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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点击量:3197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图解: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旺府办发〔2022〕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5 月23 日






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1.6 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2 现场指挥机构

2.3 电力企业

2.4 重要电力用户

2.5 专家组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风险源分析

3.1.2 社会风险影响分析

3.2 监测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发布

3.3.2 预警行动

3.3.3 预警解除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报告

4.1.1 相关电力企业信息报告

4.1.2 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信息报告

4.1.3 县领导小组信息报告

4.2 响应分级

4.2.1 一级应急响应

4.2.2 二级应急响应

4.2.3 三级应急响应

4.2.4 四级应急响应

4.3 处置措施

4.3.1 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4.3.2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4.3.3 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4.3.4 公众应对措施

4.3.5 加强信息发布

4.3.6 组织事态评估

4.4 市级层面应对

4.4.1 县领导小组应对

4.4.2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

4.4.3 县领导小组现场工作组应对

4.5 应急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5.2 事件调查

5.3 善后处置

5.4 恢复重建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应急电源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的编制与审批

7.2 预案修订和更新

7.3 培训与演练

7.3.1 宣传教育

7.3.2 培训

7.3.3 演练

7.4 操作手册

7.5 预案的实施时间和解释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旺苍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旺苍县辖区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包括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1.6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旺苍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关于大面积停电事件方面的县级专项预案;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以及县内各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组成。

2 组织体系

2.1 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在旺苍县应急委员会下,成立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组长由分管经济信息化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工作的班子成员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担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县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

发生超出旺苍县应对处置能力的重大、特别重大大面停电事件时,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支援请求,县领导小组在市级层面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2.2 现场指挥机构

县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供电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并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 重要电力用户

对涉及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学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等社会类重要用户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化工等工业类高危用户,应根据有关规定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可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5 专家组

组织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应急管理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 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风险源分析

3.1.1.1 自然灾害风险

旺苍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地域和气候环境复杂,地质活动频繁,洪涝、山火、大风、雷暴、滑坡、泥石流、雨雪冰冻、地震等灾害可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联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1.1.2 电网运行风险

单线单变、“T”接、“TT”接等情况依然存在,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措施复杂,安全控制难度大;重要发变电、输配电设备及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

3.1.1.3 外力破坏风险

蓄意的人为破坏因素,工程施工及大型机械作业等外力意外破坏因素,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1.1.4 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发生网络信息不安全事件导致电网信息化设备及智能电网系统出现故障,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 社会风险影响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社会层面风险因素,直接影响城市生命线系统和社会民生系统。大面积停电事件常见的社会层面应急情景主要包括城市生命线系统情景和社会民生系统情景等两个方面。

3.1.2.1 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及情景

城市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排水、供油、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对电力的依赖性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城市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威胁,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1)重点保障单位:党政机关、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停电、通信中断、安保系统失效等; 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人员被困、引发火灾等衍生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及指示灯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现拥堵;高速公路收费作业受到影响,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受阻。

(3)通信:通信枢纽机房因停电停止运转,大部分基站停电,公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4)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无法正常供应;城市排水、排污因停电导致系统瘫痪,引发城市内涝及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等。

(5)供油:成品油销售系统因停电导致业务中断;重要行业移动应急电源和救灾运输车辆用油无法得到保障。

(6)供气:部分以燃气为燃料的企业生产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3.1.2.2 社会民生系统风险及情景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机构、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冲击。

(1)临时安置:人员因交通受阻需临时安置。

(2)商业运营:人员紧急疏散过程中发生挤压、踩踏,部分人员受伤。

(3)物资供应:长时间停电导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紧缺;不法分子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4)企业生产:石油、化工、煤矿及采矿等高危企业因停电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

(5)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交易结算,信息存储及其他相关业务中断。

(6)医疗:长时间停电难以保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产房等重要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持续供电,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7)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如遇重要考试,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

(8)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传输中断,影响有关信息发布。

3.2 监测

国网旺苍供电公司要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监控及研究,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发布

按照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将预警等级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和四级预警,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研判可能造成县内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县(区)人民政府。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跨县区的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首先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其次再报告跨县(区)的受影响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3.3.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维护、运行监测和故障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通信、加油(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处置与救援

4.1 信息报告

4.1.1 相关电力企业信息报告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相关电力企业应在一小时内将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停电用户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情况、事件级别、可能延续停电时间、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报告,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和跨县区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1.2 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信息报告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县政府及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1.3 县领导小组信息报告

对初判为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县领导小组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4.2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4.2.1 一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县政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

4.2.2 二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报请县政府审定并报请市政府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立即召开工作组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4.2.3 三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报请县政府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县政府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或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4 四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报请县政府决定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可由县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调和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对于虽然未达到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可以由县政府视情启动四级或三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 处置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县政府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应对工作。主要应对任务包括:

4.3.1 电力系统应对措施

有关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1)有关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 根据县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2) 有关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尽快恢复党政重要部门、应急指挥机构、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要通信机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来水厂、排水、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以及中心城区的电力供应。

(3) 有关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迅速组织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重要电力用户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区域、重大关键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保障重要负荷正常供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3.2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对措施

