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20
第五部分 附表……………………………………………………………………3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机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设计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资质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旺苍县法学会。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得到新加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督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根本标尺,把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作为重要抓手,推动落地见效。一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市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大会会议精神,召开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对全县政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政法各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截至目前,政法各单位对照12个专项整治方面,认真查摆问题,其中,班子31个,班子成员140个,一般干部1668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抓牢队伍基础建设工作。强化基层政法力量,结合换届人事变动,协同县委组织部及时配齐配全23个乡镇政法统战员,完成县综治中心的机构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三是认真落实干部协管工作。履行干部协管职能,积极配合组织部、纪委监委参与了司法局和公安局、县法院、检察院干部人事考察工作,推荐提拔使用科级干部8名;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干警21名。建立我县政法系统后备干部人才库,为组织选拔任用培养储备约30名高素质年轻干部,以适应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需要。
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能力实现新提高。一是持续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在县城区、乡镇场镇、村社采取发放宣传单、召开群众会议、张贴举报奖励通告、农村平安大喇叭宣讲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反邪教知识、邪教危害和举报奖励政策,全民反邪教意识大幅提高。二是强力开展教育转化攻坚行动。对在册存量邪教人员落实“一人一专班”强力开展教育转化,累计转化29人(FLG人员8人、QNS邪教15人、MTH邪教6人),解脱邪教人员12人(FLG人员12人)。三是持续开展巩固帮扶工作。对每名已经转化还未解脱的邪教人员落实专人开展巩固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悉心教育引导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全年未发生邪教人员失控脱管造成现实危害事件。四是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及时调整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建立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小组;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化建设县人民防线办;通过印发举报奖励通告、张贴宣传海报、发送宣传单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12339举报电话,纵深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打好维护国家安全主动仗。
统筹督查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开展万案大评查。评查政法单位案件55件,不合格案件1件、瑕疵案件4件、合格案件50件。二是开展政法队伍巡查。5月10日至6月7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政法各单位队伍巡查,共发现问题11个,并通过书面形式将问题反馈至政法各单位,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取得新战果。一是有力化解信访积案。督促指导办案机关深入剖析形成“重复访、越级访”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化解。上级下达我县涉法涉诉“治重化积”信访案件22件,化解18件,依法信访终结4件。二是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置。接待来访群众40批次60余人次,受理来信8件,对来访来信均如实登记及时交办转办,有力推进矛盾问题化解处置。三是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对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司法途径无法解决且家庭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积极给予司法救助,今年共开展司法救助三批次,救助50余人次70余万元,有效的引导一批长期上访人员息诉息访。四是开展民生工程“书记信箱”接访。按照县委的安排,从4月下旬开始,会同群工、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周五在电影院步行街开展民生工程“书记信箱”接访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已开展20次活动,接访群众500余人次。
平安旺苍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不断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三级网格长”责任制,在乡镇层面落实“块长”78名,在村(居)民小组落实“格长”1753名,在基层群众中落实“点长”6809名,完善网格管理员履职清单,分级负责网格内基层社会治理事务,实现基层网格治理全域覆盖、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管理。二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1412件,成功化解1376件,化解率达97.5%。三是着力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累计建成“雪亮工程”监控点位1036个,公安“天网”496路,新建“慧眼工程”6000余路;建成“平安智慧小区”59个。四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截至目前,破获刑事案件324件,查处治安案件640起678人。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村级1个、治安突出问题243个。五是持续开展“平安铁道线”创建。开展铁路护路集中宣传15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安全隐患6处,确保了县域铁路平安畅通。六是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全县重点人群共有4542人,其中,精神障碍患者2143人、吸毒人员1210人、艾滋病患者214例、社区矫正对象202人、刑事解矫人员773人。通过统筹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各部门力量,采取动态排查、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截至目前,未发生重点人群肇事肇祸事件。七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更名成立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全县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我县办理“1031”董某涉黑案已于8月30日向苍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许悦、王胜等恶势力团伙已于10月20日一审宣判。同时,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成功破获“202”帮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专案,冻结涉案资金约3.5亿元。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4个。
法学会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建立49名以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行政执法干部为主体的法学法律专家库,并将49名专家分配到23个乡镇和重点部门、企业,实行专家联系包片制度,具体指导法律服务站(室)工作。二是率先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153”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机制,“1”即始终把握一个关键。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关键,确保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方向正确。“5”即严格落实五项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团队、落实工作经费、明确服务事项、严格考核管理。“3”即确保提升三个工作质效。提升法律首席咨询专家作为党委政府智囊团、风险防控稳定器、为民服务突击队质效。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地见效。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件。该经验先后被“民主与法制网”“四川法学会”官网以及广元电视台《法治广元》栏目宣传报道。三是扎实开展法学研究。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向市法学会报送“法治四川专项课题”选题建议14个;向四川省法学会报送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3个。先后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实践论坛征文”、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主题征文”等活动10余次,推送调研文章50余篇。四是致力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组建起一支专业的法治宣讲团队,以“双百”“基层行”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宪法、民法典等进行宣讲,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法治讲座273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483次,普法受众达5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极大提升了普法效果。联合县教育局、县科协以“科学启迪智慧,法治护航成长”为主题,深入全县重点中小学开展科普宣传和法治讲座活动,受到学校师生一致好评。2021年1月,被四川省法学会评为2020年度全省法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
维护大局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一是确保了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的稳控。全面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信访安保维稳“30天攻坚战”、全国“两会”等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县、乡(镇)两级突出涉稳问题包案化解台账。圆满完成李克强总理、省委组织部于立军部长等国家、省级领导来广来旺调研的现场安保维稳任务,“七一、国庆”期间,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未发生任何涉稳问题和事件,做到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稳定风险防控无差错。二是稳妥处置各类涉稳群体问题。弘道公司非吸案、清江怡苑B区所涉房屋质量安全问题、涉煤领域去产能、问题楼盘欠款欠薪等不稳定问题,针对弘道公司非吸案召开追赃挽损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追赃挽损工作,清江怡苑B区所涉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建立专项问题处置稳控台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县级领导牵头落实包案稳控责任,确保各类涉稳问题化解稳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防止出现群访、集访等事件发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交出新答卷。一是深入开展顽疾整治。全县共有175名政法干警主动自查“六大顽瘴痼疾”问题358个,依法依规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175人、第二种形态处理干警3人、第三种形态处理干警1人。二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转化教育整顿成果,累计为群众办实事500余件,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三是强化机制制度建设。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创新提炼了“425”学习方式、“433”谈心谈话模式,先后建立《“三个规定”“三非”情况倒查追责实施办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协调配合的办法》《政法干部交流轮岗办法》等35个长效机制,得到了中央第十四督导组、省第七指导组的充分肯定。我县《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教育整顿常治长效》经验文章被《学习强国》刊载。
