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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县公安局 点击量:571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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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4页

二、机构设置                               第5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第6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第6-7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7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第7-8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8-10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0页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1-12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2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12-13页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13-19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19-20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21-22页

第四部分 附件                                     第23-47页

第五部分 附表                                      第48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49页

二、收入决算表                                  第50页

三、支出决算表                                   第51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52页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第53-56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57-58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第59-70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71页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72页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73页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74页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75页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76页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77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依法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和进行安全管理,依法严格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侦破和打击各类道路交通犯罪行为。

(3)、依法行使规定权限办理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业务。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以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为抓手,重点抓队伍纪律作风、执法规范化等领域的建设,大刀阔斧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疫情防控常态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为建党100周年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创造了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车管所及嘉川、东河、特勤、事故处理四个中队。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

无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99.7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2万元,下降1.0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病故1人,“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9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44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4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1万元,占75%;项目支出186.89万元,占25%。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9.7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2万元,下降1.0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病故1人,“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28万元,下降3.77%。主要变动原因是未支出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602.73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9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20.9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7.94万元,占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22.11,完成预算97.3%。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73.05万元,完成预算9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资金紧张,结转下年支付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执法办案(项): 支出决算为107.23万元,完成预算8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资金紧张,结转下年支付。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11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11万元,完成预算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84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7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84万元,完成预算93.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5.69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杜绝非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专用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8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辆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完成预算7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82万元,下降26.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协调工作、学习交流、迎接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等公务活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红绿灯运行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了常规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有效;落实好人员经费,按月足额保障单位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开展好各个项目工作。年终目标完成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进度符合财政要求,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着力提高预算执行能力,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红绿灯系统运行经费”、“党组活动经费”、“免费工作餐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红绿灯系统运行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让交通参与者更多的了解、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对车辆行驶信息进行自动采集,为道路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影像信息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不断攀升,道路交通需求和道路交通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应逐步增设,覆盖我县城市建成区。下一步改进措施: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由于长期持续的运行,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大幅增长。希望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设施的投入,逐步提高项目资金额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为创造和谐祥和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党组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1万元,执行数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坚守政治规矩,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广大党员宗旨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组织活动经费与日常办公经费未明确划分,未建立专帐进行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3)免费工作餐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7.6万元,执行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体现上级机关从优待警政策,解决一线执勤民警因执勤执法工作无法按时就餐问题,做到“一线有你、保障有我”。发现的主要问题:辅警人员免费工作餐经费未足额拨付,为满足后勤保障需求,不得不挤占业务经费进行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对辅警人员依照民警保障标准核定免费工作餐经费,既能体现从优待警,也能落实上级政策。同时保障不挤占业务经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正常进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红绿灯运行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

财政拨款

20

其中:

财政拨款

2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对已建成的系统做到确保正常、平稳的运行。

城区道路行车秩序通畅、交通违法行为显著下降。已建成的系统运行平稳。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红绿灯数量

城区9处、嘉川1处共10处红绿灯

城区9处、嘉川1处共10处红绿灯


测速卡口数量

省道5处、区乡道路3处共8处测速卡口

省道5处、区乡道路3处共8处测速卡口


检修次数

每月一次

每月一次


设备检定

16台次

16台次


摄像机

63台

63台


质量指标

设备完好率

≥85

≥8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运行维护

及时维修维护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及时维修维护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易损件更换

根据所需更换设备按市场成本价

根据所需更换设备按市场成本价


检修费用

根据检修情况,按财务制度规定支付

根据检修情况,按财务制度规定支付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城市形象显著提升

城区交通秩序通畅,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提高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显著提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交通参与者满意度

≥80%

≥8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1

 执行数:

5.1


其中:

财政拨款

5.1

其中:

财政拨款

5.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活动阵地

1个

已建成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每月一次活动

每月一次活动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每季度一次党课

每季度一次党课


主题党员活动(含外出开展活动)

每月第三周星期五开展

每月第三周星期五开展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学习类,合计30份

各类资料合计33份


质量指标

活动阵地建设规范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达到教育培训的目的

参与率100%

参与率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6616元/年

6616元/年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机关形象

得到了改善

得到了改善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党建活动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服务中心工作成效彰显

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服务中心工作成效彰显


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5%

≥95%



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免费工作餐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7.6

 执行数:

17.6


其中:

财政拨款

17.6

其中:

财政拨款

17.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上级从优待警政策,对一线执勤民警工作日提供免费工作餐,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采取提前供餐、预留等方式,全力保障供应。做到“一线有你、保障有我”,民警、辅警均能按时就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就餐人数

