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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3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524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件........................................ 27

附件................................................. 27

附表:............................................... 62

第五部分 附表........................................ 6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2

二、收入决算表....................................... 62

三、支出决算表....................................... 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②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③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④散烧原煤、焚烧杂物。⑤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⑥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⑦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⑧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的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使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5、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6、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7、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②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②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以门前“双包”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党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全面系统学习党史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督促全体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好在线学习和教育、要求干部职工每天学习积分不少于35分。二是按照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完成6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新发展预备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抓实系统治理及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4次,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20余人次,组织处理违反工作纪律干部职工2名,讲廉政党课3次,发放《学史知纪明法》教育读本100余本,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微信5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0余次。

城市管理执法方面:一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规范占道门店5000余处次,取缔占道商家50余家、取缔早餐烧烤餐桌占道500余桌次,取缔流动烧烤车12辆,劝离占道商家1100余人次,取缔亲水栈道上摊点140次。二是开展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共规范劝离违停11000余辆,治理占位非机动车60余辆,张贴移送违停告知单8400余份,移送合格率96%。三是完成县城区4520个公共停车位的资产移交,促进了公共停车位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化、智能化,全年新增停车位共计1300个,极大缓解了县城停车难问题。四是开展广告乱象专项整治。规范设置大型户外广告7处,店招店牌61处,拆除破损广告2051处,1745平米。五是开展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全年对17处违建日常监管320次,停工15起,立案7宗,现场执法408起,下达文书88份,消除历史案件4起,依法拆除县城规划区综合市场、老旧小区改造等违章搭建违法建设62起,拆除面积2654.25平米,有力遏制了违建反弹势头。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一是持续加大扬尘整治力度。依法拆除了大中坝搅拌站、冷拌站,规范了大中坝安置房弃土场2000余平方米,设置了大中坝弃土填埋场围栏120余米,对50余名建筑渣土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引导,较好扭转了城区内沾带扬尘污染的局面。二是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油烟噪音投诉同比下降60%,油烟噪音管理进入长效管理阶段。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门前“双包”,代表县委县政府印发《2021年旺苍县门前“双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旺苍县门前“双包”工作检查评比方案》,并结合乡镇地理位置、乡镇大小,组建12人督导组,建立分组分片区暗访督导机制,并创新开展暗访全过程视频记录,累计开展暗访督查6次,印发通报6次,播放暗访短片3期;其次是突出整治重点,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是积极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2021年省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制定并印发《关于完善被撤并乡镇环卫一体化运营、建立全域统一保洁机制的紧急通知》,优化调整撤并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路线,督促大两、嘉川等6个乡镇及时对14条生活垃圾收转运线路,建全完善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和村庄保洁稳定运行长效机制。五是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成功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15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达30%以上。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信息中心(非预算单位)、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预算单位)、县环卫事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

