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74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2人,其中:公务员18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275.9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呈报境外人员在我县境内设置的社团的登记材料。
(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实施办法;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的评残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五)组织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灾情发布;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旺苍县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六)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各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团互助活动,审批全县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七)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八)拟定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承担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县、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主管地名工作;负责村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一)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认定和宏观管理;按程序审批或申报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职能。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04720783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43216871元增加142%;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04720783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43216871元增加142%。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377283元,其中:人员支出7443635元,公用支出933648元。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963435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43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持平,无变化,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153500元,较2017年持平,无变化,严格执行国务院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0000元,较2017年决算上升11.8%,保有公务用车6辆,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业务量大增,如进一步加强行业及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增强民政业务工作的调研等工作的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7年决算无变化,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三、专用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专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