的项目在文件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得2分;通过开展绩效监控,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等,得2分;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实际支出进度,得3分;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得4分;依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产生的效益、达到的满意度等指标评分,得8分;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得2分;部门按照专项预算项目自评工作要求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预算项目进行自评并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得40分;将内设机构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对内设机构与绩效挂钩机制,得4分;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得2分;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得2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得2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得10分;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
科学制定部门绩效目标,分别提前申报: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党组织活动经费、财政代缴贫困人口保费、精准人员医疗救助等绩效目标,科学测算,按目标进度实现支出控制、年末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总体上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依据较为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管理比较严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系统专业学习,存在经验不足的想象。
2、人少事多的局面仍未改变。自2019年成立以来我局行政编制数量少,人员不足的情况已经明显影响到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加强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特别是绩效评价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一、项目概况
自2021年1月以来,我局资助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参保705.88万元;救助特困供养人员1205人次,低保对象96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0692人次,其他救助对象3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82.81万元。为我县助力阻击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巩固拓展医保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财政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2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4.98万元,彩票公益金74.31万元;省级财政下达城乡医疗救助金31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3.48万元,彩票公益金32.5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合计1845.3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29.29万元。省级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16.0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合计1845.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1年共救助67617人次,发放救助金1507.44万元.上年结余43.08万元,年末滚动结余299.58万元。其中:
(1)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4028人,支出486.35万元;
(2)住院救助16877人,支出1005.78万元;
(3)门诊救助26712人,支出15.3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城乡医疗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一卡通”发放,切实做到了基金封闭管理,专款专户专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
(2)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70%。
(3)时效指标。结算覆盖地区较往年增加。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医疗救助,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2)社会效益。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有效缓解。
(3)生态效益。困难群众生存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和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政策知晓率达到98%。
工作满意率达到99%。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1)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缺口。由于我县特殊困难群体庞大,就诊就医需求较大,导致不断增加的医疗保障需求与有限的医疗保障矛盾日益凸显。2021年中央、省级下达医疗救助资金共计1745.30万元,同比2020年医疗救助资金下降9.57%,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参保后,用于门诊、住院的医疗救助资金所剩无几,可能无法保障所有困难人员的需求。
(2)医疗救助范围有限。我县现行的医疗救助标准中,门诊及普通住院医疗救助仅针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而一般人员患慢性疾病及普通住院无法得到医疗救助,应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尽可能的解决一般人员患慢性疾病及普通住院的医疗救助。
2、改进措施:
(1)加强各部门协调,共同为救助对象服务。对于不符合医疗救助标准的困难群众,即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二重保障后,统筹残联救助、民政救助资金给予救助。
(2)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县医疗保障局将把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科室,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
结果公开。在县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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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社保股 |
实施单位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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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845.3 |
执行数: |
1845.3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45.3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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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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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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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 |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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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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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参保人次 |
≥24000人 |
2513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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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助对象 |
符合政策的参保群众 |
符合政策的参保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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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2021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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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政策保障 |
确保全县医疗救助待遇按时发放 |
确保全县医疗救助待遇按时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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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管理部门满意度 |
≧99% |
100%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以支部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党支部达标创建,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着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客观公正地对本部门“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最终取得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党组织活动经费预算为26000,实际到账为26000.
