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5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18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5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 附件...33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57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58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58
第五部分 附表...7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5
二、收入决算表...75
三、支出决算表...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7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7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7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4.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7.负责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9.根据旺苍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市绿化(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础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0.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定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1.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
12.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按照公园分级管理标准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4.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5.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旺苍林业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务实工作,主动作为,全县呈现出经济指标稳中有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资源保护不断加强、生态功能持续改善、干部队伍凝心聚力的良好态势。全年顺利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保持了连续3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位列全省前列,成功创建为四川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国营苗圃建成国家核桃良种基地,英萃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显春核桃专业合作社成功创建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位列全市行业第一。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1个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8个林业事业机构。
纳入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旺苍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3948.9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01.59万元,增长4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上年结转结余数增加和本年新发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997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2.35万元,占43.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00万元,占56.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646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39万元,占6%;项目支出24846.74万元,占9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48.9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01.59万元,增长4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上年结转结余数增加和本年新发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06.53万元,增长2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特别是专项债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1.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万元,占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82.89万元,占6.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72万元,占0.88%;卫生健康支出49.16万元,占0.38%;节能环保(类)支出4796.22万元,占37.%;农林水(类)支出7078.43万元,占54.78%住房保障支出99.35万元,占0.7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921.46万元,完成预算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782.89万元,完成预算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12.99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末保险缴费时间推迟。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07万元,完成预算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末保险缴费时间推迟。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600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项目尾款未到支付时间。
9.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度使用。
10.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23.91万元,完成预算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度使用。
1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12.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323.35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补助兑现数据未通过系统审核,导致资金无法年内兑现。
13.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1.05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数增加。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6.95万元,完成预算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数增加。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04.84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数增加。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046.61万元,完成预算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数增加。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2181.11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天保国有林管护项目2020年结转数到2021年使用。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467.89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乡镇补助兑现数据未通过系统审核,导致资金无法年内兑现。
2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达到支付条件。
2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86万元,完成预算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大,基层林业站建设等项目未竣工验收,资金待支付。
26.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国有林场洪灾损毁林区道路维修补助,项目于2021年12月进入采购程序,年内无法支付。
27.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未完工,无法支付。
2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141.16万元,完成预算8%,决算数小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农整合项目未完成支付。
29.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508万元,完成预算78%,决算数小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天保二期项目在本年未全部完成支付。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9.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末公积金缴费时间推迟。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7.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71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1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1万元,完成预算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辆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01万元。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及指导项目实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17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林业局来我县开展现代产业园区建设专项督导调研,发生接待费用1220元;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来旺世行贷款项目2020年度第二批检查验收,发生接待费733元;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来旺进行火普选点工作检查,发生接待费986元;市林业局来旺开展林权申报林下经济种养项目审查,发生接待费50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发生。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2.67万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等三个大项共计15个子项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2021年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厉行节约,各项工作均高质高效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11851.43万元,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县政府的统筹安排,将应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涉农整合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应整尽整。通过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自评,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体按照计划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蜀柏毒蛾控灾资金”、“森林生态效益农户补助”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16.64万元,执行数为2016.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营造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进一步改善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有力地控制水土流失,还可增加工程实施地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加快荒山造林绿化进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补偿资金兑现过程中,部分农户银行资料不完善,银行账户长期未使用成为睡眠账户,且农户本人因外出务工无法联系造成资金兑现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乡镇尽快核实农户基本信息,完善银行账户资料,争取资金一次性发放成功。
