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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2024〕-3743)相关要求,为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旺苍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旺苍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该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利益人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为期30日;

二、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三、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202539


附件:旺苍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4日

反馈情况:

为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2024〕-3743)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旺苍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经过30日的社会公众意见收集,未收到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切实提供乡村建设规划管控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