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 提供服务。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木门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围绕脱贫攻坚全面改善民生,立足地方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作风纪律提升治理实效,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狠抓精准施策,脱贫攻坚强力推进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明确各驻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支两委负责人、帮扶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村包组包户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调整充实镇扶贫专干2名,会同县卫健局、自然资源局等帮扶单位选派核心帮扶力量21名。多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增强全镇上下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制定了《木门镇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木门镇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开展明察暗访,严格考核奖惩。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干部年终和村目标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活动
全体帮扶干部进村入户,严格按照“七步排查法”,了解贫困户基本信息并认真填写调查统计表,及时梳理汇总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就排查出的634个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三)精准实施贫困户动态调整
严格按照评定流程和程序,2019年精准减贫81户268人,全镇827户2708人已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四)规范整理扶贫档案
镇、村各类扶贫档案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面完成国扶系统信息录入和修改工作。
(五)精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44户167人通过易地搬迁乔迁新居,实施易地搬迁公共项目92.3万元,硬化公路20.2公里,窄路加宽15.2公里,新建公路5.6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4个。59户142人通过危旧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六)改善便民设施,确保群众需求
一是不断改善“镇三有”情况,如期完成达标验收工作,新建镇便民服务中心1处,现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工作人员配置满足业务办理需要,布局和功能合理,进驻事项能满足当地群众需要,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群众办事指南。二是各村均有通村硬化路到村委会,全年维修村卫生室5个,各村卫生室面积均达到30㎡以上,村医常年坐诊1人。各村文化室面积均达到20㎡以上,图书2000册、相关器材设备、村级广播、文化活动场和制度机制健全等,通讯网络全覆盖,村委会都通有宽带网络,可供村民上网查阅惠农信息。
(七)紧抓产业显实效,多渠道助农增收
根据全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加强贫困区域集体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明确树立青龙、三合村万亩茶园为核心,加强天星、杏垭村蓝莓、百香果等特色小园区为亮点的园区联动,在实现各产业和谐共生的同时增加群众增收渠道。全年管护天星村蓝莓产业园200亩,新发展黄茶150亩;杏垭村管护现有黄金百香果产业园180亩,新发展黄茶200亩、发展绿茶150亩;元坝村管护现有茶园500亩,并新发展黄茶200亩,茶园村、黄粱村、双山村共计发展黄茶栽植270亩;柳树村新建果园200亩,新发展中药材200亩、莲藕100亩。初步形成多园融合,农旅一体大环线格局。
二、坚定不移发力项目建设,基建短板全面夯实
(一)强化投资拉动,发展后劲全面增强。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市外资金任务6400万,完成率达106%;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13万元,工业投资完成163万;扶持规上企业完成产值1.56亿元,利润860万元。
(二)强化协调服务,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中小河流域治理已全面完工、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基本完工;木门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已完成80%;城镇建设土地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已完成拆旧复耕120户80亩;木门小学迁址新建项目进展顺利、东凡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强化统筹整合,交通路网持续优化。坚持上下联动,大打交通建设翻身仗。全年硬化公路15.4公里,窄路加宽11公里,新建公路4.1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4个,其中元坝村4.1公里主干道扩宽及摊铺沥青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强化查漏补短,农田水利全面加强。新建集中供水工程9处,解决了全镇1369户4527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整治山坪塘6口、新建蓄水池12口。木门镇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木门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启动实施。
三、做优产业强支撑,富民保障日益牢靠
今年以来,木门充分发挥地方生态优势,围绕“红色旺苍,中国茶镇”坚定不移的走绿色发展、绿色崛起之路。
(一)精准规划实施,引领主导产业发展
精准编制主导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依据原有产业基础,引进全新经营理念,完善区域功能配套,规划万亩以上核心园区1个,千亩以上一村一品示范园5个,一亩以上个户特色微庭园3000个,形成了骨干支撑、多极带动、全面辐射的规划体系。
(二)配套园区建设,完善产业区域功能
根据产业区域发展布局,按需配建各类基础设施,保证区域功能完善。积极推进田、水、路、电、讯“五网”建设,高标准完成土地整理1.13万亩、主干道18.6公里、田间道路22.7公里、田间渠系32.6公里,重要节点实现Wifi全覆盖,为茶叶产业发展提供了完备的基础条件;推广机耕、机修、机采机械设备200台套,建成智慧灌溉系统3处600亩,安装太阳能杀虫灯200盏,病虫害自动测报站15个,全面提升了茶叶产业管护、采摘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和作业效率。加快木门会议会址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借助每年米仓山采茶节,促使红色文化和茶文化深度融合。2019年,景区接待各地游客40余万人次,带动周边农民人均增收800余元。
(三)加快品种自育,增强主导产业活力
恪守有机发展路径,建成有机绿茶基地1000亩,茶叶品质全面提升;引进福顶大白、龙井43等名优品种,全面推广最新管护技术,改造低效茶园8000亩,茶叶产量高速增长;培育珍稀品种中黄1号,建成母本园、良繁基地、示范基地2000亩,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发展后劲十足。
四、蓄势发力,当好镇村振兴战略急先锋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镇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筑牢“产业兴旺”基础,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构建“镇风文明”体系,健全“治理有效”机制,实现“生活富裕”目标五大工程。
(一)保障核心重装出发,强化责任落实
将全镇39名驻村工作队员整编为镇村振兴工作队,结合脱贫攻坚力推镇村振兴。坚持做好贫困户扶志扶智工作,日常开办农民夜校,组织贫困户观看《脱贫致富电视夜校》等节目,进村入户宣传脱贫先进事迹,不断提升贫困户脱贫致富信心,以个体振兴推动镇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构建生态宜居
依托四川省第二批百镇试点小集镇、全国重点镇以及四川省特色小城镇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厕所革命”攻坚战,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厕所革命”摸底普查、宣传、监督建设及材料报送。全镇实施改厕1180户,柳树村、农科村、元坝村、天星村新建公共厕所4处;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定期组织村民进行垃圾分类识别培训,三合村、青龙村、杏垭村打造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木门镇被评为省级卫生镇镇。
(三)深化精神文明创建,营造良好风气