纳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558.1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78.76万元,下降23.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增了广元市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资金2750万元,2021年新增项目资金只有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94.05万元;另县财政追减了2017年空气环境质量激励剩余资金22.14万元、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47.22万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资金764.3万元,共计追减项目资金1033.66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7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6.92万元,占93.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万元,占6.4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7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89万元,占57.98%;项目支出789.74万元,占42.0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58.1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78.76万元,下降23.22%。主要变动原因为:一是2020年的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资金无后续追加来源,2021年新增项目资金只有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94.05万元;二是县财政追减了2017年空气环境质量激励剩余资金22.14万元、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47.22万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资金764.3万元,共计追减项目资金1033.66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8.09万元,增长32.56%。主要变动原因是抑尘车采购项目55.34万元,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资金395.5万元在2021年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5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66万元,占4.85%;卫生健康支出40.16万元,占2.42%;节能环保支出450.84万元,占27.13%;城乡社区支出1006.43万元,占60.57%;住房保障支出60.24万元,占3.63%;其他支出14.45万元,占0.8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61.63万元,完成预算3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预算6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报账单据在2022年才完成报账流程,在2022年完成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55.34万元,完成预算95.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质保金未支付。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5.50万元,完成预算1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支付进度缓慢。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908.83万元,完成预算92.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13月奖励工资、2021年度人员清算调资补发工资等在2022年支付。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39.95万元,完成预算4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工程款,2022年才达到支付条件。按项目进度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39.38万元,完成预算1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2022年才达到支付条件。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9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完成预算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考察数字化城市管理4人430元;接待剑阁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旺考察18人2150元;接待昭化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旺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等14人1660元;接待来旺考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9人1030元;各县区支援执法力量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来旺调研时市容秩序的20人食宿费12230元;接待西南环保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来旺开展城镇垃圾资源化处理14人、青川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旺学习城乡环境治理工作15人3400元;接待广元市城管局来旺督导辖区内广巴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12人1328元;接待广元市城管局来旺督导建筑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安全生产工作、生活垃圾处理厂环保督察11人1245元;接待青川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旺考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西南环保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来旺开展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相关事宜、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来旺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广元市城管局来旺检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3人3821元;接待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旺考察月光经济、城市管理工作、广元市城管局来旺督导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推项目、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做好资阳市党政代表来旺考察的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等38人5783元;接待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来旺开展环境卫生督导5人704元;接待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来旺调研污水处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广元办事处联系我局宣传服务、采编工作、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旺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39人4747元;接待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来旺督导“战疫情迎五一”环境卫生秩序整治等108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00万元。主要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支出26万元,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19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59万元,比2020年增加23.35万元,增长26.76%。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增加了28人,其中公务员调入5人,公招1人,调出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入1人,公招2人,调出2人;事业编制人员公招4人,机构改革后原环卫局分流来22人,调出1人,退休2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扬尘治理,采购抑尘车一辆。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记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管执法: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在原旺苍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基础上组建,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案件管理股(执法监督股)、政工人事股、财务装备股、环境卫生管理股(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6个股室。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信息中心、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环卫事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行使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②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③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④散烧原煤、焚烧杂物。⑤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旺苍中心城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⑥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⑦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⑧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

(4)行使市场监管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城区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行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行使的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县城区违反殡葬改革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行县政府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受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各种方式移送的案件线索,承办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会同相关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

5.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6.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7.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8.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活动,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除建设工程外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②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包括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2)与除住建局外的其他县级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①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已明确由本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②其他县级部门不再行使已明确由县综合执法局行使的执法权,但须承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责。

(3)与其他县级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8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74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30名)。在职人员总数77人,其中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 14人。2021年公务员调入5人,公招1人,调出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入1人,公招2人,调出2人;事业编制人员公招4人,机构改革后原环卫服务中心分流来22人,调出1人,退休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全年总收入40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万元,项目支出3396.7万元,上年财政返还额度186.2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全年支出总计187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89万元,人员经费981.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8万元;项目支出789.7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基层党组织活动等方面。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以门前“双包”活动为抓手,坚持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两手抓,狠抓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模式,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编制情况。

按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编制绩效目标,做到依据充分、指标精细、内容完整、项目细化、程序规范、测算合规、数据准确。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认真把好预算编制质量关,严格执行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原则,按“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要求编制上报部门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

严格按科目、进度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未调整预算项目,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支出。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按进度执行预算,年度内较好的完成了城市执法管理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

5.项目决策情况。

我局严格项目管控,按“三重一大”制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各项目执行部门详细记录决策过程、各方面意见,在决策中,无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情况。

6.项目实施情况。

我局项目主要有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专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党组织活动专项、扫黑除恶工作等,年初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均完成预定绩效目标。为使项目资金合理、可控、高效使用,保证项目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有序组织实施各个项目。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考核考评管理,全面完成各项目标。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按县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实施顺利、预定绩效目标完成,无整改事宜。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实施各部门在预算时提交项目绩效申报目标,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班子集体决策是否确定该项目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确保年终顺利完成项目绩效。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考核考评管理,较好完成各项目标。

(三)自评质量

能准确对包括评价部门整体支出在内进行自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以门前“双包”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环境秩序明显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自评,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05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市规划建设短板仍未根本解决。由于县城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不配套,各类车辆大量占用城市道路,街道机械化作业率低、清扫保洁及冲洗作业难度大,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反弹快。

