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2022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13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 附件17
附件1 17
附件2 26
附件3 40
附件4 44
附件5 55
附件6 64
第五部分 附表 6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8
二、收入决算表 68
三、支出决算表 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8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机关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其他专班工作;负责机关自身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综合性工作涉及本机关部分的落实。
2.负责全县性综合性绩效考核、督查督导、评估检查等工作;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和联络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性法规、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等工作;负责综合性示范创建和先进典型的推荐评比、表彰和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3.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风险户的监测、动态调整、驻村帮扶等工作的落实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负责涉及监测对象的个户帮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性协调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中的帮扶工作;负责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扶贫保险、“政担银企户”等金融帮扶工作;负责消费帮扶平台管理及消费帮扶的组织落实工作。
4.负责衔接资金、整合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制定、分配建议、过程监管、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局主管项目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管等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作;负责投资促进等县下达本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工作;负责剩余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易地搬迁工作。
5.负责乡村治理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帮扶工作;负责对口帮扶工作。
1.在产业增收方面。统筹整合资金1.9亿元,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期问形成的“三园联动、三产融合、三期结合”产业扶贫发展模式,巩固提升万亩亿元现代农业园区8个、“一村一品”产业示范园137个、户办特色微庭园2.8万个。接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发放新增贷款775. 99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 8%内,做好现有存量贷款的到期偿还、使用监管和财政贴息,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同时,协助做好“政担银企户”工作,做好全县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及退出村的后续处置。
2.在异地搬迁后扶方面。协助发改局全面排查120户2搬迁群众和2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街接情况。新投入350万元,新建6个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建集中安置点电商物流点9个,落实了7632名搬迁劳动力务工就业,落实搬迁人口公益岗位614人。 确保了有条件的易地搬迁群众是否有1 -2个稳定增收产业,每个劳动力都掌握1门以上技能,有劳动力有意愿的都落实有就业岗位。同时,实施掉边掉角农户搬迁117户418人,彻底解决长远发展后劲不足的农户
3.在扶贫资产管理方面。全面完成2013至2020年8973个扶贫项目资产清理确权,形成扶贫资产6497个,涉及资金29.72亿元,全面落实后续营运管理制度,持续巩固和发挥扶贫项目效益。
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107.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02.99万元,下降19.4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财政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25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9.65万元,占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34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6万元,占5.91%;项目支出5969.72万元,占94.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07.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02.99万元,下降19.4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财政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3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12.67万元,下降38.8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4.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8万元,占0.53%;卫生健康支出12.79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6269.14万元,占98.81%;住房保障支出21.48万元,占0.34%;其他支出7.09万元,占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34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存量资金未进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57万元,完成预算8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增加。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预算7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8.98万元,完成预算38.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为人员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12.2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9.23%,决算数大于算数的原因为增加人员调资。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5万元,完成 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支出2153.6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0.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
支出302.9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5.07%,决算数小预算数的原因为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
支出104.7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3.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人员调资。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901.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5%,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结转节约资金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8万元,占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较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8万元,完成预算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29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检查、考评用餐。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6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剑阁县来往考察学习项目库建设、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市脱贫攻坚普查指导组、苍溪县扶贫局、苍溪县统计局来旺检查脱贫攻坚普查工作;2019年贫困县退出抽查等工作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旺苍县乡村振兴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 附件(第四部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万元,比2020年增加3.78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三支一扶目标奖。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三支一扶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移民人员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医疗保险。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联户路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联户路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运行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等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联户路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脱贫户贷款贴息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指事业人员费用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雨露计划、联户路路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大中型水库库区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彩票公益金用于联户路建设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绩〔2022〕5号)文件要求,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2021年旺苍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构成
因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未出台,职责职能、内设机构设置未明确,为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及其他各项工作,经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临时工作专班六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工作专班、绩效联络工作专班(农办联络组)、监测帮扶工作专班、乡村建设工作专班、乡村治理工作专班、对外合作工作专班。
