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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6 来源: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点击量:1474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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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 附件 28

附件1 28

附件2 42

第五部分 附表 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1

二、收入总表 52

三、支出总表 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5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6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维护生态平衡。进行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各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开展旅游开发及林场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2、基本情况  四川省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全民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自然保护股、生态旅游股、多经项目股、鼓城保护站、狮子保护站、檬子保护站,编制21人。其中:正科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3人,科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勤人员5人、遗属2人。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立区、依法建区、科技兴区、旅游强区”的工作思路,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目标任务为引领,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天然林管护。全年实施天然林管护7315.9公顷,共维修森林防火线21988米,维修巡山林道25.3公里,均全面超额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管护区域内全年无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罂粟种植等违法行为发生,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二是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与米仓山镇、檬子乡6村1社区签订了社区共管协议、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协议,召开了6村1社区护林联防会议,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培训2次,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1次,签到村民个户护林防火责任书980份,辖区内无森林火灾和火警发生;三是科学开展规划编制。按照国家林草局对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的要求,聘请北京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完成了《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和《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加强院校合作。与西南石油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联合开展了5批次1000人次的地质、生命科学资源科学考察等实习实践活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月,受邀参加西华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2020年实习工作会,进一步加强了大科研和教学方面的深入合作与交流互动。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财政预算的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86.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2.23万元,减少5.6%。主要变动原因是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有县财政统筹使用,未纳入我单位收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4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72万元,占97.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万元,占2.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1万元,占43.77%;项目支出292.83万元,占56.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6.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2.23万元,减少5.6%。主要变动原因是:县财政将2018及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按存量资金收回360.92万元,调减我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39.79万元,减少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图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2万元,占0.1%;213农林水支出214.97万元,占41.28%;210文生健康支出9.77万元,占1.88%;211节能环保支出260.79万元,占50.0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19.55万元,占3.75%; 221住房保障支出15.05万元,占2.8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0.74,完成预算72.05%。其中:

1.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为0.62万元,完成预算31%,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凉山州帮扶培训支出。

2. 农林水支出决算为214.97万元,完成预算62.07%。其中:林业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83.55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17.67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2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7.2万元。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完成年度预算。

3. 210文生健康支出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19.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260.79万元,完成预算79.03%。其中: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60.79万元。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环保督察整改的影响,需事先办理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未完成年度预算。

6. 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改革支出15.0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05万元。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6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31.8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专项调查、宣传教育。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专项调查、宣传教育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增长。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6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专项调查、宣传教育等用餐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该项经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受历年环保督察影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所有项目推进比较缓慢。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度预算执行率低,全年预算执行率达35%。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 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2020年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自然保护区内天然林管护7315.9公顷工作、提升了保护区森林防火监测应急平台、新建鼓城山—七里峡景区智慧旅游营运信息化平台。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进度太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2. 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保护区23400公顷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监督管理、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确保年度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预算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请示加大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保障。

3. 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打造党建示范点1个,组织党员活动2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2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打造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文化走廊1个。

4.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0.96万元,执行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30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30万

执行数:

5.52万

其中-财政拨款:

330万

其中-财政拨款:

5.52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2020年完成鼓城保护站绿植彩化,宣传教育中心科普长廊,广场维修改造,保护、科研监测等能力培训学习,保护区自媒体建设,广告宣传。2.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电费,其他费用。

   1.2020年完成鼓城保护站绿植彩化,宣传教育中心科普长廊,广场维修改造,保护、科研监测等能力培训学习,保护区自媒体建设,广告宣传。2.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电费,其他费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鼓城保护站绿植彩化,宣传教育中心科普长廊,广场维修改造,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电费,保护、科研监测等能力培训学习,保护区自媒体建设,广告宣传,其他费用。

鼓城保护站绿植彩化,宣传教育中心科普长廊,广场维修改造,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电费,保护、科研监测等能力培训学习,保护区自媒体建设,广告宣传,其他费用。

鼓城保护站绿植彩化,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运行电费。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建设进度、资金拨付进度

≥60%

未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未到时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综合楼、鼓城保护站、停车场绿化彩化1项,鼓城保护站饮用水维修改造1项,广场维修改造1项,防火通道维护8公里、防火巡护道路维护20公里、维修防火线20000平米、零星工程维修1项。

综合楼、鼓城保护站、停车场绿化彩化1项184万元,鼓城保护站饮用水维修改造1项30万元,广场维修改造1项84.12万元,防火通道维护8公里5.87万元、防火巡护道路维护20公里2.5万元、维修防火线20000平米4万元、零星工程维修1项9.51万元。

