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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件 26
附件1 26
附件2 32
第五部分 附表 3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二、收入总表 37
三、支出总表 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7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编制全县价格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价格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和经济活动;参与协调生产与流通中出现的重大价格问题。
3、负责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价格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按照批准的价格(收费)管理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我县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审定、调整列明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5、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力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明码标价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6、指导全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仲裁;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7、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调查分析工作。
8、负责全县涉案物品价值鉴证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和管理全县价格中介机构的工作。
9、负责管理、指导价格认证、价格事务、拍卖等工作,负责全县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制定了《旺苍县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窗口建设,录入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平台,经清理后,录入价格权力清单共计17项,严格依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从快同步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了制定我县阶梯水价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环境服务价格改革,推进了条件成熟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县城区污水处理收费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代征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成本监审科对旺苍中学、东城中学普通高中教育收费定价成本及自来水公司水价进行了监审;按时完成行政事项上网运行案件录入;完善市场价格调控,制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严格价费管理,加强对教育收费、医疗价格、保障性住房价格及物业收费标准、景区门票价格、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等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围绕国家和省取消降低部分收费的政策,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建设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确保上级价格改革政策在我县的落实。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先后检查行业部门、商家店铺80多个,查出违规金额13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3万元。我局组织召开了建材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会同国土、住建、水务、安监等部门,加强了全县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建立了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先后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开展了检查10余次,切实稳控了砂石砖瓦等建材价格。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将价格违法案件办理全过程纳入12358价格举报系统,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
3、依法做好各类价格认证工作:客观公正地实施涉案、涉纪物品价格鉴证,为司法公正创造了先决条件,目前共完成涉纪认定案件1件。
4、抓好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会同县经信局、县房管局、国网旺苍公司召开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联席会议,积极督促国网旺苍公司按要求清退电费。共向16家转供电主体清退电费27222.88元,累计电量612894度。
5、加强价格宣传:通过信息发布、专家解读等形式,加强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
6、扎实做好清费减负工作:编制了《旺苍县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对社团和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清理,取消了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建立了社团和中介服务机构收费公示制度,及时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价格部门各项惠及企业的收费政策,对取消的、停征的、降低标准的各项涉企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到位,让企业切实减轻负担,享受到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
7、做好创业服务年工作:我局与县监察局联合开展采取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并进行跟踪管理。共向工业园和园外企业赠送收费指南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各40份,向28家涉企收费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发放了收费明白卡。
8、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按规定落实好定期报告和定期分析制度,共报送物价监测分析报告11期,为完善宏观调控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9、按要求完成了本部门脱贫攻坚任务,在2018年的脱贫验收工作中,我局的帮扶村顺利通过了国检、省检和各级安排的第三方评估。
旺苍县物价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53.4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9万元,下降0.55%。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调走1人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4万元,占87.83%;项目支出30.74万元,占12.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9万元,下降0.55%。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调走1人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8万元,下降0.86%。主要变动原因是退休2人,调走1人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67万元,占73.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2万元,占14.26%;医疗卫生支出12.89万元,占5.10%;农林水支出0.36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16.74万元,占6.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6.29万元,完成预算99.58%,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福利费0.7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83万元、津贴补贴37.99万元、奖金4.05万元、绩效工资19.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9万元、生活补助0.1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住房公积金16.7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同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车改,发放了公务交通补贴,本单位不再有公务用车,也不再发生相关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7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检查分局建材价格检查453.20元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检查分局建材价格检查453.20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较为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具体为:1、旺苍县物价局加强了政务窗口建设,录入价格权力清单共计17项,严格依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开展了制定我县阶梯水价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了条件成熟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县城区污水处理收费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代征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配合市发改委对旺苍中学、东城中学普通高中教育收费定价成本及自来水公司水价进行了监审。完善市场价格调控,制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加强对教育收费等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同县相关部门召开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联席会议,国网旺苍公司向16家转供电主体清退电费27222.88元,累计电量612894度。2、扎实做好清费减负工作:编制了《旺苍县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县相关部门,对社团和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清理,取消了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建立了社团和中介服务机构收费公示制度。3、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按规定落实好定期报告和定期分析制度,目前共报送物价监测分析报告11期,为完善宏观调控提供了基础性资料。4、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先后检查行业部门、商家店铺80多个,查出违规金额13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3万元。组织召开了建材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建立了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先后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开展了检查10余次,切实稳控了砂石砖瓦等建材价格。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5、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6、、依法做好各类价格认证工作:客观公正地实施涉案、涉纪物品价格鉴证,为司法公正创造了先决条件,完成涉纪认定案件1件。7、按要求完成了本部门脱贫攻坚任务:在2018年的脱贫验收工作中,我局的帮扶村顺利通过了国检、省检和各级安排的第三方评估。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具体为:1、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先后检查行业部门、商家店铺80多个,查出违规金额13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3万元。2、组织召开了建材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会同县相关部门,建立了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先后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开展了检查10余次,切实稳控了砂石砖瓦等建材价格。3、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4、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5、依法做好各类价格认证工作:客观公正地实施涉案、涉纪物品价格鉴证,为司法公正创造了先决条件,完成涉纪认定案件1件。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建材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收费等7次专项检查,罚没收入上缴财政13万元;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16件;完成涉纪认定案件1件。发现的主要问题: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较低。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的物价政策,加强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等工作,单位必须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参加国家、省上的业务培训,才能更有效地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二是与财政协调,力争在年初的预算中适当增加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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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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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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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万元 |
执行数: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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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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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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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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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各种专项检查7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件,价格认定案件10件,营造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 |