(二)机构职能
1.负责机关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其他专班工作;负责机关自身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综合性工作涉及本机关部分的落实。
2.负责全县性综合性绩效考核、督查督导、评估检查等工作;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和联络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性法规、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等工作;负责综合性示范创建和先进典型的推荐评比、表彰和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3.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风险户的监测、动态调整、驻村帮扶等工作的落实和督导、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负责涉及监测对象的个户帮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性协调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中的帮扶工作;负责互助资金、小额信贷、扶贫保险、“政担银企户”等金融帮扶工作;负责消费帮扶平台管理及消费帮扶的组织落实工作。
4.负责衔接资金、整合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制定、分配建议、过程监管、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局主管项目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管等工作;负责乡村建设工作;负责投资促进等县下达本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工作;负责剩余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易地搬迁工作。
5.负责乡村治理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帮扶工作;负责对口帮扶工作。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2021年县扶贫开发局编制人数31人,财政补助开支年初实有人数28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2021年末实有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度年初预算收入38278677元,年度执行中追加44277868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总收入82556545元,较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8117132.31元,减少了25560587.31元,主要是2021年专项资金减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支出43,445,783.26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565.29元,其中人员经费3,285,558.8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463,006.4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费用。项目支出39,697,217.9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元,主要是三支一扶目标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08元,主要是三支一扶工资48408元,嘉川、白水、普济、大德、黄洋、麻英等乡镇移民人员的生活补助537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5,689,806.62元,主要用于2021年联户路项目建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等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36,920.96元,主要用于全县相关乡镇联户路建设和掉边掉角搬迁农户补助;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3,029,050.16元,主要用于贫困户贷款贴息支出;其他扶贫支出9,018,418.12元,主要用于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020年项目管理费、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经费、2020年“政担银企户”贷款贴息、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专项、对口帮扶专项工作经费、2021年项目管理费、2021年雨露计划、返贫阻击基金、脱贫攻坚电话满意度调查购买服务费用;联户路、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脱贫攻坚普查等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192030元,主要用于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70,884.11元,主要用于全县相关乡镇村道路、联户路建设。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1.总体结论。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实施的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程序。项目规划实施程序合规、操作规范、管理科学、资金发挥效益好,建立健全产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规范的扶贫项目长效管理制度。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
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 |
目标管理(15分) |
目标制定 |
5 |
5 |
目标实现 |
10 |
10 |
||
动态调整(10分) |
支出控制 |
2 |
1 |
|
及时处置 |
4 |
4 |
||
执行进度 |
4 |
1 |
||
完成效率(15分) |
预算完成 |
5 |
4 |
|
取得成效 |
8 |
8 |
||
违规记录 |
2 |
2 |
||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 |
|
|
40 |
39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内部应用(4分) |
预算挂钩 |
4 |
4 |
信息公开(2分) |
自评公开 |
2 |
2 |
|
整改反馈(4分) |
问题整改 |
2 |
2 |
|
应用反馈 |
2 |
2 |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 |
自评质量 |
10 |
10 |
扣分项(10分) |
|
|
||
合计 |
100 |
94 |
(二)效益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在产业增收方面。统筹整合资金1.9亿元,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三园联动、三产融合、三期结合”产业扶贫发展模式,巩固提升万亩亿元现代农业园区8个、“一村一品”产业示范园137个、户办特色微庭园2. 8万个。接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发放新增贷款775. 99万元,逾期率控制在0. 8%内,做好现有存量贷款的到期偿还、使用监管和财政贴息,确保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应贷尽贷。同时,协助做好“政担银企户”工作,做好全县互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及退出村的后续处置。在易地搬迁后扶方面。协助发改局全面排查4120户搬迁群众和2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衔接情况。新投入350万元,新建6个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建集中安置点电商物流点9个,落实了7632名搬迁劳动力务工就业,落实搬迁人口公益岗位614人。确保了有条件的易地搬迁群众是否有1-2个稳定增收产业,每个劳动力都掌握1门以上技能,有劳动力有意愿的都落实有就业岗位。同时,实施掉边掉角农户搬迁117户418人,彻底解决长远发展后劲不足的农户。在扶贫资产管理方面。全面完成2013至2020年8973个扶贫项目资产清理确权,形成扶贫资产6497个,涉及资金29.72亿元,全面落实后续营运管理制度,持续巩固和发挥扶贫项目效益。
(1)报送时效。年初按时间编制单位预算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预算资料和数据。
(2)编制质量。在2021年初,严格执行预算方案,预算编制完整无漏,编制数据准确,基础信息完整,正确使用科目,严格编制预算数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都规范完整。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在预算过程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按时按要求报送预算数据和表册。
(2)预算执行平衡。在年度预算中,严格执行收支平衡规定,严格执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无收支缺口现象,在人员支出方面严格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缺口。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按质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帐表一致,并及时报送。
4.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财政下达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无超支、虚列支出现象。
5.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严格执行“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严格落实“三公示一公告”的要求,做到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6.项目实施情况
(1)联户路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我局在全县投资51894050元,在全县63个村硬化联户路221.35公里。
(2)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情况。2021年全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8174户450704500元,2020年10月-2021年9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3,029,050.16元。
(3)掉边掉角搬迁农户补助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掉边掉角搬迁农户补助117户417人,截止12月底支付补助资金666000元。
(4)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春季1557名、秋季1553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网络申报,分期申请、审核,再经过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完成申报,到2021年12月底,支付春季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335500元。
7.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对照省脱贫攻坚办印发的《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川脱贫办发〔2018〕24号)《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板》和《旺苍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旺脱贫办发〔2018〕7号)相关要求,全面执行好“三盯三公开”、“三公示一公告”等规定。
