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四部分 附件 24
第五部分 附表 5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旺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低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党组织建设有关事项。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深化理论学习,能力素质整体增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安全监管,安全防线全面筑牢。强化食品安全、药械化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确保全县民生工程的稳定及民众消费安全。全面履职尽责,市场秩序日趋向好。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价格监管和广告监管,积极做好消费维权,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优化服务意识,经济发展显著提高。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充分发挥计量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与专利保护。聚焦党风廉政,作风效能明显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举一反三,引为镜鉴,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93.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5.01万元,下降0.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各项费用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2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2.64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33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79万元,占94.48%;项目支出129万元,占5.5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93.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5.01万元,下降0.9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各项费用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3.78万元,下降6.9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增加,且2020年项目经费比2021年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图)(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6.33万元,占84.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32万元,占6.81%;卫生健康(类)支出84.78万元,占3.62%;住房保障(类)支出128.36万元,占5.4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38.79万元,完成预算90.1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715.68万元,完成预算9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9.63万元,完成预算3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4.03万元,完成预算45.51%,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支出决算为1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预算20.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资金结转下年。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28.33万元,完成预算8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资金结转下年。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54.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离休干部生活补助未及时发放,资金结转下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0.19万元,完成预算8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未按时缴纳,资金结转下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28.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47万元,完成预算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95万元,占8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3万元,占14.5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95万元,完成预算99.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5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执法执勤用车运行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9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万元,完成预算9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7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14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53万元,具体内容为用餐费10.5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经费)、扫黑除恶经费以及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等三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场秩序执法”、“食品监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
(1)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27万元,执行数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有力的维护,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市场主体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4.76万元,执行数为40.73万元,完成预算的54.58%。通过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县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实行多证合一,简化办事程序,商事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49万元,执行数为9.63万元,完成预算的32.66%。通过项目实施,通过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的运用,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4)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83万元,执行数为28.33万元,完成预算的86.29%。通过项目的实施,强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全面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5)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47万元,执行数为8.47万元,完成预算的20.42%。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水平,提升基本药物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水平。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年度预算编制中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简单,指标细化不够;二是项目绩效管理不够精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期间的绩效监控及年终的绩效评价与评价的应用工作。二是针对2021年度财务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财务人员教育,不断提高预决算编制与数据分析能力,提高财务管理科学管理水平。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23万元,比2020年增加25.53万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至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较多,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量较2020年有所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行政单位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用于支付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2021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包括: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旺苍县市场监管检测检验中心、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
(二)基本职能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151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其他事业编制43名,工勤编制12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45人,其中行政人员7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2人,其他事业人员41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9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本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593.4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2202.6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0.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合计23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79万元,占比94.48%项目支出129万元,占比5.52%;本年结转结余254.70万元。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认为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全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2. 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编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部门预算编制准确、规范、完整无漏项,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说明符合规定,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一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申报表填报存在指标要素完整,指标细化量化,所有项目如数完成,预算编制较为科学。
3. 预算执行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对整个预算支出实行支出控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对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预决算偏差为18.58%,全年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为零。在进度执行上,我局2021年6月份实际支付进度为57.24%,9月份实际支付进度为80.86%,11月份实际支付进度为87.33%。
4. 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2021年度部门调整预算数及上年结转结余总数为2593.49万元,预算完成数2338.79万元,预算完成率90.18%。2021年度我局接受的审计监督和财政检查中,无违纪违规情况。
(三)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1、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安全监管,安全防线全面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地落实,全面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今年以来,完成食品抽检960批次,药品抽检20批次,开展专项检查47次,检查市场主体1.5万余户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压实“属地主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责任,对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检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模式,切实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开展专项检查8次,检查企业186户次,发现隐患66处,发出指令书12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建材、成品油、危化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品、木工板、电线、消防器材等为重点产品,以产品生产销售集中地、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开展工业产品抽检80批次。二是全面履职尽责,市场秩序日趋向好。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推广“一窗通”“营商通”平台应用,今年以来,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233户。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旺苍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制定联合抽查计划30项,开展双随机检查76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956人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620户,发现并责令改正轻微违法行为38件,消除安全隐患36处,查处违法行为12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强化价格监管。突出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标示,倡导价格诚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茶叶市场专项检查、粮食价格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水电气价格检查等价格检查6余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强化广告监管。紧盯广告导向监管,实施重点监测,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导向问题违法广告,全力保障广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护苗助老、房地产等整治行动12次,开展广告监测12次,监测广告626条次,责令拆除违规广告51条次,查办案件2件。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结合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纠纷预先赔偿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受理消费者咨询350余人次,调解消费纠纷332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72件。三是优化服务意识,经济发展显著提高。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米仓山茶”连续四年入选区域品牌(地理标志)榜单,2021年排名第83位。充分发挥计量作用。对电子台秤、电子计价秤、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已检定各类计量器具3622余台(件)。加强知识产权与专利保护。持续抓好“铁拳”“知识产权护航”等专项行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持续推进假冒专利行为查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今年以来,专利获得授权97件(其中实用新型78件、外观专利17件、发明2件),有效发明专利17件。
