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旅游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相关规定上报评审,对本县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4、拟订全县旅游行业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旺苍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5、负责全县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6、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和报批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8、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负责全县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质量等级的申报工作,承办广元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和广元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10、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县旅游工作以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宣传营销、乡村旅游、行业管理为抓手,全域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奋力开创新常态下旅游工作新局面。全年共接待游客337.43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23%;实现旅游营业收入24.2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门票收入870万元。
1、红军城、木门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一是健机制。分别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33个职能部门(单位)和2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景区打造、旅游交通、文物古迹保护、景区安全及环境整治、教育培训及宣传报道、经费保障及督查督办六个工作组,明确了每个工作组的负责人、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坚持每天报告进度,每周督查通报,不定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通过健全机构,构建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齐心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高效创建工作格局;二是编规划。今年,县委、县政府立足红军城、木门景区红色旅游文化资源,作出了“举全县之力创建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部署,并委托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镇规划研究所分别编制完成了红军城、木门景区的《旅游总体规划》、《旅游开发策划》、《旅游景区提升方案》、《创建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方案》,根据《规划》和《方案》,严格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A+和A++标准,红军城编制了124个任务子项目,木门景区编制了132个任务子项目,均为景区创建必做项目,需资金约2.1亿元。同时,为确保创建质量,在创建过程中将分别对景区重点项目、旅游厕所、标识系统、旅游信息化等工程项目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单体项目规划和施工设计;三是压责任。将红军城、木门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了“一个景区创建、一位县级领导、一个责任体系、一套工作班子”的责任机制。按照红军城、木门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确定了创建目标,并将创建目标分解细化,由县委、县政府发文下达给35个硬件建设和软件收集的责任单位,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任务实行倒排工期,县纪委、县目督办、县旅游局各抽调1—2名工作人员分别驻红军城、木门景区进行跟踪督查、现场督办和指导协调。建立责任单位工作日报、周报制度,定期通报创建情况并进行排名,对排名最后一名的责任单位按0.5分/次进行考核扣分,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创氛围。红军城、木门景区创A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7次项目推进会和创建工作会,县创建领导小组、旅产办、创A办分别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工作会议10余次,及时研究解决创4A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通过在市县旅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推文发送、县电视台播放旅游宣传片、led显示屏滚动显示创A工作动态等,广泛宣传红军城、木门景区创4A工作,推进全民参与创4A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旅游推介会活动,并在国家地理杂志、四川农村日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各类平台进行宣传推介,拟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销,在县内营造“人人支持创4A工作,人人参与创4A活动”的良好氛围,在县外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五是强保障。县政府将创建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着力构建以本级财政解决一部分、向上争取资金一部分、统筹整合资金一部分和加大旅游公司融资力度等多元投入机制解决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旅游交通、景区接待设施、游览设施等。在项目实施中,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可根据项目进度由县财政先预调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归还县财政。六是重学习。为扎实推进旺苍旅游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景区建设步伐,将红军城、木门景区创建成国家4A级景区,邀请了成都理工大学、市旅发委等专家领导来旺对红军城、木门景区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同时,为学习其它成熟景区的成功经验,先后组织县建住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新局、县林园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东河镇等相关部门、乡镇赴陕西袁家村、西乡县农业园区、昭化古城、朝天曾家山景区学习考察,全面了解学习景区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景区建设投融资、乡村旅游、农家乐建设等,开拓视野、丰富工作思路,结合我县景区的特点和实际,对景区的创建重点和难点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全力推进创4A工作。
红军城、木门景区针对创AAAA要求,在综合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旅游购物、邮电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增设硬件设施,完善相关软件资料,先后投资近2亿元新建游客接待中心、生态停车场、牌坊、水上栈道、观景亭、游步道,提升了展览馆、旅游公厕、景区道路交通,增设了标识标牌、旅游商品展示店、休息座椅等项目和配套设施,景区得到较大提升,经严格自查评分,两个景区均达到了AAAA景区指标要求,并通过验收,于2018年1月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
2、米仓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前期工作完成挂网招标。米仓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前期项目包括编制《旺苍米仓山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旺苍县米仓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资源评价报告》、《旺苍县米仓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提升规划》、《旺苍县米仓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旺苍县米仓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申报资料》、《旺苍县米仓山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软件资料》以及创建工作全程指导等内容。前期项目财评后预算资金为406万元。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进入挂网招标。由于项目区在自然保护区内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因环保整改问题,四川省旅发展委员会发文《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核实自然保护区涉旅环保问题和突出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川旅发[2017]85号)要求暂停创建,项目招标工作已停止。目前,项目进展处于停止状态。
3、完成旺苍县红军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步游道、红军广场等,该项目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31万元,县人民政府配套258万元。