8.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切实维护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了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变更、实施和验收制度。各类扶贫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实施要求,指导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立项、申报书,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职责。
三是切实保障贫困村项目建设的主体性。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项目意愿排序为依据构建项目框架,编制项目规划,各项目主管部门不能“越俎代庖”。村上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对公益性项目的施工及大宗型物资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
四是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项目主管部门经常深入项目村,实地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与项目乡镇、村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有效地预防了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项目的预期效益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2021年项目支付进度缓慢。二是部分项目重建轻管,发挥效益不明显。
五、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护制度,做好已建项目的日常运行管护。
附件2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联户路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完成方案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负责督促项目乡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在项目区内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3)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数量、质量以及施工进度;
(4)协助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和组织工作;
(5)负责软件资料的收集和报送,搞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助乡镇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护责任,对工程项目效益跟踪监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5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旺财农〔2021〕28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旺府函〔2021〕102号)等相关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我县修定了《关于修订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旺府发〔2019〕6号),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衔接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财政衔接资金专户管理。设立财政衔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财政衔接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实行工程款项申请拨付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签署意见,县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根据拨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拨付工程款。三是实行工程款项直接支付制度。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级主管部门出具拨款申请,由主管部门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围绕改善农村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脱贫村村组道路、农村联户路等。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脱贫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围绕提高脱贫户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围绕帮助脱贫户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对脱贫户发展生产贷款实行贴息。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财政衔接资金坚持围绕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目标,按照规划分配、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方式方法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九龙镇先锋村、普济镇清江村等63个村实施联户路项目221.35公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以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规划为基础,以项目实施为抓手,提升县域内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对脱贫户、不稳定户、低收入户的精准大力扶持,确保其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通过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发展新产业、塑造新风貌、培育新农民的“四新”目标,积极探索项目区乡村振兴新路子、新模式。
(2)具体目标
1.基础条件大改善。项目竣工后,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在九龙镇先锋村、普济镇清江村等63个村实施联户路项目221.35公里。
2.群众满意度提升。实现项目区2240户,6956人受益,带动当地农户务工平均增收8000元,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目标。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根据《省扶贫开发局 省财政厅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扶贫发〔2020〕111号)和《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 17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本项目建设内容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再经过县级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实际完全符合。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意见结合项目区支柱产业投产后的效益测算,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多次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局长何显常同志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各项目实施乡镇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了我局和项目实施乡镇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到了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在专题会议上安排了各股室(中心)梳理各自项目、收集乡镇在本项目领域财政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乡镇进一步深挖项目中还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相关要求,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和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初稿)》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报备旺苍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报告》(旺府〔2021〕57号)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后,旺苍县人民政府《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旺府函〔2021〕102号)下发到相关乡镇和县级部门。项目总投资5448.91万元,其中省衔接补助资金5189.405万元,项目无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5448.91万元,其中省衔接补助资金5189.405万元,占总投资的95.23%;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259.505万元,占总投资的4.77%。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共到位上级衔接补助资金19586.24万元,其中用于联户路项目建设5189.405万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安排及时,到位资金与计划资金投资持平。
3.资金使用。项目区新建硬化入户路221.35公里,投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189.405万元,截止2021年12月底支出2569万元,支出率达49.5%,未达到上级年底拨付进度97%的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旺府发〔2019〕6号)文件要求实行县级部门报帐制,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衔接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财政衔接资金专户管理。设立财政衔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财政衔接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实行财政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财政扶贫衔接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报账职责并建专账核算。三是实行工程款项申请拨付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签署意见,县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根据拨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拨付工程款。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项目管理情况
(1)切实维护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了财政衔接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变更、实施和验收制度。各类衔接资金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实施要求,指导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立项、申报书,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准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县财政、业务主管部门、项目乡镇、村、施工方组成联合验收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走访农户、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评价。
