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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4 来源:三江镇 点击量:866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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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附件26

附件126

附件244

第五部分附表6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6

二、收入决算表 66

三、支出决算表 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聚焦小康,持续推进“三个大会战”。一是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大会战。立足八届党代会目标,完成2022-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配套完成3公里碗厂河山洪沟治理工程80%以上工程量;全面布局落实“一横一纵一中心”(即花园沿542国道至战旗横向工业经济带、联盟至下石纵向农业和乡村旅游文化发展带、场镇商贸物流经济集散中心)。二是持续推进交通建设大会战。争取水毁资金70余万元,养护县道20余公里,农村道路240余公里;新建道路1.5公里,新建便民桥2座,完成花园、三江、厚坝三村12.2公里联户路硬化项目。三是持续推进百亿茶业大会战。新栽植黄茶480亩,绿茶200亩,管护1575亩。发放施用有机肥200吨,蚕豆种子1.2吨,大力力推进米仓山茶叶加工厂“扶贫车间”标准化建设。

齐头并进,着力抓好经济建设“六件大事”。一是重点布局大工业。2021年规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8.52%、7.18%。截至目前,工业项目建设共申报成功和实施项目1300余万元。磁材新材料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落户三江开工建设。二是突出抓好大农业。创新“飞地模式”盘活厚坝、下石两贫困村和桃红安置小区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新建厚坝羊肚菌产业一期500亩,桃红柑橘园150亩,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300亩,管护核桃900亩、品改760亩;培育中大型养殖企业肉猪养殖12家,肉牛养殖4家,肉鸡养殖2家,扶持家庭农场4个,三江镇显春核桃专业合作社成功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是精心编制大文旅。成功举办第二十九届“振兴杯”夏季篮球联赛,桃红安置小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成投用,华盖山、悬空寺旅游开发规划编制完成。成功申报端公傩戏为四川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厚坝村成功创建为全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四是高位推进大城镇。扎实推进“江与城”房产开发项目,高标准抓实场镇三级客货运综合服务中心规划,严格落实门前“双包”,规范整治场镇环境和秩序10余次,全面提升场镇功能和形象。五是拓展全域大开放。全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逆势而上,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5个1.84亿元。招商引资全年完成1亿零5万元,项目入库4个。六是纵深开展大振兴。扎实开展1063户3457人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对照任务清单强弱补短;精准制定落实6户17人易返贫致贫监测户帮扶措施38条,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夺取新的更大胜利”专版报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得到省乡村振兴局充分肯定,厚坝村被命名为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