(2)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69.39万元,执行数为136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县的水土流失问题,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又能为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提供生态保障,促进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取得更快的发展。兑现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农户未在本地银行办理社保卡或已办理的社保卡遗失、冻结等,导致补助资金兑现失败,且长期外出务工的无法取得联系,兑现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加快退耕还林造林及补植,认真落实补助政策。
(3)2021年蜀柏毒蛾控灾补助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8万元,执行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60%。项目的实施,对森林病虫害进行了有效的防治,大大降低了森林病虫害发生率。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受天气影响,森林病害复发率高,虫害灭杀即时效果较好,但繁殖能力强,需年年防治。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病虫害监测,采取多种途径进行防治,防止灾害蔓延危害周边森林。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助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16.64万元 |
执行数: |
2016.6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16.6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016.64万元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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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84.7191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47万亩,兑现农户补偿资金2016.64万元。 目标2.严格禁止采伐商品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目标3.杜绝擅自改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用途,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目标1.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84.7191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47万亩,兑现农户补偿资金2016.64万元。 目标2.严格禁止采伐商品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目标3.杜绝擅自改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用途,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848178亩 |
848178亩 |
|
管护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425477亩 |
425477亩 |
|||
生态效益补偿涉及户数 |
61026户 |
61026户 |
|||
生态效益补偿覆盖村、社数 |
351个 |
351个 |
|||
自主管护公益林人数 |
61026人 |
61026人 |
|||
质量指标
|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有效管护率 |
100% |
100% |
||
管护质量 |
≥95% |
≥95% |
|||
管护人员每月巡山次数 |
≥12次 |
≥12次 |
|||
时效指标 |
生态效益补偿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管护考核时限 |
10月30日前 |
10月30日前 |
|||
管护费兑现时限 |
12月30日前 |
12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补偿兑现标准 |
15.75元/亩 |
15.75元/亩 |
||
检查验收费 |
0.25元/亩 |
0.25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补偿户均 增加收入 |
328.63元/户/年 |
328.63元/户/年 |
|
生态效益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区 生态环境改善 |
明细 |
明细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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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 |
影响深远 |
影响深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 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退耕还林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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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369.39万元 |
执行数: |
1369.3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69.3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369.39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兑现完善退耕还林3951亩补助49.39万元; 目标2:兑现2017年退耕还林30000亩补助1200万元; 目标3:兑现2019年退耕还林4000亩补助120万元;
|
目标1:完成兑付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资金补助; 目标2:完成兑付完善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面积 |
37951亩 |
37951亩 |
|
兑现农户补助 |
1.7万余户 |
1.7万余户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8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兑现时限 |
2021年12月15日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退耕还林标准 |
完善退耕还林:125元/亩 2016新一轮退耕还林:400元/亩、300元/亩 |
完善退耕还林:125元/亩 2016新一轮退耕还林:400元/亩、3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参与贫困户年收入增加额 |
400元/亩、125元/亩 |
400元/亩、125元/亩 |
|
带动增加相关产业总产值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增加收入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 |
≥40% |
≥4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耕地区居民森林保护意识提升 |
长期 |
长期 |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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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蜀柏毒蛾控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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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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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8万元 |
执行数: |
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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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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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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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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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有害生物(蜀柏毒蛾)防治面积3.5万亩(飞机防治+人工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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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5万亩病虫害防治(飞机防治+人工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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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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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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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柏毒蛾飞机防治(万亩)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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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柏毒蛾人工防治(万亩)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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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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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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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灾防控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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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当期兑现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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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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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标准(元/亩) |
飞机防治10元/亩 人工防治36元/亩 |
飞机防治10元/亩 人工防治36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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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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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生态保护知识 |
≥85%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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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虫灾受害率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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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蓄积保有量 |
≥13.6万立方米 |
≥13.6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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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是否明显)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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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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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林业局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6和附件7。
2021年,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42万元,比2020年减少127.38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后,乡镇林业站人员划入乡镇人民政府,2021年林业局不再预算,从而减少支出。
