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 附件.....................................................34
第五部分 附表.....................................................6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2
二、收入决算表.................................................................................................62
三、支出决算表.................................................................................................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初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植物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产业扶持项目。
18、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稳定增收,不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新建“一村一品”示范园7个、户办微庭园130个,完成123个产业园、东西部扶贫协作等产业扶贫项目巩固提升;持续强化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84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466.022万元,人均收入达37.85元,136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84.5637万元,人均收入达8.11元。
2.聚焦现代农业,不断推进三产融合发展。东凡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任务全面完成,五权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西河、远景、天星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51万亩,粮食播种面积67.17万亩、产量24.08万吨;新发展茶叶1.15万亩,新增茶叶产量300吨,实现总产量7500吨、总产值28亿元;全年出栏生猪65.1万头、肉牛2.17万头、肉羊14.15万只、土鸡694万只,实现产值23.48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4.7万亩,中药材产量3.2万吨、产值4.8亿元。
3.聚焦综合改革,不断增强三农发展活力。完成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约20.919亿元,厘清集体资产和移交债权债务,清理完成村级债权债务总额3611.99万元;推进两改后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全县12个试点村,完成均等股份量化的村9个,“A+B”股方式量化的村3个,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完成率100%;新注册农民专合社26家、家庭农场218家,创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国家级专合社2家、省级专业合作社3家、市级专业合作社7家、省级家庭农场2家、市级家庭农场62家。
4.聚焦示范引领,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创建乡村振兴先进乡镇2个(省级1个、市级1个)、示范村12个(省级4个、市级8个);新建农村卫生厕所7495户,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2%;创建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8%,农药使用量增长率-3.87%、肥料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各级反馈涉农环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5.聚焦严管重罚,不断加强三农安全保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顺利通过省级复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2%,“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79个。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农机、沼气等安全宣传和培训,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牵头落实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了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零发生”。狠抓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新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5个,有效控制了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
6.聚焦要素保障,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强化农业项目投资。向上争取到位资金2.18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4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二是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120人,培育高素质农民730人,培育科技示范主体8个,新建科技示范基地4个。三是强化农业机械推广。推广各类农业机械2400台套,完成机械收割31.5万亩,机械耕作67万亩,机械播种16.2万亩,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7%。
7.聚焦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全年组织中心组、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8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0次,开展专题讨论10次。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者助农增收活、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12次。开展廉政廉风教育活动6次,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抵御腐败侵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旺苍县茶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1806.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2.67万元,增加2.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基本和项目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31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4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77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5.98万元,占9.05%;项目支出25279.85万元,占90.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806.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2.67万元,增加2.1%。主要变动原因是含有茶叶研究所收、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7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91.8万元,增加5.48%。主要变动原因含有茶叶研究所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78.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8万元,占0.0003%;教育(类)支出19.82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16万元,占0.95%;卫生健康(类)支出105.96万元,占0.4%;节能环保(类)支出0.39万元,占0.001%;农林水(类)支出25919.46万元,占96.7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35.81万元,占1.25%;住房保障(类)支出142万元,占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778.69万元,完成预算54.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完成预算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04.06万元,完成预算9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52万元,完成预算73.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08.65万元,完成预算88.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08万元,完成预算4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55.22万元,完成预算8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8.90万元,完成预算97.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160.21万元,完成预算4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59.44万元,完成预算24.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59.99万元,完成预算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3061.62万元,完成预算9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1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预算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4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76.44万元,完成预算33.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3.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91.19万元,完成预算3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4.