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财政资金 > 2021年度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1年度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4 来源:县法院 点击量:537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一)主要职能... 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3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7

第五部分 附表... 5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4

二、收入决算表... 54

三、支出决算表... 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旺苍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本辖区内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旺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审理本院一审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申诉和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工作,分类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和司法行政人员,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8、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有关费用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承办其它应由旺苍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以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为统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5777件,同比增长28.01%;审(执)结案件5738件,同比增长20.56%。在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较好完成了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旺苍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39.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73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2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5.2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28万元,占79%;项目支出400.8万元,占2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39.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73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6.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75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654.57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4.86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71.9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4.7万元,占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0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5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89.21万元,完成预算3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拨付预算指标内资金。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 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5.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5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预算92.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87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3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0.13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24.9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公务。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巡回审判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91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乡村振兴等行政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3万元,完成预算9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6.07万元,下降32.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4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地及上级法院到我院刑事案件开庭,接待参与诉讼的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值庭法警、检察官以及被告人开支接待费7.1万元,接待外地法院到我县执行案件开支3.3万元;接待其它公务活动开支2.3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度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预算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旺苍县人民法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19万元,较2020年增加90.18万元,增长55.32%。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常态化及受理各类案件数量增多导致2021年度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较2020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及新建东河法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旺苍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人民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类)法院 (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民法院用于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类)法院(款) 案件审判(项):指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相关支出。
  7、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指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相关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旺苍县人民法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旺苍县人民法院设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民庭、刑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8个内设机构,以及嘉川法庭、东河法庭、普济法庭、木门法庭4个派出人民法庭。

(二)基本职能

旺苍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本辖区内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旺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审理本院一审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申诉和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工作,分类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和司法行政人员,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8、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有关费用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承办其它应由旺苍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2021年我院核定总编制83名,其中政法编制83名。2021年年末在职编制内人员总数78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75人,事业工勤编制人员3人;在职临聘人员55人,退休人员3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我院财政拨款收入223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5.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3.6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我院财政资金支出19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28万元,占78.97%;项目支出400.8元,占21.03%。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我院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以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为统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5777件,同比增长28.01%;审(执)结案件5738件,同比增长20.56%。在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较好完成了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2021年,我院整体支出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预算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根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计分标准,对我院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打分。2021年我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

(二)评价分析

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管理: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达到预期,得30分。

(2)动态调整: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中,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书与决算数偏离程度超过10%,扣3分。其原因是我院案件办理数量逐年增加,案件审判和执行所需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支出金额较大,年初预算无法满足我院全年实际经费支出,年中需追加预算数且大量依赖转移支付资金,得17分。

(3)完成结果: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完成了年度目标;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中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得20分。

2、绩效结果应用

内设机构绩效纳入了考核体系;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得16分。

3、自评质量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自评在绩效目标管理基础上开展,得10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仍需加强,预算编制要尽可能准确、细化,绩效评价目标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需进一步细化。

(二)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由于机关财务不是独立机构,人员配备相对薄弱,既负责账务核算又兼其他工作管理,难免存在顾头不顾尾,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由此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预算编制的事前调研,积极与县财政局进行沟通,由项目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实施,充分考虑上级要求、年度工作任务及部门履职需要,做好资金测算与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完善并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费用报销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无虚列项目成本、无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进行优化升级,提升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规范我院办公办案运行环境。

(四)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相关业务专业培训及学习,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及质量。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装备经费(2020年结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装备经费是法院支出中最重要的年度经常性项目,通常为转移支付资金,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购买法院办案所需装备。项目实施围绕立案、办案、调解、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与办案相关的业务,确保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确保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2021年安排装备经费(2020结转)82万元,法院在预算资金内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装备经费项目年度目标为:购买办案装备,确保高效审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保障案件结案率。用于规范购买扫描仪、台式机、打印机、复印机、装订机,规范案件审理过程,缩短案件审理时间。持续保障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装备使用,确保各类案件按期审结,司法公正长期有效可持续发展。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进度为100%。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比较法。自评步骤包括:收集评价基础资料,确定评价指标,选用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装备经费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工作均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根据预算批复,下达装备经费项目转移支付资金82万元,用于购买办案装备,确保高效审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保障案件结案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由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总计支出82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且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装备经费是我院专项业务类经常性项目,纳入我院预算管理,年初进行预算编制,拟定计划,本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使用,由我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及管理,确保我院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院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77件,同比增长28.01%;审(执)结案件5738件,同比增长20.56%。在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较好完成了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购买了扫描仪10台,台式机25台,打印机、复印机32台,装订机12台,且验收合格,案件审理过程更规范严谨,极大的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持续保障了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装备使用,确保了各类案件按期审结,极大的推动了司法公正长期有效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稳定、经济行为诚信。坚持执法为民,在满足群众诉求上更有温度,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法治政府建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支出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全面完善,资金监管到位,绩效目标完成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干警及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还不够全面、前瞻性不强。将会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除政策性因素以外,还存在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三)相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3、进一步管控好“三公”经费,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法院 1171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2万

