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关职能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机关行政编制11名,行政领导设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会主席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6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行使除建设工程外的省政府批准的以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详细内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综合执法的对外交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政策法规股(执法监督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拟定本单位依法行政规划、计划以及市民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本系统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参与县委、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解答、咨询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和执法培训;负责拟定行政执法工作规程,执法…详细内容>>