综合楼、鼓城保护站、停车场绿化彩化1项184万元,鼓城保护站饮用水维修改造1项30万元,广场维修改造1项84.1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开工投资项目正常运营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前

2021年12月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加强保护区建设管理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促进保护区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项目管理部门满意度

10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社会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万元

执行数:

2.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20年保护区23400公顷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监督管理、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确保年度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实际完成2020年保护区23400公顷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监督管理、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确保年度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森林防火宣传册1600册、森林防火宣传传单3000份、村民个户护林防火责任书2000份、社区森林防火培训40人、森林病虫害样地、线路调查40人。

森林防火宣传册8000元、森林防火宣传传单3000元、村民个户护林防火责任书4000元、社区森林防火培训4000元、森林病虫害样地、线路调查4000元。

森林防火宣传册8000元、森林防火宣传传单3000元、村民个户护林防火责任书4000元、社区森林防火培训4000元、森林病虫害样地、线路调查4000元。

项目完成

指标

质量指标

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100%

90%

项目完成

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已完成

项目完成

指标

成本指标

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

2.2万元

2.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资源安全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确保年度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年度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年度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9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社会满意度

≥9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万元

执行数:

2.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组织党员活动2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6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订阅党报党刊资料。

   组织党员活动2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6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订阅党报党刊资料。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党员活动 2次.共23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6次.共50人,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1次.共45人,订阅党报党刊资料共6份。

组织党员活动 2次.共23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6次.共50人,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1次.共45人,订阅党报党刊资料共6份。。

组织党员活动 2次.共23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6次.共50人,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1次.共45人,订阅党报党刊资料共6份。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现达到上级组织部门要求

≥90%

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组织党员活动 3000元/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2000元/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4000元/次.共45人,订阅党报党刊资料共3000元。

组织党员活动 3000元/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2000元/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4000元/次.共45人,订阅党报党刊资料共3000元。

组织党员活动 3000元/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2000元/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4000元/次.共45人,订阅党报党刊资料共3000元。

项目完成

指标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2.5万元

2.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素质

100%


≥90%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长期教育,促进廉政建设

10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组织部门满意度

10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96万元

执行数:

0.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0.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0.9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实施、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30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

    实际完成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实施、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30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现场勘察设计2次、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现场勘察设计2次、及项目验收4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及项目验收0.6万元。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及项目验收0.6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现场勘察设计、工程完工验收率

≥90%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现场勘察设计2次、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现场勘察设计2次、及项目验收4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及项目验收0.6万元。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现场勘察设计0.18万元、及项目验收0.6万元。

项目完成

指标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0.96万元

0.96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加强保护区建设管理

100%


≥90%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促进保护区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10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10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万

执行数:

6.72万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

其中-财政拨款:

6.72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森林防火指挥车、宣传教育基地、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网络、电费、接待中心监控系统、LED及管理系统、森林消防设备、科普宣教、临聘人员劳务补助。

   临聘生态护林员1-6月份补助6.72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森林防火指挥车、宣传教育基地、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网络、电费、接待中心监控系统、LED及管理系统、森林消防设备、科普宣教、临聘人员劳务补助。

1.森林防火指挥车1辆35万元、宣传教育基地、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网络、电费1项20万元、接待中心监控系统1项4.5万元、LED及管理系统1套5.5万元、森林消防设备1批5万元;2.保护区宣传画册1项24万元、防火宣传1项17.2万元、培训4项11.62万元微信公众平台1项8.7万元;临聘生态护林员28人13.44万元、临聘巡护监测人员2人5.04万元。

临聘生态护林员1-6月份补助6.7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建设进度、资金拨付进度

≥60%

未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未到时间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1.森林防火指挥车、宣传教育基地、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网络、电费、接待中心监控系统、LED及管理系统、森林消防设备、科普宣教、临聘人员劳务补助。

1.森林防火指挥车1辆35万元、宣传教育基地、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网络、电费1项20万元、接待中心监控系统1项4.5万元、LED及管理系统1套5.5万元、森林消防设备1批5万元;2.保护区宣传画册1项24万元、防火宣传1项17.2万元、培训4项11.62万元微信公众平台1项8.7万元;临聘生态护林员28人13.44万元、临聘巡护监测人员2人5.04万元。

临聘生态护林员1-6月份补助6.72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开工投资项目正常运营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前

2021年12月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加强保护区建设管理




效益指标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促进保护区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项目管理部门满意度

