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58.38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重大项目投资、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地方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旺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级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旺苍县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一是要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二是要建立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衔接机制;三是要强化政府对审计工作的组织保障;四是要推进审计工作协同发展; 五是要紧扣中心大局深化审计监督;六是要坚定不移走科技强审之路;七是要积极贯通监督体系;八是要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九是要扎实抓好审计机关自身建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3809268.0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989.00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80926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9268.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38092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17468.00元,占79.21%;项目支出791800.00元,占20.7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9268.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989.00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资。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9268.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412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1834.00元、卫生健康154206.00元、住房保障支出19910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0926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989.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4127.00元,占82.01%;社会保障和就业331834.00元,占8.71%;卫生健康154206.00元,占4.05%;住房保障支出199101.00元,占5.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审计事务08(款)行政运行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63964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审计事务08(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9年预算数为48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审计事务08(款)审计业务04(项)2019年预算数为743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审计事务08(款)事业运行50(项)2019年预算数为624947.00元,主要用于:法制建设、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公告、宣传、教育、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人力资源事务10(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为67736.00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9年预算数为331834.0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177.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9年预算数为3502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99101.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17468.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9468.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88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6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76000.00元,较2018年决算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8年决算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8000元,比2018年预算175000元增加113000元,增加64.57%,原因是根据2018年的财政工作考核按基数10000元*基本业务费系数*绩效评价系数计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