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加强。机构改革后,我局集中了城市规划、市政管理、档案、殡葬等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虽划拨行政处罚权,但是没有划拨相应的执法人员,导致我局在档案、殡葬、建筑等领域缺乏专业的执法人员。

(三)改进建议。

首先,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聚焦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任务,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七大专项整治行动,即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广告乱象、油烟噪音、文明养犬、环境卫生七大专项整治。

其次,进一步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执法队员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开展军事化队列训练,大力开展强转树和作风纪律整顿行动,不断外塑形象、内练素质。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等的工作经费。下达项目预算内资金12.85万元,其中财政代扣报刊款5.4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调研,慰问党员,完成全年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等工作任务。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1年党组织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12.85万元,预算批复数为12.85万元,其中财政代扣报刊款5.4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资金到位。年初预算下达资金,到位12.85万元,其中财政代扣报刊款5.45万元。

3.资金使用。用于本单位党建工作建设,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由财务装备股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资金下达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使用按程序核实、审核、审批后,予以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党组织建设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局机关党委深化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抓实系统治理及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等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该项目资金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党委开展党组织活动、发展党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工作经费。我局建立机关党委1个,有局机关党支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下设6个党小组)、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下达,到位12.85万元,其中财政代扣报刊款5.4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党组织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4万元,年初财政代扣报刊款5.45万元,2022年1月项目经费支付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党建活动开展、党建宣传、氛围营造等方面。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用途相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全面系统学习党史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督促全体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做好在线学习和教育、要求干部职工每天学习积分不少于35分。

2.强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党性分析、谈心谈话等活动,积极化解问题矛盾,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按照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完成6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新发展预备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4次,认真落实好“4321”精准监督工作,制定《中共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组班子主体责任14项、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11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共性清单及个性清单,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20余人次,筑牢干部了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抓实系统治理及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局党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聚焦系统治理突出问题、纪律作风“十二个”整治重点,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从严整治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组织处理违反工作纪律干部职工2名,讲廉政党课3次,发放《学史知纪明法》教育读本100余本,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微信5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0余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 ,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聚焦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该项目运行正常,通过党组织建设项目经费运行,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年初预定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10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85

 执行数:

12.85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12.8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调研,慰问党员,完成全年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等工作任务

我局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聚焦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该项目运行正常,通过党组织建设项目经费运行,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发展党员

至少发展2名预备党员

新发展预备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


数量指标

开展警示教育

每季度1次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4次,讲廉政党课3次


质量指标

构建全员抓党建格局

党员干部全员参与

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成本指标

党章、党务报刊征订

5.45万元

5.45万元


成本指标

集中开展党组织活动

7.4万元

7.4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党员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党员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夯实基层基础,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加强

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个人素质持续提升,党组织凝固力提高。

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个人素质持续提升,党组织凝固力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5%

≥95%



2021年专项预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是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治理办)的工作经费,该办公室设在我局,其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状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工作主要是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质量。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下达项目预算内资金19万元,上年返还额度9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2021年度,县财政局拨付该项目资金28万元,2021年支付26万元,2022年1月以财政返还额度拨付项目资金2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费支出26万元,2022年1月项目经费支付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考核等方面工作。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用途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由财务装备股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资金下达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使用按程序核实、审核、审批后,予以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资金属于常年运转类项目经费,是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县治理办)的工作经费,该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由局环境卫生管理股组织实施该项工作。项目工作主要是对全县城区和23个乡镇、220个行政村、35个社区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考核等方面。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门前“双包”。代表县委县政府印发《2021年旺苍县门前“双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旺苍县门前“双包”工作检查评比方案》并结合乡镇地理位置、乡镇大小,组建12人督导组,建立分组分片区暗访督导机制,并创新开展暗访全过程视频记录,确保每次暗访、每期通报情况科学、公平、真实。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暗访督查6次,印发通报6次,播放暗访短片3期。

2.突出整治重点,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突出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集中治理乱扔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乱放等现象。