积极开展公益文艺活动免费下镇、广场舞、镇村旅游节等活动,丰富群众的文体生活;协助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制度,加快道德积分机制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班子成员分区分责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宣讲活动,加强“知党恩、感党恩”宣传教育,将意识形态全面延伸落地到农村,为镇村振兴战略全面铺开筑牢群众基础。
五、优化民生保障,提升幸福指数
我们始终将群众民生改善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核心之要,并以民生改善统筹推进全镇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
(一)持续推进民生工程。一是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年办理城镇养老保险10731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7773人,组织就业培训3次,培训人员261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5人,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0人,实现劳务收入1987.3万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42人,实现劳务总收入34315.6万元。二是惠农政策全面兑现。耕地地力补贴、退耕还林等惠民政策全面兑现,巩固退耕还林350亩,补偿集体公益林4655亩。全年清退农村低保27人,新增21人,全镇10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实现低保兜底,全年累计救助240人次18万元,累计发放低保金160万元,完成退役军人登记528人,悬挂光荣之家519户,完成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接续3人。全年共发放计划生育金17000元,兑现“两奖两扶”资金81万余元,孕优全县第一个完成目标任务。
(二)环境优化务实作为。今年来,我们切实将环保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河沟实行全覆盖监管,2019年完成河长制、库长制巡河检查864次。全面加强城镇环境治理工作,深入实施环境攻坚战,组织群众义务清扫全镇13个村道路,清理排水沟、整治乱堆乱放乱建,常态化利用公益性岗位养护村社道路,促使镇风文明持续提升。农作物秸秆焚烧得到全面控制,有效净化美化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城镇风貌不断规范化、整洁化、特色化,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外部环境。
(三)社会事业全面提升。我们统筹做实了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扎实开展教育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28人10350元。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加强群众的感恩教育、养成教育、文明教育,青龙、三合村被成功评为市级文明村,木门镇被评为市级文明镇镇。全镇涌现出一大批创业之星、道德之星、文明之星,有效促进了镇风文明的持续改善。文化行业有序开展,累计到村组织开展文艺汇演12次,武装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兵役登记1200人,输送合格兵员5人,高规格完成民兵整组和军事训练工作40人次。
六、抓好党建工作,强化工作作风
(一)抓细抓实主题教育。镇党委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四项重点措施,充分开展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开办“红城讲习所木门镇分课堂”9期,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党委专题学习研讨8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班子成员相互开展谈心谈话和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收集意见15条,还分别到20个党支部讲专题党课和指导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收集批评意见5条。镇党委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深入查摆问题17个,制定整改措施15条、立行立改问题9个,所查摆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镇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自选调研课题,广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8篇。通过主题教育的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二)强化责任监督管理。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镇党委班子成员均负责统筹各自联系村各项工作,定期到村参加民主会议,尤其是脱贫攻坚冲刺阶段,班子成员每天到村指导脱贫工作,时常在夜晚召开坝坝会宣讲脱贫攻坚政策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全体干部进行日常动态管理,形成一周一通报,加强工作作风转变,召开镇干部约谈会1次,通报批评1次,全年共谈话提醒干部职工12人次,其中对扶贫工作落实不力及不按规定驻村的2名干部进行重点约谈。对帮扶力量进行日常监督考核,登记在村帮扶责任人人数,建立考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帮扶干部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常态化每周开展帮扶力量考核排位、每月开展各村考评制度,对各村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倒逼驻村领导压实责任。
(三)筑牢各党支部基础。一是积极发展农村后备干部培养,全镇共发展31名后备干部,累计培训2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5名,发展预备党员11名,预备党员转正11名。二是加强农村党员思想意识,全镇分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读本共400余册,驻村领导到14个村(社区)宣讲专题党课,开展党员志愿活动16次,全面提升农村党员党性意识,查摆软弱涣散党支部1个,现已全部整改销号。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组织生活会20次,建立健全村干部坐班制度,为我镇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四是进一步提升村级阵地,新建黄梁、青龙、双凤茶元、飞凤村村级活动阵地,改扩建双山村活动阵地,维修盐井、农科村村级活动阵地,优化了办公条件和功能设施,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以各级巡视反馈和赵志学同志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反思为重点,充分运用镇纪委监督执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发挥震慑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担当意识。全年查处违纪党员3人,其中留党察看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如期完成县纪委年初下达的案件任务指导数。二是全体干部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革命传统教育,集中观看了《榜样4》张富清等先进事迹、学习黄文秀先进模范人物和《蒙尘的初心》警示片,对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进一步洗涤,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七、强化依法治理,保障社会治安
(一)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村安全生产工作按部就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6次,全面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并延伸到村,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0余幅,全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定期对辖区内农家乐、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对消防设施进行及时更换。全年共开展安全检查近12次,排查安全隐患50处,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态势良好。
