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商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公务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26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指导、考核职责;调查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体系建设;监督相关部门做好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行业;组织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培育建设全县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组织拟订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承担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承担旺苍县影响市场稳定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承担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负责在旺企业在外省市及境外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国内外投资人和企业到旺开展投资考察、项目洽谈。
(九)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监督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和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监督以旺苍县名义在县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在县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十二)承担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年重点工作:一是聚焦经济指标求突破。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信心和决心、奋力冲刺,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强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2021经济工作,力争社消零实现54.75亿元,增速达到8%。服务业增加值实现50.7亿元,同比增长6%。外贸出口完成110万美金。全年新增8家企业进规入库。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亿元、报数5000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亿元。二是聚焦重大项目建设促发展。加强政策研究,加大与国家、省、市商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主动与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快推进2021年第二轮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旺苍县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三是聚焦农特产品扩销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电商项目优势,持续做好九广合作、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努力宣传旺苍农特产品,推介当地产品,增加产品订单数量,创新推广销售渠道。四是聚焦疫情常态化防控保稳定。持续落实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抓实对“两上”商贸服务业企业、酒店(宾馆)、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健康码”互通互认、扫码进出、体温检测等工作,切实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五是聚焦行业管理抓防范。严格落实商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持续加强对全县汽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等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全力抓好生态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红色旺苍、中国茶乡”的城市形象。六是聚焦“三大活动”促拓展。持续开展县内农特产品“八进活动”,积极参加“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和农特产品专场推介活动,有效提升“旺苍造”“旺苍产”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086365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8282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0863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6365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10863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365元,占99.36%;项目支出7000元,占0.6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6365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8282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63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61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32元、卫生健康支出50166元、住房保障支出7524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6365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8282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618元,占7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32元,占11.66%;卫生健康支出50166元,占4.62%;住房保障支出75249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6061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商品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7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0033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5016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7524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9365元,其中:人员经费9185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608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20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较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统一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单位无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不符合购置公务车条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0824元,比2020年预算120000元增加40824元,增加34.02%,原因是增加人员及公务员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