3.积极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全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2021年省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制定并印发《关于完善被撤并乡镇环卫一体化运营、建立全域统一保洁机制的紧急通知》,优化调整撤并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路线,督促大两、嘉川等6个乡镇及时对14条生活垃圾收转运线路,建全完善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和村庄保洁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4.因地制宜,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分类推行力度,率先实施县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城区打造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立了一批示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和样板小区,评选一批先进典型家庭,强化示范带头作用,立足“化繁为简、简单实用、注重实效”原则,总结复制东河镇凤阳村、嘉川镇榆钱村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源头减量和压缩站前端三级分类法成功经验,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成功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15个,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达30%以上。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运行正常,确保了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保持在100%、10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确保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了我县城乡环境质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年初预定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

(四)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10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8

 执行数:

2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2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开展门前双包

开展全县城区和乡镇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等方面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环境卫生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环境状况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覆盖县城区和乡镇、村等环境治理工作

全覆盖县城区和乡镇、村等环境治理工作

全县城区和23个乡镇、220个行政村、35个社区环境治理的宣传、指导、检查、督导、考核等


质量指标

扎实推进门前“双包”

整治街道卫生,督查商贩搞好清洁,提高卫生意识

整治街道卫生,督查商贩搞好清洁,提高卫生意识


质量指标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加强垃圾分类推行力度,率先实施县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覆盖乡镇、村进行垃圾分类成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28万元

2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城乡面貌

持续改善、协调发展

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


生态效益  指标

垃圾治理

减少垃圾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护土壤不受污染;治理扬尘和秸秆焚烧,提升空气质量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文明风气

树立良好的城乡文明风气

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卫生环保意识,自觉维护居住环境卫生,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5%



2021年专项预算扫黑除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坚持以“治乱”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提升城市秩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严管街道秩序,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1年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工作需要向财政局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申报资金,旺财经建追加【2021】0148号下达资金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存量资金。

2.资金到位。到位1.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用于扫黑除恶工作,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资金属于专项经费,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共下达资金1.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以“扫黑除恶治乱”为行动方针,制定《市容重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市容秩序四乱清零专项方案》,按照严管街标准,采取了“定人提前上岗、定时专项整治、定点全时值守”三定硬举措,统筹人力集中整治占道跨门经营、乱堆乱放、游商走贩,城市秩序大大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下达指标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指标的100%,完成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10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

 执行数:

1.5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以“治乱”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提升城市秩序。

坚持以“治乱”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提升城市秩序。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群众

扫黑除恶专项宣传一年不少于4次,面向群众宣讲不少于2次

扫黑除恶专项宣传一年不少于4次,面向群众宣讲不少于2次


质量指标

全面打好市容秩序攻坚战

持续推进城市管理行业领域专项治乱

开展油烟噪音专项整治,车辆乱停整治,扬尘污染整治,违章搭建整治并取得显著效果


时效指标

信访回应时间

一个工作日内

一个工作日内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1.5万元

1.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减少不良竞争,促进自主创业

形成健康生态的营商环境,自主创业人数增加,摊贩经营更加规范


社会效益  指标

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风气和治安得到提升

社会风气和治安得到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良好城市风貌

增强市民城市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城市面貌

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培养城市市民维护城市面貌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95%


2021年专项预算城市管理执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积极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

(二)项目绩效目标。

始终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城市行政管理职能,保障县城区市容市貌规范、整洁,维护城市秩序。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2021年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工作需要向财政局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申报资金,旺财经建追加[2021]0030-38号下达资金11.8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当年存量资金安排。

2.资金到位。到位11.88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城管执法工作,无挤占、挪用现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年初绩效申报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由财政指标下达11.88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对外接受财政和审计的监督,对内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流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综合执法法治大讲堂”活动和年度法治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内强素质。同时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冬季队列训练,切实提升外在形象。

二是强化管理标准,打造严管示范街区,大力整治市容环境秩序,在“新华街、红星路、凤凰路、兴旺大道、红军城景区、滨水经济休闲带”“四街一区一带”开展“六无六严禁”专项整治,打造我县城市环境秩序严管示范街区,切实提升县城区市容秩序。

