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综合执法的对外交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拟定本单位依法行政规划、计划以及市民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本系统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参与县委、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解答、咨询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和执法培训;负责拟定行政执法工作规程,执法文书的制定、领取、回收及执法证件的办理、审核等工作,牵头负责局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立案登记、建档、存档、归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统计,按时上报规定报表;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检查计划;负责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节点管理;负责将案件处理全过程向社会公开;负责审核行政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工作;负责与各行政部门衔接工作;负责罚没物资处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牵头组织全县年度专项执法检查,统一调度、组织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大调解工作;负责各级交(转)办来信来访、各类网上论坛以及举报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协调、督办、回复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岗位作为情况的督查和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的纠察工作;负责征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考评总结统计工作;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专业机构鉴定综合行政执法中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奖惩任免、录用、聘用、辞职辞退、调配、工资福利工作;制定、组织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干部考核、审查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办理系统违纪人员的查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装备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工资、津补贴发放和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核定缴纳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案件罚没款收缴工作;负责全局项目工作;承担执法装备计划编制及依法按程序采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股(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起草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政策、规划、规范、标准;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指导;组织开展环境卫生专项督查;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和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治理的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拟制爱国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总结;负责指导、检查、督查、考核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县、国家及省级卫生镇(村)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协调县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完成年度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任务。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