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 1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1 -
二、机构设置 - 8 -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8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8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9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6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9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9 -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19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23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24 -
第四部分 附件 - 30 -
第五部分 附表 - 65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65 -
二、收入决算表 - 65 -
三、支出决算表 - 6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65 -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6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65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65 -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65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65 -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65 -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65 -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65 -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65 -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65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级各部门鼎力支持以及帮扶单位的倾心相助下,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茶香古镇 红色木门”发展定位,突出“强作风、打硬仗、创一流、树形象”要求,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埋头实干、奋力攻坚、不胜不休,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的严峻考验,自觉肩负起脱贫攻坚、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等艰巨任务,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脱贫攻坚纵深推进、人民生活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
1.咬定目标,稳中求进,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始终坚持“围绕项目抓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红色旅游路项目(一期)、“四好农村路”、教师街升级改造(一期)、昭化至巴中500千伏线路、河堤治理、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全面建成投用,红色旅游路项目(二期)、茶叶科创中心、柳树村红色美丽村庄、木门综合运输服务站等项目有力有序推进。2021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87亿元,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2.6亿元,完成工业投资1.5亿元,实现利润1100万元。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116户,高质量完成了天星村道路维修、飞凤村道路加宽工程,杨林村、盐井村安全饮水工程和木门镇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工程。二是做优做强特色农业。按照园区茶产业“一库三园六中心”整体发展布局,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行动,2021年新发展黄茶1000亩、绿茶400亩,全镇茶叶种植面积达2.9万亩,其中黄茶面积达0.75万亩,实现茶叶产量1921吨、综合产值2.8亿元,带动23350名农户人均增收8600元。巩固提升“一村一品”产业示范园7个、户办特色微庭园1571个,新培育家庭农场161家、农民专合社67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6家,带动农户发展5384户。三合村获评全国特色产业亿元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东凡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成功创建为市级示范园,木门镇作为核心乡镇被省科技厅评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木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被水利部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三是延长产业发展链条。加快推进茶文旅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产业+文化+旅游”新格局。2021年以来,园区内整治山坪塘4座,新建渠堰2公里,新建生产便道3.5公里,实施土地整理1700亩,新建商品化育苗基地580亩,标准化提升黄茶园3500亩。木门景区以全县综合成绩第一名通过国家4A级景区复检,休闲农业观光旅游全年吸引游客10万人次,带动木门豆瓣、木门醪糟、广元黄茶等农特产品销售2800余万元,一二三产业互促共融的态势基本形成。
2.统筹规划,固本强基,城乡面貌持续改善。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巩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目前已完成了扩建道路13.9公里,硬化道路5.9公里,硬化联户路21公里,硬化生产便道2.3公里,建设村级招呼站1个、安全饮水工程2处。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271户。全面完成7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全镇10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目前正在实施石垭、飞凤、双山、盐井4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飞凤、双山2个村亚行贷款项目建设,配套完善了田间水利、道路交通等建设,全镇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极大的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以旺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省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垃圾秸秆禁烧、森林防灭火、农村面源污染、污水处理等工作,清理河道4条7公里,全镇水域水质达标率达100%。常态长效推进文明红城创建活动,依托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加速推进休闲农业主题公园建设,打造“美丽田园十乡百景”精品景点,创成“美丽庭院”星级示范户486家,完成公共绿化732亩,人居环境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三合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国家森林乡村。三是镇容村貌持续改善。坚持规划先行,完善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持续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力度,全力推进教师街改造、红色旅游路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以铁的手腕狠抓防违治违执法工作,处置违法建设3起。先后实施了场镇河堤、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治理等项目,共实施厕所革命1252户,完成18个村(社区)的农村人居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加快消除区域污染水体,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
3.不忘初心,守护民生,人民福祉持续改善。一是社会事业拓面提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投资8000余万元的木门小学已正式投入使用,投资1000余万元的木门首家公立幼儿园—木门镇中心幼儿园今年正式开始招生,东凡中学、木门小学、化龙小学、农建小学屡获全县教育各类奖项。成功举办三届乡村文化旅游节,木门镇综合文化站被市政府评为“广元市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木门会议会址布展改造和改扩建工程正式完工。深入开展“木门好榜样”评选活动,先后评出“最美公婆、最美媳妇”等40余人次,三合村、柳树村被评为“四川省四好村”。教师街改造工程入选2021年全县第四季度“最满意10件民生实事”。二是民生保障蓬勃发展。全面落实就业、低保、残疾、医疗、教育等强农惠农政策,推进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建设,开展走访慰问抗美援朝老战士、现役边防官兵等活动32次,为军烈属和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1350户,木门退役军人服务站成功创建全国精品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扩面工作,完成木门敬老院改造工程,集中供养66人。持续开展低保家庭动态管理,全镇共落实低保户1921户3283人,奖励扶助1439人,特别扶助61人,特困扶助12人。积极支持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就业,2021年以来共组织外出务工就业115人次,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150人,吸引返乡创业人员41人,发放创业贷款740万元。三是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雪亮工程实现重点部位全覆盖,深入开展“平安木门”和“六无”村创建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整治农村乱象,全镇共处理各类案件30余起。