三是完成智慧旺苍(一期)城管分平台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

四是完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全县挂牌成立23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和行政权力下放,实现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是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旺苍县城区犬只管理办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下达指标数11.88万元,执行数为11.88万元,完成指标的100%,完成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10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88

 执行数:

11.8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11.8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积极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

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积极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队列训练时间

至少一个月

完成2个月的冬季训练


数量指标

规范占道门店、商户

不少于1000处次

规范占道门店5000余处次


数量指标

规范劝离违停

至少5000辆

规范劝离违停11000余辆,治理占位非机动车60余辆


质量指标

完成智慧旺苍(一期)城管分平台建设

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

推广互联网、大数据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


质量指标

市容环境秩序有力提升

强化管理标准,打造严管示范街区

在“新华街、红星路、凤凰路、兴旺大道、红军城景区、滨水经济休闲带”“四街一区一带”开展“六无六严禁”专项整治,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11.88万元

11.88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城市秩序

市容市貌整洁,提升城市形象

商户规范经营、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城市秩序的意识,共同创建美丽城市,使我县城市风貌整体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市民文明意识

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自觉维护城市

培养城市市民维护城市面貌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95%

通过加强城市执法管理,规范城市秩序,让城市居民对生活环境满意



2021年专项预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属国有企业,财务独立核算。于2008年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总投资8000余万元,占地面积41亩,建有污水主管网15.3公里、污水提升泵站两个、日处理生活污水1.5万吨的生化处理系统一处,2012年10月正式运行,主要承担县城区和嘉川片区生活污水的处理,日处理污水8千—1万吨,服务人口15万。2017年7月12日,根据环保督察工作需要,将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权由县环境保护局移交我单位。经县委县政府决定,2021年7月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权移交至县住建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标,完成全年污染物减排目标。二是保障厂内全体职工的工资保险各项福利的正常发放,满足2021年上半年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药品、日常管理、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资金需求。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自评,对2021年县财政拨付的运转经费192万元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绩效自评。二是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在其自评的基础上,对整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总体评价分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人民政府审批县财政下达污水处理运转经费192万元指标至我单位,为政府基金支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来源为财政追加指标和上年返还额度。

2.资金到位。到位192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用于2021年度上半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经费,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下设财务科,财务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制订了财务科长、会计、出纳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及领用办法》、《日常管理及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能严格按照制度对运转资金进行监管使用,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安全,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污水处理厂按月向我单位申请用款计划,经我单位分管领导核实、主要领导审批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县财政局审批资金计划后我单位及时全额予以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指标下达192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实施单位会计机构健全,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按照费用审批制度管理项目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了确保项目的稳步实施,经单位党组会研究决定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安协助局长管理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光林负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经费计划的审核、财务情况的监管。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成立了厂长任组长,副厂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运转经费审批领导小组。实行经办人提出资金申请—主管科室提出使用意见—财务科审核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分管副厂长签注审核意见——厂长审批同意的运转费用使用流程。为使财政资金合理、可控、高效使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按月向我单位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按季报送财务报表,年终报送资金使用决算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我单位指派业务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运行良好。我单位按要求保障了经费的足额按时拨付,两个泵站和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全年运行正常,污水处理“持续、稳定、达标、安全”正常运转,完成目标计划的100%。污水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排放,保障了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创造了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东河一线良好的水生态环境,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总体评价为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奖惩切实规范管理,抓设备管网维护,全年污水处理达标运行,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能顺利地接受中央、省、市的环保督察,为改善我县城区、东河流域及长江上游水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31001

实施单位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2

 执行数:

192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192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标,完成当期污染物减排目标;保障厂内全体职工的工资保险各项福利的正常发放

保障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标,完成当期污染物减排目标;保障厂内全体职工的工资保险各项福利的正常发放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收集处理生活污水量

不低于10吨/每月

约11吨/每月


质量指标

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污水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排放

污水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排放


成本指标

运转经费

192万元

192万元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保障东河-嘉川一片的水质达标

保障东河-嘉川一片的水质达标

创造了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东河一线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社会效益  指标

保证当期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保证当期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保证当期县城规划区和嘉川片区污水收集范围内10万余人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片区居民满意度

≥90%

≥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