4、完成旺苍县万家乡西陵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停车场2000平方米,景区步游道2.5千米、旅游厕所1座,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地方配套25万元,土地由村集体自出。该项目由旅游局负责施工图设计、项目财评,后期工程委托万家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项目于2016年12月开工,今年7月底全面竣工。
5.完成米仓山·钓鱼沟康养基地及盐鼓旅游沿线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策划方案编制。米仓山·钓鱼沟康养基地项目规划编制于2016年开始启动,并于当年完成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中标费用为20万元,由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编制。今年2月,完成了《米仓山钓鱼沟沿线旅游开发概念性策划》并通过初审
6、旅游厕所建设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完成西陵村2座2A级旅游厕所主体工程建设。按照4A级景区创建标准,分别在红军城、木门景区新建一座3A级旅游厕所,并投入使用。
7.加强旅游项目申报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全年完成入库项目3个,完成项目入库6904万元。其中,红军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289万元;米仓山博艺园建设项目,投资2850万元;红军城创建国家4A级旅游区建设项目,投资2765万元。已签约旺苍县米仓山博艺园开发项目(0.8亿元)、白云堡大酒店项目(1亿元)、旺苍乌龟河农旅开发项目(6.8亿元)、5000吨/年醪糟米酒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0.356亿元)、南峰茶叶基地建设项目(0.8亿元)和旺苍鸿基国际广场项目(13亿元)共6个项目。签约资金共22.756亿元,到位资金6.8203 亿元。策划包装旺苍县旅游厕所革命建设、旺苍县文星村生态农业观光园建设、旺苍县米仓山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旺苍县汉王山景区开发项目和旺苍县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共5个项目,总投资达16.56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0%。
8、启动《旺苍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县旅游发展情况,不断完善旅游规划,引领全县旅游发展。完成《旺苍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公开招标工作,成都来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70万元,已完成完成规划初评工作。
9、加强行业监管,旅游市场平安有序。投入26万元建设旅游应急系统建设,旺宾和米仓山成功通过年度星级饭店复核。
10、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销
一是参加省、市组织各类营销活动。积极参与了省上组织第四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市旅发委组织的第七届蜀道文化旅游节、重庆旅游营销活动、厦门国际旅游节、广元女儿节等宣传活动,发放旅游宣传册、推销旅游产品。二是自主举办了系列营销活动。举办了第七届米仓山采茶节、旺苍第八红色旅游文化节暨红军城(二期)开放仪式等。聘请专业团队策划了旺夏之约.来趣自游为主题的旺苍2017年首届乡村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方案。三是强化旅游官方微信宣传效应。通过与慧旅集团合作,以更加专业的方式丰富和完善旺苍旅游官方微信内容,权威发布旺苍旅游发展成就,旅游节会活动相关情况,扩大了旺苍旅游的影响力。
11、狠抓旅游产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将东河镇凤阳村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结合东河镇凤阳村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融入乡村旅游、全域旅游,统一规划旅游厕所、游步道、游客中心等旅游服务设施,目前,凤阳村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已完成省级初验。二是培育民宿达标户4户:经过多次筛查,确定东河镇凤阳村风景南亭、贵仁山庄,尚武镇新智能种植专业合作社,新时尚种植家庭农场共4户为今年民俗达标户,目前已通过县扶贫移民局和县旅游局的验收并上报。三是培训旅游从业人员498人次:组织开展了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城山景区开展了管理人员培训、红军城、木门景区管理人员、讲解员培训、旅游从业人员中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累计实现培训49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31%。
二、部门概况
旺苍县旅游局无下属二级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旺苍县旅游局本年收入合计26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71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3%。
2017年旺苍县旅游局本年支出合计77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7万元,占16%;项目支出650.38万元,占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经营支出0万元,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2.71万元,上年结转559.76万元,总计822.47万元。与2016年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8.23万元,下降40.8%。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8.06 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3.14 万元,下降5.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3.14 万元,下降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64.02万元,占85%;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77.8万元,占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4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5.38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7.71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1.4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100%;旅游业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100%;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支出44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和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 支出决算为2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红军城木门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邀请上级专家指导接待,接待拍摄《吃货拯救世界》拍摄组来旺拍摄,东方园林集团、新希望集团来旺考察旅游资源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检查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比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6万元,比2016年增加6.14万元,增长3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8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新搬办公楼办公设施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2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有待提升,二是未建固定资产台账,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未及时录入国资资产管理系统,三是部门绩效评价参与评价人员对指标不熟悉,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立即按相关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录入国资资产管理系统。二是加强对部门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三是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项目进行评价。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国家旅游局红色书屋配套办公设备采购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纳入固定资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此采购的配套固定资产新增纳入2018年账套中,并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3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4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8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指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造费及设备购置费等;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的其他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