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72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75人,其中:公务员25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0人)。固定资产总额465.28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在旺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
(十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二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安全监管责任日渐细化;二是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三是思想素质提升全员覆盖;四是专项重点任务有序开展;五是行业直管工作持续推进。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8715118.00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010元,主要原因机构划转,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871511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15118.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871511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118元,占98.37%;项目支出142000元,占1.6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15118.0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010元,主要原因机构划转,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1511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676.00元;卫生健康支出414838.00元;住房保障支出622257.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48347.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15118.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40010元,主要原因机构划转,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676.00元,占9.52%;卫生健康支出414838.00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622257.00元,占7.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48347.00元,占78.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29676.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1483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622257.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数为6848347.00元, 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73118元,其中:
人员经费74292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438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340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未发生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6089.00元,比2020年预算834000.00元增加82089元,增加8.96%,原因是机构划转,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