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十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38人,其中:公务员34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 36人。固定资产总额40.21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央、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围绕全县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
2.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等会议的筹备和会务保障工作;承办常委会议案、公报的起草和编印工作;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和机关管理工作。
3.负责同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当好参谋助手。
4.负责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5.负责代表联络,组织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
6.联络催办有关部门对县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
7.承担人大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有关工作。
8.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定位,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增强学习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推进依法履职的根本准则,督促干部职工成为从事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办文、办会、办事的综合性人才,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强参谋意识。努力为常委会在行使决定、监督、任免职权及发挥代表作用上当好参谋、出好主意。三是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好务,努力实现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积极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加强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的综合协调,积极协调各委室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筹备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培训会议,筹备好县第十九人大第二次会议,高质量开好常委会全年各类会议。持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双报到”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三)强化服务保障,努力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增强日常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办公室工作与常委会步调一致,力争在会议服务、公文处理、文稿起草、人大宣传等各方面有新的改进和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从严从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6380261.00(含上年结转558625.00)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905796.00元增加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380261.00(含上年结转558625.00)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905796.00元增加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638026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0261.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6380261.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89261.00元,占98.57%;项目支出91000.00元,占1.4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80261.00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905796.00元,增加474465.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80261.00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4224.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935.00元、卫生健康支出310697.00元、住房保障支出41545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80261.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74465.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4224.00元,占7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935.00元,占10.18%;卫生健康支出310697.00元,占4.88%;住房保障支出415451.00元,占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913224.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机关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91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9935.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10697.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15451.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9261.00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4661.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646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7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4700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71810元,比2021年预算719760.00元增加352050.00元,增加48.91%,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