2021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8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2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3.4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核桃品种改良、综合管护服务、森林抚育、植被恢复造林绿化等林业项目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林业局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及验收、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兑现检查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除引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等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指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
1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8.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指除天然林保护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指除退耕还林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指除节能环保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绿化养护。
23.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8.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指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指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37.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扶贫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农林水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4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林业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旺苍县林业局是旺苍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的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防火股5个股室;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二)基本职能
1.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 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 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4. 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
5.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 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7. 负责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8.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9. 根据旺苍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市绿化(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础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0. 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定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1. 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
12. 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3. 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按照公园分级管理标准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4. 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5.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
16.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 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18.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林业局实有编制68名,在编在职65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2名,在编在职15人;县林业稽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名,在编在职4人;县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编制31名,在编在职30人;县核桃产业发展中心编制6名,在编在职6人;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编制2名,在编在职1人;米仓山大峡谷旅游区事务中心编制2名,在编在职2名;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编制8名,在编在职6名;汉王山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编制4名,在编在职0人;县国有林场编制39名,在编在职35名;县国营苗圃编制10名,在编在职8名。经费形式均为收支统管,全额保障;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编制3名,在编在职1人,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492.7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1.51%;项目支出预算收入11479.5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88.4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本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支出1617.39万元,占16.3%;项目预算支出8304.37万元,占83.7%。未拨付资金3050.89万元。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分值 |
指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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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60分) |
预算编制(24分) |
目标制定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8 |
8 |
目标完成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8 |
8 |
||
编制准确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8 |
8 |
||
预算执行(20分) |
支出控制 |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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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6 |
6 |
||
执行进度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6 |
4 |
||
完成结果(16分) |
预算完成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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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8 |
8 |
||
专项预算管理(20分) |
项目决策(8分) |
程序严密 |
评价专项项目的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健全。 |
3 |
2 |
规划合理 |
评价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规划是否一致。 |
3 |
3 |
||
结果符合 |
评价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是否一致。 |
2 |
2 |
||
项目实施(4分) |
分配科学 |
评价项目分配方法选择是否科学,分类评价分配程序和过程管理是否规范。 |
2 |
2 |
|
分配及时 |
评价部门是否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
2 |
2 |
||
完成结果(8分) |
预算完成 |
评价专项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人)的情况。 |
3 |
3 |
|
实施绩效 |
评价专项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
3 |
3 |
||
违规记录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2 |
2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4 |
4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
4 |
4 |
|
自评公开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4 |
4 |
|
应用反馈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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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合计 |
|
100 |
94 |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偏低,不利于计划开支。
2.争取的上级项目资金县级配套的公业务严重不足,特别是项目可研费、编制费、工程造价咨询费、评审费、以及监理费、审计费都没有预算,项目推进困难。
3.部分项目季节性较强,施工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支付进度。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支出,加强职工法规、法律、政策培训,引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按制度办事。
2.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办公物资采购管理和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账审批程序,特别是涉农整合项目的审批报账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标准,各项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内部审核机构,加强内部财务审计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和审计,主动接受部门审计、检查、监督。
4.强化预算管理。合理测算和安排乡镇林业站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四)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一年来,局班子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市林业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林业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1)全面推进林长制,顺利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森林面积净增0.50万余亩,森林蓄积净增23.50万立方米。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270.7万亩,出动直升机17架次喷洒无公害药粉2000公斤,防治蜀柏毒蛾、云南松毛虫3万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水青冈种质资源库成功申报为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成增彩添香示范村2个,全面完成古树名木挂牌工作。继续加强严禁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及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持续抓好退出养殖人工繁育单位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2)持续加大扶贫产业的综合管护和提质增效力度,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600人次,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天然商品林、集体公益林“三管护”26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8.55万亩,完善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完成1306名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任务。建成国家级核桃良种基地1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和市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1个。实施核桃品种改良3万亩,新栽笋用竹0.5万亩,抚育改造野生笋用竹0.4万亩,全面落实松土施肥、防病治虫、修枝整形等丰产综合管护措施,已建成稳产丰产示范基地10万亩,建成核桃和笋用竹初加工点6个,新发展林下经济2.2万亩。