(2)切实加强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各类衔接资金项目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权责明晰、合力推进的监管格局。二是建立健全了项目咨询论证制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各项目单位在编制项目规划前,首先聘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专家或业务骨干,对该区域是否适宜发展某种作物进行论证,对该区域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勘测设计,然后再按照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规划。项目实施时,凡是公益性项目和产业发展中的苗木、风貌打造中的技术含量较高的建设内容均采取了招投标制或村民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与施工队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
(3)切实保障项目村项目建设的主体性。一是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项目意愿排序为依据构建项目框架,编制项目规划,各项目主管部门不能“越俎代庖”。二是村上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对公益性项目的施工及大宗型物资采购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
3.项目监管情况
(1)切实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和分工,检查验收的标准等;二是监督小组要按照制度对项目的组织、采购、实施、管理和物资的分发等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纠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物资、工程、投工投劳等村民关心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大力推行民主法制管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方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2)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项目主管部门经常深入项目村,实地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及时发现问题,并与项目乡镇、村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有效地预防了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和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了项目的预期效益的。
(3)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健全衔接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管理使用衔接资金项目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管,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有效,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商议有关工作事项,统筹安排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和打捆涉农资金,做大资金盘子,放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形成了浓厚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项目区硬化联户路221.35公里,截止2021年12月底全面完工。
2.目标完成质量
所有项目完成质量均达到项目设计要求,通过县级主管部门现场验收表明工程质量合格。
3.目标完成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限计划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我县项目于2021年11月基本结束建设任务,比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持续深化落实县委“3691”重点工作布局,突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核心品牌和“红城、绿谷、茶乡、古道、恐龙”五张名片效应,在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立足资源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重点以茶叶种植为主,按照规模化、标准化模式走产业化发展路子,促使项目区的黄茶、绿茶主导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项目实施后使项目区初步形成增收支柱产业,农户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速可达20%以上。
2.社会效益。一是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所有脱贫户、不稳定户、低收入户得到项目扶持,收入大幅度增加。二是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使项目村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通过调整项目村产业结构,建立特色、主导优势产业,提高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科技意识、致富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3.群众满意度。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项目区2240户,6956人受益,带动当地农户务工平均增收8000元,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加大项目的宣传力度,激发了脱贫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做到“民选、民争、民定、民议、民监”的“民五定”,即是:一是项目民选。采取村民投票表决的办法,自主确定建设项目的种类、建设目标、建设方式、建设标准和建设顺序。对能够由群众组织实施的村内建设项目,一律由村民自主实施,不搞对外发包。二是建设民争。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启动先后及投资数量,必须以群众意愿和积极性作为参考依据,对群众不愿实施或无积极性实施的项目,即使方案中规划了也坚决不作安排。对实行以奖代补的农户自建工程,坚持村社统一规划,农户自愿申请、自主建设,先建先补、快建快补、不建不补。三是筹资民议。严格村民自治“一事一议”,规范议事程序,用好用活群众筹劳筹资,保护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四是资金民监。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公开建设过程,公开建设资金投向,公开建设物资使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从以上四个方面巩固完善了群众“参与式”乡村振兴新机制,保障了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善。由于个别项目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项目业务不够熟悉,导致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
2.项目成本较高,项目投入不足。一是北部山区农业品种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体现比较效益,因而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从而导致新农村建设劳动力不足,项目成本增加。二是乡村振兴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实施好乡村振兴项目,需要在项目对象的把握、项目的选择、项目的实施、项目的检查督办、项目资金的兑现方面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三是项目资金量少面窄,我县北部山区自然条件差,属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境内最高海拔3276米,最低海拔450米,沟谷深切,山势陡峭,地域辽阔,人居分散。仅现有到村的项目资金解决制约农户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最基础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都存在很大问题。
(三)相关建议
1.加大对区域发展的项目投入力度。建议省财政厅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安排行业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时,充分考虑我县地处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基础条件较差,发展能力不强等因素,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农业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倾斜力度,切实解决制约我县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问题。
2.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议上级对因年老体弱或重大疾病、重度伤残、智力障碍而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探索将无法参与产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脱贫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范围,增强脱贫户抗风险能力,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
附表
2021年联户路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122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5189.405 |
执行数: |
5189.40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189.405 |
其中:财政拨款 |
5189.405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项目覆盖22个乡镇63个村硬化联户路221.35公里。 |
完成硬化22个乡镇63个村联户路221.35公里。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贫困户新建改建公路里程 |
≥221公里 |
≥221公里 |
||
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 |
≥1、2、3米 |
≥1、2、3米 |
||||
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 |
≥0.12、0.15米 |
≥0.12、0.15米 |
||||
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开工时间 |
7月 |
7月 |
||||
完工时间 |
11月 |
11月 |
||||
投入使用时间 |
12月 |
12月 |
||||
成本指标 |
水泥混凝土路面平均每公里成本(1至3米宽) |
根据施工环境财评价为公路沿线补助标准为508元/m3、南山片区补助标准为513元/m3、北部山区补助标准为542元/m3 |
根据施工环境财评价为公路沿线补助标准为508元/m3、南山片区补助标准为513元/m3、北部山区补助标准为542元/m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产业发展 |
农村公路的建设促进了道路沿线各地区产业发展,降低了各行业运输成本 |
农村公路的建设促进了道路沿线各地区产业发展,降低了各行业运输成本 |
||
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 |
公路在工程建设、后期养护中为道路沿线及运输站场附近的群众提供了直接的、持续的就业岗位,增加了群众的直接收入 |
公路在工程建设、后期养护中为道路沿线及运输站场附近的群众提供了直接的、持续的就业岗位,增加了群众的直接收入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项目覆盖村个数 |
≥63个 |
≥63个 |
|||
项目覆盖农户数 |
≥2240户 |
≥2240户 |
||||
项目覆盖农户人数 |
≥6956人 |
