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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3 来源: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点击量:497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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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1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件20

第五部分附表5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7

二、收入决算表57

三、支出决算表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中共旺苍县纪委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能

1.承担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的职责:

(1)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工作总结;

(3)组织筹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文件;

(4)起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和县委的有关请示、报告;

(5)对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办理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承担统筹推进县委巡察工作的职责:

(1)统筹推进县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乡镇(街道)、政府派出机构、人民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

(2)研究提出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3)需要统筹的其他事项。

3.承担组织协调巡察工作的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选配县委巡察组干部;

(2)协调配合县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

(3)协调纪检监察、审计、政法等机关和组织、宣传、信访等部门(单位)及有关地方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需要协调的其他事项。

4.承担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职责:

(1)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2)对县委巡察组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3)了解掌握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

(4)审核县委巡察组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等材料;

(5)对县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6)加强县委巡察组之间的情况交流;

(7)需要指导的其他事项。

5.会同县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巡察成果“件件有着落”情况。

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创新组织制度的方式方法,研究提出县委巡察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7.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管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和巡察机构固定资产。加强与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8.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9.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10.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党组织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作风建设。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旺苍县纪委下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共旺苍县纪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77.6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2.19万元,增长7.6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基数大,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28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8.4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78万元,占92.68%;项目支出112万元,占7.3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7.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19万元,增长7.6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基数大,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08万元,增长7.4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奖金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2.09万元,占84.46%;教育(类)支出18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63万元,占5.53%;卫生健康(类)支出60.37万元,占3.95%;住房保障(类)支出74.7万元,占4.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29.78万元,完成预算96.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87.51万元,完成预算9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年终清算人员经费的办公费用结转下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63万元,完成预算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完成支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转下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37万元,完成预算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完成支付的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结转下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2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89万元,占6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7万元,占30.5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5万元,增长25.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检察院划拨新增车辆一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89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115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业务部门专题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以及县区同部门的业务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纪委机关组织对5个项目“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经费项目”、“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东西部协作跟班学习培训经费项目”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旺苍县纪委运行经费支出224.64万元,比2020年增加43.28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基数大,变动情况多,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中共旺苍县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旺苍县纪委机关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2021年中共旺苍县纪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旺苍县纪委一级独立核算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属的独立核算二级单位有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乡镇监察室、县管企业和县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中国共产党旺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总编制107名,其中行政编制85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参公事业编制11名,事业编制9名。2021年末在职人员总数84人,其中:公务员7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78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县纪委2021度制定绩效目标的专项预算102.5万元,绩效目标根据年度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和满意度三方面进行了量化和细化,编制要素完整,可操作性强。

(2)目标完成。县纪委2021年绩效目标项目5个,分别是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经费项目、

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东西部协作跟班学习培训经费项目。5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

(3)编制准确。2021,县纪委年度预算总额1288.43

万元,完成预算96.9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终清算人员经费的办公费用结转下年、未完成支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转下年。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2021年度我委年初预算总额为1288.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1279.93万元,用于保障县纪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为8.5万元,用于保障县纪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及其他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县纪委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1年,县纪委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6.96%。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1年,县纪委全年预算1288.43万元,年终预算执行进度为96.96%。

(2)实施绩效。2021年县纪委专项项目5个,均不属于当年重点评价范围。根据2021年旺苍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6分。

(3)违规记录。2021年,无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对县纪委进行监督检查,该项指标不涉及。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依据指标体系评价自评打分,故自评阶段该项指标不涉及。

2.信息公开

(1)预算公开。2021年,我委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对《中共旺苍县纪委 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况、2021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项目支出绩效表、附表等相关内容。

(2)自评公开。县财政局已对县纪委2021年度决算进行批复,将于近期对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自评质量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处在初级探索阶段,评价方法发展不平衡,导致财政支出绩效还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县纪委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加强部门公用经费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控制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外,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程序规范,支出控制有力,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绩效良好,自评得分为96分。

(二)存在问题

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委在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节俭支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在下一步编制预算时据实测算资金需求,做好下一年度资金安排。

(三)改进建议

针对问题,我委下一步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改进:1.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2.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年,我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8.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2.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2号)

3.资金来源:县财政局预算资金8.5万元。

4.支付原则: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1]3号)资金安排,同时结合我委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开展的实际发生额支付。

5.资金支付情况:全额用于支付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党员教育培训2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组织党员干部党员外出学习调研2次;订阅购买含党报党刊4类;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30人次。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实施步骤

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制订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组织工作的依据。

2.自评方法

目标比较法: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是我们目前采用的最主要方法之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资金总额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资金总额8.5万元。

2.资金到位

本项目资金到位与资金计划总额一致,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 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0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1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党员教育培训2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组织党员干部党员外出学习调研2次;订阅购买含党报党刊4类;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30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改善提升机关形象。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工作,提升纪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素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的评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中共旺苍县纪委107