(3)全面完成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县森林防灭火督查巡查。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防火检查站、消防水池、视频监控系统、物资储备库、部分防火通道等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完成森林防火物资装备、无人机等采购任务,全面启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熊猫APP的注册使用率每天保持在90%以上,积极引导全县人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全县523个集中焚烧池建成投用,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森林火情火灾。保持了连续3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进度位列全省前列。
(4)持续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扩大)会等各种会议传达学习《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5次,继续加强“平安林区”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巡山护林、踏查监管、严打整治、联防联治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为主要措施,常态化推动林区安全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46件,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100%,有效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积极开展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接待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来访60余人次,协助调处纠纷23起,调处纠纷积案3起。
(5)认真落实县委组织工作安排部署,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专题讨论3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各类宣讲、学习、参观等活动20余场次。切实开展巡察暨巡察“回头看”30个问题的全面整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学习4次。积极支持配合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选举成立了机关纪委。成立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红色星期六”等活动,切实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
2.预算编制情况。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时效性,加强基础信息更新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二是重视编制质量。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按时报送财政局归口股室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经预算股予以调整并审核通过。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2021年年初预算总额为7272.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9.3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5万元;农林水支出6049.09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6万元。
(2)预算执行平衡。年初预算总收入727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83万元,项目支出6049.09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总计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15.7万元 ,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数执行,符合报销支出的标准和规定,支出科目列报准确,切实履行了报批手续。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本年度实现年初预算支出666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支出1223.83万元,占18.36%;项目预算支出5440.29万元,占81.64%。未拨付资金608.8万元。
5.项目决策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11474.2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1461.43万元,包括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38万元,中央财政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费387万元,天保工程社会保障补助343.39万元,天保退休人员医疗补助2.4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882.23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助686万,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243.82万,国有、集体林森林抚育补助785.97万元,集体和个人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检查验收费2041.64万元,退耕还林还草农户补助1369.39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627万元,中药材基地培育200万元,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及能力提升120.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94万元,国有贫困林场建设补助100万元,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补助2620万元,国有林场洪灾损毁林区公路修复项目9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万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补助770万元;县本级财政预算专项工作经费12.8万元,包括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1.8万元。以上资金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和支付。
6.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专项均由各相关业务股室或直属单位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和支付资金;农户补助资金也都按要求及时进行兑现。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1)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项目。该项目由县国营苗圃、旺苍县显春核桃专业合作社按资金文件要求实施,为全县核桃产业发展培育“旺核一号、旺核二号”核桃良种穗条136万芽。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成,正在申请资金进行支付。
(2)中央财政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2021年下达我县天保管护费及社会保障费共732.79万元,截止评价日,按月发放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和缴纳保险共计291.45万元。
(3)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882.23万元,已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全部兑现给农户。
(4)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按照《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旺府函〔2021〕102号)、《旺苍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旺财农〔2021〕49号)文件要求,将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686万元全部纳入涉农整合资金范畴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截至目前,项目已完工且验收合格,支付补助资金628.27万元。
(5)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2021年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下达计划243.82万元,目前已通过“一卡通”阳光发放平台全部兑现给农户。
(6)国有、集体林森林抚育补助。2021全县森林抚育3.93万亩,下达补助资金785.97万元。其中,纳入涉农整合1万亩,整合资金200万元,实际完成抚育面积2.93万亩年,需兑现补助资金585.97万元。我局严格按照验收合格小班面积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已支付项目资金29.14万元,其余部分正在申请财政资金进行支付。
(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验收。2021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年度管护任务58.1783万亩,下达补助资金2041.64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管护面积58.1783万亩,兑现补助资金2010.79万元,未支付30.85万元为检查验收工作经费,按需使用。
(8)退耕还林还草农户补助。2021年退耕还林农户补助下达资金1369.39万元,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369.39万元,支付进度达100%,资金开支均用于管护退耕还林,支付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9)生态护林员补助。2021年下达我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27万元,用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截至目前,已发放1至2季度管护工资。
(10)中药材基地培育项目。该项目下达资金200万元,用于杜仲基地培育,由于资金计划下达晚,使用方案有所调整,项目目前正启动采购程序。
(11)地方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及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包括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30万元、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能力提升28.52万元、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车辆装备62.07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供货及验收,支付61.96万元。
(1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用于保护区能力建设提升、珍惜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等,项目目前正在实施阶段。
(1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中心测报点补助46万元,蜀柏毒蛾控灾补助48万元,目前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防治药物采购及飞机喷洒药物防治,支付补助资金29万元,剩余部分正在申请财政资金支付。
(14)国有贫困林场建设补助。2021年下达我县国有贫困林场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光头山工区管护用房及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已支付工程款30万元。
(15)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2620万元,包括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2240万元,建设围栏180万元。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已支付工程款170万元。
(16)县级预算专项工作经费12.8万元,该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工作检查、林业稽查等经费开支。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是件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本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我单位将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并将结果作为林业规划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初,资金计划下达后,我单位以本年度财政预算为契机,细化责任,明确项目归口业务股室,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并上报县财政局。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对重大项目实施绩效监管,以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林业项目投入不足。林业工程建设国家投资标准过低,与造林、抚育等实际需要投资差距过大,地方配套资金难到位,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的缺失,难以发展高质量、高标准的林业产业链。建议上级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增加必要的工作经费。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部分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部分补助资金未兑现,资金支付率低;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后,岗位变动较大,工作推进存在一定困难,导致补助资金兑现较为缓慢。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积极筹措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积极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及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补助资金兑现。