≥6956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
≥8年 |
≥8年 |
|||
新建公路列养率 |
≥95% |
≥95%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口满意度 |
≥95% |
≥95% |
附件3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雨露计划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总投资4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无调整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用于雨露计划补助项目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对全县23个乡镇中高职教育在校学生,分春秋两季(其中春季1557人、秋季1553人,共计3110人)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标准进行助学补助。助学补助资金每学期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2021年应补助资金466.5万元(其中春季补助233.55万元,秋季补助232.95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扶贫发〔2019〕87号)、《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旺苍县教育局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旺扶贫〔2019〕40号)、《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旺苍县乡村振兴局 旺苍县教育局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旺乡振发〔2021〕5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通过乡镇、村层层核实(申报),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做到应补尽补。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1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总投资4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资金2021年已全部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通过“一卡通”发放春季1557人补助资金233.55万元,支付率48.06%。在该项目补助实施过程中,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均有据有查,合规合法,保证了资金的及时、安全、规范拨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雨露计划补助项目严格按照“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通过乡镇、村层层核实(申报),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做到应补尽补。
四、项目绩效情况
雨露计划补助项目2021年应发放助学补助资金466.5万元,支持3110人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家庭)学生接受中高职教育,支出率达48.06%。通过补助,减轻了贫困家庭教育负担,阻断了代际贫困的发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坚持了以上级文件政策要求为统领,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通过乡镇、村层层审核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核实,做到了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应补尽补。在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财务室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未出现任何挪用、挤占、贪污等违规违纪行为。但在补助具体发放过程中,因个别学生社保卡未激活或银行锁定等问题未能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卡,后通过我局电话与学生沟通后及时给予了补发,确保了所有补助资金的全额发放。
2021年雨露计划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122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86 |
执行数: |
486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6 |
其中:财政拨款 |
486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2021年中高职在校学生严格按“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做到应补尽补。 |
2021年全年补助中高职在校学生3110人(其中春季1557人,秋季1553人),按每生每期1500元标准进行补助。共计资金466.5万元。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贫困学生 |
对符合条件学生做到应补尽补 |
全年实际补助学生3110人 |
||
质量指标 |
资助达标率 |
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应补尽补 |
已完成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春季6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12月底前补助到位 |
已完成100% |
|||
成本指标 |
助学补助 |
1500元.生/期 |
全年春秋两季共补助466.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减轻困难学生家庭教育负担 |
为困难学生家庭减轻就学压力 |
已完成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阻断贫困世代传递 |
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 |
提高就业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困难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 |
提高就业率 |
提高就业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贫困家庭满意度 |
满意率达100% |
满意率达100% |
||
受助学生满意度 |
满意率达100% |
满意率达100% |
附件4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职能职责。
(1)负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和政策宣传及调研;
(2)负责拟定脱贫小额信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材料;
(3)负责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管理系统,向承贷银行提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名册,全面掌握脱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和偿还情况,搞好收集汇总、统计监测和效益分析;
(4)会同各承贷银行报送的贴息资金进行审核确认并报送县财政局复核;
(5)负责上级相关部门来旺调研指导脱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川银保监发关于转发银保监会等4部委《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2021〕5号的通知和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的通知》(旺府办函[2015]76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脱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旺府办函[2016]77号)、旺苍县扶贫开发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旺扶贫〔2021〕37号等相关文件。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我县制定了《旺苍县级财政专项脱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脱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全县23个乡镇所有建档立卡脱困户(监测对象)因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以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需要而申请使用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给与贷款户最高不超过5%的年贷款利率贴息,年代款利率低于5%的,按照贷款户实际支付的利息进行全额贴息。
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的通知》(旺府办函[2015]76号)、旺苍县扶贫开发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旺扶贫〔2021〕37号文件要求,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承贷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贴息资金由各承贷银行汇总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一卡通”阳光平台申报、初审、公示后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经县财政局复核后,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发放给借款人。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财政专项脱贫资金坚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目标,按照规划分配、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方式方法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5113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进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贴息。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总体目标
按照贴息要求,对2020年第4季度、2021年第1、2、3季度贴息,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5113户,预计全年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大于5113户。
(2)具体目标
数量指标。根据(旺扶贫发〔2021〕37号)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规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为全县23个乡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照执行),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建档立卡脱贫户根据评级授信确定贷款额度,贷款申请满足率能够达到100%,平均获得贷款金额大于3万元。
质量指标。按照到期清收、展期续贷、分险代偿和依法打击等工作措施,本年度小额信贷逾期率均低于0.8%,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大于99%;根据(旺扶贫发〔2021〕37号)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过渡期内,对3年期(含)以内,5万元(含)以下,以及按政策规定续贷和展期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原则上继续按照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财政贴息目完已完成2020年第4季度、2021年第1、2季度贴息工作,预计2021年第3季度贴息工作10月底全面完成,能够做到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00%;按照旺扶贫发〔2021〕37号继续对符合规定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损失予以分险。执行分险基金与贷款余额最高1: 10的放大倍数,动态调整分险基金规模。对按程序审核认定的贷款损失,按照分险基金、经办银行8: 2的比例分担。目前贷款余额贷9311万元,分险基金规模128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比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脱贫户贷款申请-乡镇和村协助承贷银行对申请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承贷银行对贷款审查-承贷银行按照扶贫政策和贷款条件对申请借款人进行审批后贷款审批后进行贷款发放的程序。能够做到应贷尽贷,贷款及时发放率100%。