100%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社会满意度

≥9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米管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米管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米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万元,比2019年减少6.8万元,下降33.17%,主要原因是财政无钱批计划。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米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米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下达债券资金解决债务(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科学技术: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指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自然生态保护: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指用于生态功能区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自然保护区:指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林业支出:反映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支出:反映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林业自然保护区: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全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米管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 机构构成

1、办公室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好全面协调工作;安排组织起草单位文稿、综合性文字材料;协助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制定年初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事、劳资等政府管理层面的衔接工作及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物资出、入库和小车维修的审签工作。

2、财务股

认真执行《会计法》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各种财务政策,负责年终财务预、决算和各种经济往来;负责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的使用和核算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财务、计划、审计报表,坚持财务公开;负责职工工资的增减报批和收支单据的初审工作。

3、保护管理股

负责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对保护站(点)的巡护工作随时检查和指导;协助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林木、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和开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科教股

做好自然资源的调查、统计和记录,开展常规性科研工作,编制科研报告;积极与国内外专家和大专院校进行科研合作,开展专题性的科研工作;进行生态监测及基础数据的收集,为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国内外合作项目和科研项目等的规划、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5、多种经营管理股

负责组织保护区的可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协助领导搞好多种经营项目开发的招商引资工作。

6、生态旅游管理股

负责组织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工作;负责向旅游主管部门推荐星级饭店的评审和复核;组织和指导旅游资源的普查及旅游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局领导做好风景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维护生态平衡。进行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各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开展旅游开发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三)人员结构及相关情况

旺苍县米仓山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中心核定编制21人,本年财政预算为17人,均属财政拨款人员。其中:在职未在编正科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3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副科级待遇2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勤技能人员5人、遗属1人。

二、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7437213.00元,财政拨款收入7437213.00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总支出5207411.18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129.83元,占总支出的43.77%(工资福利支出21230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93.15%;商品和服务支出137909.83元,占基本支出的6.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48.00元,占基本支出的0.8%);项目支出2928281.35元 ,占总支出的56.23%(工资福利支出0元,占项目支出的0%;商品服务支出83645.03元,占项目支出的2.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05%;其他资本性支出2784596.32元,占项目支出的95.09%)。

三、绩效评价管理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能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满意成果。自评得分84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①资源管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天然林管护。全年实施天然林管护7315.9公顷,共维修森林防火线21988米,维修巡山林道25.3公里,均全面超额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管护区域内全年无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罂粟种植、无森林火灾和火警等违法行为发生,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二是加强院校合作。与西南石油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联合开展了5批次1000人次的地质、生命科学资源科学考察等实习实践活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月,受邀参加西华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2020年实习工作会,进一步加强了大科研和教学方面的深入合作与交流互动。三是科研监测。与西华师大合作,完成了6个宜昌润楠标准样地建设和保护区野生菌类调查工作,50公顷大样地选点,《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台湾水青冈的生存现状》专著的编撰工作。四是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爱鸟周”、“6.5世界环境保护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专项宣传活动10余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标语10余幅,重点宣传《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②全力抓好项目投资“大比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抓好项目实施。2020转移支付资金330万元,项目8个,现实施6个,实施率75%,林业补助资金150万元,项目11个,共实施9个,实施率81.8%;二是抓好项目投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狮子坝接待中心及附属工程提升改造项目1个,共投入资金0.165亿元,积极谋划储备项目4个,分别是:鼓城山-七里峡国际度假区,投资7.56亿元,米仓山自然保护区全国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投资2.1亿元,鼓城山-七里峡康养基地建设,投资12亿元,米仓山318自驾游营地建设,投资3.1亿元;三是抓好资金争取。全年共向上争取资金493万元。其中,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33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50万元,旅游厕所补助资金13万元。截至目前完成非税收入18万元。

③以提升智慧旅游为目标,继续加强景区上档升级

一是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常态化开展节前大检查,制定了节日旅游高峰期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旅游、质监、安监、物价等部门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3次,日常自查20次,截至目前共整改安全隐患20余个(处);二是提升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旅游票务分销、门禁、视频监控三大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景区智慧旅游正常营运;为提升A级景区服务质量,新建凉亭1个,完成了七里峡步游道防滑处理1200平方米及小龙潭绿化改造、鼓城保护站图书馆改造、右七里厕所改建等工程;增加了景区标识标牌,增设景点介绍、温馨提示、安全警示、线路指示标牌32个,顺利通过鼓城山—七里峡AAA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聘请专家和自主授课等方式,开展了信息采集及数字化管理、保护及能力提升等培训2次;四是加强旅游营销宣传。积极参加达州市宣汉县旅游景区发展大会、广元市第十届大蜀道文化旅游节等文化旅游交流与营销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五是提高旅游接待水平。2019年10月至11月上旬,我中心协助开展了第十二届.旺苍红色旅游文化暨米仓山红叶节活动,顺利完成各项接待任务。截至目前鼓城山—七里峡景区全年旅游收入2.68亿元,其中门票收入269万元,接待游客共计28.68万人次,实现旅游“零投诉”。