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3人,辅警人员67人

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3人,辅警人员67人


提供就餐次数

工作日一日三餐

工作日一日三餐


质量指标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执行饮食服务行业标准

执行饮食服务行业标准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工作餐标准

每月工作日按22天、每天伙食费标准按15元

每月工作日按22天、每天伙食费标准按15元


提供菜品价格

按采购加工成本

按采购加工成本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成本费用

非盈利

非盈利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工作日保障一线执勤民警一日三餐,让民警全身心投入到保畅通、促安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工作日保障一线执勤民警一日三餐,让民警全身心投入到保畅通、促安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民辅警身心健康

精神饱满、身体健康的投入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精神饱满、身体健康的投入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民辅警满意度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红绿灯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免费工作餐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4。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质量指标不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部分项目要素不够量化。

二是专项经费未单独分科目进行核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绩效目标编制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按要求需单独核算科目务必做到单独核算,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错误及时整改,做到账务清晰;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避免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交警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55万元,比2020年增加24.27万元,增长25.75%。主要原因是办公业务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交警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警大队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班子成员5名,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3名。直属4个中队1所1室1办7个部门,分别是事故中队、特勤中队、嘉川中队、东河中队、车管所、办公室、处罚办,在县局领导下牵头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构职能。

1、依法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和进行安全管理,依法严格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侦破和打击各类道路交通犯罪行为。

3、依法行使规定权限办理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业务。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编制数48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3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年末长期聘用协警人员92人,其中大队直属部门70人,派出所中队22人。年末实际人数12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164.35万元,合计全年收入799.79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实际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3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73万元,资本性支出5.36万元,合计全年支出742.1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制定

交通警察大队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编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部门预算编制准确、规范、完整无漏项,基础信息使用准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说明符合规定,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系统数据一致。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会集体决策范围。

2、目标实现

2021年交通警察大队共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车驾管服务、后勤保障服务、交通安全宣传、基层党组织活动等年度主要任务目标绩效,除交通安全宣传绩效目标未完成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建设外,其他绩效目标均基本完成。

3、支出控制

2021年,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总收入799.79万元,决算总支出742.11万元,部门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偏差程度为7.21%。

4、及时处置

交通警察大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及时调整预算项目、资金规模、支出方向。

5、执行进度

根据《旺苍县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交通警察大队6、9、11月份预算执行金额分别为231.89万元、379.29万元、481.6万元,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43.26%、70.75%、89.83%。各阶段预算执行进度均达到目标要求。

6、预算完成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财政收入预算799.79万元,全年实际执行742.11万元,执行进度92.79%。

7、违规记录

县审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检查中存在大平台支付数与决算数不一致的问题;大平台未设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问题;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一般性支出重点部门压减不到位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均向县审计局提交书面说明报告。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交通警察大队将内设机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了对内设机构与绩效挂钩机制。

2、自评公开

按照财政局要求,交通警察大队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3、问题整改和应用反馈

交通警察大队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三)自评质量

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指标解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

目标管理(15分)

目标制定

5

5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

目标实现

10

10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动态调整(10分)

支出控制

2

2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及时处置

4

3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执行进度

4

3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完成效率(15分)

预算完成

5

5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取得成效

8

8

评价部门预算完成绩效情况。

违规记录

2

2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专项预算管理(40分)



40

38

部门按照专项预算项目自评工作要求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预算项目进行自评并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有两个及以上专项预算项目的,以平均分作为自评得分。按百分制形成的自评报告分数,按0.4的比例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内部应用(4分)

预算挂钩

4

3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信息公开(2分)

自评公开

2

2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整改反馈(4分)

问题整改

2

2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应用反馈

2

2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

10 

9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扣分项(10分)

10

10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合计

100

94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交通警察大队预算测算过程较为完整,在预算编制、信息公开等综合管理方面执行较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1.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中质量指标不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部分项目要素不够量化。

2.专项经费未单独分科目进行核算。

(三)改进建议。

1.按照《旺苍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绩效目标编制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按要求需单独核算科目务必做到单独核算,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错误及时整改,做到账务清晰;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避免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附件2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绿灯运行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保障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正常运行,有效发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2.项目立项为常年行政运行类,资金批复依据旺财预(2021)3号文件《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

3.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支出实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逐级审核签字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支付。同时对发生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落在实处。

4.资金分配以保障红绿灯系统正常运行,发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功能,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为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保障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应有功能。

