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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7 来源:嘉川镇 点击量:1181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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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五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十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十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本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概况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34名,其中行政编制47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8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34人,其中:公务员56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116.07万元。

(一)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出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报账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共旺苍县嘉川镇委员会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运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夯实产业基础、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接续发展。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等政策,不断夯实医疗救助保障基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全力抓好旺苍西河核桃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持续抓好西河现代农业园区改造提升工作,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确保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数字化建设,实现光纤宽带和4G网络全覆盖。

二是狠抓项目谋划、建优城乡基础,推动城乡面貌跨越发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强力推进“广旺一体化”建设,高位推动何家坝、红旗坝、鸡鸣山等城市板块建设,加快推动绿桥、红星美凯龙经济带建设。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持续推进县车管所及配套用房建设,持续推进嘉川小学二期及幼儿园建设,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落地落实,强力推进采煤沉陷区3标段项目建设和西城市场项目落地。狠抓交通项目建设。围绕全县“六横四纵两环线”县域交通布局,全力做好G542白水至嘉川段、S411项目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三是扩大投资规模、筑牢增长基石,促进镇域经济快速发展。坚持以服务提质优化营商环境。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广旺一体化发展契机,大力推介嘉川发展优势,打响嘉川宜商宜业品牌,吸引更多项目投资。坚持以绿色工业促进产业转型。着力完成攀成钢焦化100万吨机焦技改扩能、领航科技脱硫和年产20万吨离心球墨铸管项目建设。完成广州来力年产3万吨高端橡胶硫化剂和1万吨橡胶功能助剂项目建设。坚持以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着力打造城市的粮仓、果园、菜地,确保年增收优质粮140余吨、核桃360余吨,年出栏生猪7万余头、家禽40余万只。

四是聚焦生态优先、狠抓环境整治,推动城乡环境稳步提升。全面筑牢生态屏障。持续巩固矿企治理成效,不断提升镇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行林长制,大规模实施绿化全川行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新建垃圾分类点20余个、垃圾分类收集点50余处,新增垃圾收集箱体100余个、果皮箱150余个,增加垃圾清运车辆4辆,实现环境卫生清理全覆盖。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更新、设备改造,推行清洁生产。

五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大局和谐,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重拳整治社会乱象。严厉惩治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管理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开展矛盾化解。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问题,防止群众矛盾激化为社会治安事件。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大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坚决化解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做优民生改善、完善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民生福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民生补助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增强社会兜底保障能力。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保持全镇“零感染”的良好态势,超额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全面筑牢嘉川疫情防线。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每季度评选1件“最满意的民生实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效能,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对每项目标任务排出进度、拿出举措,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牢固树立廉洁形象。切实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转化为行动准则,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政府财政资金监管。持续开展问题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回潮,牢固树立清正廉明的政府形象。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3450.17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969.5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85万元,主要原因为把上年结转资金纳入了2022年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450.17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96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82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62.24万元),占85.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7.3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507.35万元),占14.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3450.17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96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5.37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304.79万元),占80.73%;项目支出664.80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664.80万元),占19.2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50.17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969.5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0.85万元,主要原因为把上年结转资金纳入了2022年部门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7.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7.35万元、农林水支出110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0.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38.9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将村干部报酬、离职干部补助、村办公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90万元,占51.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4万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80.67万元,占3.25%;农林水支出851.47万元,占34.32%;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占4.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7.8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09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补助及保险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1.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5.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老党员生活补助。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794.4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误工补助、离职干部补助、村办公经费及公共运行维护项目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乡镇财力补助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13.8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5.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744.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30.20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与上年基本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1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507.3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507.3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07.35万元,主要是寨梁村征地农户保险费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5.91万元,比2021年预算469.39万元减少103.48万元,减少28.28%,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镇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