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旺苍县小王沟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及零星林木补偿的公示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旺苍县小王沟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及零星林木补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24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征收公示〔2024〕1号

普济镇横石村十组、十一组;木门镇农建村五组、青坪村五组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旺苍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旺府发〔2023〕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旺苍县小王沟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及零星林木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准确;地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补偿的类别、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林木的所有权,补偿的类别、规格、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凡对征收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及零星林木补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420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scgw.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件:1.旺苍县小王沟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青苗及成片林补偿表

        2.旺苍县小王沟水库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属设施及零星林木补偿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