全面构建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块、组、格三级网络为依托的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共设块长10名、组长123名、格长431名,专属网格格长19名。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坚持信访矛盾化解领导包案制度,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件,办理政务热线176起、办结率100%。2021年,木门镇柳树村被评为四川省“六无”平安社区、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盐井村被评为县级“六无”平安村,木门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四是疫情防控精准有力。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落实“四早”要求,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先后组织1100余名党员干部、志愿者和网格员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组建5个工作专班到超市、药店、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常态开展检查,全面构建“镇+村(社区)+组+网格员”四级网格防控体系。在广巴高速木门路口设置交通卡口,累计查验车辆4.2万台次、人员7万余人次,管控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来返乡人员2千余人;党员、爱心群众自愿捐款捐物达13万余元;高质量完成了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累计接种新冠疫苗44813剂次,做到了辖区3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木门镇参加嘉陵江经济文化协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主题文艺作品征文”获得一等奖。
4.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作风效能持续优化。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坚持政治引领,提高履职能力,全力以赴推动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决落实镇党委工作要求,用政治眼光审视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全方面、各环节。二是持续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全面加强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让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回复办结率达100%。三是持续提升作风效能。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为民办实事作为政府履职的重中之重,实事求是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14%,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促发展、保民生、补短板上来。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17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机关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6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5人,其中:公务员4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事业工勤人员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纳入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58.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1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14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3.84万元,占98.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0万元,占0.0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77万元,占88.04%;项目支出292.55万元,占11.9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58.53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1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74万元,增加8.8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5.82万元,占34.37%;国防支出0.8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9万元,占4.51%;卫生健康支出60.10万元,占2.50%;节能环保支出45.39万元,占1.89%;城乡社区支出49.87万元,占2.08%;农林水支出1,230.28万元,占51.21%;住房保障支出80.06万元,占3.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占0.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02.82万元,完成预算85.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7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629.5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6.8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80.6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1.0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2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
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8.2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4.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31.3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4.1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3.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数为2.3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9.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47.6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6.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40.7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数为41.6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3.3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2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2.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660.2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3.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2.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7.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7.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计划未批,经费未列支。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80.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2.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新增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88.5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处理突发事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20年无变化。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2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0批次,33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2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招待各级部门来镇检查、督导工作、招商引资、东凡茶业现代农业园区省级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2.5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基层武装经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三支一扶经费、80岁老党员补助)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了常规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有效;落实好人员经费,按月足额保障单位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开展好各个项目工作。年终目标完成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进度符合财政要求,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着力提高预算执行能力,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武装经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三支一扶经费”、“80岁老党员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层武装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0万元,执行数为0.80万元,完成预算21.05%。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21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2)非洲猪瘟防控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3.50万元,执行数为41.6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8%。通过项目实施,使我镇养殖畜禽病死率大幅度下降,减少直接经济损失,全面夯实防疫屏障,保证了我镇生猪养殖行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获得可观增长。