多轮驱动,奋力抓实“民生旺苍九大行动”。一是民生渠道大畅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37人,困难救助72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5.49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1万余元;孕优检查134人,免费放映公益电影156场。二是民生诉求大化解。组织干部下基层进行走访1.1万余人次,收集群众诉求431条,化解431条;开展赶场日民生诉求接待5次,收集信访矛盾纠纷问题36条,化解36条;受理回复12345市长热线反馈信访181件。三是民生工程大建设。新建民生桥2座,全力解决460户1426人出行。实施危房改造83户,洪灾重建33户、“厕所革命”98户。四是民生实事大评比。深入推进民生实事评选活动,选送民生实事4件,1件被推选为季度“最满意民生实事”。五是民生事务大公开。全年党组织换届按期公示4次,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年度公示,党费收缴公示2次,退耕还林、雨露计划、低保享受等民生政策公开公示28次;六是民生旺苍大宣讲。邀请县级领导到镇开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大宣讲4次,镇级层面到村(社区)开展大宣讲12次,各村(社区)全覆盖常态化落实大宣讲活动。七是发展环境大优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镇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规范村(社区)便民代办服务室办事流程,创新“村居联动服务”,实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提升镇村便民服务水平。八是生态环境大保护。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积极推进石洞沟、小溪沟、华隆、鸿盛等企业的矿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正常运行场镇污水处理系统。圆满完成39个问题(中央3个、省级5个、大排查31个)的“一问题一卷宗”整改资料规范整理。九是文明城市大创建。评比表彰十星户18名,最美母亲8名,最美儿媳10名,脱贫示范户5名,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5次。被广元市无偿献血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表扬为年度广元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强化创新,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大力实施“基层治理深化年”,严厉打击惩处非法阻工、堵路、乱挖滥采等乱象行为,大抓信访维稳,创新推行“乡贤调解”,办结信访案件62件,历年信访积案18件,已完成化解15件。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维稳任务。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全镇共聘请法律顾问6名,推选乡贤21名,建成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全年开展全民普法行动18次。三是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桃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推行“13345”基层治理模式(即“一套”组织体系、“三种”增收路径、“三个”服务阵地、“四支”共治队伍、“五项”社会融入制度),打造了社区共治共享的“桃红样板”,经验做法深受各级领导和周边市县考察学习。四是完善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切实推进“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和“三务”公开,三江镇厚坝村被命名为旺苍县2021年乡村治理示范村。五是完善激励约束措施。结合村两委换届,11个村(社区)实现“一肩挑”、“四职合一”。六是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10名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监管8次。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023.2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50万元,增长9.00%。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增多,经费相应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47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88万元,占99.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占0.6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5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97万元,占81.02%;项目支出351.66万元,占18.9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23.2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67.50万元,增长9.00%。主要变动原因机构调整人员增多,经费相应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8.62万元,增加27.61%。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增多,经费相应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3.15万元,占33.28%;国防支出(类)支出3.80万元,占0.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5.40万元,占4.6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65万元,占5.57%;卫生健康(类)支出37.19万元,占2.02%;节能环保(类)支出196.65万元,占10.67%;农林水(类)支出744.38万元,占40.40%;住房保障(类)支出59.39万元,占3.2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42.63万元,完成预算125.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完成预算100.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4.56万元,完成预算135.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干部人数增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53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至本年度予以支付。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4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49万元,完成预算123.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干部人数增多,人员经费增加。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10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至本年度予以支付。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00万元。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支出决算为3.80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8.39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至本年度予以支付。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62.57万元。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34.08万元,完成预算446.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至本年度予以支付。

2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0.41万元,完成预算100.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干部人数增多,人员经费增加。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9.99万元,完成预算10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至本年度予以支付。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42万元,完成预算10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上年度资金未及时支付,结转至本年度予以支付。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0.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0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2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0万元,占79.7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人员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19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8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各上级部门对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督导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支出,共计11.8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经费项目”“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炊事员补助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旺苍县三江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江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21万元,比2020年增加111.09万元,增加57.23%。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干部人数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三江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共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9.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胡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城乡社区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控、预报、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当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1年三江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

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以及《中共旺苍县委、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旺委发〔2020〕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的2021年度财政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本单位内设14个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财政所;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项目投资促进中心。