完成了各种专项检查7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件,涉纪价格认定案件1件,营造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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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价格监督专项检查 |
开展涉企收费、煤炭价格、建材价格、旅游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专项检查7次。 |
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建材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景区门票价格、中介服务收费等7次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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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
查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停车收费、天然气安装费等价格违法案件15件。 |
查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物业收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停车收费、天然气安装费等价格违法案件1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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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价格认定工作 |
为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价格认定案件10件。 |
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价格认定案件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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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价格监督专项检查 |
完成各种专项检查7次,严格价费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完成各种专项检查7次,严格价费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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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
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严格价费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严格价费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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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价格认定工作 |
为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价格认定案件10件,为这些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作为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
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价格认定案件1件,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作为定性量纪、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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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018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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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物价政策法规宣传 |
组织召开天然气安装价格、建材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告诫会等,需资金2万元 |
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资料、价格告诫书、景区标签等使用资金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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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会议费 |
组织召开天然气安装价格、建材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告诫会等,需资金2万元 |
组织召开天然气安装价格、建材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告诫会等,使用资金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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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业务培训费 |
参加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定等各种业务培训20人次,需资金3万元 |
参加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定等各种业务培训5人次,使用资金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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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全县社会发展 |
营造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 |
营造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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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持续效益 |
效益提升 |
效益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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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消费者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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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单位满意度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物价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6万元,比2017年减少3.14万元,下降12.22%。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调走1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旺苍县物价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旺苍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物价局成立于1983年12月,2011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并入县发改局,保留牌子。我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预算为一级预算,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价格股、收费股、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等职能股室。全局现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3人。
(二)机构职能。
我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价格和收费的调控、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物价检查所是机构单列的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价格认证中心是我局举办的专门负责涉案、涉税和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机构级别为副科级。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2018年年初实有人数21人,退休2人,调走1人,年末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旺苍县物价局总收入253.47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53.47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243.08万元,2018年度年初结转结余10.3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旺苍县物价局实际决算支出252.68万元,均为财政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21.94万元,项目支出30.74万元,本年基本支出结转0.7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部门预算编制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原则,严格执行“三控一般支出,压缩三公经费”的方针,科学编制本单位预算。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预算编制无漏项,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单位编制、人员情况与供养人员横向联网系统数据相符,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符合规范。在执行过程中,一直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在执行过程中未调整过预算项目,2018年年度预算收支均衡,全年超额完成了本单位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严格实施结转结余管控,人员支出按时间进度执行,不挪用人员支出,年底支出无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按时、按质、按量报送了部门决算各项报表,单位账表、账账、账实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部门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系统数据相符,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专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编制原则,科学编制预算。预算编制完整、准确、规范。预算编制无漏项,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符合规范。年初以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具体落实到各股室。在执行过程中,一直严格执行专项预算安排,分别以半年、全年进行监督、检查,在执行过程中未调整过预算项目,2018年年度预算收支均衡,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各专项工作绩效目标超额顺利完成,严格实施结转结余管控,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根据绩效目标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公开绩效目标,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评,整改,并用于今后的工作中。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顺利完成各项目标工作。1、制定了《旺苍县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加强了政务窗口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录入价格权力清单共计17项,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开展了制定我县阶梯水价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了条件成熟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县城区污水处理收费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代征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配合市发改委对旺苍中学、东城中学普通高中教育收费定价成本及自来水公司水价进行了监审;完善市场价格调控,制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加强对教育收费等价格和收费的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同县相关部门召开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联席会议,国网旺苍公司向16家转供电主体清退电费27222.88元,累计电量612894度。2、扎实做好清费减负工作:编制了《旺苍县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县相关部门,对社团和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清理,取消了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建立了社团和中介服务机构收费公示制度。3、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按规定落实好定期报告和定期分析制度,目前共报送物价监测分析报告11期,为完善宏观调控提供了基础性资料。4、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先后检查行业部门、商家店铺80多个,查出违规金额13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3万元。组织召开了建材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建立了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先后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开展了检查10余次,切实稳控了砂石砖瓦等建材价格。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5、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6、、依法做好各类价格认证工作:客观公正地实施涉案、涉纪物品价格鉴证,为司法公正创造了先决条件,完成涉纪认定案件1件。7、、按要求完成了本部门脱贫攻坚任务:在2018年的脱贫验收工作中,我局的帮扶村顺利通过了国检、省检和各级安排的第三方评估。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度旺苍县物价局高效完成各项绩效工作目标。1、高质量完成各项价格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严格依照程序,切实把握价格政策出台的时机和节奏,妥善处理价格改革与群众承受能力的关系,切实做好价格改革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营造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2、清费减负工作落实到位。及时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价格部门各项惠及企业的收费政策,对取消的、停征的、降低标准的各项涉企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到位,让企业切实减轻负担,享受到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3、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作用,为完善宏观调控提供了基础性资料。4、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显著:检查行业部门、商家店铺80多个,查出违规金额13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3万元。组织召开了建材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建立了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先后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开展了检查10余次,切实稳控了砂石砖瓦等建材价格。5、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严格价费管理,保障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高质量完成了涉纪价格认定案件,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作为定性量纪、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7、、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双联”、“三同’、“走基层”行动、计生“三结合”等帮扶工作,加强了脱贫攻坚工作力量,落实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存在问题。