(3)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50万元,执行数为4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清江河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保证城区水质水量,改善城区地表水环境质量、降低了因渗透对地下水资源的污染。人民生活环境得到充分改善,树立良好的新型城市形象。
(4)三支一扶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1万元,执行数为1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三支一扶服务保障机制,稳定大学生们在基层安心工作,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5)80岁老党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6万元,执行数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80岁老党员按季给予生活补贴,为80岁老党员提供部分经济保障,让80岁老党员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营造爱老敬老尊老的积极氛围。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3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不够全面、前瞻性不强。2021年我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除政策性因素以外,还存在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三是进一步管控好“三公”经费,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对2021年项目(政策)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控制薄弱,实行政府制定预算绩效制度以后,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但仍缺乏相关的绩效管理,没有专职人员开展这项工作;二是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不到位,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三是追加预算下达较晚,不能及时在年底完成当年预算,只能结转到次年完成;四是部分项目因财评招投标等原因,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够开工,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改变绩效管理观念。良好的绩效
管理意识是绩效管理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促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发挥绩效管理制度的作用;三是加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五是加快项目绩效支出管理,加强对各站、办、所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指导,监督项目支出经费合理、规范、及时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45万元,比2020年增加121.84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机关运行经费本年支出。
2021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21年12月3日,木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动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
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其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
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层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
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对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用于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木门镇位于旺苍县城东南方向28公里,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由原农建、化龙、木门合并而来,幅员115.42平方公里,辖18个村(社区)、119个村(居)民小组、13145户35871人,素有“茶乡古镇、红色木门”之称。木门镇人民政府下设八办、一所、五中心,主要包括: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文旅融合发展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景区事务事务中心。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等工作。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性质为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我镇核定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8人。截止2021年末我镇实有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事业工勤编制3人,三支一扶人员2人。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14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3.84万元,占98.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0万元,占1.98%。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4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77万元,占88.04%;项目支出292.55万元,占11.9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5.82万元,占总支出33.77%;国防支出为0.8万元,占总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08.49万元,占总支出4.43%;卫生支出为60.10万元,占总支出2.46%;节能环保支出为45.39万元,占总支出1.86%;城乡社区支出为92.37万元,占总支出3.78%;农林水支出为1230.28万元,占总支出50.32%;住房保障支出为80.06万元,占总支出3.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为2.00万元,占总支出0.08%。
1-1-1.编制完整:自评得分:3.00;
计算机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除临时新增的工作任务有部分追加预算外,不存
在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资金来源。
1-1-2.目标制定: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在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编制要求,明确成本、数量、时效、效益指标等绩效目标要素指标。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5.19;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木门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调剂额度908.61万元,全年预算额度为2,146.34万元,按照计算公式(1-908.61/2,146.34)*9=5.19分。
1-1-4.支出规范: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的现象,资金使用预算批复均用过市政府机关党组审议。
1-1-5.支出控制: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日常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决算数据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算,较年初预算存在一定的偏差,偏差度大约20%-40%。
1-1-6.动态调整:自评得分:5.19;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木门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回存量资金137.40万元,下达存量资金277.10万元,预算追加资金768.91万元,全年预算额度为2,146.34万元,按照计算公式(1-908.61/2,146.34)*9=5.19分。
1-1-7.预算完成:自评得分:8.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预算项目实际支出进度,在6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53.02%,9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73.77%,在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85.54%。
1-1-8.目标完成: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1年共有7个项目预算,基本完成情况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有一个项目进行了年终预算调剂。
1-1-9.违规记录: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上一年度巡视(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均未对本部门在预算管理、财政收支等方面提出违规违纪的问题。
2-1-1.非税收入政策政策执行: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无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行为.
