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经济开发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 名,事业编制1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0 名)。在职人员总数18 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固定资产总额10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按照集中集群集约发展要求,提高产业集聚度、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业效益和综合管理水平,把旺苍经开区高起点、高水平建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集中区、吸引投资的集聚区、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更好地发挥经开区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根据旺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修订旺苍经开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县政府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大做强煤资源综合利用、机械加工、建材、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在旺苍县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依照《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报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给土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开发整理区内土地,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旺苍经开区建设发展;
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按有关规定代办相关建设手续,受托承担区内城建监察工作;
贯彻县委、县政府扩大开放、推进经济技术合作各项政策和决定,研究定制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招商信息,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建立简便、高效的办事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报批入区投资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为入区企业办理或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证照;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遵循规划环评的要求,督促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达标排放;
处理区内的有关涉外事务,管理进出口业务;
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收支计划,筹集、调度、使用各类建设发展资金,管理区内国有资产;
协调旺苍经开区与县级部门的工作关系,管理有关县级部门驻区机构和驻区联络员的工作,协助相关县级部门及嘉川镇、尚武镇做好区内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为区内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对区内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监督,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22年,旺苍经开区将坚定不移把做强新型工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坚持“育龙头、补短板、延链条、建集群”要求,把握产业地理重塑机会壮大建材家居产业集群,找准自身优势持续拓展清洁能源产业,数字化赋能改造提升机械制造产业,推动食品饮料产业向高端化、网络化发展,坚持工业经济与“枢纽经济、生态经济、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四大经济融合发展,按照“突出项目、做强企业、壮大产业、提升园区、转型升级”思路,着力构建五大工业产业集群和“一区五园”产业格局,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强县。力争全年实现规上工业产值120亿元、同比增长21.1%;实施产业项目13个、总投49.39亿元,当年新增产业投资12.89亿元,累计实现工业投资15亿元、同比增长39.66%。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旺苍经济开发区2022年收支总预算2094861.4元(含上年结转14986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2317654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人和压缩一般性公业务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2094861.4元(含上年结转149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4861.4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094861.4元(含上年结转14986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861.4元,占99%;项目支出24000元,占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4861.4元(含上年结转14986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17654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人和压缩一般性公业务费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4861.4元(含上年结转149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471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98元、卫生健康支出102459元、住房保障支出15368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9875.4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7778.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人和压缩一般性公业务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715.4元,占76.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998元,占10.28%;卫生健康支出102459元,占4.97%;住房保障支出153689元,占7.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00715.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491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45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3689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0861.4元(含上年结转14986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4051.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9681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39000元,较2021年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1824元,比2021年预算340824元减少59000元,减少17%,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及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