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公示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300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征收公示〔2024〕4号

嘉川镇和平村二组、四组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是:土地的所有权、林木的所有权、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及补偿的类别、规格、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凡对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420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scgw.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件: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公示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