附件2
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下达情况。2021年共计下达我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2620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2440万元,围栏建设180万元。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下达情况。2021年中央下达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绩效总目标是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等工程规划,实施封山育林1.8万亩、退化林修复2.5万亩和人工造林0.95万亩,建设围栏10万米。保护天然林资源,加强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优化乔灌草复合生态系统结构,提高区域林草植被质量,增强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2620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2440万元,围栏建设180万元。截止评价日,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12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下达我县后,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对照任务安排,对所涉及项目都进行了科学的规划编制,项目依据充分,实施方案通过县发改的审核批复。截止评价日,已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5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退还林修复0.7万亩,建设围栏2万米。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下达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2620万元,截止评价日,已支付120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2500万元,支付率4.6%。具体情况如下:
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到位资金24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年度目标要求完成退化人工林综合修复2.5万亩,人工造乔木林0.95万,封山育林1.8万亩。目前已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5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退还林修复0.7万亩,完成资金支付120万元。
围栏建设到位资金1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施建设围栏10万米。目前建设完成2万米,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尚未有资金支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情况。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已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5万亩,封山育林1.4万亩,退还林修复0.7万亩,任务完成率50%。建设围栏10万米,目前建设完成2万米,任务完成率20%。
2.投资完成情况。上述两个项目目前正在实施阶段,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检查验收并进行支付。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工程建成后,将明显改善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有力地控制水土流失,还可增加工程区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加快造林绿化荒山进程。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下达后,因方案编制、招投标等时间较长,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业务股室能够下乡开展项目检查验收的工作人员有限,项目验收进度缓慢。
2.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程,积极组织检查验收,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运用
一是以本次自评结果为导向,反思林业项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结果公开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70分。
2.我单位将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附表:旺苍县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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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林业局201 |
实施单位 |
四川长江生态景观公司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2620 |
执行数: |
17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2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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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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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实施封山育林1.8万亩、退化林修复2.5万亩和人工造林0.95万亩,建设围栏10万米.保护天然林资源,加强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优化乔灌草复合生态系统结构,提高区域林草植被质量,增强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 |
已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95万亩,封山育林1.8万亩,退还林修复2.5万亩,建设围栏10万米。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项目数量(项) |
2 |
2 |
|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80% |
项目正在验收。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 |
≧80% |
项目正在验收。 |
|
||
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单价控制 |
人工造林800元/亩、封山育林100元/亩、退化林修复600元/亩、生态围栏建设18元/米 |
人工造林800元/亩、封山育林100元/亩、退化林修复600元/亩、生态围栏建设18元/米 |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生态扶贫工程吸纳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等社会指标完成率 |
≧80% |
≧9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 |
明显 |
明显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8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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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旺府函〔2021〕102号)文件精神,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规划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旺苍县白水镇等15个乡镇2021年核桃综合管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旺苍县三江镇等10个乡镇2021年林下中药材种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旺苍县2021年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旺苍县天星镇等3个乡镇2021年笋用竹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旺苍县2021年核桃品种改良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发改局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在全面推进全县56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基础上,强力推进核桃基地建设管理,综合管护核桃1万亩,核桃品种改良0.37万亩,充分利用林下资源空间,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0.3万亩,新造笋用竹0.3万亩,建设旺苍英萃、西河两个核桃现代林业园区。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2021年9月完成项目规划、方案制定和立项,2021年9至2022年2月组织项目实施,2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资金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计划投资1656万元,含笋用竹发展资金150万元,核桃品改111万元,核桃管护200万元,林下中药材种植90万元,园区建设1105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028.273万元(其中核桃管护30万元、核桃品改99.4万元、林下中药材75万元、园区704.833万元、笋用竹119.04万元),支付进度达62%,资金开支范围均用于产业项目补助,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县林业局为项目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业主单位,各项目村作为子项目实施主体。实施过程严格按照《旺苍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执行,由各项目乡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建设的完整档案资料报县林业局备案。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核桃综合管护1万亩,核桃品种改良0.37万亩,充分利用林下资源空间,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0.3万亩,新造笋用竹0.3万亩,完成旺苍英萃、西河两个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项目,全面完成2021年涉农整合林业产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建设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核桃综合管护、现代林业园区建设等5个林业产业项目,有效推动我县特色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挥出我县核桃、中药材、笋用竹等特色优势产业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骨干作用,切实巩固拓展了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了我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直接惠及当地群众,优先安排了项目所在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最大限度让项目区农户直接获得经济收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核桃综合管护、核桃品种改良、林下中药材种植、笋用竹发展、核桃现代林业园区等5个建设项目,符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要求,符合我县实际,项目实施分配合理,使用合规,项目效益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整体项目资金计划下达较晚,
因林业产业项目对季节有严格的要求,个别项目资金下达晚导致短期内难以完成所有工程量,无法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支付进度。二是受连续多雨天气等客观原因影响,项目总体进度滞后,工作推动较为缓慢。
(三)相关建议。建议所有项目资金在年初下达,如果下半年下达资金,建议不将其纳入当年绩效考核。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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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项目名称 |
2021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补助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林业局201 |
实施单位 |
白水镇、三江镇、普济镇、黄洋镇、国华镇、天星镇、九龙镇、嘉川镇、五权镇、大两镇、张华镇、双汇镇、大德镇、燕子乡、木门镇共15个乡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56 |
执行数: |
1028.27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56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8.273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核桃综合管护10000亩、核桃品种改良3700亩 、发展林下中药材3000亩、新栽植笋用竹3000亩,建设英萃、西河两个核桃园区。 |