(二)综治维稳稳步向前。全面强化法治体系和管控,全年共录入不稳定因素5件,不稳定人员6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件,定期开展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6次。我们始终加强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创新完善普法教育宣传方式,建立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及法律顾问制度,以“法律七进”、“三月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全民法律普及活动,成功创建市级“六无”示范点村1个。利用村社工作工作微信群实时宣传法治理念,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政策红线、法治观念、法纪意识,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扫黑除恶持续加强。镇党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扫黑除恶工作,镇扫黑办每月向镇党委专题汇报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全年累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32条,固定标语5条,张贴公告560余份,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等,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群众信访化解及时。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积极推动信访案件的化解,对各类矛盾隐患再排查再化解,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年信访接待日接待群众30余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4起,成功调解124起,调解成功率达99.5%。处理网上信访3件,到镇信访136件,信访回复率达100%。办理上访转交件43件,有效防止因信访及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群访、越级访及恶性事件发生。通过信访化解,拉进了干群关系,增强了领导干部公信力,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依法治理深入推进。镇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加强法制学习,班子成员累计学习12次,召开法律知识集中学习会议6次,村社召开法律讲堂14次,协助警察调解办理案件20余起,真正做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深入人心,全镇法治观念普遍加强。
党管、统战、民族宗教、团委、统计、红十字、老龄、关工委、妇女儿童等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019年以来,领导班子带领全镇干部以及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充分发扬“红军精神”迎难而上,圆满承办了旺苍县第九届米仓山采茶节、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半年“大比武”现场会,顺利迎接了省政府办公厅政管处副处长张洋、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勇、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吴健生等领导的视察调研。木门镇被评为四川省特色气候小镇—黄茶清馨小镇、四川省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顺利通过四川省特色小城镇(中国黄茶小镇)初评,木门镇综合文化站被评为广元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先进集体,木门会议旧址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木门镇三合生态黄茶园被认定为“美丽田园十镇百景”,木门镇三合村入选全国镇村治理示范村候选名单,木门镇柳树村被评为市级“六无”平安村(社区),镇干部唐霓被评为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四届特奥会承办和参赛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也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村社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
迁公共项目435.6万元,修建公路11.107公里;新建人饮池2处;高标准建成杏垭村集中安置点和特色小产业园。三是高质量完成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90户260人通过危旧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四是金融扶贫取得实效。全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65.6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10%。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7人,其中: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14.6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万元,增加15.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0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0.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5万元,占74.58%;项目支出303.8万元,占25.42%。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4.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16万元,增长7.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和新进人员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9.12万元,减少4.71%。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5万元,占2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0.68万元,占10.9%;国防(类)支出0.8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16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04万元,占4%;农林水(类)支出382.50万元,占32%;城镇社区(类)等支出151.40万元,占12.7%;住房保障(类)支出41.81万元,占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41万元,占1.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95.33万元,完成预算74.0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9.23万元,完成预算99.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数为0.14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25.50万元,完成预算8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3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17.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4.0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0.5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数为1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5.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5.8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6.5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2.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2.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7.4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52.8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6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73.8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1.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41.8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数为12.3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门拨入的资金未及时支付。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数为0.13万元, 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 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 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1.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3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11万元,比2018年增加4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木门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木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炊事员报酬”、“健康生活高效工作”、“人大代表经费”、“基层武装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全镇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年终目标考核获一等奖。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检查得分96分。
