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20.528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效果评估。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县各级和各类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股级以下规格机构的设置、调整,负责副科级及以上规格机构和按照副科级及以上级别配备负责人的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并实施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巩固,推进机构编制改革落实落细,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改革情况跟踪评估,加强对县级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改革后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问效,研究解决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运行一段时间后确需完善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予以调整优化。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提升党委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二是扎实开展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编办部署,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制定具体改革方案,理顺乡镇职责权限,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置,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执法机构之间的运行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四是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划分,合理界定公益服务职能,适时评估已剥离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摸清公益类事业单位情况,加大对“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强化公益属性。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均衡发展。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紧盯事企分开目标,强化指导督促,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五是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对照省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全县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好“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六是进一步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改革,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力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建设“中国茶乡、红色旺苍”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670694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750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正常晋升调资和政策性调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6706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694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670694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694元,占99%;项目支出15000元,占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0694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750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正常晋升调资和政策性调资。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6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15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74元、卫生健康支出80787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8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0694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9750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正常晋升调资和政策性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152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74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80787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21181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55694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5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5694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873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5696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800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2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一般性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9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9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购置指标。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6960元,比2019年预算204648元增加52312元,增加25.6%,原因是人员调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