实施单位

中共旺苍县纪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5万元

 执行数:

8.5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8.5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8.5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全年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参加红色文化教育、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深入乡镇调研县域经济发展。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三会一课”

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1次

全体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1次

数量指标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参加红色文化教育2次

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参加红色文化教育2次

数量指标

主题党日活动(外出开展活动)

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廉洁教育活动1次

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廉洁教育活动1次

数量指标

党员外出学习调研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乡镇调研县域经济发展2次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乡镇调研县域经济发展2次

数量指标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订阅购买含党报党刊8类

订阅购买含党报党刊10类

数量指标

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

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30人次

慰问退休党员、困难党员30人次

质量指标

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前

按时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

费用支付率

100%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机关形象

形象提升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形象得到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提高明显

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工作,提升纪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素质,助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所形成的影响力

长期

长期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90%

≥90%

满意度

指标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0%

≥90%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年,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9.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项目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3.资金来源:县财政局预算资金9.6万元。

4.支付原则: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1]3号)资金安排,同时结合我委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开展的实际发生额支付。

5.资金支付情况:全额用于支付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项目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60余个单位党员干部到“清风睦世”家风馆、省级廉洁文化基地—中国红军城接受家风教育和政德教育;举办19期“学史知纪明法”周末培训班,累计培训7600余人;组织90余人次参加庭审廉政教育课堂1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20余场次,累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4.5万余人次;订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读本40余本;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6部;举办《阳光问政》媒体节目2期。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实施步骤

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制订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组织工作的依据。

2.自评方法

目标比较法: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是我们目前采用的最主要方法之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资金总额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资金总额9.6万元。

2.资金到位

本项目资金到位与资金计划总额一致,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 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0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1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60余个单位党员干部到“清风睦世”家风馆、省级廉洁文化基地—中国红军城接受家风教育和政德教育;举办19期“学史知纪明法”周末培训班,累计培训7600余人;组织90余人次参加庭审廉政教育课堂1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20余场次,累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4.5万余人次;订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读本40余本;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6部;举办《阳光问政》媒体节目2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

扩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政府廉洁高效的运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的评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中共旺苍县纪委107

实施单位

中共旺苍县纪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9.6万元

 执行数:

9.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9.6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9.6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纪律建设和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全力整治四风问题,深入整治顽症痼疾。全覆盖开展多轮巡回大宣讲,将作风纪律建设成效纳入“民生旺苍进行时”固定宣讲内容,每季度抽调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单位人员,全覆盖到部门、乡镇、学校、医院、企业开展大宣讲、大接访、大走访活动,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严实工作作风,维护党员干部形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红廉文化和茶廉文化廉洁基地教育

60余个单位党员干部

60余个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到“清风睦世”家风馆、省级廉洁文化基地—中国红军城接受家风教育和政德教育。

数量指标

“学史知纪明法”周末培训班

19期

举办19期“学史知纪明法”周末培训班,累计培训7600余人

数量指标

庭审廉政教育课堂

90余人

组织组织医疗卫生系统90余人参加庭审廉政教育课堂

数量指标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520余场次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20余场次,累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4.5万余人次

数量指标

订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读本

40余本

《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读本》

数量指标

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

6部

《清风护航》《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纠风之路》《一碗鸡汤的故事》《嘻哈说纪—严守纪律规矩,莫要碰红线》《担当实干开新局》

数量指标

完成发稿数量

327篇

聚焦大媒体、大报刊、大电台,谋划推出一系列有声势、有深度的专题评论和新闻报道,全年在中央、省、市级媒体上稿327篇。

数量指标

举办《阳光问政》   媒体节目

2期

聚焦干部作风,让“问政”过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的过程。

质量指标

警示教育范围

全县党员干部

实现了警示教育全覆盖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费用支付率

100%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干部能力素质

提高

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机关形象

提高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良好社会环境

优化

优化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部门满意度

≥90%

≥90%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0%

≥90%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年,我单位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6.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明确对驻地片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

2.项目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3.资金来源:县财政局预算资金6.4万元。

4.支付原则: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1]3号)资金安排,同时结合我委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开展的实际发生额支付。

5.资金支付情况:全额用于支付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成立6个“室组地”协作区; 协作区推动整改问题178个; 组织3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400余人; 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对辖区日常监督检查10余次; 配合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并指导乡镇查办案件20余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实施步骤

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制订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组织工作的依据。

2.自评方法

目标比较法: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是我们目前采用的最主要方法之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资金总额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资金总额6.4万元。

2.资金到位

本项目资金到位与资金计划总额一致,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 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0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1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成立6个“室组地”协作区; 协作区推动整改问题178个; 组织3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400余人; 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对辖区日常监督检查10余次; 配合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并指导乡镇查办案件20余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政府廉洁高效的运作,提升了机关形象和干部能力素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的评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中共旺苍县纪委107