(二)基本职能

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管理、行政效能等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涉及本镇的建议、提案,承担镇人大主席团的相关工作;负责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拟订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及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建工作办公室(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站)。负责贯彻执行党建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织密建强党的组织网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群团、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和村(社区)干部选拔和培育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及活动阵地、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负责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等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城乡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负责拟订城乡基层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城镇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和镇本级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级政府行使、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县级执法部门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基础性监管工作;提请镇党委、镇政府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市政管理、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整治、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教育、科学、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学、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新闻出版、医疗保障、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和事业发展;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基本公共卫生、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无偿献血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社会救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协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查处社会事务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社区)自治、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统计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和优势产业培育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经济建设项目;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城乡市场发展,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为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法律服务;负责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统计、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承担项目建设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扶贫开发统计和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门单位落实扶贫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负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医疗、生活等污染源头管控,组织大气、水体、土壤、固废等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查处生态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协助有关县级部门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群众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群众信访、社区戒毒、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调解、法律援助、流动人口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公安、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应急救援;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负责贯彻执行财政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预算,执行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和预算外收支决算,对全镇财政资金进行综合平衡;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预算内和预算外各项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管理的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相关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和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核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重点项目建设总体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协调县镇部门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阶段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程;负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督促检查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建设工期等要求;负责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三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挂旺苍县三江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旺苍县三江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旺苍县三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贯彻执行政务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医疗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统筹管理便民服务工作,推进审批便民化改革,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组织协调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便民服务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对服务全过程进行见证、留痕和现场监督,为办事群众提供导办、帮办、代办等服务;负责组织入驻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接受和办理便民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负责承办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便民事项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和咨询、动员群众参保工作,完成参保登记建档、待遇支付、医疗保险IC卡发放等相关工作,配合县级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定点医院、药店和社区卫生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政策咨询、信访办理、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八一”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申报管理等具体事务,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三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旺苍县三江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旺苍县三江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旺苍县三江镇畜牧兽医站、旺苍县三江镇水利站、旺苍县三江镇林业站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管理服务、畜牧、渔业、农村经营管理、水利、林业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农业、农机、畜牧、水产养殖、饲料、林业、水利等新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新品种引进推广、特种畜禽养殖等服务工作;负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维护、管理出证系统;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动物疫情监测、调查、报告、处置和控制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调运环节及病死畜禽、无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承担种子、蚕种、食用菌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事务;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机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置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牵头负责农业设施用地备案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农业重要生产资料供应保障及农产品流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水毁修复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的监测、维护、管理事务;负责城乡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承担水旱灾害救援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河长制”;配合县级水利主管部门抓好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取水核定等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等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承担森林火灾扑救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汛期、森林火险期值班值守工作;负责木材检查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林业等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三江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落实农房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户选用;负责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在建设过程中加强街容居貌、村容村貌管控工作;负责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先进文化占领基层文化阵地;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负责推进群众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组织引导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负责指导文化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发展,扶植地方民间文化,推动活跃各类特色文化;负责收集、整理民间优秀文化遗产;负责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负责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事务,发展乡村旅游;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协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查处文化、旅游市场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承担文旅融合发展业态培育、企业引进、产品开发、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三江镇农民工服务中心(挂旺苍县三江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农民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开展对外劳务协作和劳务输出工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建设农民工信息系统,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工作,动态更新农民工信息;负责搭建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就业服务;负责农民工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工作,开展创业政策及项目咨询,协调提供金融和科技创新服务,促进创业项目落实落地;负责农民工培训工作,提升农民工素质和技能,协调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农民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农民工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负责农民工保障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为农民工提供证件办理、交通购票、子女入学、改善居住条件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服务,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配合开展农民工群体党建、团建工作;负责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治安巡防、预防青少年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反邪教、反暴恐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措施;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三江镇项目投资促进中心。负责招商项目的策划、储备、包装、推介、争取、引进工作;负责投资企业的投资咨询、接待、洽谈、协调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解决招商引资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困难;会同相关部门受理招商引资企业投诉,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93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5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4人,其中:公务员3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978.36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47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88万元,基金拨款收入10万元),收入合计2023.2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76.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546.3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2023.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为546.34万元)。实际支出1852.63万元,总体执行进度为91.5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599.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500.97万元,执行进度为100%;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23.72万元,实际支出数为351.65万元,执行进度为83%,年末结余和结转546.34万元。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级各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们以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围绕“3691”重点工作、“三评四比一减少”等目标任务,结合“强作风 打硬仗 创一流 树形象”工作要求,阻击疫情传播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转型产业发展链,全镇呈现出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本单位开展了有关绩效管理的培训会,推行绩效管理理念,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算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计分标准,对本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打分,自评得分89分。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70分)

目标管理(30分)

目标制定

15

13

目标实现

15

15

                                                                             动态调整(20分)

支出控制

5

2

及时处置

10

10

执行进度

5

3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8

取得成效

5

5

违规记录

5

3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内部应用(6分)

预算挂钩

6

6

信息公开(4分)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10分)

问题整改

5

5

应用反馈

5

5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

10

10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9分(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重点布局大工业。2021年规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8.52%、7.18%。截至目前,工业项目建设共成功申报实施1300余万元。磁材新材料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落户三江开工建设。

