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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1808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1.基本情况

旺苍县财政局总编制73名,其中行政编制28 名,机关工勤编制 3 名,事业编制41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14名),事业工勤编制1人。实际在职人员总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5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人),事业工勤编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固定资产总额208.69万元。

2.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发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牵头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牵头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11)承担全县的会计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承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责任。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制定财政科学研究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4)负责旺苍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2021年重点工作:

(一)全力增收节支,坚决防范风险。一是主动谋划收入。主动协调收入征管部门研究组织2021年税收和非税收入,坚决防止虚收空转、擅自减免缓等违规行为。加强税源监测分析,全面清理在建项目、重点税源、零星税源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圆满完成一季度“开门红”任务。二是严格支出管理。坚持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政府审批,明确资金来源后才能实施,杜绝单位先斩后奏。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查,所有项目必须编制资金平衡方案,确保不增加财政负担。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按计划逐年消化暂付款,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主要用于消化暂付款。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聚焦重点工作,统筹资金保障。全面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将有限财力集中用于保障全县“3691”工作布局。一是加快资产处置。加大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清理盘活力度,实行分类处置,实现出让一批、租赁一批、变现一批,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政,缓解当前压力。二是增加土地矿产收入。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力度,提高净收益率,释放更多资金争取和融资空间。三是抓好向上争取。完善向上争取计划清单,落实每周县领导带队向上争取机制,加大资金争取实效考核。四是强化项目储备。紧紧围绕上级政策投向,结合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挖掘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加强项目筛选、包装、储备等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类型和结构,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积极探索非公开定向融资,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三)规范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将“三公”经费、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等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提高财经纪律执行力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持续深化过程管控体系,完善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核监督体系,加大绩效公开力度,用绩效的理念和手段全力改善我县目前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政管理质效。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启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优化财政评审程序,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电子票据改革,继续抓好乡镇、部门财政财务培训等方面工作。

(四)推进从严治党,提高工作质效。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工作落实和提质增效。二是加强系统党建。狠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夯实“两个责任”,积极发挥党组织功能,常态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把党性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管理的重中之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财政系统落地落实。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4321”精准监督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结合内控清单和经费审核流程,切实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融合,严格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廉政节点的权力运行,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7228754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685元,主要原因减少预算人员2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72287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875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7228754元,其中:基本支出7127754元,占98.6%;项目支出101000元,占0.0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28754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685元,主要原因减少预算人员2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875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830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071元、卫生健康支出337350元、住房保障支出52102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28754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685元,主要原因减少预算人员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8309元,占77.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071元,占10.26%;卫生健康支出337350元,占4.67%;住房保障支出521024元,占7.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527309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公业务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94699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72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4100元,主要用于缴纳残保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3735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2102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27754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913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986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2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无差额,公务接待费预算1422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0.0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无差额;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无差额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8624元,比2020年预算1096360元增加2264元,增加0.002%,原因是今年公业务费预算未压减和人员减少相抵后形成。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一、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1.2021年旺苍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旺苍县财政局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3.旺苍县财政局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