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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603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救护;兴建和管理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设施。

2.开展对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活动。

3.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4.开展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的宣传、组织工作;开展骨髓造血干细胞捐赠的宣传和捐赠者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内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红十字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红十字“1+6+×”行动。严格按照《市红十字会脱贫攻坚红十字“1+6+X”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成立了“1+6+X”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任组长,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联系村的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旺苍县红十字会2017年脱贫攻坚红十字“1+6+X”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提出了活动要求;二是召开了2017年退出贫困村支部书记座谈会,安排部署了2017年脱贫攻坚红十字“1+6+X”行动并举办了2017年脱贫村支部书记应急救护培训班,对全县30个脱贫摘帽贫困村支部书记进行应急救护培训;三是认真做好贫困村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完成32个村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共培训群众5708人(普及性培训5427人,初级救护员培训281人);四是扎实开展红十字“六进乡村”活动。

2.公益性初级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一是把公益性初级应急救护“百万救护培训”项目确定为重要民生实事和民生工程内容;二是纳入对乡镇(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分解目标任务(即旺府办函〔2017〕131号文件);三是将“百万救护培训”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了“百万救护培训”项目工作正常运转;四是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百万救护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实施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导和考评工作;五是成立了救护培训教研室,并有专兼职教师5人组成,具体负责救护培训计划实施,教学管理,组织教学培训,开展教学研究等工作。六是完善救护培训“五进”工作机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开展教研活动4次;悬挂永久性标语15幅;收集现场应急救护案例35例;完成救护培训经验文章2篇;做好红十字急救箱管理工作。全县共安装5个红十字应急救护箱,配备管理人员5人,管理人员全部参与急救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急救箱作用得以发挥。截至目前,超额完成市、县下达目标任务,全年共完成普训培训175期13285人;完成救护员培训25期760人;七是受到中国红十字总会表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暨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最佳组织一等奖。

3.信息宣传工作。我会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开展的工作及时、准确的进行宣传报道,一是在信息宣传上强主动、添措施,共刊载各类信息156条(国家级12条:中国网1条、中国红十字报7条、人民日报社1条、国际在线2条、中红在线1条。省级网站43条:四川省红十字会网站27条、四川新闻网5条、法治四川网4条、人道杂志5条、四川在线2条;市级网站97条:广元日报1条、广元市新闻网4条、广元市红十字会网站92条;县级网站4条)。二是创新管理机制,探索1条红十字会工作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题目为:优化三支队伍,建设务实红会)。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廉洁红会”建设。一是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亲自”要求,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机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带头接受各方监督,自觉遵守党内监督条例。二是落实责任分工。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告知书,抓好落实。三是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一“说纪讲法”制度。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个带头,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化,集中学习5次;四是开展红十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观看了由县纪委举办的“绿谷清风 廉洁旺苍”图片展,参加了由县委组织的“木门军事会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1次,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注重“三结合”,开展学法活动。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集中学和自学活动。坚持每周礼拜一集中学习,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框架下依法依规办事。二是与红十字法定节日相结合,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在“5.8”世界红十字日、6.14献血日、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在县电影院步行街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和张贴挂图等内容,努力营造学法的浓厚氛围。三是与“社会扶贫”行动相结合,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进乡村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与开展脱贫攻坚红十字“1+6+×”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全县30个省级脱贫摘帽贫困村开展送法律知识进村活动,单位“一把手”深入帮扶村开展学法知识大宣讲,组织法律志愿者为帮扶村群众上专题法治课并组织开展普及卫生救护培训,发放普法宣传单和救护培训书籍,加强当地群众的学法教育,自觉的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6.脱贫攻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好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第一书记,抓实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完善工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细化帮扶工作措施;三是开展脱贫攻坚红十字“1+6+×”行动;四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核查工作,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五是做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对龙凤镇南垭村等3户计生特殊户面对面走访、宣讲政策、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以及食用油、大米等慰问物资。

7.保障指标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环保、旅游、计生、统计、信访、节能减排、防邪、防邪、维稳、档案管理、党史、地方志编纂等工作,全面完成了相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二是足额按时缴纳了干部职工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是按照县爱卫办的安排,切实做好了公共卫生责任区的清洁、保障工作。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建设工程、燃气、环卫等生产及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与管理工作,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现有参公管理编制6人,年末实际在编在职7人,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9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1万元,占84.93%;项目支出14.41万元,占15.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62万元。与2016年收入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15万元,滅少21.8%。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6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0.63万元,滅少24.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30.63万元,下降24.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5万元,占89.37%;医疗卫生支出3.94万元,占4.12%;住房保障支出6.22万元,占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 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红十字事业(16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6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红十字事业(1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6.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工作无出国(境)需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2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极及其他县区来访人员餐饮住宿费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接待无明显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8万元,原因为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红十字工作面广、量大,自身能力建设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救护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资金到位相对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资金的预算申报及使用管理办法,增强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使预算能够与实际工作任务相符,努力推动旺苍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建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经费的投入,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预算编制

(10分)

报送时效(1分)

及时性(1分)

1

编制质量(3分)

预算编制准确(2分)

2

部门预算审查(1分)

1

绩效目标(6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3分)

3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3

预算执行

(20分)

执行进度(10分)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4分)

4

专项资金使用率(3分)

3

结转资金使用率(3分)

3

预算调整(4分)

预算执行刚性(4分)

4

行政成本(6分)

机构运行经费控制率(3分)

3

三公经费(3分)

3

综合管理

(40分)

债务管理(4分)

严格控制新增债务(2分)

——

债务还本负息(2分)

——

非税收入执行情况(4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非税收入计划完成情况(2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2分)

2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2

内部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2

评价层次(2分)

0

评价结果报告(2分)

2

整改完成率(4分)

4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4分)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2

公务卡支付(2分)

公务卡支付率(2分)

1

部门整体效益

(30分)

职责履行(10分)

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

10

履职效率(20分)

经济效益(2分)

2

社会效益(2分)

2

生态效益(2分)

2

机关整体满意度(7分)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7分)

5

合计

92.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项目支出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存在的问题:2017年,虽然县红十字会在深入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初级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任务重,质量要求高,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因此需要持续争取财政专项经费的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市委市政府已连续两年把我市公益性初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确定为重点民生实事和民生工程内容,纳入对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提高救护培训质量作为生命线,放在救护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不仅关系到这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红十字会系统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广元红十字事业的整体推进。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救护培训质量提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着力解决实施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质量年为抓手,结合实际,创新思路,落实举措,抓出成效,确保年度救护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38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7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红十字事业(16款)行政运行(01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红十字事业(1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