2-1-2.非税收入政策及时更新: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已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并接受社会监督。
2-1-3.非税收入政策收入解缴: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仅涉及国有资产报废收入等,均足额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2-2-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编制,年度中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
2-2-2.政府采购实施: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对需要的采购事项实行政府采购、程序合规、未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的情况,专项预算批准的应实施的政府采购事项在9月30日前已完成采购计划申报,且年底前基本实施完成。
2-3-1.资产管理配置使用管理: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新增资产配置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进行购置,不存在大型专用设备,与部门预算编制存在部分差异,国有资产交付使用后及时、准确入账、账实相符并及时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2-3-2.资产管理收益核算: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均按照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均足额上缴财政。
2-4-1.内控制度建设: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按照财经法规制定内控相关制度,根据单位涉及的经济业务领域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单位内控制度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并根据财经法规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本部门内控制度。
2-4-2.内控制度执行: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内部全力制衡基本举措,建立了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且建立有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的决策机制。
2-5-1.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部门预算编制较上年实现了“零增长”,且保证了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未突破年初预算数。
3-1-1.信息公开预算公开: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按要求随同部门预算已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1-2.信息公开决算公开: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已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2-1绩效结果整改.: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3-2-2.结果应用反馈: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并将发现、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
2021年我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8.38分。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镇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等方面均按要求按规定执行,尤其是在内控制度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未出现预算支出执行不力,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状况,同时通过绩效自评也进一步督促了各单位项目进度实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预见性不强,精细化和科学化不够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资金的执行。
(三)改进建议
强化预算编制人员培训,扩大预算编制前的征求意见范围,紧盯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确保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加强预算项目资金的事中监督和结果评价,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率。
附件:2021年度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 |||||
(2021年度) | |||||
指标体系 | 单位自评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54分) | 预算编制(17分) | 编制完整(3分) | 3 | ||
目标制定(5分) | 5 | ||||
编制准确(9分) | 5.19 | ||||
预算执行(19分) | 支出规范(5分) | 5 | |||
支出控制(5分) | 4 | ||||
动态调整(9分) | 5.19 | ||||
完成结果(18分) | 预算完成(10分) | 8 | |||
目标完成(6分) | 5 | ||||
违规记录(2分) | 2 | ||||
综合管理 (36分) | 非税收入管理(8分) | 政策执行(2分) | 2 | ||
及时更新(2分) | 2 | ||||
收入解缴(4分) | 4 | ||||
政府采购管理(8分) | 预算管理(4分) | 4 | |||
采购实施(4分) | 4 | ||||
资产管理(8分) | 配置使用管理(6分) | 6 | |||
收益核算(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8分) | 制度建设(5分) | 5 | |||
制度执行(3分) | 3 | ||||
三公经费管理(4分) | 预算编制执行(4分) | 4 | |||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 信息公开(4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整改反馈(6分) | 结果整改(3分) | 3 | |||
应用反馈(3分) | 3 | ||||
合计 | 100 | 88.38 |
附件2-1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基层武装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层武装经费项目是木门镇人武部管理的项目,经费预算3.80万元。预期目标为按照县人武部工作要求,为国家输送优质兵源,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全面完成2021年的兵役征集任务,开展辖区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结合实际开展民兵训练工作,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等工作,连同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2021年年初经费预算申报资金3.80万元,旺苍县财政局批复我镇2021年度基层武装经费3.80万元。该资金的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全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征集优质兵员入伍,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基层武装经费主要用于征兵工作、兵役登记等相关的开支,2021年申报资金为3.80万元,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再报县级审定,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计划资金3.80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资金县财政拨款0.80万元,资金到位率、及时率为21.05%。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基层武装经费资金支付0.8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基层武装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专款专用,并及时按会计核算要求规范账务处理。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了合理使用基层武装经费,完成全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征集优质兵员入伍,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主任由镇人武部长杨云锋兼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基层武装经费规范使用,镇党委针对此项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镇财政所将该资金支付情况及时报告接受监督。