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528.6万元,完成预算7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5.25万元,完成预算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32.17万元,完成预算4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08万元,完成预算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29.农林水(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为107.04万元,完成预算60.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31.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5.81万元,完成预算4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95.48%。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5.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7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4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2万元,占53.6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产业技术扶贫、粮食生产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综合执法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比无变化。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2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7批次,35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1.2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21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监控监管措施到位,项目资金发挥效益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通过自评得分100分。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7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精准,项目动态监控到位,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项目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专款专用,各项目从方案规划编制到项目落地落实等环节都按月进行了督查检查、指导验收,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县农业产业产业发展。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1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中央财政转移支付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55.6万元,执行数为37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树立示范样板带动农户实现增收,肥料使用量实现0增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9.5%。项目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市级惠农补贴专项审计工作及全省“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导致补贴兑付工作进度较前几年缓慢,但质量明显得到提升;二是由于补贴涉及面太大,极少部分农户“一卡通”信息不准确,导致这部分农户补贴不能一次性打卡成功。项目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乡镇业务人员培训;二是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2.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43万元,执行数为1760万元,完成预算的51.1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提升当地农村建设与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地区均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提升地方就业率。
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30万元,执行数为5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培育提升家庭农场46个,促进了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农户人口实现经济收入增长。下一步,将按照具体要求,实行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并实行公开公示。
4.2021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0万元,执行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支持村社发展集体经济,促进我县建成特色产业基地2500亩,促进了乡村旅游业发展,提高了我县农业发展。
5.中央财政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819.37万元,执行数为81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树立示范样板带动农户实现增收,化肥、农药施用增长率分别为-0.4%、-3.87%,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9.5%。补贴兑付资金完成时间2021年9月6日,补贴标准31.5元/亩,完成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户数6.76万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79万元,比2020年增加156.9万元,增加74.0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3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东西部协作扶贫车间项目、米仓山茶叶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建设;2021年轮作休耕试点项目,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实施方案、预算编制机构招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设施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科技服务、沼液沼渣抽查。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临管等支出。
18.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指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试验示范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3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应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3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4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3. 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44.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4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部门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县农业农村局由原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机管理局、县委农工委合并组建而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局内设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宜居乡村建设协调股(乡村治理指导股)、计划投资与项目管理股(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特色产业发展股、农田建设与粮油作物管理股、农业机械化股(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财务股、人事科教股、机关党委等13个机构。
(二)机构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业领域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政策、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是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植物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42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编制2 名,事业编制119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144 人,其中公务员32人,机关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0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8人)。县农业局设领导职数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农艺师1名,总经济师1名,总畜牧师1名,工会主席1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31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4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779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5.98万元,占9.05%;项目支出25279.85万元,占90.9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注重动态调整,做好年终结算,做好绩效目标编制,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完满完成。一是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粮食播种面积67.17万亩、产量24.08万吨。