二是突出抓好大农业。创新“飞地模式”盘活厚坝、下石两贫困村和桃红安置小区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新建厚坝羊肚菌产业一期500亩,桃红柑橘园150亩,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300亩,管护核桃900亩、品改760亩;培育中大型养殖企业18家,扶持家庭农场4个,三江镇显春核桃专业合作社成功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三是精心编制大文旅。成功举办第二十九届“振兴杯”夏季篮球联赛,桃红安置小区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建成投用,华盖山、悬空寺旅游开发规划编制完成。端公傩戏成功申报为四川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厚坝村成功创建为全市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

四是高位推进大城镇。扎实推进“江与城”房产开发项目,高标准抓实场镇三级客货运综合服务中心规划,严格落实门前“双包”,规范整治场镇环境和秩序10余次,全面提升场镇功能和形象。

五是拓展全域大开放。全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逆势而上,固定资产投资已入库项目5个1.84亿元。招商引资全年完成1亿零5万元,项目入库4个。

六是纵深开展大振兴。扎实开展1063户3457人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对照任务清单强弱补短;精准制定落实6户17人易返贫致贫监测户帮扶措施38条,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夺取新的更大胜利”专版报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得到省乡村振兴局充分肯定,厚坝村被命名为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

(二)评价分析

1.动态调整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87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单位预算编制完整,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系统数据一致。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合符规范。

2.完成结果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共计351.6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绩效目标,各个项目完成率100%。

3.内部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4.信息公开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共计“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经费项目”“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炊事员补助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完成,并及时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公示。

5.整改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共计“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暴雨洪涝灾害恢复重建经费项目”“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炊事员补助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完成,并及时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公示,对问题加以整改。

6.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共计351.6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绩效目标,各个项目完成率100%。

7.自评质量情况

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的完成了各个项目的实施,群众满意率≥99%。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合理

2021年本单位年初预算978.37元、本年内预算追加1044.86元,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公用经费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各类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未及时进行清理、归并和核销。资产购置未完全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行集中采购。 

(四)工程项目结算不及时。个别项目虽已完工,由于上级主管部门未能及时验收,导致项目不能及时送审和资金结算。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原则。

(二)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清理、归并和核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相关物资。

附件2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扫黑除恶监督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年初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口径申报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经费预算1.50万元,旺苍县财政局批复我镇2021年度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经费1.50元。该资金的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项目绩效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加大对辖区内厂矿企业的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全年在辖区内扫黑除恶宣传不少于12次,联合派出所进行安全检查6次以上 。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计划资金1.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经费支出1.50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了合理使用经费,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敬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何  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宋柘宏     镇政法统战委员

刘入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邓    平     镇综治办负责人

张蓝心     镇党政办主任

陈正禄     镇财政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正综治办负责人邓平兼任。

2.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3.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经费规范使用,主管扫黑除恶的政法统战委员针对此项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镇财政所将该资金支付情况及时报告接受监督。

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1)开展督查活动2次以上

(2)开展宣传活动12次以上

(3)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以上

(4)开展联合安全检查6次以上

2.目标完成质量

群众各项活动参与率≥99%,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黑恶势力。

3.目标完成进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扫黑除恶监督工作经费实现支付1.5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

2.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群众满意度≥98%。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扫黑除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费严重不足。

(二)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扫黑除恶监督经费,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优化服务,努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三是及时制定乡镇扫黑除恶监督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流程,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万元

执行数: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加大对辖区内厂矿企业的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全年在辖区内扫黑除恶宣传不少于11次,联合派出所进行安全检查6次以上。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加大对辖区内厂矿企业的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全年在辖区内扫黑除恶宣传12次,联合派出所进行安全检查6次。群众各项活动参与率≥99%,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黑恶势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扫黑除恶宣传

≥12次

≥12次

开展督查活动

≥2次

≥2次

发放宣传资料

≥20000份

≥20000份

开展联合检查

≥6次

≥6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问题反馈处置率

99%

99%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1.50万元/年

1.50万元/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基层社会治安能力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度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千村示范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提高,周边环境持续得以改善,花园村村民委员会按照实际需求向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建设,三江镇人民政府向县环保局申请项目建设报告,旺苍县发改局批复我镇2021年度千村示范工程经费28.00万元。该资金的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三江镇花园村建设院落式三格化粪池3座和10户散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划资金28.00万元,竞谈保证金按照工程限价的10%缴纳,以公司或委托代理人的名义转账到三江镇人民政府专账上,没有中标的公司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谈一周后退回,中标公司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工程启动后退回。