④精准施策再添新举措,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一是倾情结对帮扶。为统筹使用好涉农整合资金,大力推行生态扶贫,我中心在米仓山镇元山村聘请2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年工资4800元/人,全年支付工资共96000万元,有力推动了脱贫增收与森林资源保护相互促进,让林业经济和脱贫攻坚取得双赢局面;二是开展公益活动。我中心组织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元山村开展“青春志愿·爱进乡村”公益活动,来自四川静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君妍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旺苍苗苗幼儿园、旺苍家乐幼儿园、旺苍县尚武镇贝乐家幼儿园等企业(单位)和个人现场捐款7000余元,捐赠菜油、大米等价值3000余元的物资;三是致力产业发展。为响应国家五小产业号召,我中心出资4800元,购买了鸡苗300只,发放给精准贫困户;四是全力做好迎检工作。全年接受了2018年贫困县退出脱贫攻坚检查和全国脱贫攻坚普查验收工作,元山村41户贫困户已全部通过国家、省、市脱贫验收组的考核验收。

⑤狠抓班子思想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今年以来,通过以抓党建促发展,各项业务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狠抓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精神传递到一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决策权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交办任务;积极配合县委第四巡察组到我中心开展巡察工作,目前正在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二是加强作风纪律。我中心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按照“一岗双责”,研究部署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4321”监督体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多次开展廉洁勤政和廉政风险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奉公的意识,无违规发放津贴和奖金、福利行为。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支部“三会一课”、“共产党员活动日”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每月按时上报了组织系统抓落实情况的报告,无迟报、漏报现象发生。四是加强思想建设。按时完成了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在景区开展了“抓服务,树形象”为主题的争先创优活动,努力构建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优”的干部队伍。

2.预算编制情况

(1)报送时效。2020年我中心按照旺苍县财政局预算会议精神和预算编制要求及时报送预算编报,按时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及时有效。

(2)编制质量。我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较完整,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项目名称、内容较规范,但对来年工作任务考虑不充分

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根据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3.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未调整项目。

(2)预算执行平衡。年底预算执行收支平衡,人员支出部分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未出现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报送了部门决算,但对部分数据口径把握不准,单位账务和部门决算数据存在不一致现象。

(4)公务卡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公务卡消费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支出目录执行。2020年非转账支出0元,公务卡支出24291.86元。

(5)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全面、完整。采购模式规范,采购选择方式合法。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进行采购。不存在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现象。

(6)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现象。全年完成景区门票收入18.4万元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7)厉行节约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厉行节约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守三公经费预算总量零增长的底线,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2020年较2019年三公经费下降7.3%。

4. 预算完成结果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07411.18元,完成预算72.05%。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2607884.32万元,完成预算50.1%。其中: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607884.32万元。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环保督察整改的影响,需事先办理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未完成年度预算。

(2)农林水支出决算为2149721.86万元,完成预算41.28%。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83.55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17.67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13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2万元。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完成年度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1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改革支出15.0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05万元。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项目决策情况

我局在项目决策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6.项目实施情况

全面推进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设,①实施本级项目“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项目”、“党组织活动经费”三个项目;②实施上级项目2020国家生态功能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330万元和林业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150万元,共计480万元,均以全面实施。项目18个,共实施18个,实施率100%。

7.项目完成结果情况

我中心在2020年度共实施“2020年度生态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林业补助项目”、 “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项目”、“党组织活动经费”等5个项目。其完成结果情况如下:

1.2020年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广场维修改造、综合楼、鼓城保护站、停车场绿化彩化、鼓城保护站饮用水工程维修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进度太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2.2020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补助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购置森林防火指挥车一辆、接待中心监控系统、LED及管理系统设备的完善、保护区宣传画册、视频及宣传品制作、微信公众平台的建立、以及社区农业技术培训、巡护监测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演练等。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实施进度太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项目实施力度。