新发展茶叶1.15万亩,新增茶叶产量300吨,实现总产量7500吨、总产值28亿元;全年出栏生猪65.1万头、肉牛2.17万头、肉羊14.15万只、土鸡694万只,实现产值23.48亿元;建成茶叶加工示范点4个,新发展黄茶10000万亩,管护现有茶园22.5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4.7万亩,中药材产量3.2万吨、产值4.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51万亩;新注册农民专合社26家、家庭农场218家,创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国家级专合社2家、省级专业合作社3家、市级专业合作社7家、省级家庭农场2家、市级家庭农场62家。全年无重大及以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二是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2021年度我局把预决算编制作为工作重点、密切关注预算动态调整与执行情况。一是注重报送时效,严格按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的时间及时报送预算;二是把握预算质量,认真把好预算编制质量关,严格执行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原则,按“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要求编制上报部门预算,做到了预算编制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合符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三是加强预算执行控制,注重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调整预算项目情况。注重预算执行平衡,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较好完成本年度本部门工作;人员支出部分严格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未出现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四是注重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按质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账表一致,并及时报送。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绩效监控监管措施到位,项目资金发挥效益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精准,项目动态监控到位,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项目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专款专用,各项目从方案规划编制到项目落地落实等环节都按月进行了督查、检查、指导验收,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三)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根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据实填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财务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组。自评工作组对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制定了自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工作各阶段工作时间及具体要求。自评工作组收集了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示体系进行分析整理和自评,评价结束后,根据自评报告提纲写好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通过核实核查,我局认真编制预决算与绩效目标,严格预算动态调整、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内部管理规范合理,未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项目资金发挥效益较好,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通过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我们统筹做好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主体培育、三产融合、环境治理等工作,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但在在工作推进中,我们深深感受到我县在产业发展、园区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短板,严重制约着我县“三农”发展。一是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低,发展不平衡,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小,竞争力弱,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较小,产业链条不长,尤其是还没有带动能力很强的大型、特大型龙头企业;二是农业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民整体素质低,信息技术人才缺乏,农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缺乏,缺乏高效劳动力、农业产业带动人、经营管理人才、村级组织带头人,应大力激活乡村人才,强化农业培训;四是“农业+”产业融合不深,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促进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化发展,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业的经济效效益。
(三)改进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同步全面小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以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为方向,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市场化增效,大力推进“农业+”模式,做好特色、效益、有机、创意、智慧五篇农业文章,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十三五”全县农业提升发展夯实基础。针对农业生产发展短板,积极申请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扩大信贷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补齐发展短板,同时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调度与项目绩效,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整体效益。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重大工程项目,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大力推动基础建设工程,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等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工程项目,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与农膜污染治理、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水域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等项目;深入推进产业工程项目,突出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一批三产融合、产城融合发展的排头兵,实施优特农产品产业集群发展计划,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深入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创新投入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推动破解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投资信心不足等关键制约,激发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活力,促进投资项目落地,扩大地方债支持乡村振兴规模,扩大专项债用于高标准农田、村庄整治、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方面的规模,同时创新金融和社会资本支农机制,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支农作用,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文件,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热情,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保险与农业大灾保险 三是统筹整合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与优势特色产业。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推动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加强项目资金落实调度指导,完善农业建设项目和转移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调度统计,督促做好涉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备案管理,做好分析指导。四是深化农业综合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序发展土地集中型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土地流转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不断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园区建设为重点,推动科技、人才、资金加快向园区集聚,继续整合资金、聚焦园区,重点打造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产业特色鲜明、经营机制完善、综合效益明显、辐射带动较大”的示范园区,鼓励园区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的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在粮食生产、设施农业等方面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力争农业生产过程智能控制、农业智能装备及信息化展示上取得突破。六是强化督察督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牵头、一个专班协调、一个干部联系、一个技术人员把关的要求,健全资金、质量监管体系,做到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行为发生,确保将项目建成优质工程。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1个,资金规模为3755.6万元,资金使用方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折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的3755.6万元资金全部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并且投入上年度结余资金94.83万元,共计投入资金3850.43万元。
