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3
二、职能职责……………………………………………3
三、主要工作……………………………………………6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1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 附表
1.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分别为旺苍县图书馆、旺苍县文化馆和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总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62人,其中:公务员2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6167.37万元。
二、职能职责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
(三)统筹规划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指导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负责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监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分类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
(九)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质量等级的申报工作,承办广元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和广元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上级运动会。负责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三)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
(十四)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体育园区(景区点、场所)、重点企业、新业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督查督办,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客源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形象的对外宣传、重大推广和外事交流活动。
(十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县音像制品的发行和放映管理。
(十八)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际旅游竞争力。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三、主要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担负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党务政务公开,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二是积极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天府旅游名牌建设,加快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大米仓山生态康养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推进建设广元中国西部恐龙园,全力打造恐龙化石名片;全面启动米仓山大峡谷创5A工作,积极推进米仓山大峡谷提档升级。三是抓好精品文化艺术创作,打造完成红色舞台剧《从这里出发》,持续推出一批富有旺苍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化艺术精品。四是开展好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执行“五馆一站”常态化错时延时免费开放,切实抓好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五是持续办好米仓山红叶节等“三节一会”活动,打造文旅活动品牌。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文旅协作与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开拓文旅市场。六是持续抓好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节假日群众文化活动工作,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2562.5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1606.76万元纳入本年收支总额及本年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保费用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256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1.46万元,占99.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11万元,占0.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256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87万元,占29.54%;项目支出1805.69万元,占70.4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62.5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1606.76万元纳入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及本年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保费用等增加。
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5.66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11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67.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45万元、农林水支出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8.3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从而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保费用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3.04万元,占8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3万元,占7.57%;卫生健康支出36.17,占3.78%;住房保障支出54.25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遗属和离退休干部补助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党组织活动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2年预算数为68.44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图书馆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图书馆免费开放运行等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39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文化馆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文化馆免费开放运行等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县美术馆和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运行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木门军事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行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51万元,主要用于:旺苍县文物管理所人员工资、津贴、保险和公业务费和基层党组织活动等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2.33万元(其中: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机关46.19万元;旺苍县图书馆8.5万元;旺苍县文化馆12.95万元;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7万元(其中:旺苍县图书馆4.25万元;旺苍县文化馆6.47万元;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4.25万元(其中: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机关34.64万元;旺苍县图书馆6.37万元;旺苍县文化馆9.71万元;旺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3.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6.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1.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28万元(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97万元。202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接待费预算8.67万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3万元,保有公务用车3辆,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1.11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2万元,比2021年预算100.53万元减少19.33元,减少19.23%,原因是局机关基本业务费标准由1.2万/人下调为1.1万/人、因公开口径不同本年预算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等纳入人员经费以及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按照相关规定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遗属和离退休干部补助等支出。
9、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安排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的支出。
10、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安排用于旺苍县图书馆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图书馆免费开放运行等的支出。
11、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安排用于旺苍县文化馆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文化馆免费开放运行等支出。
12、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安排用于旺苍县美术馆和23个乡镇35个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运行支出。
13、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安排用于木门军事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行支出。
14、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安排用于旺苍县文物管理所人员工资、津贴、保险和公业务费和基层党组织活动等支出。
15、文化旅游和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安排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按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公益金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