完成核桃综合管护10000亩、核桃品种改良3700亩 、发展林下中药材3000亩、新栽植笋用竹3000亩,英萃、西河两个核桃园区完成初步建设。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实 |
产出指标 |
核桃综合管护规模 |
10000亩 |
10000亩 |
|
||||
管护面积覆盖率 |
≥100% |
100% |
|
||||||
核桃品种改良规模 |
3700亩 |
3700亩 |
|
||||||
验收株成活率 |
≥80% |
90% |
|
||||||
林下中药材种植规模 |
3000亩 |
3000亩 |
|
||||||
笋用竹种植规模 |
3000亩 |
3000亩 |
|
||||||
当年实际新造面积保存率 |
≥100% |
100% |
|
||||||
建设园区数量 |
≥2个 |
2个 |
|
||||||
核桃综合管护规模 |
≥5500亩 |
5500亩 |
|
||||||
种植中药材面积 |
≥2200亩 |
2200亩 |
|
||||||
培育段木料食用菌数量 |
≥20万棒 |
20万棒 |
|
||||||
实施低效林改造面积 |
≥2200亩 |
2200亩 |
|
||||||
补植补造面积 |
≥500亩 |
500亩 |
|
||||||
坡改梯、土地整治调形 |
≥1000亩 |
1000亩 |
|
||||||
苗圃建设 |
≥300亩 |
300亩 |
|
||||||
采穗圃建设 |
≥300亩 |
300亩 |
|
||||||
品比试验园建设 |
≥50亩 |
50亩 |
|
||||||
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率 |
≧80% |
100% |
|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80% |
100% |
|
||||||
效益指标 |
核桃综合管护项目带动增加项目区农户人均收入 |
≥500元 |
500元 |
|
|||||
项目建设、管护等基本知识普及率 |
≥80% |
85% |
|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长期 |
长期 |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用时达标率 |
≥90% |
90% |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100% |
|
||||||
资金管理指标 |
项目支付率 |
≧60% |
64% |
|
|||||
总投资完成率 |
≧60% |
100% |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100% |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0 |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0 |
0 |
|
|||||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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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1年森林抚育补助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2〕5号),将我局2021年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作为重点绩效监控项目。按照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及项目实施单位,对整个项目进行实地现场查看和内业资料整理分析,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2021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投资计划资金785.97万元,其中:国有林抚育600万元,集体式抚育185.97万元。
2.绩效目标下达情况。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计划资金绩效总目标是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四川省森林抚育技术指南》《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等相关技术规定,采取生长伐、疏伐和割灌除草三种方式,对2.93万亩公益林实施抚育管护。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投资计划资金785.97万元,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旺财农〔2021〕49号)安排,其中国有林抚育资金纳入县级涉农整合200万元,实际用于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资金为585.97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我县后,县林业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对照批复的作业设计,项目全部通过县发改的审核批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依法确定了项目施工单位。截止评价日,已完全部完成2.93万亩森林抚育。
2021年共计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抚育项目投资计划资金585.97万元,截止评价日,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29.14万元,支付执行率0.05%,有556.83万元未支付。
1.项目实施情况。已完全部完成2.93万亩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5%以上。
2.投资完成情况。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29.14万元,支付执行率0.05%,有556.83万元未支付。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森林抚育,有助于减少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发生,将明显改善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产力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有力地控制水土流失。同时,还可吸纳农民务工,还可增加项目区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加快造林绿化荒山进程,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由于资金计划下达后,因方案编制、招投标等时间较长,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业务股室能够下乡开展项目检查验收的工作人员有限,项目验收进度缓慢。
2.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程,积极组织检查验收,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运用
一是以本次自评结果为导向,反思林业项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结果公开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70分。
2.我单位将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表:旺苍县2021年森林抚育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1年森林抚育补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林业局201 |
实施单位 |
旺苍林产有限公司、旺苍鑫阳造林专合社 |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585.97 |
执行数: |
29.14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85.97 |
其中: 财政拨款 |
29.14 |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完成森林抚育约束性指标任务,提升森林质量。 |
完成国有林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集体林森林抚育0.93万亩;改善了林分结构和层次,提升了林分群落稳定性,促进了林木健康生长,降低了森林病虫害及森林火灾发生率。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有林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
2 |
2 |
|
|
集体林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
0.93 |
0.93 |
|
|||
质量指标 |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
≧90% |
≧95% |
|
||
时效指标 |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90% |
|
||
成本指标 |
森林抚育补助(元/亩) |
200元/亩(含设计) |
200元/亩(含设计) |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
625 |
62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 |
明显 |
明显 |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80% |
≧90% |
|
附件6
旺苍县林业局
2021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央省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2021年共计下达我县央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807.18万元。其中: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38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41.64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882.23万元,中央林木良种补助38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686万元(全部纳入涉农整合),森林抚育1029.79万元(200万元纳入涉农整合),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390万元(资金下达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管理中心),中药材基地培育200万元,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及队伍能力建设58.52万元,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及防治94万元。
(二)央省下达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中央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总目标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完成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64.2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森管护84.72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8.18万亩;完成造林、森林抚育共11.8万亩;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对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加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能力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及防治。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2020年我县共计下达央省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807.18万元。纳入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范畴868万元,涉及造林补贴686万元、森林抚育200万元,全部整合用于林业产业发展项目500万元。截止评价日,除国有林抚育、自然保护区建设、中药材基地培育、专业扑火队物资补充等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正在有序推进外,其他项目均已完成,共计已支付项目资金4001.36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1805.82万元,支付率69%。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县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所涉及项目都进行了科学的规划编制,项目依据充分,实施方案通过省、市或县政府的审核批复。通过项目的实施,管护国有林21.65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8.18万亩,补偿国家级公益林84.72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万亩,森林抚育面积9.3万亩,培育良种核桃穗条100万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807.18万元,目前共计已支付项目资金4001.36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1805.82万元,支付率69%。具体情况如下: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年度管护面积127.87万亩,到位补助资金2041.64万元,其中:农户补助2016.64万元,检查验收费25万元,补偿资金到位率100%。完成管护面积127.87万亩,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2016.47万元,支付率100%,支付检查验收费10万元。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年度管护任务21.65万亩,到位补助资金387万元,完成管护面积21.65万亩,按月发放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由于我县天保资金是当年资金次年使用,所以2020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2021年使用。
非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年度管护任务58.1783万亩,到位补助资金882.23万元,完成管护面积58.1783万亩,已支付882.23万元,支付率100%。