2.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项目规划情况为:计划完成补贴面积54万亩,计划享受补贴户数9.4万户,补贴兑付资金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9月底,计划补贴标准70元/亩,计划带动农户实现亩均增产3公斤,亩均增收10元,农户粮食自给率95%,化肥、农药施用增长率为0,补贴资金兑现正确率98%以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如下:完成补贴面积54.24万亩,享受补贴户数9.43万户,补贴兑付资金完成时间2022年1月,补贴标准70.97元/亩,带动农户实现亩均增产5公斤,亩均增收12.5元,农户粮食自给率99.5%,化肥、农药施用增长率分别为-0.4%、-3.87%,补贴资金兑现正确率98.8%。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仅有时效指标一项,计划于2021年9月底完成,实现于2022年1月完成,晚于计划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进措施
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仅时效指标一项出现负偏离,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乡镇机构改革导致部分乡镇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较长时间不能确定,给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二是由于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流程发生变化,采取“一卡通”网上申报审批和网上发放监管,许多经办人员对程序不熟悉,从而导致发放进度滞后。三是村上申报时不少农户信息录入不准确,导致补贴发放不能一次性成功。下一步将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经办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快来年补贴发放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绩效自评结果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绩效评估和审计等相关工作,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改进。如需要公开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自评报告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1年中央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旺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2.41万亩,预算投入3434万元,中省已到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55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8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和科技推广工程等。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进场施工,预计2022年5月30日前全面竣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2021年计划在双汇镇、五权镇、三江镇、大两镇、水磨镇等5个乡镇21个村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41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形调整,排灌渠,蓄水池,整治山坪塘,机耕道,生产道,地力培肥,科技推广等具体措施。
质量目标:符合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时效目标:本项目建设期7个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合理有序地安排项目建设进度。
成本目标:本项目财政总投资3434万元。
(二)效益目标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获取项目收入,实现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升财政支出能力。
社会效益目标:提升当地农村建设与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地区均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提升地方就业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保障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三)满意度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通过问卷调查等手段,获取满意度达到“良好/满意/90分”及以上。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旺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计划投入不低于3000元/亩,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进场施工,力争2022年5月底前完成绩效指标。
四、主要工作
一是抢抓施工进度。秋冬季节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黄金期,我局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区群众思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秋收后抢抓工期,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推进,务必在小春播种前交付给农户。
二是严格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突击月”、现场观摩会、集中检查等活动,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推进的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质量,严格工程管理。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除已争取到的资金外,加大争取县级财政资金配套,补齐资金缺口,确保项目投入足额到位。
2021年中央财政家庭农场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整体推进情况
我县家庭农场培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助农增收为核心,围绕县域特色产业,推动现代农户家庭农场深度融合发展。我县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870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21有家,市级家庭农场88有家,县级家庭农场有191家。一是坚持农户主体,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我县培育家庭农场坚持以农户为主体,以家庭为基本单元,按照“一组一场”发展方式,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目前,我县已实现23个乡镇、220个行政村、1278个村民小组有家庭农场。全县14个乡镇有省级示范场,160个行政村有县级以上示范场。二是坚持示范引领,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2021年,君恩藤椒种植家庭农场等62家家庭农场被评为第六批市级示范场,评定数同比增长287.5%;旺苍县山水茶业家庭农场、旺苍县青山大军养殖家庭农场等2家家庭农场四川省第七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旺苍县志刚家庭农场被纳入省级家庭农场宝典名录库示范推广,通过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的方式,示范带动全县家庭农场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坚持适度规模,聚焦农户增收致富。引导家庭农场根据农业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既要注重经营效益,又要注重风险防控;既要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垒大户”,避免盲目发展。我县家庭农场购买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有509家,有效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截至2021年,我县家庭农场经营收益达1.56亿元,家庭农场人均收入达2.06万元,家庭农场人均收入高于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98%。四是坚持市场导向,增强农场运营竞争力。我县按照“抓大活小、政策支持、行业引领、自主发展”基本原则,指导家庭农场遵循市场规律,了解市场动向,注册市场商标,参与市场行动,逐步提高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我县家庭农场注册商标的有47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家庭农场有7家。
二、项目运行情况
2021年,家庭农场项目投入530万元,用于支持培育工程46家(其中培育一类16家、培育二类30家)、示范工程3家(其中示范一类1家、示范类2家)。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46个,验收项目46个,项目报账530万元,报账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场主文化素养偏低,对发展认知不足。我县大部分家庭农场主都是当地多年的种养殖能手,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对家庭农场认知具有局限性,对产品定位模糊不清,对创优品牌方面的意识相当缺乏,从而导致产品缺乏营销竞争力。
(二)主体分布不均衡,示范作用还不显著。我县家庭农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的规模相比,发展质效远远不够。就家庭农场分布而言,南部山区家庭农场总数为1193家,北部山区家庭农场总数为587家,南部山区家庭农场数量是北部山区的1.03倍,分布还不均衡。