基层武装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21年8月31日,开展政策宣传,制定宣传标语26条。应征入伍上站体检数92人,实际入伍人数19人。
2.目标完成质量
兵源入伍合格率≥100%,其中大学生征集比率79%,高中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21%。
3.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按照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兵役征集资金实现支付0.80万元,资金支付率21.05%。
(二)项目效益情况。
在社会效益方面:为我国国防充实力量,一人当兵,全家光荣。
在可持续效益方面:强化政策宣传,确保征兵工作本年度顺利开展。为年度征兵奠定兵员基础。
服务对象满意度:主管部门武装部对征兵工作开展满意率≥98%,群众对征兵工作、政策宣传、就业引导满意率≥96%。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我镇通过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对基层武装经
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经费不足,群众对征兵政策了解不够全面。
二是退伍军人人数众多,就业创业成效不明显。
(三)相关建议。
一是增加兵役征集经费预算,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是优化服务,努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三是及时制定并固化兵役征集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流程,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2-2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非洲猪瘟防控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以来,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在国内呈现点发、散发状态,严重威胁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我镇地处旺苍、南江、苍溪三县交汇处,是扼守旺苍东南动物疫情防控的重要门户,防控的点多、线长、面广,防控任务复杂坚巨。我镇积极落实国家对非洲猪瘟防控实行的分区防控政策,加强动物(生猪及生猪产品)入旺指定通道的建设管理,切实发挥查证验物、防疫堵疫功能,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在养殖、调运、销售、屠宰等环节关键防控举措,进一步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促进养殖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设长期非洲猪瘟消毒站1个,临时消毒点2个,非洲猪瘟交通检查点6个,疑是疫情掩埋点10处,捕杀疑似疫情生猪、病死猪360头,掩埋捕杀疑似疫情生猪、病死猪360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旺财党组[2020]22号、旺财农追加[2020]400号财政安排我镇非洲猪瘟防控经费共计43.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43.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计划情况43.50万元,计划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匹配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43.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情况43.50万元,到位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截至2021年底的实际支出情况为41.62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主要用于建设高速路口非洲猪瘟消毒站1个、临时消毒点4个、非洲猪瘟交通检查点15个、疑是疫情掩埋点15处。该经费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理合规,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我镇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实施以及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非洲猪瘟防控经费规范使用,镇党委针对此项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镇财政所将该资金支付情况及时报告接受监督。
非洲猪瘟防控经费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资金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项资金,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以来,木门镇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设立木门镇设立高速路口长期消毒点1个、临时消毒点4个,木门与南江县、苍溪县交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交通检查点5处,其余交通检查点10处,疑是疫情掩埋点15处,组织全镇15个防疫员按分组、分片区对集中养殖点、农户散养点定期做好防控和消毒工作,在防控工作中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预警。截至目前,木门镇无害化处理扑杀疑似疫情生猪、病死猪896头,其中100斤以上451头,50-100斤的232头,15-50斤的187头,15斤以下的26头。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规模养殖场牲畜无害化处理,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生猪规模场实行定点监测,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扑杀15斤以上生猪,年度指标值≥10只,全年完成值26只。扑杀15-50斤以上生猪,年度指标值≥50只,全年完成值187只。扑杀50-100斤以上生猪,年度指标值≥100只,全年完成值232只,扑杀100斤以上生猪,年度指标值≥200只,全年完成值451只,设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卡口,年度指标值≥6个,全年完成值15个,建设长期非洲猪瘟消毒站年度指标为≥1个,全年完成值为建设木门镇高速路出口非洲猪瘟长期消毒站1个,建设临时消毒点年度指标值≥2个,全年完成值≥4个,建设疑是疫情掩埋点年度指标值≥10个,全年完成值≥15个。
(2)质量指标。补贴方案制定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95.68﹪。疫情防控人员劳务补贴发放及时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95.68﹪。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率,年度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
(2)生态效益。由于做好牲畜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消毒灭源,未发生病死牲畜乱抛等污染环境事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满意度为优。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我镇通过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对基层武装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群众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缺乏认识。
(三)相关建议
