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其他文件 > 旺苍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旺苍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2123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政策解读《旺苍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287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和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构建我县现代大农业“1+3”产业体系,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培育高素质农民730人:省级调训36人,其中:农业产业领军人才9人、农业经理人27人;市级调训农业经理人22人;县级培训专业生产型672人。

三、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经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后,其中155.72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9万元、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39.2万元、专业生产型培训107.52万元。各类培训时间和补助标准按照《任务分解通知》执行: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培训100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00学时;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80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60学时;专业生产型培训1600元/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四、项目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6月10日—8月9日)

(一)组织宣传发动。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发动县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云上智农”手机APP报名参训。

(二)确立培育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培训机构从2019年县人社部门组织认定的农民培训机构和2018年市农业局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中遴选3-5家机构承担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三)遴选培育对象。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细化、优化培育对象库,彻底摸清培训对象个人需求。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及农机手为重点,围绕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以产业发展带头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其示范带动和增收致富能力。对有意在农村从业的退捕渔民,要按照就业技能要求有针对性开展从业技能培训,有效支撑长江“十年禁渔”。以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深入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培训,推动农村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需求,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建设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助推乡村产业体系构建和基层治理人才培养。

(四)优化师资队伍。根据培训对象和专业,鼓励各培训机构从高等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单位邀请农业专家学者、技术推广人员作为培训教师,把“土专家”“田秀才”择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组成专家学者、农技推广人员和“土专家”“田秀才”互为补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

(五)精选培训教材。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除征订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教材目录内的教材外,培训机构还可以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适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通俗易懂、实用的培训教材,确保受训人员有与培训内容一致的培训技术读本。

(六)优化培训内容。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大模块,不断优化思想政治、法律法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金融信贷、“三品一标”、产品营销、品牌打造、加工物流、绿色发展、休闲农业、安全生产及农业生态环保等具体课程编排和实习实践内容,提升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加强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班级课程内容设置,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第二阶段:实施培训阶段(2021年8月10日-11月30日) 

(一)理论培训。围绕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分门类组织参训人员,分专业开展培训服务,实行专业化、小班制培育模式,大力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形式。在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的培训规范基础上,开办具有我县地方产业特色的培训教育课程。

(二)实训实践。培训期间组织培训对象到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学习实践,确保专业生产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根据农时季节,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现场培训。

(三)考核评价。通过集中理论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进行考核评价,对考评合格的培训学员,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15日)

(一)现场考核。培训结束后由高素质农民培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县涉农培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培训班次进行验收,核实培育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参加培训情况,了解专业技能掌握情况、产业发展状况、农民培训满意程度和培育效果等,对培训机构达到培育要求的相应班次出具合格证明,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对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在线评价。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基本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发改、财政、教育、人社、工商、税务、金融、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联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科教站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监管。一是加强信息化管理。为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今年所有培训班、培训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要求实现上线可查,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二是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开班前,培训机构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开班备案表、培训台账、课程表等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开班后,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培训机构及时将学员、师资录入信息系统。培训机构每天按时通过QQ或微信传现场视频。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培训机构立即整改。培训结束后,随机抽查学员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班级,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到位。对工作任务完成差、重视程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的培训机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取消其来年培训资格。培训报账时,要求培训机构对所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合规后再报账,确保培训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对承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培训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制,树立安全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把握教学计划和实施节奏,不具备开班条件的,可适当延期组织培训;对涉及的食宿、交通、实训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全程监督,做好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保障参训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主体考核均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树立发展标杆。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