 执行数:

82万


其中:

财政拨款

82万

其中:

财政拨款

82万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购买办案装备,确保高效审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保障案件结案率。

购买了办案装备,保障了高效审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保障了案件结案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扫描仪、台式机、打印机、复印机、装订机

扫描仪10台、台式机25台、打印机、复印机32台、装订机12台

购买了扫描仪10台,台式机25台,打印机、复印机32台,装订机12台


质量指标

规范采购办案装备

采购办案装备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价格

扫描仪6000元,台式机4500元,打印机、复印机1666元,装订机12000元

扫描仪价格未超过6000元,台式机价格未超过4500元,打印机、复印机价格未超过1666元,装订机价格未超过12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规范案件审理

规范案件审理过程,缩短案件审理时间

案件审理过程更规范严谨,极大的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办案装备保障情况

持续保障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装备使用,确保各类案件按期审结,司法公正长期有效可持续发展。

持续保障了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装备使用,确保了各类案件按期审结,极大的推动了司法公正长期有效可持续发展。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干警使用满意度

≥95%

95%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河法庭修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旺苍县人民法院东河法庭新建项目下达资金202.09万元,经旺苍县发改局《关于转下达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旺发改[2020]58号)和《关于转下达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旺发改[2020]95号)文件下达后,建设资金划拨到县财政局,用于县人民法院东河法庭新建项目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旺苍法院东河法庭新建规划用地面积1578.8平方米、需在红线范围内设置四层审判庭建筑高度16米、安检门卫、场地硬化、生态停车场、外观设计采用现代新亚洲风格,稳重、大方、有标识性。该法庭建成后管辖区域11个乡镇约20万人,年均审结案件600余件,将承担着全院六分之一的民商事审判任务。另东河人民法庭新建在旺苍县“中国红军城”旁,今日的红军城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第一批经典红色旅游景区等。因此,东河人民法庭不仅肩负着大量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也肩负着日均游览人数达到数千人的红军城旅游纠纷的诉讼、调解、巡回审判工作。该法庭建成后将着力营造 “红色旺苍、中国茶乡”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东河人民法庭将以“两山”理念为引领,努力为为旺苍红色文化旅游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该项目已主体完工,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比较法。自评步骤包括:收集评价基础资料,确定评价指标,选用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装备经费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工作均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根据预算批复,下达审理、执行案件经费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2.09万元,用于法院办案所需装备购买经费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财政共同保障。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总计支出202.09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且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东河法庭修建经费是我院派出法庭房屋新建项目,纳入我院预算管理,年初进行预算编制,拟定计划,本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使用,由我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及管理,确保东河法庭新建项目顺利运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为施工方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后,该项目于2020年9月3日开始正式开工建设,施工方也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场的安全标识:施工现场搭设1.8米围挡,外部标识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并保证施工现场围挡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喷淋系统、炮雾机和监控设备等,各项机械也同时进场。各工种共计投入43人;机械投入:挖掘机一台,塔式起重机一台,施工电梯一部,水泥搅拌机一台;材料投入:水泥32.5R:100T;砂:60m3;碎石:25 m3;烧结普通砖:5万匹。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4层主体封顶、四层砖砌体、四周门窗、部分消防栓和真石漆的施工。按照招标清单内容的基础、主体、保温、外墙漆等现已完成工程量约100%,并验收合格。2021年该项目共计支出202.0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法庭建成后管辖区域11个乡镇约20万人,年均审结案件600余件,将承担着全院六分之一的民商事审判任务。另东河人民法庭新建在旺苍县“中国红军城”旁,今日的红军城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第一批经典红色旅游景区等。因此,东河人民法庭不仅肩负着大量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也肩负着日均游览人数达到数千人的红军城旅游纠纷的诉讼、调解、巡回审判工作。该法庭建成后将着力营造 “红色旺苍、中国茶乡”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东河人民法庭将以“两山”理念为引领,努力为为旺苍红色文化旅游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东河法庭新建经费项目支出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全面完善,资金监管到位,绩效目标完成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由于机关财务不是独立机构,人员配备相对薄弱,既负责账务核算又兼其他工作管理,难免存在顾头不顾尾,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由此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仍需加强,预算编制要尽可能准确、细化,绩效评价目标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需进一步细化。

