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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S301线旺苍檬子至天星公路工程项目新增征收房屋附属设施及林木补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492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征收公示〔2023〕8号


檬子乡黎明村五社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广府函〔2012〕115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广府发〔2017〕36号)文件的规定,现将S301线旺苍檬子至天星公路工程项目新增征收房屋附属设施及林木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修新宅未按规定拆旧的;房屋的所有权,补偿的户数;房屋的修建年限、结构、面积、装修、补偿标准是否准确;附属设施的所有权,补偿的类别、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林木的所有权,补偿的类别、规格、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凡对征收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向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420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scgw.gov.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S301线旺苍檬子至天星公路工程项目征收房屋附属设施及林木补偿表


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