森林抚育到位补助资金1029.79万元,完成国有林、集体林森林抚育共计2.93万亩,按照验收合格小班面积据实拨付项目资金,已支付项目资金463.62万元,支付率45%。未完成的原因是:报账资料提交较晚,目前正在申报资金。
林木良种补助到位20万元,用于培育良种核桃穗条100万芽,项目已全部完成,支付项目资金20万元,支付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到位94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中心测报点补助及蜀柏毒蛾控灾,项目已全部完成,支付项目资金29万元,支付率31%。未完成支付的原因为资金计划未审批。
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90万元,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已支付项目资金15万元,未支付项目资金135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率10%。未完成的原因为项目正在验收阶段,待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86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助),实施中药材种植3000亩,核桃品种改良3700亩,核桃综合管护10000亩,发展笋用竹3000亩,建工程已全面完工,已支付项目资金413.04万元,支付率6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全县林业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农民脱贫成效,为促进农民实现小康生活奠定了基础。
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用材林生长量和经济林产量极大提高、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农民务工机会,助推当地贫困户脱贫增收,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富足、安居乐业。
3.生态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5%,无森林火灾损失,林分结构、生态环境等明显的改善。确保了全县23万余亩国有林森林资源的安全。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极大的维护林区稳定,保障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0.44‰,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019‰,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平衡发展,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的帮助。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农户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大于9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个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低;二是由于地方财政财力不足,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资金支付困难;
2.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积极筹措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运用
1.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上到下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整合。
2.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不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大力开展林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各项林业政策;做到只要林农需要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技术到位。
(二)结果公开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我单位将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表:旺苍县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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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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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林业局201 |
实施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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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807.18 |
执行数: |
40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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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807.18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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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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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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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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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造林、森林抚育约束性指标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提升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补充专业扑火队所需物资;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
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管护国有林21.65万亩,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42.71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协议停伐面积58.18万亩;补偿国家级公益林84.72万亩、省级公益林42.61万亩;森林抚育面积9.3万亩;培育良种核桃穗条136万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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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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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
64.2721 |
64.2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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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
58.1783 |
58.1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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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84.7191 |
84.7191 |
|
|
||||||
造林面积(万亩) |
3.3 |
|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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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
3.93 |
2.93 |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1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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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良种核桃穗条(万芽) |
136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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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
21.928 |
2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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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
≥85% |
|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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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
≥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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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受害率 |
≤0.1‰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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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条(芽)合格率 |
≥85%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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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1‰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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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95% |
|
|
|||||
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
财政统筹整合林业产业扶贫 |
|
||||||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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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指标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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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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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
未实施国有商品林兑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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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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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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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施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兑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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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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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桃良种穗芽补贴标准(元/芽) |
0.3 |
0.3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 |
211 |
211 |
|
|
||||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人) |
807 |
850 |
|
|
||||||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
945 |
1200 |
|
|
||||||
生态效益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80% |
≥85% |
|
|
|||||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明显 |
