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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2075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的政策解读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

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广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广府办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红色旺苍、中国茶乡”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期间垃圾治理精细化管理和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原则,巩固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成效,补齐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快建成旺苍县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到2023年底,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县城区、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降低处理成本。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体系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优化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收转运处置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服务点的新建和已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提标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运输路线。加快推进农户源头一级分类、保洁员二级分类、分类师精准三级分类等压缩站前端三级分类法推广。力争到2023年底,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4734个、服务点239个,购置配套垃圾塑料分类收集桶4973个、垃圾箱体670个,采购垃圾收转运车37辆,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转运处置系统,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积极探索“集中规模化+分布小型化”“政府统筹+社会协同”的厨余垃圾处理工作模式,通过政府引导、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构建厨余垃圾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等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日处理20吨厨余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建立覆盖县城区的厨余垃圾统一收集运输管理网络和部门协作配合体系。

(三)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果。持续做好全县28个已完成整治销号任务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后期场地管理维护工作,切实做到治理场地围栏封闭、警示牌明显、通气管道无安全隐患,治理场地无建房、养殖、复耕等非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农村清洁行动”,加强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四)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大数据技术,加快建立完善全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各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动态监管目标,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安全达标运行。持续做好对县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监测处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导气管、渗漏液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监测、管理和维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等。各乡镇人民政府、旺苍经开区管委会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专题研究,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审核及争取预算内投资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县财政局负责强化资金统筹,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要统筹好生态环保、城乡治理等各级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等方式,打好政策和资金“组合拳”,形成政策、资金合力。综合运用PPP模式、财金互动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乡镇和村级垃圾处理市场化竞争机制,建立企业投资运营和政府监督监管的运行模式。

(四)强化督导巡查。坚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要严守污染防治、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强化运输环节监管,做好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分类和密闭,做好运输设备定期清洁、消毒和杀菌,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的“二次污染”。结合门前“双包”工作,加强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回收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广播、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和橱窗宣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氛围,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创建美丽干净的人居环境。


附件:1.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2.旺苍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明细表


附件1

旺苍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个数

规模

(吨/日)

总投资(万元)

项目

所在地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目标任务推进计划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计划

完成率(%)

计划投资

完成额

(万元)

计划

完成率(%)

计划投资

完成额

(万元)

计划

完成率(%)

计划投资

完成额

(万元)

合计

3

170

23498.73




31

7142.639

49

8816.999

20

7539.092


一、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吨/日)

1

20

4651


2021

2022

32

1488.32

68

3162.68




旺苍县厨余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

20

4651

县城区

2021

2022

32

1488.32

68

3162.68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吨/日)

2

150

18847.73


2021

2023

30

5654.319

30

5654.319

40

7539.09


旺苍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15

2215.92

县城区

2021

2023

30

664.776

30

664.776

40

886.368


旺苍县嘉川镇等22个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135

16631.81

嘉川镇等22个乡镇

2021

2023

30

4989.543

30

4989.543

40

6652.724



附件2

旺苍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个数

规模

(吨/日)

总投资(万元)

是否属于原三推方案项目

项目状态

项目所在地

主管部门

所在

流域

开工

时间

(年/月)

竣工

时间

(年/月)

项目实施阶段

目标任务推进计划

备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小计

政府

投资

计划

完成率(%)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计划

完成率(%)

计划投资完成额

(万元)

计划

完成率(%)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合计

22

135

16631.81

16631.81









30

4989.543

30

4989.543

40

6652.724


嘉川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11

1825.98

1825.98

初步设计

嘉川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547.794

30

547.794

40

730.392


普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8

1195.14

1195.14

初步设计

普济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358.542

30

358.542

40

478.056


白水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7

1200.62

1200.62

初步设计

白水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360.186

30

360.186

40

480.248


木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8

1431.88

1431.88

初步设计

木门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429.564

30

429.564

40

572.752


三江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10

971.08

971.08

初步设计

三江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291.324

30

291.324

40

388.432


黄洋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5

877.46

877.46

初步设计

黄洋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263.238

30

263.238

40

350.984


张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7

1072.34

1072.34

初步设计

张华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1

2023.12

第一阶段

30

321.702

30

321.702

40

428.936


高阳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5

519.32

519.32

初步设计

高阳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55.796

30

155.796

40

207.728


国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7

652.88

652.88

初步设计

国华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95.864

30

195.864

40

261.152


英萃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8

615.38

615.38

初步设计

英萃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84.614

30

184.614

40

246.152


五权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6

809.68

809.68

初步设计

五权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242.904

30

242.904

40

323.872


双汇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7

726.56

726.56

初步设计

双汇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217.968

30

217.968

40

290.624


大德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5

517.08

517.08

初步设计

大德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55.124

30

155.124

40

206.832


九龙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5

618.24

618.24

初步设计

九龙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85.472

30

185.472

40

247.296


龙凤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5

698.8

698.8

初步设计

龙凤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209.64

30

209.64

40

279.520


天星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5

536.74

536.74

初步设计

天星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61.022

30

161.022

40

214.696


盐河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7

478.72

478.72

初步设计

盐河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43.616

30

143.616

40

191.488


水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5

531.06

531.06

初步设计

水磨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59.318

30

159.318

40

212.424


大两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4

561.78

561.78

初步设计

大两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168.534

30

168.534

40

224.712


米仓山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3

272.06

272.06

初步设计

米仓山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81.618

30

81.618

40

108.824


燕子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3

302.72

302.72

初步设计

燕子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90.816

30

90.816

40

121.088


檬子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1

4

216.29

216.29

初步设计

檬子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陵江

2021.04

2023.12

第一阶段

30

64.887

30

64.887

40

8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