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专用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总编制11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0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10人,其中公务员16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95人。固定资产总额1344.28万元。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4.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7.负责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9.根据旺苍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市绿化(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础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0.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定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1.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
12.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按照公园分级管理标准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4.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5.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迎接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相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 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人为森林火灾发生,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省级暗访及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销号。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续工作。完成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规报批总规编制发布实施,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和全市湿地总量管控,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推动实施保护地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创建示范保护地1个。持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工作,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全面完成“双增”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森林督查,抓严行政审批后续监督检查,强力推动问题整改销号。配合做好“三区三线”划定, 加速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年度更新及纠错,做好公益林补进调出。依法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统筹做好林地定额管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加快推进朝天核桃国家良种基地旺苍分圃和旺苍水青冈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巩固核桃采穗圃建设成果500亩。全力创建省星级现代林业园区,建成市级现代林业园区1个。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25256.85万元(含上年结转数),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98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总预算包含了上年结转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25256.85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10.27万元,占43.5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244.28元,占56.3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3元,占0.0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25256.85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基本支出1519.12万元,占6.01%;项目支出23737.73元,占93.9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256.85万元(含上年结转数),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98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包含了上年结转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1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244.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3万元。支出包括: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53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296.11万元、农林水支出6328.7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03.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万元、其他支出14244.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4.8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878.0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9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68.35万元,占4.9%;农林水支出1087.3万元,占77.95%;住房保障支出102.52万元,占7.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 136.6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8.3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党建等其他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54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9.12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
人员经费129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22.98万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15.7万元,较2021年决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6万元,保有公务用车5辆,较2021年决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4244.28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4244.2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3万元(含上年结转数),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7万元,比2021年预算67.2万元增加6.5万元,增加了9.67%,原因是预算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