加大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创新采用海报、广播、横幅等宣传方式,从思想上更加重视,提高对非洲猪瘟的防控意识;从行动上采取更加有效举措,动员全员参与,按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共同防控,确保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知识宣传到位,实现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
附件2-3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木门镇污水处理站是县政府重点督查考核的水污染防治项目之一,也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工程。
污水处理站位于恩阳河右岸阶地,背靠木正公路,距上游两河口约1.6KM,日均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水1000吨,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清江水域,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做好运营设备设施维修及管网正常维护,保障设备完好,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在污水进水满足协议额所述的进水质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木门镇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即污水出水水质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COD)≤60Mg/L、生物需氧量(BOD5)≤20Mg/L、悬浮物SS≤20Mg/L、总磷(以P计)≤1Mg/L、氨氮(以N计)≤15(8)Mg/L、PH值6-9,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旺财经建追加[2021]0159-1号财政安排我镇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项目专项资金42.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42.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计划情况42.50万元,计划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42.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情况42.50万元,计划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匹配资金。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截至2021年底的实际支出情况为42.5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经费实施专账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全部支出使用合法票据,无虚列项目成本,无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对超过1000元以上支出均通过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等结算方式,均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做好运营设备设施维修及管网正常维护,保障设备完好,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的生产秩序。经费用于解决污水处理站、最直接、最急需解决的各类事项。该经费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理合规,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我镇要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项目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该项目投资42.50万元,我镇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的项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了严格专款专用,投入到位,发挥效益。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会计管理中心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木门镇污水处理站从2021年1月至12月底,共处理污水36.2万吨,日均处理污水为0.1万吨,基本做到满负荷生产。
2.积对污水管网进行维修,提高污水的收集率,使进水各指标浓度大幅提高,其中COD为59.82mg/L左右,进水氨氮浓度为8.55mg/L左右。
3.出水各项指标不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而且提高了各种污物总量的处理。
4.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过污水处理,城区的污染得到治理,改善了清江河的水质和生态环境,保证城区水质水量,改善城区地表水环境质量、降低了因渗透对地下水资源的污染。人民生活环境得到充分改善,树立良好的新型城市形象。使人民更加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评价结论
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项目开展保障了我镇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区群众满意,生态环境效益良好,项目区水环境在一定程度明显改善,项目运行得当,可持续影响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木门镇地处山区,地形起伏不定,且城区建设密集,并无太多的空隙进行管网清理工作,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不强,往污水管网丢弃生活垃圾,造成了污水管网清理工作难度大。
(三)相关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比如电视、宣传资料等,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加强管理,定期对管网进行巡查,狠抓管网的日常性清淤,及时清理堵塞的垃圾,确保管网畅通,避免污水溢流等情况发生,预防性疏浚和维护改造,保障排水顺畅。
附件2-4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支一扶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需为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安家补助、绩效考核奖金等,并按月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三支一扶”经费项目,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用于补助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经费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镇财政所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我镇服务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按时发放生活补贴、安家补助、绩效考核奖金等,并按月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项目实施内容与申报目标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规模、标准、预算进行,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问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1年三支一扶经费年初预算资金申报数为7.26万元,预算批复数为7.26元,年中、末预算追加资金3.60万元,存量资金下达2020年目标奖0.1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7.2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计划情况11.01万元,计划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匹配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11.0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情况11.01万元,到位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3.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截至2021年底的实际支出情况为11.01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资金支付流程按照我镇每月在大平台上申报计划待财政局审核后再实行补助发放及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考核制度。“三支一扶”人员补助、待遇跟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支出为11.01万元,对4名支农“三支一扶”人员按时发放生活补助,绩效目标奖,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属于民生资金,在充分利用该资金同时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99%以上。
