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公务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3349.56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养老机构管理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工作。
12、全面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
1、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始终围绕民生保障为中心,加大救助和民生保障力度,继续扩大低保兜底面,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持续优化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加强殡葬秩序管理,实施绿色惠民殡葬,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积极兑现儿童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创新思路举措,构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纵深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3、持续优化社会组织管理。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审核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4、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强化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实现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三大救助业务公平公正、规范精准。加强与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接,完善经济状况核对和对象数据复核机制。开展多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
5、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适老化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推动医疗养老融合发展,统筹推进集“社区智慧养老、医疗康复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文化体育娱乐”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多渠道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用市场化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努力建设一批“安全、放心、和谐、温馨”的养老养生福地。
6、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实施好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城市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示范小区,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实施好社会组织孵化计划、社工培训计划,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融合社会资本,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共治。创新探索城 乡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方法载体,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7、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重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带头及相关实施细则,持续正风肃纪、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和清朗清爽的干事环境。
8、持续推进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加强“五个民政”建设力度,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乡镇民政办、社区(村)干部和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储备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激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向专业化发展,持证上岗;强化干部职工的培养力度,积极向上推荐年轻有为的青年干部,完善人事制度机制,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9、稳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坚持“六个导向”要求,聚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等重点任务,充分借鉴两项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挥好部门牵头职能,全力以赴做细做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动“物理合并”产生“化学反应”;平稳推进全县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稳定改革成果,释放改革红利,为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10、扎实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加强推进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积极向上争取“十四五”谋划储备的项目,力争纳入“十四五”首期项目库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充分发挥局项目办的职能作用,建立切实管用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民政领域项目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7327.38 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75.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732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1.03万元,52.69%;上年结转收入3466.35万元,占47.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732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03万元,占9.94%;项目支出6599.35万元,占90.0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27.3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75.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1.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66.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93万元,占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9.35万元,占90.06%;卫生健康支出39.08万元,占0.53%;住房保障支出54.02万元,占0.74%。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1.0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107.5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2万元,占15.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2.4万元,占81.91%;卫生健康支出34.17万元,占0.88%;住房保障支出51.26万元,占1.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544.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行政工勤人员工资及公业务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2.4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纪检监察;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68.3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21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825.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费补贴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6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4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及特殊困难群体养老服务;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34.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51.2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7.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8.65万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18.77%,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6200元,保有公务用车6辆,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7.67万元,比2021年预算113.18万元减少5.51万元,增加4.87%,原因是财政压缩公业务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采购及养老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1.旺苍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旺苍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旺苍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