3、司法能力与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之间还存在差距;司法便民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有待提升。2、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三)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准确性。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相关业务专业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及质量。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完善并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费用报销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无虚列项目成本、无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法院1171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2.09万元

执行数:

202.09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02.09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02.09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旺苍法院东河法庭新建规划用地面积1578.8平方米、需在红线范围内设置四层审判庭建筑高度16米、安检门卫、场地硬化、生态停车场、外观设计采用现代新亚洲风格,稳重、大方、有标识性。

按照招标清单内容的基础、主体、保温、外墙漆等现已完成工程量约100%,并验收合格。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建筑面积

1670平方米

建筑面积1578.8平方米

质量指标

法庭建设类别

一类法庭

一类法庭

防水等级

I级

I级

耐火等级

二级

二级

基础回填密度

≥93%

93%

时效指标

完工时间

2021年12月前

2021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主体工程概算1670平方米×2100元×85%

≤300万

202.09万元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项目节能成本经济性的达标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影响率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节能减排率

100%

100%

环境污染

无环境污染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使用年限

≥50年

≥50年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法院支出中的年度经常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业务经费支出及装备购买。项目实施围绕立案、办案、调解、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与办案相关的业务,确保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确保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2021年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0.41万元,法院在预算资金内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及日常办公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3400件,受理执行案件数量2000件,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2100件,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150件,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90%,当年培训31人次,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6983.76平方米,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3台/套,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均衡结案度≥65%,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85%,第三方测评满意度≥90%,案件改发率≤1.5%,案件办结率≥85%,提升案件审判时效平均办案时间≤60天,服判息诉率≥85%。该项目实施进度100%。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比较法。自评步骤包括:收集评价基础资料,确定评价指标,选用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工作均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根据预算批复,下达审理、执行案件经费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41万元,用于法院办案经费及装备购买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由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总计支出50.41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且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我院业务类经常性项目,纳入我院预算管理,本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使用,由我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及管理,确保我院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3453件,受理执行案件数量2205件,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2194件,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201件,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100%,当年培训33人次,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6983.76平方米,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3台/套,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均衡结案度≥68%,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第三方测评满意度100%,案件改发率0.63%,案件办结率100%,提升案件审判时效平均办案时间55天,服判息诉率86%。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稳定、经济行为诚信。坚持执法为民,在满足群众诉求上更有温度,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了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了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加强与基层社区、民间调解组织的对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忠实履行法律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办案质效,不断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进电子诉讼应用,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深化阳光司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全面完善,资金监管到位,绩效目标完成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由于机关财务不是独立机构,人员配备相对薄弱,既负责账务核算又兼其他工作管理,难免存在顾头不顾尾,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由此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仍需加强,预算编制要尽可能准确、细化,绩效评价目标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需进一步细化。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3、司法能力与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之间还存在差距;司法便民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准确性。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相关业务专业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及质量。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完善并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费用报销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无虚列项目成本、无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切实打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工作实绩。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法院1171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0.41万元

 执行数:

50.41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50.41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50.41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及日常办公业务的正常开展

共受理各类案件5777件,同比增长28.01%;审(执)结案件5738件,同比增长20.56%;在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件)

3400

3453


当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件)

2000

2205


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件)

2100

2194


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

150

201


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

90%

100%


当年培训人次

31

33


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平方米)

6983.76

6983.76


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数量(台/套)

3

3


质量指标

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均衡结案度(%)

≥65%

68%


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

≥85%

100%


第三方测评满意度(中院)

≥90%

100%


案件改发率(%)

≤1.5%

0.63%


时效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时限

2021.12.31

2021.12.31


案件办结率(%)

≥85%

100%


提升案件审判时效

平均办案时间≤60天

55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判息诉率(%)

