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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6-1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730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乡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公务员45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939.64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旺苍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接受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对旺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1.依法向旺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贯彻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方针和工作部署。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依法审查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决定是否逮捕和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6.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监督。

7.依法对民事、行政、经济案件的审判、裁定活动实行监督。

8.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或提起抗诉。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10.负责本院的行政装备、检察技术、检察宣传和应用法律的调研工作。

11.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提出预防对策;负责工作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12.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管理办法。

1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协同县委和市检察党组考核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反贪局局长、反渎局局长;协同县委及组织部门对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协助县委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及考察、任免中层领导干部;依法办理向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议案工作。

14.协助县级主管部门和市检察院管理本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5.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

1、充分履行审查逮捕、起诉等职能,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2、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发展,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跟踪监督,践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提升监督刚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战,严格执行县委各项安排部署,推进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切实加强绿色扶贫、司法救助、结对帮扶、教育引导等工作。

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坚持“三同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5、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

6、加大创新力度。深化绿色检察,建立跨地区米仓山腹地保护机制。深化红城党建品牌创建,实现检察业务与党的建设融合发展。

7、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以案促改”积极开展赌博敛财等四大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不断加强素能建设。

8、积极做好依法治县、禁毒、统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6552955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0930元,主要原因是监察机构改革,我院13名同志调入县纪委,基本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65529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52955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6552955元,其中:基本支出6284055元,占95.9%;项目支出268900元,占4.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52955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40930元,主要原因是监察机构改革,我院13名同志调入县纪委,基本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52955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2172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81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622元、住房保障支出37731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52955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94093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监察机构改革,我院13名同志调入县纪委,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217208元,占7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810元,占10.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622元,占4.34%;住房保障支出377315元,占5.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111855元,主要用于: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29100元,主要用于:人民检察院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000元,主要用于:人民检察院用于其他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84055元,其中:

人员经费54740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81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3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5100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0.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81000元,保有公务用车8辆,较2018年决算下降0.17%,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购车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0000元,比2018年预算990000元减少180000元,减少18.18%,原因是监察机构改革,我院13名同志调入县纪委,基本业务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