1.基层武装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8万元,执行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人数逐年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征兵工作宣传力度。
2.健康生活高效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6万元,执行数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早期发现亚健康状态和潜在的疾病、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医疗费用,提高职工生命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压力大,职工参与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适当实行奖励机制,增加活动类型,提升干部精神满足感。
3.人大代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96万元,执行数为1.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为开展社会治理建言献策,履行人大监督职责,调解代表和群众纠纷。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人大代表文化水平不高,学习领悟能力和会议精神理解能力欠佳。下一步改进措施:组织培训学习。
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2万元,执行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覆盖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5.炊事员报酬项目全年预算数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及职工日常生活用餐。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层武装经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8 |
执行数: |
0.8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 |
其中-财政拨款: |
0.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
积极开展兵役登记工作,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征兵数量 |
≥5人,应征体检人数不少于10人。 |
=6人,应征体检人数45人。 |
|
质量指标 |
兵役登记率 |
=100% |
=100% |
||
大学生征集比率 |
≥50% |
无 |
|||
高中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 |
≥90% |
6人 |
|||
失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8月前 |
2019年8月前 |
||
成本指标 |
征兵工作经费 |
400元/人 |
400元/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增强国防力量。 |
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增强国防力量。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适龄青年积极参军 |
适龄青年积极参军,提高适龄青年的爱国情怀。 |
适龄青年积极参军,提高适龄青年的爱国情怀。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满意度 |
县级主管部门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
县级主管部门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
群众对征兵工作满意率≥99%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健康生活高效工作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46 |
执行数: |
2.4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6 |
其中-财政拨款: |
2.4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职工体检活动1次,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有利于更好的服务于工作。 |
1、职工体检活动1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体检次数 |
≥1次,职工参与49人次以上 |
1次,职工参与49人次 |
|
质量指标 |
体检医院 |
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
国家三级甲等医院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体检价格 |
502元/人.年 |
2.46万元/次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有利于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 |
干部身体素质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早期发现亚健康状态和潜在的疾病 |
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医疗费用,提高生命质量。 |
降低未来罹患疾病的概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职工满意度 |
对活动开办过程、结果满意,满意率≥98% |
对活动开办过程、结果满意,满意率≥98%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
项目名称 |
人大代表经费 |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96 |
执行数: |
1.296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96 |
其中-财政拨款: |
1.296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对人大代表进行系统培训,明确代表职责,提升代表素质,确保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为开展社会治理建言献策,履行人大监督职责,调解代表和群众纠纷。 |
1. 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2. 召开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会 3. 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站活动 4. 人大代表视察活动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
≥3次,49人 |
4次 |
|
|
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会 |
≥1次,49人 |
1次 |
|
|||
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站活动 |
≥3次 |
3次 |
|
|||
人大代表视察活动 |
≥2次 |
2次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
成本指标 |
会务费 |
按文件要求执行 |
50元人/次 |
|
||
人大代表工作运行经费 |
1.296万元,用于人大工作会务费及公示栏、制度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
1.296万元,用于人大工作会务费及公示栏、制度宣传、资料制作费用。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建言献策能力 |
强化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为人民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
人民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建言献策,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联系群众、履行职责 |
≥1年 |
群众矛盾减少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对来访来信回复情况满意率≥95% |
群众对来访来信回复情况满意率≥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2 |
执行数: |
0.2 |
|
其中-财政拨款: |
0.2 |
其中-财政拨款: |
0.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加大对食堂及医院药品的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
