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专用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707.75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生产作业的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生产作业规范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制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违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负责建筑处置行为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和拆除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的征管工作;负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事务;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县城区(含嘉川片区)160万余平方米主要街道、公共广场等清扫保洁、洗街除尘、洒水压尘和机械除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等生产作业运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抓好乡镇片区生活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抓好县城区(含嘉川片区)餐饮场所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四是抓好县城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五是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7座片区乡镇生活垃圾压缩站、县城区3座生活垃圾压缩及10座地埋式垃圾仓改造升级,灵溪生活垃圾压缩站搬迁工作;六是抓好县城区公共厕所开放监督管理工作;七是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工作;八是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努力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率;九是抓好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工作;十是抓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十一是抓好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十二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理,切实抓好纪律作风整顿、机关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4,466,491.00元(含上年结转201,214.00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907.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结转201,214.00元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形成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4,466,491.00元(含上年结转201,21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66,491.00元(含上年结转201,214.00元),占77.6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00.00元,占22.3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4,466,491.00元(含上年结转201,2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13,277.00元,占69.70%;项目支出1,353,214.00元(含上年结转201,214.00元),占30.3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66,491.00.00元(含上年结转201,214.00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907.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结转201,214.00元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形成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5,27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172.00元、卫生健康支出158,586.00元、城乡社区支出3,752,854.00元、住房保障支出237,879.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5,277.00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57,307.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名职工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形成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172.00元,占9.71%;卫生健康支出158,586.00元,占4.86%;城乡社区支出2,551,640.00元,占78.14%;住房保障支出237,879.00元,占7.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7,17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58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2,551,6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和基本公业务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37,879.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13,277.00元,其中:人员经费2,833,277.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8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5500.0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2021年公务活动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1年决算下降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00,0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比2021年预算0元减少0元,减少0%,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修国华、英萃、三江、白水压缩站。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