3.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保护区23400公顷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监督管理、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确保年度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资金预算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保障。

4.党组织活动经费(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开展组织党员活动2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6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订阅党报党刊资料6份。

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0.96万元,执行数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项目实施、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30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保护区小型生态保护设施建设维修和改造、监测设备的更新、专项调查和科研研究、加大了人员技术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1)改善了基层设施,通过项目实施,极大的提升保护站综合楼、鼓城保护站、停车场绿化彩化提升改造、保护站饮用水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条件,有效解决巡山护林出行难问题。(2)促进了林区和谐稳定,对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监督管理、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确保年度无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罂粟种植无森林火灾、无森林病虫害发生,定期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揭发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活动。(3)改变了环境面貌,林区整洁优美,环境更加舒适,负氧离子大大提升,成为了旺苍人民生态康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但是,保护区很多基础实施项目需要环评、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然后才能进入项目的申报、批复、财评、招投标、实施、验收、竣工决算、审计等程序缓慢,而项目的实施周期(两年)较短,很难做到按期完成。

8.绩效公开、整改情况

我中心2020年预算、决算能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公开,按时报送相关绩效情况。

9.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报、使用项目资金,及时跟进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2)项目绩效评价。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准确反映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前,未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生态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环评和编制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报批,虽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待各项工程审批程序完成后,项目周期已经结束,导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提高保护区项目实施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考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广元市林业局关于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林函〔2020〕1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中心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实施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目标任务330万元。其中:一、小型生态保护设施建设、维修和改造320万元(包括:1.鼓城保护站饮用水维修改造30万元;2.广场维修提升改造84.12万元;3.综合楼、鼓城保护站、停车场绿化彩化提升改造184万元;4.防火通道维护5.87万元;5.防火巡护道路维护2.5万元;6.维修防火线4万元;7.零星工程维修9.51万元)。二、其他费用10万元(包括评审、设计、预算、招标、监理、审计费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项目资金执行和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相关政策,高度重视资金争取,认真开展资金分配及管理。于2020年7月29日,经广元市林业局批复,我单位严格执行林业、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护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林业相关行政许可及环保手续,认真开展财评、招投标等项目实施程序,共计到位上级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工程专项资金330万元。

2020年度,我单位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相关工作,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拟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未发生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结转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专项资金330万元。
    我单位存在项目资金结转的原因为:部分项目因环评、行政许可、招投标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按照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我局根据项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到12月底,开工率达100%,资金拨付0万元,占目标任务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开工完成率

2020年我单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工程开工率100%,总支付率0%。

2.工程进度

2020年我单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工程进度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项目推进缓慢。环评、行政许可、招投标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

2.资金实施方案批复时间较晚,市林业局批复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

3.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部分项目开工后,不能按进度支付工程资金。

(二)改进措施

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办法,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反复勘察现场,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环评、行政许可、招投标并及时协调资金支付问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1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95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


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广元市林业局关于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林函〔2020〕17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中心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目标任务150万元。其中:一、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70万元(包括:森林防火指挥车35万元;宣传教育基地、米仓山博物馆设备维护及网络、电费20万元;接待中心监控系统4.5万元;LED及管理系统5.5万元;森林消防设备5万元)。二、科普宣传教育61.52万元(包括:保护区宣传册24万元;防火宣传17.20万元;培训11.62万元;保护区微信公众平台8.7万元)。三、临聘人员劳务补助18.48万元(其中临聘生态护林员13.44万元、临聘巡护监测人员5.04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项目资金执行和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相关政策,高度重视资金争取,认真开展资金分配及管理。于2020年7月29日,经广元市林业局批复,我单位严格执行林业、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护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林业相关行政许可及环保手续,认真开展财评、招投标等项目实施程序,共计到位上级财政中央财政工程专项资金330万元。

2020年度,我单位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相关工作,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拟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未发生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结转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资金143.28万元。
    我单位存在项目资金结转的原因为:部分项目因环评、行政许可、招投标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按照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我局根据项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到12月底,开工率达100%,资金拨付6.72万元,占目标任务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开工完成率

2020年我单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工程开工率100%,总支付率0%。

2.工程进度

2020年我单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工程进度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推进缓慢。环评、行政许可、招投标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

2.资金实施方案批复时间较晚,市林业局批复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

3.资金压力大。县级财力有限,融资渠道少,部分项目开工后,不能按进度支付工程资金。

(二)改进措施

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办法,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反复勘察现场,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环评、行政许可、招投标并及时协调资金支付问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1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95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