2、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2021年我局绩效目标随同2021年预算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总体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一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对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完成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及整改方案。
3、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推进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完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确定机制。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健全完善主管部门与县财政共同参与绩效目标确定机制,并实施后续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持续开展部门自评工作。四是接受县财政及实际主管部门引入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绩效评价。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强化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切实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项项目预算目标管理有待加强。个别目标设立不够量化细化。
2.预算编制有待加强。预算编制时需多部门协调,增强预算编制精确度。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1.强化人员管理。要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要紧紧围绕单位本年工作目标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能细化、量化的项,要尽可能细化、量化。
2.强化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预算编制的事前调研,积极与财政进行沟通,由项目相关业务股室组织实施,充分考虑上级要求与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做好资金测算与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附件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市场秩序执法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我局申报市场秩序执法专项为预算内项目,财政审批后下达我局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17.27万元。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该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初我局设立如下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全年开展扫黑除恶宣传≥6次,排查线索≥12次,行业乱象整治≥12次,根据部署安排完成违法案件查办。质量指标:强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设置宣传横幅50幅、展板12张,根据方案检查结果排查线索>95%,整治行业乱象>95%,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底;成本指标:完成总成本小于17.27万元;效益指标:持续深化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我局市场秩序专项资金1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持续营造扫黑除恶氛围,二是聚焦行业清源,整治市场乱象。全年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放心专项整治、价格减负惠民专项整治、市场治乱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系列整治行动,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维护,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场秩序执法专项资金17.27万元我局实际支出17.2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及整治行业乱象上。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度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按照《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进行监管。执行中,项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边界、完善人员分工及协调机制,保障了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在城区集贸市场悬挂固定宣传标语6幅,播放LED滚动标语200余条次;努力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着力营造浓厚的氛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发挥我局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基层监管所日常监督检查等手段,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细致排查。以“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为主题的“春雷行动2021” 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知识产权“护航”专项整治;“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专项整治;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维权治乱促消费专项整治。2021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72件,处罚没款 82 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所有项目指标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绩效目标范围之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完成,全年查办涉及行业乱点乱象案件272件,罚没款82万元。通过开展系列整治行动,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维护,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经费有限,宣传推广深度不够,过多的是采取传统宣传模式,利用网络宣传力度单一。二是2021年度项目效益绩效目标在设置上未充分量化、细化。
(二)相关建议。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多形式不断深入的宣传,扩大宣传面。二是合理设置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目标,使其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1年,我局收到市场主体管理专项资金74.76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额下达我局,款项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20138—市场监管管理事务”相关科目。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上述专项资金旺苍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4月全额拨付我局,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及专项工作进度申报资金用款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使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化市场主体监管与商事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春雷行动,持续脱贫攻坚,净化全县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主要绩效目标为:市场主体年报企业不少于2200户,个体不少于18000户,专合社不少于700户,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不少于2200户,食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550批次,食品安全宣传不少于12次,教育培训不少于1000人,根据活动安排完成食品安全保障,全县食品风险监测不低于98%。公众满意度达90%,项目完成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前。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上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局社会秩序维护与监管及市场综合监管业务方面,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74.7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率54.48%。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社会秩序维护与监管业务及市场综合监管业务中发生的各种办公费、宣传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与标准进行开支,支付进度与项目进度一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推广“一窗通”“营商通”平台应用,今年以来,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233户。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旺苍县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制定联合抽查计划30项,开展双随机检查76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956人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620户,发现并责令改正轻微违法行为38件,消除安全隐患36处,查处违法行为12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三是强化价格监管。突出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标示,倡导价格诚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茶叶市场专项检查、粮食价格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水电气价格检查等价格检查6余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广告监管。紧盯广告导向监管,实施重点监测,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导向问题违法广告,全力保障广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护苗助老、房地产等整治行动12次,开展广告监测12次,监测广告626条次,责令拆除违规广告51条次,查办案件2件。五是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结合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费纠纷预先赔偿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受理消费者咨询350余人次,调解消费纠纷332件。六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72件。
总之截至2021年12月30日,所有项目指标均已全部按质按量完成。所有绩效指标的完成均在成本控制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社会秩序维护与监管及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的开展,我县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实行多证合一,简化办事程序,群众办事方便,商事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信用度,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众总体满意度大于90%;效益指标全部完成。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方面,总体能按照《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行编制,但部分指标未能做到细化、量化。
(二)相关建议。
