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28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7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事业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36人,其中:公务员5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483.99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出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职责,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主要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报账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旺苍县嘉川镇委员会 旺苍县嘉川镇人民政府共同履行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和层层压紧压实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运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抗震救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严密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持之以恒强化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建带动作用,推动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助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覆盖率,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找准立足点,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早日全面建成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齐心协力巩固脱贫成效。镇党委政府将继续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贫困户“一超六有”、贫困村“一低五有”退出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逐渐建立起防范返贫长效机制,做到脱贫不脱钩,扎实落实好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卫计扶贫等政策。
三是坚定不移提升产业效益。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发展优质、生态农业,依托种养殖龙头企业拓展产业链,努力提升核桃、生猪等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积极培育果蔬、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工业,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扎实做好红鑫国际广场、红旗干道等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努力壮大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等旅游项目。
四是坚持不懈改善镇村面貌。一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继续保持环保工作高压态势,激励群众主动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水源保护力度,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三是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G542嘉川段改道、红旗干道改造,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一个功能更加完善的生活环境。
五是尽心竭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做好卫计、文教体育、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六是毫不放松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统筹综治、信访、网格化等各方资源,着力解决农村社会治理中产生的矛盾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煤矿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8416467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11298元,主要原因乡镇区划调整,原尚武镇整体并入嘉川镇。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84164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16467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18416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6467元,占99.84%;项目支出30000元,占0.1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416467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11298元,主要原因乡镇区划调整,原尚武镇整体并入嘉川镇,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164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6947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6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1629元、 卫生健康支出757393元、城乡社区支出758807元、 农林水支出5739601元、住房保障支出113609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16467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611298元,主要原因乡镇区划调整,原尚武镇整体并入嘉川镇,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56947元,占40.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6000元,占4.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1629元,占9.19%;卫生健康支出757393元,占4.11%;城乡社区支出758807元,占4.12%;农林水支出5739601元,占31.17%;住房保障支出1136090元,占6.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94189元,主要用于:人大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357290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3587元,主要用于:政府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7584元,主要用于:财政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387元,主要用于:财政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46498元,主要用于:党委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8412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补助及保险费用。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76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电视支出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842元,主要用于:民政行政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1478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1307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4432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58807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389601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行费用。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52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运维项目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3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财力补助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6090元,主要用于:镇干部缴存住房公积金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86467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9254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6939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3020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与上年基本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93920元,比2020年预算3541448元增加1152472元,增加24.55%,原因是乡镇区划调整,原尚武镇整体并入嘉川镇,人员增加75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
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