经济效益。脱贫户通过小额信贷贷款,精准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通过种、养业、加工等产业发展,贷款户在生产经营收入上稳定增收,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经济收入0.25万元。
可持续影响。按照国家、省、市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要求,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严格项目操作管理程序,达到贫困户贫困村长期受益的目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为切实满足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挥了重要作用,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100%,服务社会满意度98%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照国家、省、市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要求,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严格项目操作管理程序,达到脱困户长期受益的目标100%。
2.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根据上年度贷款需求量和贷款额度,汇总贴息金额及贷款到期余,申报本年度贷款贴息资金金额。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多次召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局长何显常同志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各项目实施乡镇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了我局和项目实施乡镇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到了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在专题会议上安排了各股室(中心)梳理各自项目、收集乡镇在本项目领域财政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乡镇进一步深挖项目中还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相关要求,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和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初稿)》经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报备旺苍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报告》(旺府〔2021〕57号)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后,旺苍县人民政府《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旺府函〔2021〕102号)下发到相关乡镇和县级部门。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50万元,项目无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总投次550万元,均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占总投资的100%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共到位资金550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安排及时,到位资金与计划资金投资持平。
3.资金使用。对5113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进行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贴息,贴息资金5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资金302.91万元,支付率55.07%。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旺府发〔2019〕6号)文件要求实行县级部门报帐制,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衔接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财政衔接资金专户管理。设立财政衔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财政衔接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实行财政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财政扶贫衔接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报账职责并建专账核算。三是实行项目申请拨付制。按季度进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时,由乡镇申报、审核、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县财政局审定,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进行贴息资金发放。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承贷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贴息资金由各承贷按季度末20日为时间截点,打印贷款户本季度缴纳的利息金额凭证,汇总报送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一卡通”阳光平台进行贴息对象、资金等进行申报、初审、公示,经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认,经县财政局复核后,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发放给借款人。
(二)项目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财政衔接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和县级复核实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承贷银行提供结息凭证及汇总结算金额,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由乡镇审核确认,经“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申报、审核、公示、复核后支付,确保了资金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完成对5113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进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贴息。
(二)项目效益情况。
质量指标。按照到期清收、展期续贷、分险代偿和依法打击等工作措施,本年度小额信贷逾期率均低于0.8%,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大于99%;根据(旺扶贫发〔2021〕37号)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过渡期内,对3年期(含)以内,5万元(含)以下,以及按政策规定续贷和展期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原则上继续按照不超过5%的年利率给予财政贴息目完已完成2020年第4季度、2021年第1、2季度贴息工作,预计2021年第3季度贴息工作10月底全面完成,能够做到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00%;按照旺扶贫发〔2021〕37号继续对符合规定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损失予以分险。执行分险基金与贷款余额最高1: 10的放大倍数,动态调整分险基金规模。对按程序审核认定的贷款损失,按照分险基金、经办银行8: 2的比例分担。目前贷款余额贷9311万元,分险基金规模128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比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脱贫户贷款申请-乡镇和村协助承贷银行对申请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承贷银行对贷款审查-承贷银行按照扶贫政策和贷款条件对申请借款人进行审批后贷款审批后进行贷款发放的程序。能够做到应贷尽贷,贷款及时发放率100%。
经济效益。脱贫户通过小额信贷贷款,精准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通过种、养业、加工等产业发展,贷款户在生产经营收入上稳定增收,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经济收入0.25万元。
可持续影响。按照国家、省、市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要求,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严格项目操作管理程序,达到贫困户贫困村长期受益的目标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为切实满足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挥了重要作用,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100%,服务社会满意度98%。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照国家、省、市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要求,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严格项目操作管理程序,达到脱困户长期受益的目标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一卡通”阳光平台对实施项目进行资金的放发,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及时性,保障了项目的质量,同时宣传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激发了更多的脱贫人口参与,拓宽脱贫人口增稳定收入的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经自查没有问题。
(三)相关建议。没有意见和建议。
附表:
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122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550 |
执行数: |
5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0 |
其中:财政拨款 |
55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2020年第4季度、2021年第1、2、3季度5113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
完成2020年第4季度、2021年第1、2、3季度5113户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 |
≥100% |
完成 |
||
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金额 |
≥3万元 |
户均贷款3万元 |
||||
质量指标 |
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 |
≥99% |
99% |