(一)评价结论
该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中央有关“三支一扶”工作的要求,在推进农村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三支一扶招募人数偏少且存在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流失。
(三)相关建议
1.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尽量招募适合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专业大学生,提高专业对口率,避免人才和知识浪费,同时增加招募名额,着力缓解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的局面。
2.提高工资待遇,延长服务期限,使志愿者能力发挥最大化。
附件2-5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80岁老党员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80岁老党员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年满80周岁,党籍在旺苍满3年,无固定退休收入(没有退休工资),依据本人申请可享受80岁老党员补助资金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我镇80岁老党员补助按季发放生活补助。项目实施内容与申报目标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规模、标准、预算进行,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问题。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求各相关人员各尽其责,认真履职,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自评方法。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安排布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制度、账务、报表等资料,进行自查,总结。主要采取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重点测算预算执行及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80岁老党员补助年初预算资金申报数为4.16万元,预算批复数为4.16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4.1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计划情况4.16万元,计划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匹配资金。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到位4.1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情况4.16万元,到位资金中无中央、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只有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该项目资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共计37名80岁以上老党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转付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违法问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21年80岁老党员补助资金支出4.16万元,全部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到对象的卡中。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的工作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三)项目监管情况
坚持项目账务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严格经费使用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支出为4.16万元,对37名80岁老党员按季发放生活补助。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提高了80以上老党员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满意度。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我镇通过查阅账册、抽查凭证、核对原始记录、数据横纵向对比、询问相关人员,对基层武装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论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每年应积极和公安户籍窗口和村支部紧密合作,确保在人员核对上不出错。
(三)相关建议
由于生活水平的提升,80岁以上老党员补助应逐步有所增加,确保老党员更好的生活。
旺苍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基层武装经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3.80 |
执行数: |
0.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80 |
其中:财政拨款 |
0.8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21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
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21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兵役征集宣传活动 |
≥2次 |
2次 |
||||
大学生应征人数 |
≥10人 |
15人 |
||||||
体检合格入伍人数 |
≥15人 |
19人 |
||||||
质量指标 |
兵役登记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
合格率 |
≥50% |
≥90% |
||||||
择优率 |
≥50% |
≥78.95% |
||||||
退兵率 |
0 |
0 |
||||||
污水处理设备完好率 |
≥97% |
≥97%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8月30日前 |
2021年8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征兵工作经费 |
3.80万/年 |
3.80万/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巩固国防为我国国防工作充实力量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强保家卫国意识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武装部满意度 |
≥95% |
≥99% |
||||
义务兵本人满意度 |
≥95% |
≥99% |
||||||
|
||||||||
旺苍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0年非洲猪瘟防控经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3.50 |
执行数: |
41.65 |
||||
其中:财政拨款 |
43.50 |
其中:财政拨款 |
41.65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木门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
完成木门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规模养殖场牲畜无害化处理 |
=100% |
100% |
||||
生猪规模场实行定点测 |
=100% |
100% |
||||||
开展消毒灭源工作 |
=100% |
100% |
||||||
扑杀15斤以上生猪 |
≥10只 |
26只 |
||||||
扑杀15-50斤以上生猪 |
≥50只 |
187只 |
||||||
扑杀50-100斤以上生猪 |
≥100只 |