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价格收费管理和脱贫攻坚任务重,经费预算不足。
(三)改进建议。
建议县财政在年初的预算中适当增加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价格收费管理和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附件2
2018年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专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编制原则,科学编制预算,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执行过程中,一直严格执行专项预算安排,在执行过程中未调整过预算项目。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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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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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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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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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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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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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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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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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各种专项检查7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件,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0件,营造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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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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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价格监督专项检查 |
开展涉企收费、煤炭价格、建材价格、旅游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专项检查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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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
查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停车收费、天然气安装费等价格违法案件1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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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定工作 |
为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价格认定案件1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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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价格监督专项检查 |
完成各种专项检查7次,严格价费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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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
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严格价费管理,努力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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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定工作 |
为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价格认定案件10件,为这些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作为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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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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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物价政策法规宣传 |
加大价格和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定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需资金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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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组织召开天然气安装价格告诫会,建材市场价格告诫会,涉企收费告诫会等,需资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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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费 |
参加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定等各种业务培训20人次,需资金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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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促进全县社会发展 |
营造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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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发挥持续效益 |
效益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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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消费者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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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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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花大力气,加大价格执法和涉案涉纪价格鉴定工作,具体为:1、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专项检查,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检查行业部门、商家店铺80多个,查出违规金额13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3万元。2、组织召开了建材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会同县相关部门,建立了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先后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开展了检查10余次,切实稳控了砂石砖瓦等建材价格。3、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4、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5、依法做好各类价格鉴定工作,完成涉纪认定案件1件。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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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科学决策(10分)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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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10分) |
明确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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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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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10分) |
管理资金(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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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项目(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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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特性指标70分) |
项目完成(20分)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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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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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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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50分)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4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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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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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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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操作性强。
2、项目管理
2018年,旺苍县物价局“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中发生的印刷费、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能一定限度内完成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
2018年12月31日前,旺苍县物价局一是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涉农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7次专项检查,先后检查行业部门、商家店铺80多个,查出违规金额13万元,罚没上缴财政13万元;组织召开了建材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会,会同县相关部门,建立了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先后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开展了检查10余次,切实稳控了砂石砖瓦等建材价格;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0%。二是完成涉纪认定案件1件。使用资金20万元。为纪检监察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作为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营造了和谐价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消费者满意度≥95%,单位满意度≥95%。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逐年增加,涉纪案件复杂,专项经费预算不足。
四、相关措施建议
建议县财政在年初的预算中适当增加价格执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经费。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