2.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26000元,支付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党支部一个,支部党员15名,共计开展支部活动10余次。
时效指标:2021年度内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成本指标:不超预算。
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五、评价结果及建议
(一)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项目绩效管理不够精细。
2、建议: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参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三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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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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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旺苍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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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6000 |
执行数: |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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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26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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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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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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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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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部数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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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组织支部活动 |
≥10次 |
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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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2021年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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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题党日活动等 |
2166元/月 |
2166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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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增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
增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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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管理部门满意度 |
≧99% |
100%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
2.按上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立项、资金申报。
3.该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支付到县医疗保障局基金收入专户,再直接上解到市财政医保基金收入专户,专款专用。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
4.我局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管理等职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申请立项、申报资金。2021年度,我县申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634.11万元,已及时足额到位。到位率100%。
资金按参保城乡居民人数34.04万人,人平48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并拨付1634.1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能够按实施方案医疗服务,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40440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2020年12月底前,将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634.11万元全额拨付到位。
3.申报内容与目标年初预算经县财政局审定,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后再预算到单位,后再拨付使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项目单位先自评,主管部门检查、审核、评估的步骤,我局认真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在评估过程中,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审数据、看实效的方法,通过认真评估,该项目内容与我县具体实施内容完全相符,申报目标科学合理,项目实施积极有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申报1634万元,实际批复163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1634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支出1634万元,全额上解市财政局基金收入专户,支付率100%。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评估要求和细则,我局对项目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科学规范,财务处理及时准确。
开设专户。财政局按要求开设财政专户。我局在财政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社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及时上解收入户资金,月末收入户余额始终为零。
严控支出。基金支出一律先由业务经办人员初审、按照政策规定相应比例报销,分管领导复核后,经局长审批执行。
强化内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局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严防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业务部门申报,财政业务股室审核,预算股审定下达年初预算数据。
(二)项目管理情况。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以“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内控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各经办环节分工明确、配合紧密、责任落实的防控合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1.严格费用审核,维护基金安全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办事流程对报送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复审,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基金管理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需支付的各项基金,严格审核,按规定及时支付,严禁基金被坐支、透支和挪用。
2.加强“两定”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为扎实落实定点医院总额控制,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诊疗行为,严格基金监管,我局与县内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定点诊所签订了医保服务协议。到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院实地稽核多次,对管理不规范的定点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违规医院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3.推进档案整理,提高查询效率
为提高业务档案整理及查询服务效率,增派工作人员,推进业务档案整理进度,减少资料积压,逐步过渡到边经办、边整理、边归档的管理模式,提高经办效率与服务水平。
4.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经办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行风作风工作要求,从医保系统作风建设推进会中全面反思,直面工作中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进行整顿。同时,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该项目完成参保人数34.04人,参保率达99.97%,按时按量完成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根据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要求及业务经办需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的稳步推进,有效解决了广大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难题,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的经济负担,有效防止了部分城乡居民因病返贫,促进了全县社会的和谐稳定。
2、经济效益。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的扎实开展,2021年度全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有力地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3、运行保障效果。一年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有效减轻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运行压力,化解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风险。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预算1634万元,项目支出1634万元,按政策全额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补贴。制度齐全,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当年实施到位。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缓解了广大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难题,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的经济负担,有效防止了部分城乡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总体推进顺利,运行平稳,成效明显,社会认可,群众欢迎,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基金支付压力大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增长较快,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人次及医保基金倾斜支付将依然面临较大的增量,医保基金支付风险依然严峻。同时,随着精准扶贫人员占全县住院率的比率逐年上升,统筹基金支付逐年上涨,基金存在一定的风险。
2、不规范医疗行为监管难
极少数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不规范。不合理引导病人就医,随意放宽住院指针,“小病大养”,将应该门诊治疗病人收入住院治疗,用药不合理,滥用抗生素、滥检查等现象依然存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但监管形势依然严峻。
3、自身监管力量薄弱
医保工作涉及面广,人员众多,因此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指导不力的现象客观存在。业务涉及职工、居民、工伤、生育等多个险种,监管人员和专业的监管人手少,如何完善监管机制,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探索。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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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634.11 |
执行数: |
163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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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1634.11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3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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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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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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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构建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能够按实施方案医疗服务,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按标准和规定在2021年12月前对参保城乡居民全部财政补助到位。城乡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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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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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
≥330000人 |
≥330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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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参保率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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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1月前 |
2021年11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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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标准 |
48元/人 |
4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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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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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政策保障 |
确保全县参保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确保全县参保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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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补助持续时间 |
按政策持续补助 |
按政策持续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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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9% |
100%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