232只 |
||||||
扑杀100斤以上生猪 |
≥200只 |
451只 |
||||||
设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卡口 |
≥6个 |
15个 |
||||||
建设长期非洲猪瘟消毒站1个 |
≥1个 |
建设木门镇高速路出口非洲猪瘟长期消毒站1个 |
||||||
建设临时消毒点 |
≥2个 |
≥4个 |
||||||
建设疑是疫情掩埋点 |
≥10个 |
≥15个 |
||||||
质量指标 |
补贴方案制定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生猪扑杀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95.68% |
|||||
疫情防控人员劳务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95.68% |
||||||
效益指标 |
社会益 指标 |
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率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做好牲畜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消毒灭源 |
优良中低差 |
优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优良中低差 |
优 |
旺苍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42.50 |
执行数: |
42.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2.50 |
其中:财政拨款 |
42.5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年度内做好服务区域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出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善清江河水体水质,改善木门镇及湘江下游饮用水水源,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增加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
年度内做好服务区域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出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善清江河水体水质,改善木门镇及湘江下游饮用水水源,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增加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均污水处理量 |
1000吨 |
1000吨 |
|
日处理污水量完成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0% |
≥90% |
|||
时效指标 |
运行时间 |
24小时/天,310天/年 |
24小时/天,325天/年 |
||
污水处理及时性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设备故障维修及时性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成本指标 |
职工工资 |
3000元/月 |
3000元/月 |
||
项目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周边居民旅游业收入增幅 |
≥7% |
≥7%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水质达标排放,打造优美生态环境 |
化学需氧量(COD)≤60Mg/L |
化学需氧量(COD)≤59Mg/L |
||
有责投诉数 |
0 |
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水环境质量改善 |
好坏 |
好 |
||
悬浮物去除量增长率 |
≥0 |
≥0 |
|||
COD削减量增长率 |
≥0 |
≥0 |
|||
|
应急事件管理机制健全性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持续发挥生态作业 |
好坏 |
好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相关管理部门满意度 |
≥90% |
≥95%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6% |
旺苍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三支一扶经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1.01 |
执行数: |
11.0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1 |
其中:财政拨款 |
11.01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为我镇服务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按时发放生活补贴、安家补助、绩效考核奖金等,并按月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
为我镇服务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按时发放生活补贴、安家补助、绩效考核奖金等,并按月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数量 |
≥2人 |
2人 |
|
政策补助补贴对象 |
≥2人 |
4人 |
|||
质量指标 |
新招募人员和在岗人员培训合格率 |
≥90% |
100% |
||
生活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 |
≥90% |
100% |
|||
时效指标 |
生活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95% |
95% |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95% |
95% |
|||
成本指标 |
本科人员补贴标准 |
4412元/月 |
4412元/月 |
||
专科人员补贴标准 |
4157元/月 |
4157元/月 |
|||
成本节约率 |
不超预算 |
不超预算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效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为基层输送青年人才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为我镇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解决基层发展人才短缺的问题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用人单位满意度 |
≥90% |
≥97% |
|
三支一扶人员满意度 |
≥90% |
≥99% |
旺苍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1年80岁老党员补助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 执行 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16 |
执行数: |
4.16 |
|
其中:财政拨款 |
4.16 |
其中:财政拨款 |
4.16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对辖区内80岁老党员按季度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
对辖区内80岁老党员按季度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
||||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条件补贴人数覆盖率 |
=100% |
100% |
|
80岁老党员人数 |
≥37人 |
36人,2021年9月去世1人 |
|||
质量指标 |
入户调查审核率 |
≥90% |
≥96% |
||
公示公开率 |
=100% |
100% |
|||
资金分配方法 |
按文件执行 |
按文件执行 |
|||
时效指标 |
发放时间 |
每季度发放一次 |
每季度发放一次 |
||
疫情防控人员劳务补贴发放及时率 |
=100% |
≥95.68% |
|||
成本指标 |
补贴标准 |
100元/月 |
100元/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为80岁老党员提供部分经济保障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让80岁老党员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营造爱老敬老尊老的积极氛围 |
优中良低差 |
优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80岁老党员满意度 |
≥96% |
≥98%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