1.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4次 2.对辖区内学校、店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12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
≥4次 |
4次 |
|
对辖区内学校、店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
≥11次 |
16次 |
|||
质量指标 |
食品药品达标率 |
达标率≥99%,确保食品药品来源安全 |
食品药品来源安全 |
||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事件发生率 |
发生率≤1%,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
发生率≤1%,辖区内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督经费 |
125元/次 |
125元/次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
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
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率 |
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群众满意率≥99% |
未食物中毒事件,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很满意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炊事员报酬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0 |
执行数: |
2.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0 |
其中-财政拨款: |
2.5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单位公务接待、会议用餐及职工日常生活用餐。 |
聘请全职炊事员1名,保障单位干部职工基本伙食及公务接待,为顺利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炊事员 |
聘请全职炊事员1名 |
聘请全职炊事员1名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职工基本伙食保障率 |
按时保障职工正常就餐,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数量供应,杜绝浪费,保障率≥100% |
按时保障职工正常就餐,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数量供应,杜绝浪费,保障率≥100% |
|
食品安全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12月前 |
2019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炊事员报酬 |
25000元/年 |
实际支付25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供后勤保障 |
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镇干部的饮食健康 |
≥1年,确保食品安全。 |
≥1年,确保食品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炊事员满意度 |
按时发放炊事员报酬,炊事员满意率≥99% |
炊事员满意率≥62% |
|
职工满意度 |
对食品数量、质量、提供时效、安全满意率≥99% |
职工满意率≥99%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木门镇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基层武装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基层武装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方面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应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镇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4.城镇社区支出(类)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镇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4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木门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财务中心、社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构成。
(二)机构职能。
1. 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急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现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減灾工作,加环境保拧,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敬助服务,及时向上級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57人,其中: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0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0.23万元,占100%,2019年度结转结余314.4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5万元,占74.58%;项目支出303.8万元,占25.4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年度目标任务
(1)公共服务。①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保障人员经费,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②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③做好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④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⑤抓好协税、护税工作。⑥完成灾后农房重建贷款清收任务。
(2)脱贫攻坚。①高标准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精准减贫2019年精准减贫81户268人,全镇827户2708人已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成果得到巩固提升。②高效率完成易地搬迁建设任务。44户167人通过易地搬迁乔迁新居,实施易地搬迁公共项目92.3万元,硬化公路20.2公里,窄路加宽15.2公里,新建公路5.6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4个。③高质量完成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59户142人通过危旧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3)民生保障。①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确保发挥行政效能和高效便捷服务。
(4)基础设施建设。①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全镇运维项目,解决群众最急切解决的问题。②完成全镇道路硬化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③做好人畜饮水工程建设,保障群众饮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2.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镇工作推进有序,镇年终考核获一等奖。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①高标准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精准减贫2019年精准减贫81户268人,全镇827户2708人已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成果得到巩固提升。②高效率完成易地搬迁建设任务。44户167人通过易地搬迁乔迁新居,实施易地搬迁公共项目92.3万元,硬化公路20.2公里,窄路加宽15.2公里,新建公路5.6公里,新建村级招呼站4个。③高质量完成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59户142人通过危旧房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4)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做好了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3.2019年预算管理