≥85%

86%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法院支出中的年度经常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业务经费支出及装备购买。项目实施围绕立案、办案、调解、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与办案相关的业务,确保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确保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2021年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6万元,法院在预算资金内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及日常办公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3400件,受理执行案件数量2000件,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2100件,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150件,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90%,当年培训31人次,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6983.76平方米,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3台/套,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均衡结案度≥65%,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85%,第三方测评满意度≥90%,案件改发率≤1.5%,案件办结率≥85%,提升案件审判时效平均办案时间≤60天,服判息诉率≥85%。该项目实施进度100%。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比较法。自评步骤包括:收集评价基础资料,确定评价指标,选用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工作均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根据预算批复,下达审理、执行案件经费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6万元,用于法院办案经费及装备购买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由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总计支出36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且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我院业务类经常性项目,纳入我院预算管理,本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使用,由我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及管理,确保我院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3453件,受理执行案件数量2205件,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2194件,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201件,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100%,当年培训33人次,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6983.76平方米,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3台/套,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均衡结案度≥68%,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第三方测评满意度100%,案件改发率0.63%,案件办结率100%,提升案件审判时效平均办案时间55天,服判息诉率86%。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稳定、经济行为诚信。坚持执法为民,在满足群众诉求上更有温度,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了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了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加强与基层社区、民间调解组织的对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忠实履行法律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办案质效,不断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进电子诉讼应用,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深化阳光司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全面完善,资金监管到位,绩效目标完成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由于机关财务不是独立机构,人员配备相对薄弱,既负责账务核算又兼其他工作管理,难免存在顾头不顾尾,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由此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仍需加强,预算编制要尽可能准确、细化,绩效评价目标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需进一步细化。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3、司法能力与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之间还存在差距;司法便民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准确性。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相关业务专业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及质量。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完善并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费用报销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无虚列项目成本、无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切实打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工作实绩。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法院1171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6万元

 执行数:

3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3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36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及日常办公业务的正常开展

共受理各类案件5777件,同比增长28.01%;审(执)结案件5738件,同比增长20.56%;在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件)

3400

3453


当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件)

2000

2205


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件)

2100

2194


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

150

201


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

90%

100%


当年培训人次

31

33


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平方米)

6983.76

6983.76


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数量(台/套)

3

3


质量指标

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均衡结案度(%)

≥65%

68%


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

≥85%

100%


第三方测评满意度(中院)

≥90%

100%


案件改发率(%)

≤1.5%

0.63%


时效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时限

2021.12.31

2021.12.31


案件办结率(%)

≥85%

100%


提升案件审判时效

平均办案时间≤60天

55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判息诉率(%)

≥85%

86%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下达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法院支出中的年度经常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业务经费支出及装备购买。项目实施围绕立案、办案、调解、审判、执行等一系列与办案相关的业务,确保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确保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2021年下达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法院在预算资金内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实现资金落到实处。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及日常办公业务的正常开展,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3400件,受理执行案件数量2000件,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2100件,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150件,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90%,当年培训31人次,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6983.76平方米,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3台/套,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均衡结案度≥65%,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85%,第三方测评满意度≥90%,案件改发率≤1.5%,案件办结率≥85%,提升案件审判时效平均办案时间≤60天,服判息诉率≥85%。该项目实施进度100%。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比较法。自评步骤包括:收集评价基础资料,确定评价指标,选用评价方法,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工作均按照财政相关程序进行。根据预算批复,下达审理、执行案件经费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用于法院办案经费及装备购买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由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总计支出20万元。该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且有效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我院业务类经常性项目,纳入我院预算管理,本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使用,由我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及管理,确保我院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3453件,受理执行案件数量2205件,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2194件,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201件,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100%,当年培训33人次,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6983.76平方米,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3台/套,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均衡结案度≥68%,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第三方测评满意度100%,案件改发率0.63%,案件办结率100%,提升案件审判时效平均办案时间55天,服判息诉率86%。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稳定、经济行为诚信。坚持执法为民,在满足群众诉求上更有温度,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了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了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加强与基层社区、民间调解组织的对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忠实履行法律职责,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办案质效,不断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进电子诉讼应用,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深化阳光司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全面完善,资金监管到位,绩效目标完成好,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由于机关财务不是独立机构,人员配备相对薄弱,既负责账务核算又兼其他工作管理,难免存在顾头不顾尾,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由此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仍需加强,预算编制要尽可能准确、细化,绩效评价目标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需进一步细化。

3、司法能力与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之间还存在差距;司法便民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有待提升。2、绩效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较为薄弱,同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培训,影响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三)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准确性。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相关业务专业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及质量。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完善并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费用报销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无虚列项目成本、无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切实打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工作实绩。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人民法院1171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案件执行及日常办公业务的正常开展

共受理各类案件5777件,同比增长28.01%;审(执)结案件5738件,同比增长20.56%;在收结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2021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件)

3400

3453


当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件)

2000

2205


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件)

2100

2194


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件)

150

201


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

90%

100%


当年培训人次

31

33


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平方米)

6983.76

6983.76


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数量(台/套)

3

3


质量指标

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均衡结案度(%)

≥65%

68%


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

≥85%

100%


第三方测评满意度(中院)

≥90%

100%


案件改发率(%)

≤1.5%

0.63%


时效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时限

2021.12.31

2021.12.31


案件办结率(%)

≥85%

100%


提升案件审判时效

平均办案时间≤60天

55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判息诉率(%)

≥85%

86%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