二、机构设置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49.3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92万元,增长7.7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司法救助资金、铁路护路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42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8.7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5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8万元,占74.6%;项目支出116.66万元,占2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9.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92万元,增长7.7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司法救助资金、铁路护路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71万元,增长6.6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司法救助资金、铁路护路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03万元,占65%;公共安全(类)支出87.25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01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12.3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8.8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8.54,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8.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87.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5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来我县检查督导工作、兄弟市县区学习交流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中国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3万元,比2020年增加2.81万元,增长8.61%。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政法业务工作产生的办公经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邮电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扫黑除恶、党组织活动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事业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三支一扶人员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开展司法救助业务产生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单位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政治部、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统筹督查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指导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县法学会、县综治中心;挂靠议事协调机构1个: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机构职能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机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和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维护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设计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资质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旺苍县法学会。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年初预算290.03万元,决算数428.76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司法救助资金、铁路护路资金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45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8万元,项目支出为116.6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和司法救助资金、铁路护路资金增加。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单位预算编制及时、准确,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如遇预算项目调整,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时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进度和额度使用,年终未超进度和额度使用资金,未滞留使用资金,较好的完成了预算。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委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和日常的帐务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自评质量
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我委加压奋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1年,在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开支,严以律己,真实准确的反映了一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部门整体支出社会效益较好,经济效益不明显。
(三)改进建议
1.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精确度,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附件2-1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党组织活动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党组织活动经费用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联系服务群众提供经费保障。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党员”主要任务,支部党员干部每月至少一次开展党章学习、听党课,廉政教育、下乡扶贫等形式多样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培养相关工作技能和廉政意识,牢牢把握政法委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党组织活动开展时要严格考勤,无特殊情况都应参加,参与度应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年组织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种形式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七一”讲话精神,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8次,专题研讨4次,干部集中学习32次。通过党组织活动达到增强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常务副书记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参加,财务人员具体负责,依照规范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认真核实2021年度的收支情况,执行预决算方案的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绩效了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委党组织活动经费年初预算资金3.2万元,经县财政局批复下达经费指标3.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委党组织活动经费全年预算资金3.2万元,到位资金3.2万元,全部用于我委党组织活动专项工作项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委党组织活动经费,账务处理规范,附件资料齐全,会计核算细致,票据审核严格,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县委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开展支部工作和党员活动,确保党组织活动取得实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共组织机关党员会议12次,慰问困难党员2人次,订阅党建资料2类,通过支部结对共建的方式,加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建设。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党组织活动达到增强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在党组织活动经费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无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开支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范围不明确。
(三)相关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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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108001 |
实施单位 |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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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2 |
执行数: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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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3.2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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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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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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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政法队伍建设,锻造刚班子铁队伍。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法队伍。 |
通过支部结对共建的方式,加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建设。组织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多种形式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七一”讲话精神,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8次,专题研讨4次,干部集中学习32次。加强对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考核,推动政法各单位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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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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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活动阵地 |
1个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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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会一课活动 |
12次 |
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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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
4次 |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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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开展活动) |
12次 |
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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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外出学习调研 |
3次 |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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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
两类两份 |
两类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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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慰问 |