实施单位

中共旺苍县纪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4万元

 执行数:

6.4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6.4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6.4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明确对驻地片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和处置职责。

着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格局,依托县纪委监委、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审计专班等10支力量,建立城乡基层综合治理“大监督”体系,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联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成立“室组地”协作区

6个

成立6个“室组地”协作区

数量指标

推动整改问题

178个

协作区推动整改问题178个

数量指标

举办业务培训

3期400余人

组织3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400余人

数量指标

开展监督检查

15次

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对辖区日常监督检查10余次

数量指标

查办案件数

20余件

配合县纪委监委纪检室查办案件并指导乡镇查办案件20余件

质量指标

监督执纪范围

乡镇党员干部

乡镇范围全覆盖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95%

有跨年度结案案件

成本指标

费用支付率

100%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干部能力素质

提高

提高

社会效益 指标

机关形象

提高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良好社会环境

优化

优化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部门满意度

≥90%

≥90%

满意度

指标

公众满意度

≥90%

≥90%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年,我单位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为6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使命担当,严规矩、正风纪、强作风、抓落实,矢志不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项目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3.资金来源:县财政局预算资金60万元。

4.支付原则: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1]3号)资金安排,同时结合我委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开展的实际发生额支付。

5.资金支付情况:全额用于支付大要案查处项目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大要案查处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36件,立案审查调查164件164人,移送司法11人。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实施步骤

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制订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组织工作的依据。

2.自评方法

目标比较法: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是我们目前采用的最主要方法之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资金总额60万元。

2.资金到位

本项目资金到位与资金计划总额一致,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 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0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1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大要案查处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36件,立案审查调查164件164人,移送司法11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改善提升机关形象。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工作,提升纪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素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的评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大要案查处专项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中共旺苍县纪委107

实施单位

中共旺苍县纪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0万元

 执行数:

6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6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60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使命担当,严规矩、正风纪、强作风、抓落实,矢志不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聚焦惩贪治腐,一体推进“三不”。始终保持“惩”的有力震慑;着力强化“治”的制度约束;切实增强“防”的思想自觉。常态化开展“大教育”。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194件次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4件次

数量指标

处置问题线索

436件

处置问题线索436件

数量指标

审查调查次数

164件

立案审查调查164件164人

数量指标

移送司法

11人

移送司法11人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处置率

100%

问题线索处置率100%

质量指标

立案案件办结率

100%

办结率100%

质量指标

立案案件办结率

0次

未发生案件事故

质量指标

违纪款处理结果

全额追回

违纪款全额追回

质量指标

受教育党员干部

1000余人

受教育党员干部1000余人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95%

有跨年度结案案件

成本指标

费用支付率

100%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违纪款处理结果

全额追回

全额追回

社会效益指标

干部能力素质

提高

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机关形象

提高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良好社会环境

优化

优化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0%

≥90%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年,我单位东西部协作跟班学习培训项目预算资金为18万元。根据东西部协作干部人才交流工作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干事激情。

2.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转下达2021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旺府函〔2012〕82号)

3.资金来源:县财政局预算资金18万元。

4.支付原则: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旺财预[2021]3号)资金安排,同时结合我委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项目开展的实际发生额支付。

5.资金支付情况:全额用于支付东西部协作跟班学习培训项目的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东西部协作跟班学习培训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培训1批次;参加培训30人。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实施步骤

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由工作组制订评价工作方案,工作组组长审批签发,作为评价组织工作的依据。

2.自评方法

目标比较法: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是我们目前采用的最主要方法之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报、批复资金总额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资金总额18万元。

2.资金到位

本项目资金到位与资金计划总额一致,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不存在超标列支相关费用, 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0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1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

2.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委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共同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资金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东西部协作跟班学习培训项目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培训1批次;参加培训30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改善提升机关形象。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支部工作,提升纪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素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的评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三)相关建议

一是积极参加并组织绩效工作的培训,增强绩效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各种渠道强化人员绩效管理意识,扩大绩效管理的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预算安排要有前瞻性,要科学化、精细化,做到实际执行起来偏差不大,建立起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计划,防止资金拨付过慢现象,即时反馈预算支出的实际进度,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东西部协作跟班学习培训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中共旺苍县纪委107

实施单位

中共旺苍县纪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8万元

 执行数:

18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8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18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东西部协作干部人才交流工作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干事激情。

组织我县30名纪检监察干部赴浙江杭州参加学习提能培训。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安排培训班次

1批次

1批次

数量指标

参加培训人数

30人

30人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比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费用支付率

100%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干部理论素养

提高

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提高

提高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学员满意度

100%

100%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