(三)主体运营规模还较低,经营水平有待提升。我县家庭农场规模还比较小,全县有86.7%的家庭农场种植业规模小于10亩,养殖业规模小于50头(只),年产值小于15万元。家庭农场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不够及时充分,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导致产品营销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壮大经营主体。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整县提升工程”,培育一批集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全县家庭农场数量达到2000家以上,规范化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300家以上,创成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20家以上,创成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0家以上。
(二)聚焦分类扶持。按照“信用信誉良好、发展意愿强烈、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方式科学、财务记录规范、社会效益明显、绩效结果导向”的基本原则,将我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划分为壮骨发展类(Ⅰ类)、孵化成长类(Ⅱ类)、培育提升类(Ⅲ类)等3类。一是壮骨发展类(Ⅰ类)。将近2年内在税务、银行、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无不良纪录,无拖欠土地流转费用及雇工薪酬等行为,发展规模达到省级以上示范主体标准,营运管理规范的主体,纳入壮骨发展类扶持主体,予以重点扶持;二是孵化成长类(Ⅱ类)。将基地规模逐步壮大,且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效益良好,风险防控能力较强,产业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强,种养殖行为规范,生产档案完整,农产品加工车间整洁的这类主体,纳入孵化成长类扶持主体,每年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主体,予以大力扶持;三是培育提升类(Ⅲ类)。对各类制度尚不健全、管理欠规范、示范带动力弱、规模较小、营销能力差的主体,主要通过“抓大活小”、逐步规范化引导的方式予以扶持。到2025年,预计扶持壮骨发展类主体达50家以上,扶持孵化成长类达150家以上,逐步规范引导培育提升类主体达300家以上。
(三)落实扶持政策。对年龄18至45周岁,有意愿长期务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各类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示范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适度扩大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创建产品品牌,购置生产性装备,开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等环节进行补助。
(四)完善营销体系。依托东河、嘉川、白水、三江、国华、英萃、木门等乡镇农产品市场建设,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线下营销能力;加强线上营销,依托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线上营销能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11号)文件,下达我县2021年度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目标为:扶持全县12个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我局根据上级绩效目标任务,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一是农业产业化服务。五权镇双龙洞村改造茶叶加工厂房120平方米、改造土特产品加工厂12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备;英萃镇蓝玉村建设核桃加工厂房600平方米、配套加工设备;嘉川镇庙二村建设生产经营性用房1处300平方米;国华镇古松村建设天麻园区30亩、建设厂房150平方米、配套必要设施设备;普济镇清江村建设橄榄油初加工厂1个300平方米、配套必要设备。二是特色农业。黄洋镇双安村新建黄茶种植基地150亩;普济镇横石村建设生猪养殖场500平方米、配套必要设施设备;九龙镇印斗村配套70亩黄茶喷灌设施、建设笋用竹加工厂房500平方米、配套烘干设备1套;三江镇下石村建设养牛圈舍1000平方米、修建进场泥结碎石路2.5千米、配套电力设施;三江镇厚坝村修建鱼塘5口(占地10亩)、采购鱼苗1000斤;高阳镇双午村在城区购置商贸店铺1套,开展农产品经营活动。三是农旅结合。东河镇福临村建设乡村休闲服务中心1处500平方米。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折。我县每年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实、发展前景好的行政村进行重点扶持,按照“中省尽力补助、市县适当投入”原则,一次性补助给每村100万元,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目前,项目到位资金共1200万元,其中:中省扶持资金到位960万元,县财政每村配套资金240万元。
(二)总体续数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旺苍县2021年度中省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财政总投资为1200万元,覆盖东河镇福临村、嘉川镇庙二村、黄洋镇双安村、五权镇双龙洞村、高阳镇双午村、英萃镇蓝玉村、国华镇古松村、普济镇清江村、普济镇横石村、九龙镇印斗村、三江镇下石村、三江镇厚坝村等12个项目村。截至目前,项目实施进度为100%,按照项目资金报账、拨付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项目资金报账为983.51万元,项目资金报账率为81.96%。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县2021年度中省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一是农旅融合发展。东河镇福临村建设乡村休闲服务中心1处500平方米。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嘉川镇庙二村建设生产经营性用房1栋305.52平方米,建筑装饰和电力安装;五权镇双龙洞村改造茶叶加工厂房120平方米、改造土特产品加工厂120平方米、配套相关设备;国华镇古松村建设厂房、大棚、园区道路和土地整形;普济镇清江村建设橄榄油初加工厂1个300平方米、配套必要设备;普济镇清江村建设生猪养殖场500平方米、配套必要设施设备;九龙镇印斗村配套70亩黄茶喷灌设施、建设笋用竹加工厂房500平方米、配套烘干设备1套。三是壮大特色产业。黄洋镇双安村购买黄茶苗木75万株,新建黄茶种植基地150亩,购买生物有机肥149吨,配套建设蓄水池、耕作便道。四是营销农特产品。高阳镇双午村在城区购置商贸店铺1套;英萃镇蓝玉村在城区购置商贸店铺1套;三江镇下石村购置商贸店铺2套;三江镇厚坝村购置商贸店铺2套。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进措施
中央资金—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2021年度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川财农〔2021〕11号)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如期完成。
下一步,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组发〔2019〕4号)文件要求,实行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并实行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个,资金规模为819.37万元,资金使用方向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折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的819.37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
2.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划情况为:计划完成补贴面积26万亩,计划享受补贴户数6.7万户,补贴兑付资金计划完成时间2021年7月20日前,计划补贴标准31.5元/亩,农户粮食自给率95%,化肥、农药施用增长率为0。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如下:完成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户数6.76万户,补贴兑付资金完成时间2021年9月6日,补贴标准31.5元/亩,农户粮食自给率99.5%,化肥、农药施用增长率分别为-0.4%、-3.87%。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基本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仅有时效指标一项,计划于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实现于2021年9月6日完成,晚于计划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进措施
我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仅时效指标一项出现负偏离,其原因主要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下达时间为7月12日,要求7月20日前兑付完毕,为保证补贴发放的精准,发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难度较大,故9月初才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绩效自评结果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绩效评估和审计等相关工作,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改进。如需要公开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自评报告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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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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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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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850.43 |
执行数: |
384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3755.6 |
其中-财政拨款: |
3755.6 |
||
其它资金: |
94.83 |
其它资金: |
94.3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益,确保粮食安全。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基本稳定,农户种粮积极性得到保护,粮食安全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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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面积 |