(1)重点保障单位: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巡防和治安管控,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救受困人员,开展火灾救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以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疏导、管控,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实施公路运输紧急调度。县公路养护事务中心和城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3)通信: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同时,负责组织、协调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并为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重要机楼提供应急保供电。

(4)供排水:供水企业启用应急供水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县水利局报请县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网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

(5)供油: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协调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6)供气:供气企业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 保证居民燃气供应。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请县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供电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4.3.3 社会民生系统应对措施

(1)临时安置: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交通引导等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安置点火灾防控,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交通运力转移受灾群众。县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负责安置点的消毒防疫工作。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供电。

(2)商业运营: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

(3)物资供应: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市场物资供应储备保障。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

(4)企业生产: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关电网企业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组织生产系统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金融机构: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金融机构正常营运秩序。金融机构启用应急发电措施。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县金融服务中心报请县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县金融服务中心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金融机构防范、处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金融风险问题。

(6)医疗:重点医疗卫生机构(急救指挥机构、医院、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县卫生健康局报请县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保障应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7)教育: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学生安抚及疏散,必要时,协调县商务局做好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供应。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学校校园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广播电视:广播电视台及时启用应急保障电源。有关电网企业及时恢复供电。必要时,县委宣传部报请县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协调电力企业提供应急保供电。

4.3.4 公众应对措施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组织引导公众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1)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3)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4.3.5 加强信息发布

县委宣传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3.6 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4 县级层面应对

4.4.1 县领导小组应对

根据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和县政府决策部署,县领导小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县政府决策;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县政府。

4.4.2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3)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请求, 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4.3 县领导小组现场工作组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领导小组现场工作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上级及县委、县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需求等,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调集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力量、物资、装备和资金等;

(3)对跨县区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现场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6)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7)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

4.5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县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乡镇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政府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处置过程、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应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5.3 善后处置

县政府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 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落实;较大和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医疗、供水、供气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旺苍中队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结合县域灾害情况或电网风险,优化建立区域性的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和通信营运商应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县交通运输局应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应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气象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 应急电源保障

电力企业应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 能力建设。县级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黑启动”电源,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满足保证自身设备设施安全和“黑启动”能力要求,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非电保安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要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保障伤员紧急救护、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

6.7 资金保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县税务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7 附则

7.1 预案的编制与审批

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后,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要电力客户要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进行审批、备案。

7.2 预案修订和更新

本预案发布后,根据实施情况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3 培训与演练

7.3.1 宣传教育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以及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7.3.2 培训

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3.3 演练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同供电企业、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至少每3 年组织开展1 次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和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1 次本单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演练。

7.4 操作手册

本预案操作手册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另行制定。

7.5 预案的实施和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1.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3.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图




附件1

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30%以上,对旺苍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二)旺苍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30%以上;

(三)旺苍县中心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以上,或 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10%以上 30%以下,对旺苍电网造成严重影响;

(二)旺苍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13%以上 30%以下;

(三)旺苍县中心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40%以上 60%以下,或 50%以上 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7%以上 10%以下,对旺苍电网造成较重影响;

(二)旺苍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 13%以下;

(三)旺苍县中心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 30%以上 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区域性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4%以上 7%以下,对旺苍电网造成一般影响;

(二)旺苍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 5%以上 10%以下;

(三)旺苍县中心城区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10%以上20%以下,或 15%以上 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


附件2

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县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工作的班子成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担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疾控中心、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移动旺苍分公司、联通旺苍分公司、电信旺苍分公司、中通服旺苍分公司、广电网络旺苍分公司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电力企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障旺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有序供应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二)统一指挥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三)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四)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五)负责全县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披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及时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七)对安排的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提出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使用情况。

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如下:

(一)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县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二)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三)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四)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五)建立电力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县领导小组工作组分组及职责

县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旺苍供电公司、武警旺苍中队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恢复;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恢复电力抢修方案、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武警、公安、消防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二)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国网旺苍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国网旺苍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公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武警旺苍中队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四、有关部门职责

(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召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县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和协调综合保障,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及统调发电企业重点电煤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重要电力用户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二)县人武部: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协调组织驻旺武警参与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根据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依据事件情况,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加强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四)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力量,维护社会稳定。

(五)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备设施修复建设项目计划安排,为应急抢险救援、恢复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六)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严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积极参与社会抢险救援,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县民政局:负责做好保障对象走访排查和基本生活保障。

(八)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十)广元旺苍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次生污染的环境监测及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气、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十三)县水利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和水情、汛情、旱情监测,提供相关信息,协助防汛抢险工作。

(十四)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

(十五)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十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县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检查、协调职责范围内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

(十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物资供应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的监测与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八)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十九)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二十)国网旺苍县供电公司:在县领导小组、国网广元供电公司的领导下,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保障主网安全,控制停电范围和恢复电网供电。

(二十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县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负责火灾防控,加强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负责开展火灾救援,解救受困人员。

(二十二)武警旺苍中队:负责协助县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十三)各发电企业:组织、协调本集团及所属发电企业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3

旺苍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