强化人员管理。要加强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要紧紧围绕单位本年工作目标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能细化、量化的项,要尽可能细化、量化。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一般行政管理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我局申报一般行政管理党组织活动经费为预算内项目,财政审批后下达我局党组织活动经费29.49万元。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该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调研,慰问党员,完成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数量指标: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7个,开展“三会一课”次数≥3次,慰问党员人数≥7人,订阅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数≥4份。质量指标: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党建活动开展规范;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底;成本指标:完成总成本小于29.49万元;效益指标:机关形象和党员素质不断提升。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我局党组织活动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党员慰问,党建活动开展,脱贫攻坚等,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扫黑除恶专项资金28万元我局实际支出9.63万元,资金使用率32.66%。资金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开展及党组织阵地建设。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使用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责任落实进行监管。执行中,项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边界、完善人员分工及协调机制,保障了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备注 |
党组织活动经费 |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
完成 |
|
组织党员教育培训 |
完成 |
|
|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学习类 |
完成 |
|
|
组织开展主题党员活动 |
完成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所有项目指标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绩效目标范围之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运用,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形象和党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上,总体上能按照《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行编制,但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未能充分反映出项目实际目标,部分指标没能做细化、量化。
(三)相关建议。
合理设置目标,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合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目标,使其合理引导并约束项目执行。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2021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目标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概况
2021年度,上级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我局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共计32.83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共计32.83万元,上述资金旺苍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度全额拨付到我局,我局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截至2021年底,食品监管工作已经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局长办公会为项目实施的议事决策机构,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双责”,既是分管项目的牵头领导,又是项目监督管理负责人。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确保了项目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有效推进了项目有条不紊地实施。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使用科学有效。一是制定出台了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监督管理的范围、监督管理的制度、监督管理的方式、监督管理的领导机构和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相关制度。建立并执行项目及其专项资金报告和公示制度,对专项资金争取到位情况实行向上级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措施。局里组织定期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我局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32.83万元,2021年9月旺苍县财政局用正式指标全额下达到我局,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我局收到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共计32.83万元,我局在使用过程中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截至2021年底,共计支出28.8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切实落实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在操作流程上,由承办股室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申报表,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实施,重大支出项目由集体讨论决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符合有关要求。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切实开展专项检查,引导经营户诚信经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开展靶向抽检和跟踪抽检,有针对性地抓好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狠抓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学校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和“春雷行动2021”、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等重点工作,确保了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意识显著提高。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年初31家,目标全年食品安全企业监管数≥31家,实际完成30家,原因是2021年食品生产企业注销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食品经营企业监管数≥3150家,全年实际完成4300余家;食品安全宣传周≥1次,实际完成1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次数≥22次,全年实际完成28次;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次数≥5次,全年实际完成15次。
(2)质量指标
按照我局设定的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指标,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完成率、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完成率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置率均完成100%。
(3)时效指标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项目任务。
(4)成本指标
该项目资金32.83万元,实际支付28.83万元,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率显著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全县食品消费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达85%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分专项任务的工作性质相近,或者同一专项任务中央、省、市(县)都下达有资金,导致在经费使用方面存在交叉,专项经费有相互挤占现象。今后进一步做到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为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2021年度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进行绩效目标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度,我局申报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1.47万元,上级批复我局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1.47万元;申报资金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切实加强全县“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培训,提高药品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监管及检验检测技术支持能力提升;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监管,确保假冒伪劣药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确保公众对药品生产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
省级药品应急处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药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包括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指挥处置,疫情防控及应急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与省级药品应急处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我局申报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1.47万元,旺苍县财政局已全额下达到我局,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截至2021年底,共计支出药品监管补助资金8.47万元,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20.42%。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要求,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会计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绩效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旺苍县局一是抓宣传,促氛围,不断强化药化科普宣传。一方面加大对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水平,督促企业进一步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另一方面加大社会氛围的营造,通过向社会宣传各类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和畅通各类投诉举报通道,激发全社会力量参与到药品打假、举报投诉中来,力求人人参与、家喻户晓。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综合整治,通过日常监管和各类药品专项整治的开展,及早发现药品安全监管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及时对风险隐患进行整改。三是多措并举,不断净化药品流通领域环境,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的有效开展,各类药品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县药品经营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全县人民用药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开展以来,全年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227家,药品使用单位192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51家,儿童化妆品32家,抽检化妆品经营单位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0家次,使用单位50家次,监管覆盖率100%;查办各类药品案件15件,化妆品案件10件,医疗器械案件9件,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药品不良反应实际报告349例,化妆品不良反应实际报告43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实际报告95例,超额完成绩效目标任务;药品监管人员累计培训50余人次,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达150人余次,对药品监管人员全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完成率100%;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使用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实施。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开展以来,全县“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提高,在项目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覆盖面达到95%,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明显降低。通过项目实施,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明显提高;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达85%。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和风险应急处置成本高。我县85%以上的面积属于山地,70%以上的乡镇行政村处于大山深沟之中,路况差、地质条件差,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使监督执行成本加大。二是机构整合后,执法人员没有系统掌握药品相关监督知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药品监管法规及知识的学习。
(二)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夯实监管基础。上级药监部门可根据山区监管地域广、经济贫乏的特点,适当加大对药品监管的专项经费投入。二是将基层药品监管队伍培训纳入专项经费,对培训经费予以重点保障。增强基层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