2.资金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19.60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千村示范工程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专款专用,并及时按会计核算要求规范账务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1)修建集中化粪池3个

(2)修建分散污水处理设施10个

2.目标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率≥100%,提升群众生活环境。

3.目标完成进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送审,项目资金支付7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

2.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周边生活环境,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社会群众满意度≥98%。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00万元

执行数:

28.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8.0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设院落式三格化粪池3座和10户散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院落式三格化粪池3座和10户散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集中化粪池数量

3个

3个

分散化粪池数量

10个

10个

PVC管长度建设

1100米

1100米

质量指标

群众满意率

≥99%

≥99%

项目合格率

100%

100%

问题反馈处置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集中化粪池成本

50000元/个

50000元/个

分散化粪池成本

10000元/次

10000元/次

制定辨识标语

300元/个

300元/个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生活污水处理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

人民幸福感获得率

≥99%

≥99%

群众生活和环境持续改善变化率

≥99%

≥9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辖区群众满意度

≥98%

≥98%

主管部门满意度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洪涝灾害恢复重建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申请将该道路纳入水毁修复项目进行修复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建设(旺发改〔2021〕396号)。该项目由下石村村民委员会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确定采取自建自营方式实施建设,由下石村项目理事会负责项目实施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指标。按照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工完成计划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地方政府自筹资金2.00万元,有效保障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达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建设内容为清理现有路面塌方体300立方米,浆砌长100米、平均高2米、宽1米的公路堡坎,平整路面180米,新建排水沟60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4个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计划资金12.00万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该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及时率为100%。

2.资金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实现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洪涝灾害恢复重建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专款专用,并及时按会计核算要求规范账务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项目完成了清理现有路面塌方体300立方米,浆砌长100米、平均高2米、宽1米的公路堡坎,平整路面180米,新建排水沟60米等建设内容,有效保障项目总体目标落实到位。

2.目标完成质量

项目质量合格率≧99%。

3.目标完成进度

截至2021年11 月30日,按照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后有效恢复三江镇下石村因洪涝灾害受损的村道路、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为后期群众出行、道路通行、农田灌溉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堡坎初建完成,还需要后续巩固修护。

(二)建议

一是成立安全志愿服务队,定期检查道路、堡坎等安全质量问题,并及时上报。

二是优化服务,努力提高道路安全保障能力。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0万元

执行数:

10.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0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2.00万元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项目总体目标要求,本项目完成了清理现有路面塌方体300立方米,浆砌长100米、平均高2米、宽1米的公路堡坎,平整路面180米,新建排水沟60米等建设内容,有效保障项目总体目标落实到位。


按照项目总体目标要求,本项目完成了清理现有路面塌方体300立方米,浆砌长100米、平均高2米、宽1米的公路堡坎,平整路面180米,新建排水沟60米等建设内容,有效保障项目总体目标落实到位。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清理塌方

≥300米

≥300米

浆砌堡坎

≥100米

≥100米

新建排水沟

≥60米

≥60米

质量指标

质量反馈率

≤10%

≤10%

项目合格率

100%

100%

按期投入使用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11月30日前

成本指标

清理塌方

120元/立方米

120元/立方米

浆砌堡坎

200元/立方米

200元/立方米

新建排水沟

80元/米

80元/米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道路安全及出行畅通率

100%

100%

可持续影响

群众安全感获得率

≥99%

≥99%

群众生活环境持续改善率

≥99%

≥9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辖区群众满意率

98%

98%

主观部门满意率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党组织活动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年初经费预算申报资金共计9.00万元,旺苍县财政局批复我镇2021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9.00万元。该资金的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计划完成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6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主题党员活动12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次,慰问党员20人,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计划资金9.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及时率为100%。