2.具体绩效目标为城市建成区设立红绿灯信号系统是提升城市形象,也是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科技手段,尤其是在红绿灯信号系统路口设置的LED电子导向屏及时向道路交通参与者发送各类交通安全信息,让交通参与者更多的了解、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智能卡口的设立,是控制进入县城区车辆行驶速度,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同时对车辆行驶信息进行自动采集,为道路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提供影像信息支撑。

3.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提供电源支持、信息采集传输支持、日常维修维护支持以及道路违法行为信息发布工作。因此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项目实施具体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队自评分数为96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草案,经财政审核后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并依据旺财预(2021)3号文件《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资金,年度内未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依据旺财预(2021)3号文件《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20万元。

2.资金到位。本项目资金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止,实际到位县级财政资金20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实际支出20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落在实处。因此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具体实施,下设机构交通指挥控制中心负责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发生故障或需更换配件时及时进行处理,以保障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为常年行政运行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前、中、后均实行绩效监控,并形成报表,保障项目落实绩效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以保障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正常运行为前提,不存在目标任务的分解。目前,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均能正常运行,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规范了道路交通秩序。

(二)项目效益情况。

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系统正常运行,2021年度共采集各类交通违法信息2.7万余条,发送各类交通信息1.4万余条,有效规范了道路交通路口的秩序,提高了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的意识,城市形象得到显著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有力的保障了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的长期有效运行。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指标解释

分层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通用指标(40分)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2

2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规划合理

3

3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制度完备

3

3

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4

4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使用合规

3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执行有效

2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3

3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资金结余

10

10

项目资金结余的情况

目标完成

4

4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完成及时

4

4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实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违规记录

2

2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共性指标(20分)

项目效果


符合性

10

10

项目实施效果是否与绩效目标或申报目标符合

社会满意度

10

8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特性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运行效率

30

28

设施正常运转情况

扣分项(10分)

10

10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合计

100

96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不断攀升,道路交通需求和道路交通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应逐步增设,覆盖我县城市建成区。

(三)相关建议。

红绿灯信号及智能卡口系统由于长期持续的运行,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大幅增长。希望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设施的投入,提高项目资金额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为创造和谐祥和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附表: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实施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

财政拨款

20

其中:

财政拨款

2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对已建成的系统做到确保正常、平稳的运行。

城区道路行车秩序通畅、交通违法行为显著下降。已建成的系统运行平稳。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红绿灯数量

城区9处、嘉川1处共10处红绿灯

城区9处、嘉川1处共10处红绿灯


测速卡口数量

省道5处、区乡道路3处共8处测速卡口

省道5处、区乡道路3处共8处测速卡口


检修次数

每月一次

每月一次


设备检定

16台次

16台次


摄像机

63台

63台


质量指标

设备完好率

≥85

≥8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运行维护

及时维修维护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及时维修维护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易损件更换

根据所需更换设备按市场成本价

根据所需更换设备按市场成本价


检修费用

根据检修情况,按财务制度规定支付

根据检修情况,按财务制度规定支付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城市形象显著提升

城区交通秩序通畅,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提高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显著提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交通参与者满意度

≥80%

≥80%




附件3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

2.项目立项为常年行政运行类,资金批复依据旺财预(2021)3号文件《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3.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支出实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逐级审核签字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支付。同时对发生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落在实处。

4.资金分配以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为原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

2.具体绩效目标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意识,充分贯彻领会党中央精神,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真正体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项目实施具体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队自评分数为96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草案,经财政审核后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并依据旺财预(2021)3号文件《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资金,年度内未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依据旺财预(2021)3号文件《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县级财政资金5.1万元。

2.资金到位。本项目资金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止,实际到位县级财政资金5.1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实际支出5.1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落在实处。因此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二)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具体实施,下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为常年行政运行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前、中、后均实行绩效监控,并形成报表,保障项目落实绩效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具体实施,内设机构办公室具体办理。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培训,将党员学习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二)项目效益情况。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有力的保障了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指标解释

分层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通用指标(40分)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2

2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规划合理

3

3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制度完备

3

3

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4

4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使用合规

3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执行有效

2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3

3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资金结余

10

10

项目资金结余的情况

目标完成

4

4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完成及时

4

4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实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违规记录

2

2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共性指标(20分)

项目效果


符合性

10

10

项目实施效果是否与绩效目标或申报目标符合

社会满意度

10

8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特性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运行效率

30

28

设施正常运转情况

扣分项(10分)

10

10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合计

100

96



(二)存在的问题。

党组织活动经费与日常办公经费未明确划分,未建立专帐进行管理。

(三)相关建议。

加强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实施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1

 执行数:

5.1


其中:

财政拨款

5.1

其中:

财政拨款

5.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活动阵地

1个

已建成


开展三会一课大比武活动

每月一次活动

每月一次活动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含外出开展活动)

每季度一次党课

每季度一次党课


主题党员活动(含外出开展活动)

每月第三周星期五开展

每月第三周星期五开展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学习类,合计30份

各类资料合计33份


质量指标

活动阵地建设规范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上级党组织验收合格


规范开展党建活动

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顺利迎接各级督查暗访


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达到教育培训的目的

参与率100%

参与率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订阅购买党建资料(含党报党刊)

6616元/年

6616元/年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机关形象

得到了改善

得到了改善


增强党员能力素质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


党建活动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服务中心工作成效彰显

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服务中心工作成效彰显


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本单位工作得到提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上级党组织满意度

≥95%

≥95%



本单位党员满意度

≥95%

≥95%



附件4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免费工作餐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体现上级机关从优待警政策,解决一线执勤民警因执勤执法工作无法按时就餐问题,工作日免费提供一日三餐。根据广元市府办文件,按一线民警每人每天15元标准,每月按22天计算。

2.项目立项为常年行政运行类,资金批复依据县财政局2021年存量资金安排,旺财行存量资金追加(2021)206号-246号,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3.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支出实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逐级审核签字的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开支范围仅限于食材采购,确保项目资金落在实处。

4.资金分配以全力保障工作日供应一日三餐,确保“一线有你、保障有我”的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工作日提供一日三餐保障一线执勤民警、辅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2.具体绩效目标为采取提前供餐、预留等方式,全力保障供应。做到“一线有你、保障有我”,民警、辅警均能按时就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首先由项目实施具体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我队自评分数为96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依据县财政局2021年存量资金安排,旺财行存量资金追加(2021)206号-246号下达资金,年度内未进行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依据县财政局2021年存量资金安排,旺财行存量资金追加(2021)206号-246号下达县级财政资金17.6万元。

2.资金到位。本项目资金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止,实际到位县级财政资金17.6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实际支出17.6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支出,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杜绝现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落在实处。因此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三)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具体实施,下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免费工作餐经费的使用,保障食堂正常开展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为常年行政运行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流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前、中、后均实行绩效监控,并形成报表,保障项目落实绩效目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具体实施,内设机构办公室具体办理。工作日提供一日三餐保障一线执勤民警、辅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伙食团采取提前供餐、预留等方式,全力保障供应。做到“一线有你、保障有我”,民警、辅警均能按时就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有力的保障了民警、辅警均能按时就餐,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指标解释

分层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通用指标(40分)

项目决策

程序严密

2

2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是否属于部门职责相符,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规划合理

3

3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制度完备

3

3

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缺陷、漏洞导致执行偏离预期

                                                                             项目实施

分配合理

4

4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使用合规

3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执行有效

2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3

3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资金结余

10

10

项目资金结余的情况

目标完成

4

4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完成及时

4

4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实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违规记录

2

2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共性指标(20分)

项目效果


符合性

10

10

项目实施效果是否与绩效目标或申报目标符合

社会满意度

10

8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特性指标(30分)

社会效益

运行效率

30

28

设施正常运转情况

扣分项(10分)

10

10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合计

100

96



(二)存在的问题。

辅警人员免费工作餐经费未足额拨付,为满足后勤保障需求,不得不挤占业务经费进行保障。

(三)相关建议。

对辅警人员依照民警保障标准核定免费工作餐经费,既能体现从优待警,也能落实上级政策。同时保障不挤占业务经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正常进行。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实施单位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7.6

 执行数:

17.6


其中:

财政拨款

17.6

其中:

财政拨款

17.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上级从优待警政策,对一线执勤民警工作日提供免费工作餐,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根据上级从优待警政策,对一线执勤民警工作日提供免费工作餐,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就餐人数

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3人,辅警人员67人

交警大队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3人,辅警人员67人


提供就餐次数

工作日一日三餐

工作日一日三餐


质量指标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执行饮食服务行业标准

执行饮食服务行业标准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工作餐标准

每月工作日按22天、每天伙食费标准按15元

每月工作日按22天、每天伙食费标准按15元


提供菜品价格

按采购加工成本

按采购加工成本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成本费用

非盈利

非盈利


社会效益  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工作日保障一线执勤民警一日三餐,让民警全身心投入到保畅通、促安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工作日保障一线执勤民警一日三餐,让民警全身心投入到保畅通、促安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民辅警身心健康

精神饱满、身体健康的投入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精神饱满、身体健康的投入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民辅警满意度


≥90%

≥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