明显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明显 |
明显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
≥95% |
|
|
||||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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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旺苍县林业局
2021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情况。2021年共计下达我县央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42.18万元。其中: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343.39万元,天保退休人员医疗补助2.4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助1369.39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27万元。
(二)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下达央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是: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2021年我县共计下达央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42.18万元。截止评价日,除天保社会保险和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外,完善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补助已全部兑现,共计支付补助资金1770.25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571.93万元,支付率76%。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县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所涉及项目都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文件中任务安排编制实施方案,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得到保障,从而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兑现完善退耕还林农户补助49.39万元,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补助1320万元,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兑现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生态护林员补助156.75万元,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下达我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342.18万元,目前共计已支付项目资金1770.25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资金571.93万元,支付率76%。具体情况如下: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年度管护任务21.65万亩,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参保211人,到位补助资金345.79万元,已按月缴纳国有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险。由于我县天保资金存在跨年度使用情况,所以2021年天保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当年未完成支付。
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3951万亩,到位补助资金49.39万元,主要用于前一轮退耕还林农户补助。截至目前已全部兑现,支付率100%。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3.4万元,到位补助资金1320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补助。截至目前已全部兑现,支付率100%。
生态护林员补助627万元,主要用于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2021年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1045人,管护年度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31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完成一季度(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管护任务,无法进行支付。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所涉及的项目均为民生保障和农户补助资金,在有效管理全县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农民脱贫成效,为促进农民实现小康生活奠定了基础。
2.社会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用材林生长量和经济林产量极大提高、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农民务工机会,助推当地贫困户脱贫增收,实现人民群众生活富足、安居乐业。
3.生态效益分析。项目的实施,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5%,无森林火灾损失,林分结构、生态环境等明显的改善。确保了全县23万余亩国有林森林资源的安全。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项目的实施,极大的维护林区稳定,保障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0.44‰,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019‰,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平衡发展,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的帮助。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农户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大于9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进措施
1.项目绩效未完成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县天保资金历年都是上年资金次年使用,所以2021年天保社会保险未全部完成支付,将在2022年按方案继续使用。二是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未完成,原因是2020年补助资金的使用年度是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完成一季度(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管护任务,无法进行支付。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二是科学使用资金,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资金当年结转结余。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运用
1.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从上到下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整合。
2.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不断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及林业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基础;二是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大力开展林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各项林业政策;做到只要林农需要保证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技术到位。
(二)结果公开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0分。
2.我单位将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表:旺苍县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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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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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202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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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林业局201 |
实施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342.18 |
1770.25 |
0.7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42.18 |
1770.25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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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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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目标2: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目标3: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目标4: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
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兑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49.39万元,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1320万元,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选聘1045名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开展资源管护,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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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
206 |
211 |
|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
0.3951 |
0.3951 |
|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
3.4 |
3.4 |
|
||||||
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人) |
627 |
1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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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
≥90% |
≥90% |
|
|||||
时效指标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
≥90% |
≥90% |
|
|||||
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完成情况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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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
400元/亩 |
4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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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
300元/亩 |
3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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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林区民生状况 |
逐步改善 |
逐步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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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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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
≥8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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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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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