2.资金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党组织活动经费资金已全部实现支出。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党组织活动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专款专用,并及时按会计核算要求规范账务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了合理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敬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何  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欧  阳     镇党委副书记

康  婷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入禅   主管安全副镇长

尚  婷    镇党建办负责人

张蓝心   镇党政办主任

陈正禄    镇财政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建办尚婷兼任。

2.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3.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党组织活动经费规范使用,镇党委针对此项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镇财政所将该资金支付情况及时报告接受监督。

党组织活动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政策宣传6次,制定宣传标语5条,党员外出学习调研1次,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合计15份,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6次等。

2.目标完成质量

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达到参与率≧97%。

3.目标完成进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党组织活动经费实现支付9.0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培训和各类宣传活动的开展,

在社会效益方面: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在可持续效益方面: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服务中心工作成效彰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主管部门对工作开展满意率≥98%,本单位党员满意度≥95%。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经费不足。

二是党员群众人数众多,教育培训引导有待增强。

(二)建议

一是增加党组织活动经费预算,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优化服务,努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三是及时制定并固化党组织相关活动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流程,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00万元

执行数:

9.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0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计划完成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6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主体党员活动10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次,慰问党员20人,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完成建设活动阵地1个,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6次,组织党员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主体党员活动10次,组织党员学习调研1次,慰问党员20人,全面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活动阵地

1个

1个

开展三会一课

≥6次

≥6次

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4次

≥4次

开展主题党员活动

≥10次

≥10次

组织党员学习调研

1次

1次

党员慰问

20人

20人

质量指标

活动阵地建设规范

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

党员干部参与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建设活动阵地

45000元/个

45000元/个

工作经费

2100元/次

2100元/次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4000元/次

4000元/次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

4000元/年

4000元/年

党员慰问

200元/人

200元/人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党建活活动

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和党员群众凝聚力

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和党员群众凝聚力

可持续影响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9%

≥99%

群众满意度

≥99%

≥9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辖区群众满意率

98%

98%

主观部门满意率

98%

98%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炊事员报酬项目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顺利推进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单位干部职工90余人的基本伙食及公务接待,政府伙食团聘用工作人员2人。年初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口径申报资金2.50万元,旺苍县财政局批复我镇2021年度炊事员报酬资金2.50万元。该资金的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单位干部职工基本伙食及公务接待,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计划资金2.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及时率为100%。

2.资金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炊事员报酬资金支付2.50元,主要用于炊事员补助。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三江镇炊事员报酬资金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专款专用,并及时按会计核算要求规范账务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了合理用好炊事员报酬资金,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敬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何  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欧  阳   镇党委副书记

康  婷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蓝心   镇党政办主任

陈正禄   镇财政所长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政办张蓝心兼任。

2.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3.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炊事员报酬资金规范使用,镇党委针对此项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镇财政所将该资金支付情况及时报告接受监督。

炊事员报酬资金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公务接待221次1989人,会议招待15次。保障职工一日三餐正常就餐。

2.目标完成质量

按时保障职工正常就餐,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数量供应,杜绝浪费,保障率≥100%。

3.目标完成进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炊事员报酬资金实现支付2.50万元,资金支付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社会效益方面:机关伙食团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在可持续效益方面:确保食品安全,确保数量供应。

服务对象满意度:职工对食品数量、质量、提供失效、安全满意率≥95%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机关工作人员就餐人数较多,伙食团工作人员有待增加。炊事员补助不足。

(二)建议

一是增加炊事员报酬经费预算,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优化服务,努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旺苍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0万元

执行数:

2.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政府伙食团聘用工作人员2人,保障单位干部职工90余人的基本伙食及公务接待,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伙食团聘用工作人员2人,保障单位干部职工90余人的基本伙食及公务接待,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接待人数

≥1800人

1个

接待次数

≥200次

≥6次

干部职工用餐人数

≥85人

≥4次

质量指标

干部职工用餐率

≥95%

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机关伙食保障能力

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辖区群众满意率

98%

98%

干部职工满意率

98%

98%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