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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1263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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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专用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42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编制2 名,事业编制119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144  人,其中公务员32人,机关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0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 147人。固定资产总额2461.97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初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植物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 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和改革试点。编制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农业农村部、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间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产业扶持项目。

18、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重点工作:

1、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着力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一是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防止耕地撂荒现象,牢牢守住全县66.27万亩耕地红线。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加快推行“田长制”,推动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二是大力发展优质粮油。深入实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23万吨以上。持续抓好农村撂荒土地清理,组织开展流转耕种、代耕代种,实现应种尽种。加强农业重大病虫害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绿色优质高效行动,加快推进旺苍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三是稳定“菜篮子”生产供给。抓好天星—盐河生态康养区和广旺一体化区域高山蔬菜、特色果蔬产业发展,稳定常年菜地保有量,提升蔬菜基地设施水平,提高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能力建设,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2、以发展特色农业为重点,持续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全力推进百亿茶产业集群建设大会战。在基地建设、产品研发、精深加工、融合延链、品牌提升等关键环节集中攻坚,建设标准化茶叶基地1万亩,高标准管护茶园23.7万亩。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禽养殖。持续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突破性发展肉牛羊、土鸡等生态养殖产业,生猪出栏稳定在60万头以上;力争肉牛出栏2万头以上,肉羊14万只以上,小家禽830万只。三是做精做优道地药材产业。扩大道地药材种植规模,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抓好中央绿色高质高效—水磨镇天麻产业发展项目的争取、实施等工作,新发展药材基地4.5万亩。

3、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不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支撑。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建设投入,优先在“一带四园”“一轴四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建设,在国华片区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1万亩。二是强化种业和科技装备支撑。严格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属地责任,分类制定种质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和茶叶、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种方案。巩固提升茶种业园区,配套完善种质资源圃,完成茶叶科创中心主体及配套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以“五良”融合为牵引的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行动。三是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双提升”行动,培育种养大户,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组织县内龙头企业参与国际茶博会、西博会、农博会等重大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持续打响米仓山茶、旺苍杜仲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旺苍造”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4、以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园区。持续抓好“一村一品”示范园和户办特色微庭园巩固提升,健全县级现代农(林)业园区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园长制”。深入推进国、省、市、县农(林)业园区“四级联创”,加快茶叶种业园区、茶博园、茶业公园和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二是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招引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来旺投资。补齐农业产业精深加工链条。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乡镇建立“第一车间”。三是推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继续办好“米仓山采茶节”、“农民丰收节”等重点节会活动,大力推动县城近郊、主要交通(河流)沿线、旅游景区周边农业园区景区化建设。加快推进米仓山茶业博览园、高阳坡千年贡茶园、大两古茶园和天星坪生态康养基地建设,建成一批农文旅康养基地。

5、以农业项目实施为抓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抓实抓细项目储备包装。深研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政策投向,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现状,积极谋划包装推介项目。12月市县项目工作会以来,我局储备专项债券项目7个总投资11.34亿元,其中申请专项债劵资金6.2亿元;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10个总投资9.6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7亿元;储备2022年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12个,总投资6.28亿元,其中申请中省财政资金1.81亿元。二是加快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项目实施。2022年共规划整合涉农财政资金项目17个,总投入3.3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8亿元。包括融入大曾家山产业发展、旺苍县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400880513.54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9294567.54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400880513.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214483.15元,占34.73%;上年结转261666030.39元,占65.2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400880513.54元,其中:基本支出21687344.57元,占5.41%;项目支出379193168.97元,占94.5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0880513.54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9294567.54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214483.15元、上年结转261666030.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158.4元、卫生健康支出1193116.15元、农林水支出385304823.43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60087.2元、住房保障支出1369675.48元、其他支出6266852.8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880513.5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69294567.54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800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158.4元,占0.52%;卫生健康支出1193116.15元,占0.3%;农林水支出385304823.43元,占96.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60087.2元,占1.16%;住房保障支出1369675.48元,占0.34%;其他支出6266852.88元,占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4158.4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3116.15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702048.67元、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338345.87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9675.4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38316.99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及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2年预算数为4390930.08元,主要用于:动物强制免疫及无害化处理等补助经费。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46777045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高素质农民培育、出栏生猪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3172003.05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长江禁捕、修复灾毁农田、耕地轮作休耕、特聘防疫员等。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67213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2年预算数为1879551.64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2年预算数为0.06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2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2年预算数为4206400元,主要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护利用等。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234800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16.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4736807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14950000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82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2022年预算数为6268411.7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143531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1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641808.89元,主要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4357610.48元,主要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及农村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

2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00087.2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非洲猪瘟防控、生猪疫情监测等。

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等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60000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266852.88元,主要用于:试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87344.57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75208.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712136.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8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31200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增加,已不能再压缩该项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70000元,保有公务用车5辆,较2021年决算下降16.66%,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报废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1年决算下降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12136.25元,比2021年预算2515008元增加1197128.25元,增加47.6%,主要原因是含有上年结转资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