|||
小额信贷贴息利率 |
100% |
完成 |
||||
贷款风险补偿比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贷款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经济收入(总收入) |
≥0.25万元 |
户均增收0.25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 |
≥5113户 |
受益贫困户5113户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严格项目操作管理程序,达到贫困户贫困村长期受益的目标 |
≥100% |
已完成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 |
≥100% |
100% |
||
服务社会满意度 |
≥98% |
98% |
附件5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村完成方案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负责督促、指导项目乡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在项目区内组织实施;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数量、质量以及施工进度;
(4)协助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宣传、群众动员和组织工作;
(5)负责软件资料的收集和报送,搞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协助乡镇落实管护主体,制定管护责任,对项目效益跟踪监测。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搬迁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 〔2021〕5 号),《旺苍县搬迁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对象识别方案的通知》(旺农领办〔2021〕22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旺财农〔2021〕28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旺府函〔2021〕102号)等相关文件。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县上制定了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实施范围、对象;补助资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经农户申请、村“两委”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公示上报、县级部门信息比对核实,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共涉及19个乡镇45个村117户,418人,其中建房户63户,购房户54户。县人民政府给予了批复确认;支持方式为补助到户。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掉边掉角搬迁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差异化补助,根据实施原则、区域等因素测算,采取据实据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全县实施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搬迁农户搬迁117户418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22年6月底前实现54户购房户到县城或中心场镇等购买安全住房,63户新建户搬迁至交通便捷区域建房,所以搬迁户都按时搬迁入住、拆旧复垦;搬迁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本项目建设内容是根据村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经过县级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实际完全符合,项目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召开了财政奖补自己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局长何显常同志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项目实施乡镇也成立了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了我局和项目实施乡镇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到了目标明确、分工具体、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在专题会议上安排了各股室(中心)梳理各自项目、收集乡镇在本项目领域财政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乡镇进一步深挖项目中还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严格要求按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项目我局申报投入补助资金918万,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旺府函〔2021〕102号)同意投入补助资金918万元,其余资金农户自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项目计划资金918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目前,到位资金918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已支出搬迁补助资金66.6万元,支付率7.25%。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补助资金管理,根据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旺府函〔2021〕102号)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上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管理。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机制、提高效益”着手,不断提升财政奖补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实行补助资金专户管理。设立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从源头上杜绝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的发生,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实行项目款项申请拨付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时,由项目实施主体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村、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根据拨款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拨付奖补资金。三是实行项目款项直接支付制度。由项目实施乡镇向县级主管部门出具拨款申请,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或实施农户。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实施主体。各乡镇为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项目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项目申报、建设用地、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政策兑现和矛盾纠纷的协调解决等工作。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资料,参照脱贫攻坚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实行“一户一档”,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预算。搬迁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应在水、电、路、网便捷的地方进行选址修建,并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旺府发?2020?6 号)要求,办理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所需建设用地由农户自行协商解决)。农房建设预算要控制资金额度,严防因实施搬迁造成返贫致贫和出现严重生活困难。
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验收。搬迁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管、工程竣工验收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
4.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的“保障基本”原则,购买房屋安臵的,5 人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30 平方米,5 人及以上住房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 150 平方米。在农村分散自建房安臵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 30 平方米,3 人以下的户按 3 人计算,4 人的户按 4 人计算,5 人以上的户按 5 人计算。住房建设层数原则上每户不超过 3 层,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原则上每户不超过 300 平方米(在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区域内建房的需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建筑面积包括厨房、厕所等附属设施用房面积。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的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和困难。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政策支持、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管、后续帮扶等工作;各乡镇要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精准认定搬迁对象,科学规划、精心制定方案,做好风控预案,实行台账管理,细化目标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清单,确保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2.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策,扎实做好搬迁农户的思想动员工作,让符合搬迁条件的农户都实施搬迁。同时,要及时做好搬迁指导服务,提前规划搬迁农户后续扶持工作,多维度强化社区治理,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多途径促进搬迁农户有序融入新的社会环境。
3.严格督查考评。从 10 月起,各乡镇每月 20 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县乡村振兴局要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并会同县级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指导督查,帮助各乡镇及时发现和解决搬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该项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年度综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加强了搬迁安置建房的监督检查,对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建房规划设计、安置选址、材料组织、建设质量、施工安全、补助资金使用等各方面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搬迁项目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监管全面落实到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完成96户掉边掉角农户搬迁,所有农户已搬迁入住,达到了预定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把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工作作为防止出现新增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让搬迁工作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在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立足资源优势,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重点以茶叶种植为主,按照规模化、标准化模式走产业化发展路子,促使项目区的黄茶、绿茶主导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项目实施后使项目区初步形成增收支柱产业,农户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速可达20%以上。
