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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272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3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687.13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负责编制城乡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绿化带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和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生产作业的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生产作业规范和标准,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制定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乡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违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县城区(含嘉川片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划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并负责建筑处置行为监督管理事务;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建筑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和拆除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事务;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的征管工作;负责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事务;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以“管理制度化、作业精细化、建设规范化、工作常态化、责任网格化”为抓手,全力以赴抓好环卫生产作业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二是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力争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入库再创新高;四是抓好城市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力争完成三益帝景湾、健园路2座3A旅游公厕建设工作;五是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六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政策法规学习,树立规矩和程序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4,422,584.00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859,444.0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实施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后,我中心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减少57人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4,422,58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2,584.00元,占77.3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00.00元,占22.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4,422,5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70,584.00元,占73.95%;项目支出1,152,000.00元,占26.0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22,584.0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859,44.0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实施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后,我中心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减少57人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2,58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829.00元、卫生健康支出167,414.00元、城乡社区支出3,669,219.00元、住房保障支出251,122.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22,584.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859,444.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县实施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后,我中心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减少57人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829.00元,占9.78%;卫生健康支出167,414.00元,占4.89%;城乡社区支出2,669,219.00元,占77.99%;住房保障支出251,122.00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4,829.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67,41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669,219.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基本工业务费。

4.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51,12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0,584.00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0,584.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4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5,500.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0.19%,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工作内容较2020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工作内容较2020年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00,000.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714,000.00元减少474,000.00元,减少66.38%,原因是2020年我县实施环卫生产作业市场化改革后,我中心人员分流到其他单位减少57人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是当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