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1年入汛以来,旺苍县共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02处,威胁481户3101人,威胁财产29180万元。其中张华镇大梁村15社幺房坡滑坡、三江镇联盟村5社滑坡等5处地灾点由于主动避让及时,避免了40户127人人身伤亡。
为全面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防灾工作责任、制度、措施落地落实,充分调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积极性,不断提升地质灾害识灾防灾能力,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旺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是通过排查、巡查、监测、会商、预报、预警等综合手段,在地质灾害发生前预测到即将发生地质灾害的时间、地点、范围和强度,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疏散、转移、避让等有效措施,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切实避免人员伤亡和减轻重要财产损失;二是在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未因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新的损失;三是经省、市、县党委政府或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为成功避险案例。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旺苍县境内的地质灾害点成功避险,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奖励的人群:(不含公职人员)
1.第一时间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且提供的信息有效指导了防灾避险工作,取得了显著防灾避险成效的团队或个人。
2.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点位监测人。
3.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点位监测责任人。
(二)地质灾害成功避险认定标准
重点是经省、市、县党委政府或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为成功避险案例。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30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