2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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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活动阵地建设规范 |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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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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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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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开展三会一课活动 |
400元/次 |
4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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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开展活动) |
500元/次 |
5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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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
200元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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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
1000元/次 |
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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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外出学习调研 |
16000元/次 |
16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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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慰问 |
1000元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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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改善机关形象 |
得到改善 |
得到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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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增强 |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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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工作开展情况 |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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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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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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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经费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西乡,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法治旺苍、平安旺苍建设要求,落实依法治县各项部署,针对我县当前涉黑涉恶新问题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扫除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加快建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夯实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维护地方平安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常务副书记牵头,其他班子成员参加,财务人员具体负责,依照规范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认真核实2021年度的收支情况,执行预决算方案的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绩效了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年初预算资金15万元,经县财政局批复下达经费指标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全年预算资金15万元,到位资金15万元,全部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项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年初预算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考核制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办理“1031”董某涉黑案已于8月30日向苍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许悦、王胜等恶势力团伙已于10月20日一审宣判。同时,深入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成功破获“202”帮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专案,冻结涉案资金约3.5亿元。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4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了地方平安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无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项斗争经费保障还有所不足。
(三)相关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完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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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108001 |
实施单位 |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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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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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财政拨款 |
1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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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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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夯实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维护地方平安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了地方平安稳定,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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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有黑扫黑 |
有黑扫黑 |
辖区内黑恶得到了改善 |
|
|
有恶除恶 |
有恶除恶 |
辖区内黑恶得到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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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乱治乱 |
有乱治乱 |
辖区内乱象得到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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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政治站位高、工作机构健全 |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人员配备齐全 |
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办公室,人员配备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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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管理 |
按上级要求规范管理 |
线索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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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情况、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查处“保护”伞力度力度 |
各级党委政府党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开展有序。 |
各级党委政府党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开展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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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整治、问题整改情况 |
辖区内乱象得以改善 |
辖区内乱象得到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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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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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办公费 |
15000元/人、年 |
4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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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10000元/ 人、年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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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费 |
30000元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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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费 |
3000元/次 |
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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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 |
30000元 |
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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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
社会次序良好 |
社会次序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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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朗朗乾坤、扫出风清气正。 |
为我县发展保驾护航、扫清障碍. |
为我县发展保驾护航、扫清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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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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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