54万亩 |
54.24万亩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补贴农户数 |
9.4万户 |
9.43万户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贴资金兑现正确率 |
98%以上 |
98.8%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补贴资金兑付完成时间 |
2021年9月 底前 |
2022年1月6日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亩均补贴标准(元/亩 |
70元 |
70.97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实现亩均增产 |
3公斤 |
5公斤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实现亩均增收 |
10元 |
12.5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户粮食自给率 |
95%以上 |
99.5%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化肥施用增长 |
0 |
-0.4%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药施用增长 |
0 |
-3.87% |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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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旺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434 |
执行数: |
17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434 |
其中-财政拨款: |
176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建设高标准农田3.51万亩 |
已建成3.51万亩高标准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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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新建高标准农田 |
3.51万亩 |
||
质量指标 |
建成农田基础设施 |
达到行业规定值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5月 |
|||
成本指标 |
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 |
≥3000元/亩 |
|||
社会效益 |
带动项目区农户致富 |
≥9000户 |
|||
提升耕种收综合农机化水平 |
≥70% |
||||
道路通达率 |
≥90% |
||||
可持续影响 |
新建农田可持续使用年限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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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2% |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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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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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30 |
执行数: |
53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30 |
其中-财政拨款: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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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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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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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提升家庭农场46个 |
培育提升家庭农场4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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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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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育一类 |
16家 |
1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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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育二类 |
30家 |
30家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示范一类 |
1家 |
1家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示范二类 |
2家 |
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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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培育提升效果 |
≥90% |
9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培育时期 |
2021.3—2021.12 |
9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培育时期 |
2020.9—2021.5 |
2021.9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培育提升规模户 |
10(万元/个) |
10(万元/个)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培育提升培育一类 |
10(万元/个) |
10(万元/个)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培育提升培育二类 |
10(万元/个) |
10(万元/个)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培育提升示范一类 |
30(万元/个) |
30(万元/个)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培育提升示范二类 |
20(万元/个) |
20(万元/个)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助农增收 |
800元/人 |
800元/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 |
≥80 |
80 |
|||||||
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人口 |
≥1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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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部门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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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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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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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00 |
执行数: |
1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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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全县12个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
扶持全县12个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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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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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发展村集体经济 |
12个 |
1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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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培育提升效果 |
≥90% |
≥9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培育时期 |
2021.3—2022.3 |
2021.3—2022.3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每个村财政投入 |
100万元/个 |
100万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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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助农增收 |
500元/人 |
500元/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 |
600 |
6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人口 |
1800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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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户 |
≥90% |
≥90%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