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总工会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公务员7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
旺苍县总工会固定资产总额2107.87万元。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结合实际,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贯彻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基层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市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基层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有关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经济建设;做好省、市、县劳模的评选、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以及审查审计工作。
(7)抓好新建企业工会组织的建立、规范工作,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会员的教育和会员的管理工作。
(8)继续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双联”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
一、创新抓好组织建设、充分激发基层活力,为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综合体系贡献工会力量。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3691”重点工作布局,突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打造一批工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二是围绕“工会工作提质增效年”目标任务,持续推动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大力实施25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新时代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三是围绕“政治建家、制度建家、工作建家、实体建家”总体要求,努力将陈家岭打造为基层治理示范点、文旅融合景点和感恩教育基地,努力争创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二、建优建强双创中心、助推企业提质增效,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工会力量。一是“项目化”推进双创工作,发掘一批优质项目,全方位为入孵企业提供更深层次服务,力争争取双创项目3个。二是“专业化”推进双创工作,建好创新创业导师人才、科技特派员人才、产业销售人才“三支队伍”,让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三是“品牌化”推进双创工作,努力打造成全市乃至全省有聚集、引领、辐射效益的示范园区,持续推动省级众创空间创建,力争孵化企业从目前91家增至135家。
三、做优做靓活动开展、组织职工建功立业,为加快建设“红色旺苍、中国茶乡”贡献工会力量。一是持续做优工会“四季送”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帮扶,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真正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二是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常态化举办好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更好地引领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效,全方位助力企业激发活力、提能增效。三是积极筹办好2021年“川茶”职业技能竞赛暨四川省“米仓山茶杯”手工制茶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施茶叶强县战略建功立业。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572989.00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1200358.00元增加372631.00元,主要原因:2021年新进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57298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2989.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15729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989.00元,占98.35%;项目支出26000.00元,占1.6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2989.0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00358.00元增加372631.00元,主要原因:2021年新进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298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2989.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2989.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72631.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新进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2989.00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行政运行01(项)2021年预算数为9146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6000.00元,主要用于:党组开展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事业运行50(项)2021年预算数为632389.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6989.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6077.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9091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20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190912 元,比2020年预算100000.00元增加了90912.00 元,增加90.91 %,原因是2021年新进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