按时申报2019年预算并及时报人大审批,年度预算调整和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政府预决算,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全部公开,预决算支出全部按要求公开,不存在违规记录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1)报送时效。按照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编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编制任务。
(2)编制质量。部门预算编制准确、规范、完整无漏项,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等说明符合规定,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一致。
2.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刚性。较好的执行批复预算,年度执行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
(2)预算执行平衡。严格执行收支平衡,按照项目进度申报用款计划,杜绝大脚大手和突击花钱的现象;在人员支出方面按时间进度执行,无挪用人员支出情况。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根据部门决算要求时间和口径编制了2019年部门决算,部门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系统数据一致,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对预算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申报,上报财政局并在镇政府公开,年终成立小组对基层武装经费项目进行自评,得分96;整体完成情况良好。并对评分表进行公开,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其余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举一反三,并向镇政府报送自评报告。
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预算编制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合符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全镇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年终目标考核获一等奖。全镇严格按照县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预算的编制,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严格在预算内执行资金使用,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预算收支平衡。支出管理在资金使用及会计核算方面总体较为规范,制度健全,能够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核算,账目设置清晰,会计资料及支付依据完整。严格预算约束,无预算外收支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由木门镇人民政府进行监管,木门镇武装部组织实施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各村申报的征兵人员都经过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并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进行申报。镇政府在上级资金下达后,按照各村人口、地域大小等基本情况以及项目需求进行资金分配。
该项目主管部门为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武装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为: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目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基层武装经费项目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征兵宣传动员,完成全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做好应征报名统计工作,征集优质兵员入伍;强化政策宣传,营造一个全镇重视国防建设和为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全镇征兵工作任务。
2.项目应实现的征兵6人以上。
3.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均是合理可行的。基层武装经费用于木门镇辖区主要街道和主要村道悬挂宣传横幅费用、征兵宣传栏制作费、征兵宣传标语费用支出,与资金计划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村、社区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预算资金8,000.00元,基层武装经费预算资金8,000.00元,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木门镇2019年度征兵工作办公费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基层武装经费年初预算资金8,000.00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11月,项目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基层武装经费到位资金8,000.00元。
3.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底,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资金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宣传横幅、宣传栏、宣传标语,应征人员车费住宿费用支出。项目内容:完成全镇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征集优质兵员入伍;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木门镇基层武装经费项目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按项目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报,及时支付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镇财政所具体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质量。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了各项工作按照计划全面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旺征〔2019〕10号通知要求,镇人民武装部完成2019年征兵工作任务,做好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引导、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军拥军氛围目的。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木门镇人民武装部基层武装经费专项预算项目严格按县人民武装部批准的项目执行预算,预算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规划要求、分配科学及时;该项目经镇人民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并将初检、初审的结果上报县征兵办。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情况,择优定兵。镇人民武装部征兵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拨付征兵工作经费。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基层武装经费项目主管部门及义务兵本人对征兵工作满意度评价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1.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人数逐年减少。由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许多独生子女早已进入征集范围,适龄青年数量逐年减少给征兵工作的开头带来巨大的压力,近3年来我镇报名参加体检人数尚不足适龄青年的60%,应征适龄青年人数下降趋势明显。
2.家庭结构的负面影响。适龄青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种特殊的家庭结构,导致大部分青年生活在一个相对温室化得环境中,普遍缺乏实践锻炼,意志力薄弱,独立自主能力差,从小娇生惯养、养尊处优,习惯了无拘无束,他们的价值观和对现实生活的追求更多的是考虑短期效益和市场行为,不少青年想的是如何找一份好工作,而对于贡献和尽义务想的太少。
3.大专、本科升学率提高,进一步分流应征适龄青年。随着近年来全国各所高效扩招,我镇大专、本科升学率逐年升高,进一步分流了适龄青年。
(三)相关建议。
加大征兵工作宣传力度,着力做好全镇适龄青年的兵役登记工作,着力做好应征体检青年的保障服务工作,着力做好优抚安置,妥善解决入伍新兵后顾之忧,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类思想矛盾。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及家庭挨家挨户进行见面走访,及早摸清他们的想法、思想动态,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由针对性地同他们畅谈思想,帮助端正应征青年入伍动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