2.社会效益。一是通过场镇购房、交通便捷区建房实施,使搬迁户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发展产业更加方便,收入大幅度增加。二是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使项目村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三是通过调整项目村产业结构,建立特色、主导优势产业,提高村级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科技意识、致富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3.群众满意度。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117户,418人受益,生产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搬迁满意度显著提升。
4.生态环境影响。搬迁户购买房屋或新建房屋后,都拆除了原有旧房,进行了复垦复绿,对生态环境没有实质性影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加大了项目的宣传力度,激发了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采取村民自愿申请,自主确定安置方式。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的原则,先建先补、快建快补。一律由村民自主实施。所有项目资金,一律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聚焦安全建设或购置安全住房、按时搬迁入住和拆旧复垦等重点任务,科学规划实施,强化措施落实,高质高效完成了我县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到户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个别地方个别搬迁农户已入住,但院坝、入户路未硬化。
2.农户环境卫生习惯尚未形成。部分搬迁农户室内室外尚未整理,生活物品摆放混乱,周边环境卫生差。
(三)相关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搬迁群众后续生产生活,把所有搬迁农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范畴,多方位、多渠道持续开展后续扶持,实行跟踪服务,充分保障搬迁户权益,让搬迁农户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附表
2021年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122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918万元 |
执行数: |
91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91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918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117户掉边掉角农户实施搬迁 |
完成117户掉边掉角农户搬迁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掉边掉角农户搬迁户数 |
≥117户 |
≥117户 |
||
实施掉边掉角农户搬迁人数 |
≥418人 |
≥418人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开工时间 |
2021年8月 |
2021年8月 |
|||
完工时间 |
2022年6月 |
2022年6月 |
||||
成本指标 |
建房补助标准 |
2万元/人,按户补助基础设施费1万元 |
2万元/人,按户补助基础设施费1万元 |
|||
购房补助标准 |
2.2万元/人 |
2.2万元/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项目覆盖村数 |
≥45 |
≥45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使用年限 |
≥50年 |
≥50年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附件6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党组织活动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我单位2021年初党组织活动经费申报数为4.5万元,批复数为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局组织党员学习12次;开展党组织活动4次;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党员听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实施,申报目标基本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我单位及时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2021年底本单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4.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照现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确保2021年党组织活动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根据2020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拟定2021年度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及全年部门预算,组织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行性、合理性、相关性、适当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二是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对照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加强支出事前审核,注重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运行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开展绩效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门每月下发的支出进度表,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完成率、资金支付率等指标,发现偏差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确保全年绩效目标任务完成。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党务及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彰显。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加强部门公用经费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控制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外,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程序规范,支出控制有力。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日常忙于业务工作,对绩效自评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没有使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深入人心;二是预算编制准确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项目资金在实施过程中经费紧张,预算不足。
(三)相关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敢于打破惯性思维,改变以往讨论、学习、作报告的组织生活固定形式,充分结合党员工作、生活、学习等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增强全局干部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征求党员对组织生活的意见建议,大胆尝试让普通党员承办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表
2021年党组织活动工作经费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122 |
实施单位 |
旺苍县乡村振兴局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5万元 |
执行数: |
4.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5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组织党员学习12次; 2、开展党组织活动4次; 3、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 4、组织党员听党课4次; 5、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
全年组织党员学习12次;开展党组织活动4次;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党员听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
12次 |
已完成 |
|||
开展党组织活动 |
4次 |
已完成 |
|||||
开展民主生活会 |
12次 |
已完成 |
|||||
主题党日活动 |
1次 |
已完成 |
|||||
组织党员听党课 |
4次 |
已完成 |
|||||
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
学习类、报刊类100余份 |
购买党报党刊100余份 |
|||||
党风廉政建设报道 |
1次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
100% |
已完成 |
||||
规范开展党建活动党员干部参与率 |
100%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底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购买党报党刊 |
2万元/年 |
已完成 |
||||
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 |
0.9万元/年 |
已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局机关整体形象 |
服务群众、党员干部做表率 |
机关整体形象得到提升 |
|||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凝聚力得到提高 |
提高了全局干部的凝聚力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常态化 |
长期 |
已完成 |
||||
开展工作情况 |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形象、工作得到提升 |
单位机关形象得到全面提示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
≥95% |
已完成 |
|||
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
≥95% |
=10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